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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企业终止经营业务的分析

2014-09-23马彬

企业导报 2014年9期
关键词:待售资产经营

马彬

摘要:我国经济在改革开放以后取得了飞速发展,我国企业在改革开放以后取得了重大进步,但是我国有关终止业务的相关规定还不够完善,因此,本文研究的是企业在终止经营业时出现的会计难题及对策。

关键词:终止经营;类型;流动资产;现金流量企业在发展壮大的同时,除了要经过成立到清算的循环过程以外,子公司买卖或交换、大规模资产买卖或交换,业务收购等商业现象也必然会出现,而这些商业现象跟终止经营的财务处理有着莫大关联。尽管企业经营的业务朝多样化发展,但是我国有关终止业务的相关规定还不够完善。虽然中国会计准则和相关文件对企业终止经营业务都有所涉及,但很少分析企业在终止经营业务过程产生的会计难题,更没有针对会计难题提出相应的对策。因此,如果企业终止经营业务的财务处理不进行严格的控制,那么就没有一条标准来评价公司的财务状况。

一、企业终止经营业务概述

(一)国外相关会计规定。(1)终止业务或资产出售应在规定时间内实现。(2)倘若达到终止状态,该业务就会永久停止。(3)企业业务出售,是由经营实质性下降或者退出市场而引起的。(4)企业终止经营业务是企业在一定市场上的战略决策影响的。(5)被终止或出售的业务可以在企业的财务报告上披露。

(二)国内相关会计规定。到目前为止,我国财政部门对企业终止业务还没有做出具体的规范和约束。鉴于我国会计实务的发展,实现与国际会计相接轨,因此在部分文件中对企业终止经营业务做出一定的规范:2006年我国财政部规定,企业终止经营是在编制财务报表和经营时独具一体的部分,企业按照计划已经将其处置或待售。

(三)企业终止经营业务的涵义。从目前国内外对企业终止经营业务的相关规定可知,企业终止经营业务表现在三个方面:企业终止经营的客体、终止经营的确定时间以及终止经营的主要特点。在企业终止经营的客体方面,终止经营是一项独立不受其他版块影响的经营业务。在企业终止经营的确认时间方面,凡是有计划的采取行动或者措施来终止经营,一般来说1年为限。在企业终止经营的主要特点方面,终止经营业务必须要有终止经营计划,企业必须要有相关行动和措施。

二、企业终止经营准则的类型

(一)资产分立。通常来说,资产分立是按照法律法规分立成多个企业的法律行为,包括存续分立和新设分立两方面:(1)存续分立在原企业存续的基础上,企业的一部分资产分出设立新的企业。存续分立有两中形式:第一,让产赎股式分立,它是指母公司将部分业务分立出去形成子公司,或者转让现存的企业,按比例分红给公司各大股东,以此换来股东所持有的企业股票。第二,让产分股式分立,它是指母公司将部分业务分立出去形成子公司,或者转让现存的企业,按比例分红给公司各大股东,在法律和组织上将业务分立出去,形成一个新的公司,且新公司依然具有股东。每个股东持有的股票跟母公司持有的比例是一样的。但是通过这种资产运作方式,分立出来的公司管理不受母公司限制。(2)新设分立,有时也称股本分割、解散分立,是在原企业解散的基础上,分立出去的新的企业。

(二)资产置换。所谓资产置换,是指整体资产的一部分与类似性资产交换,实现对企业经营业务或经营地区的调整。整体资产的部分可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营业务或主营地区,所以当企业承诺一项资产置换计划时,可将置换资产是为终止经营。

(三)资产剥离。所谓资产剥离,是指企业将部分资产出售给第三方,以此来换取现金、有价证券或其他资产的交易。企业出售的部分资产可是流动资产,也可是固定资产,当然也可是子公司、分公司、甚至部门、生产线等。而第三方提供的可是产品、可是劳务,且这些产品或者劳务就是企业所需要的。

(四)其他。在上述三种类型之外,终止经营的类型还有放弃、逐项出售等。不得不承认,有时候继续经营企业的子公司、分公司、部门或者生产线,给企业带来的不是利润而是损失。因此在找到合适的处理这部分资产的方法之前,为了避免给公司财务带来压力,公司可能会放弃该部分资产。

三、企业终止经营业务的会计难题与对策

(一)待售非流动资产确认时间的问题与对策。(1)从我国目前的情况来看,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摊销、折旧的标准,是业务转让的相关程序必须在十二个月之内完成,且公司的管理层必须就非流动资产的处置问题有明确的决议,在决议的基础上,以购买方签署转让协议,该协议具有不可转让性。但是在实际工作中,依然会存在许多问题,上是公司管理决议通过外,还要得到政府监管机构的审批,公司大小股东的决议,每个程序的执行过程都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且存在不确定性,且必须做完所有的相关程序,才能确定公司管理层的决议能够得到法律的保护。单凭公司管理层作出决议,与购买方签署协议,一年之内是能够完成非流动资产的摊销和折旧事宜。(2)对于这些问题应采取对策:首先,要将时间概念进行明确,把一年内完成调成一个会计年度完成。如果年度资产负债表不能处理相关业务,那么就按照废弃的资产进行摊销、折旧,所有金额记在管理费用账单里。其次,取得相关数据证明公司财务报告、年度资产负债表,企业的终止经营业务获得相关批注和决议,具有法律效应。

(二)终止经营业务规定方面的问题与对策。(1)从我国目前的情况来看,会计准则是终止经营子公司或者资产的前提,很少对企业的业务做出相关详述。因此在经营业务出售的过程当中也会出现问题。第一,没有明确规定持有待售资产的范围。一般来说,企业的一项业务可能受到后台共用资产的影响,当共用资产部分分离出去时,就会影响到公司的资产管理,给公司的后期资产清算带来很大困难。第二,没有明确规定持有待售负债的范围。企业的生产成本费用是负债的来源,在利润表中,共用成本与费用是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分摊,当关系到公司法人、付款管理,就无法合理有效的分摊费用。(2)对于这些问题应采取的对策有:第一,针对无法单独认定的资产,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判断、区别和管理,针对共用资产部分可以按比例划分。第二,无法单独确定的负债,按照相关规定从终止经营出售损益中划分,作为预收账款填补负债。第三,企业终止经营业务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出售业务的相关内容判断持有待售的资产、负债。

(三)终止经营业务现金流量编制方面的问题与对策。现金流编制一直是终止经营业务的一大难题,按照以往的案例,如果要提供准确的现金流编制,首先要区分资产、负债、净资产、损益,在此基础上编制两期利润表,三期分布资产负债表等。按照相关规定,采用T型账户法和工作底稿法,分析先进流量表的每一环节。

(四)终止经营业务披露方面的问题与对策。从我国目前的相关法律来看,我国企业会计准的要求主要体现在终止经营业务的个别方面,在整体财务报表的报告和披露方面都没有具体的要求。受此影响,普通投资者无法查阅完整会计报告,也就对公司相关业务的财务状况不是很了解。对于这个问题,政府部门、公司应该要有详细的法律法规,针对终止经营的不同形式,完善相关规定。同时,还要对公司会计报告披露方面进行细化,要求公司的会计报告具备完整性,能够让公司的每一个成员都能熟悉公司的财务状况,提升公司的透明度。

综上所述,当企业继续经营某个业务或地区时,其投入成本大大超过了实际利润,为避免该情况给公司财务带来负担,而将其终止经营也是个不错的选择,有利于公司的长于发展,但企业在终止经营业务的过程会出现些许问题,因此要根据不同情况明确分析,实现终止经营业务的有效进行。

参考文献:

[1] 陈晓慧,《企业清算会计有关问题刍议》,《中国总会计师》,

2011年01期

[2] 江春霞,《终止经营客体界定分析》,《会计之友》,2013年第

2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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