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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非法学专业学生法律素养的培育

2014-09-22周儒

关键词:法律素养隐性教育法学

周儒

摘要:加强非法学专业大学生法律素养的培育,对于建设法治国家,促进大学生的全面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文章通过对“ROCCIPI”方法论的分析,提出法律素养评价的主要指标,并针对非法学专业大学生法律知识匮乏、法律能力欠缺、法律信仰程度不高等问题,提出了具体的对策:通过改善课程设置、增强隐性教育、加强师资建设来丰富大学生的法律知识;通过开展法律诊所、法庭观摩、体验教育来增强大学生的法律能力;通过优化社会法治环境、校园法治环境、建设健康传媒环境来提升大学生的法律信仰。

关键词:法律素养;隐性教育;高校;法学

中图分类号:G64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2-4107(2014)09-0078-03

基金项目:蚌埠学院院级重点课程“市场营销学”(ZDKC1114)

素养,是指经过训练和实践所获得的技巧或者能力。法律素养,简言之,则是指经由长期的训练和实践所逐渐培养出来的法律能力。大学生法律素养,则是指大学生通过日常的生活、学习和相应的实践活动而逐渐培养出来的法律能力。通过对“ROCCIPI”方法论的分析,法律素养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R-Rule(规则),指法律知识;O-Opinion(意识),指法律意识;CC-Capacity(能力),指守法、用法、护法的能力;I-Interest(兴趣),指对法律事件、法律法规的关注度;P-Process(过程),指对法律程序的了解;I-Ideology(信仰),指对法律的信仰程度[1]。这六个方面又可归纳为法律知识能力、法律运用能力、法律信仰程度三个层面。其中,法律知识是培植法律素养的基础,法律能力是落实法律素养的核心,法律信仰是奠定法律素养的灵魂[2]。

在应试教育模式下,我国大学生法律素养的现状是令人担忧的。在长达十二年的中小学教育中,法律教育在课堂中是缺失的,为数不多的送法进课堂行动对提高中小学生法律素养的作用也是有限的。而进入高校的大多数非法学专业的学生,在四年大学期间,包括更进一步的硕士、博士期间,所接触的法律课程仅有大一开设的“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其中法律知识作为道德修养的附属仅占很少的一部分。这也就造成了高校非法学专业学生整体法律素养较低,法律知识匮乏,法律意识淡薄,法律实践能力不高,法律信仰缺失。也因此,有关大学生违法犯罪的新闻常常见诸报端,甚至不乏看到“药家鑫案”、“李启铭案”等令人匪夷所思的案件。为此,笔者认为,高校非法学专业学生的法律素养亟待提升,非法学专业学生的法律教育也需要改进和完善。而高校应当担起这一重任,为改善非法学专业学生法律素养而努力。根据前文“ROCCIPI”方法分析,提升高校非法学专业学生的法律素养,应从三个层次着手,即法律知识、法律能力和法律信仰。

一、掌握法律知识是法律素养培育的基本条件

正确的认识是正确行为的先导,只有掌握相应的法律知识才能产生正确的法律观念,进而正确运用法律、树立法律信仰。法律知识的掌握程度是衡量大学生法律素养高低的基本要素。笔者就所带班级二百多名学生调研发现,作为非法学专业学生,他们所掌握的法律知识少得可怜,基本是法盲一族。造成这一后果的原因一是学生对法律关注度不够,没有兴趣;一是平常接触法律的机会很少,课程设置中偏重基础课和专业课,法律课程设置过少。

通过一定的课程设置和其他辅助措施,使非法学专业学生掌握与自身权利义务相关的法律知识,是培植其法律素养的基本条件。

(一)改善课程设置

法律知识主要由法律理论和法律规则两部分内容组成。从实际来看,不可能也没有必要要求非法学专业学生成为各门类法律知识的通才。笔者认为,作为非法学专业学生,对于法律理论有个适当的了解即可,重心应放在与自身专业相关的特定法律规则以及有助于实践的法律程序上。这样在有限的法律教育课堂上,有的放矢,针对实际进行教学,才能有一个理想的教学效果。以笔者所执教的市场营销专业学生而言,《合同法》、《拍卖法》、《竞争法》、《劳动法》是他们可能会使用到的法律。为了实际运用法律,利用司法力量维护自身权利,《民事诉讼法》的内容应当有所了解。当然,就是上文所提及的这些法律课程,要在大学四年中全部安排进课程也是不太现实的。这时可以考虑做成视频资料放在学校网络平台上供学生自学,同时安排教师进行答疑;可以进行分期的法律讲座组织学生学习;可以组织有兴趣的学生组成学习小组,同时安排教师互动等。

(二)增强隐性教育

隐性教育是美国教育学家、社会学家杰克逊首次提出的,称之为“隐性课程”[3]。隐性教育是针对显性的课堂教育而言的,是指在宏观主导下通过内隐的、间接的方式对受教育者产生积极的影响。隐性教育对非法学专业学生的法律素养培植有着重要的意义。非法学专业学生法律课程设置有限,不能满足学生需要,隐性教育使大学生需要掌握的法律知识不单单只出现在课堂中,而是渗透到大学生的生活中,特别是大学生主要生活和学习的校园中。比如,可以在校园中设置专门的法律宣传栏,在校园广播中增加专门的法制宣传栏目,在学生会各部门所举办的活动中适当地增加与法律有关的内容或直接举办以法律为主题的辩论会、生活会等,在文娱活动中通过相声、小品、话剧、舞蹈等模拟法律生活,将法律知识融入艺术表演之中。如此,大学生在日常生活中经常接触法律知识,可以弥补课堂教育的不足。而这种接触具有非强制性、隐蔽性的特点,受教育者可以在潜移默化中一点一滴的积累法律知识,效果比教堂的灌输要好。

(三)加强师资建设

大学,最重要的不是要有大楼,而是要有大师,高素质的师资队伍是高校最重要的资产,高法律素质的师资队伍是高校解决大学生法律知识匮乏、法律素养不高的基本保证。要建成这样的师资队伍,首先要求非法学专业学校不能厚此薄彼,在引进人才时不能只考虑专业建设,而忽视对高素质法学教师的引进。其次,要积极进行后期培训,提升现有法学教师的业务素质,鼓励高校教师走出课堂,走进律师事务所、法院、法律援助中心等机构,在增强自己实践能力、法律运用能力的同时,为学生实践活动打下基础。最后,可以聘请法律实务人员诸如律师、法官等走进课堂,他们实践能力、业务能力强,可以弥补高校法学教师理论强实践弱的不足。通过与他们的接触沟通,学生可以接触第一手的法律资料,了解法 律实务中的新问题,了解法律运用中的关键技术难题。此外,除了打造专业的法学教师队伍,高校还需要增强对非法学教师的法律素养的培植,教师是学生认识社会的一个窗口,教师守法、用法、信仰法会给学生带来潜移默化的影响,有助于学生提升法律素养。

二、加强法律能力培养是落实法律素养的核心

从现代教育理论来讲,高校教育就是要使大学生从知识拥有者转向知识实践者,促进大学生学会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法律作为一门实用性非常强的学科,提升大学生法律素养,必须加强大学生守法、用法、护法的能力。而要想达到这种效果,仅仅靠老师的课堂说教是不行的,必须经过法律的实践训练。作为非法学专业,法学课程的课时量有限,也没有法学实验室这样的硬件设施,但是仍然可以就地取材,做一些简化的实践教学。

(一)开办法律诊所

法律诊所,也称诊所式的法律教育,起源于20世纪70年代的美国。多年实践证明法律诊所是大学生获得法律业务经验,培养法律实务能力的有效途径。非法学专业学生的法律教育,不需要高深的理论,需要的恰恰是培养学生的法律运用能力,在非法本法律课堂上引进法律诊所教育可以很好地迎合这种需求。中国高校的法学院(系)引入诊所法律教育以后,马上就和法律援助结合在一起,诊所教育中所需的案件,大量来自法律援助中心[4]。非法学专业学校很难有能力建设自己的法律诊所,可以借鉴这种和法律援助中心相结合的模式。非法学专业学生,由于所掌握的法律基础薄弱,直接代理诉讼案件也是不现实的。可以安排这些学生在兄弟院校的法律诊所、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事务所等场所旁观法学专业学生以及法律专业人士处理法律案件,并可以帮忙从事信函回复、接待来访、代写文书等活动,由此增加与法律的接触机会,耳濡目染中加强法律实践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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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开展法庭观摩

由于课时以及学生法律知识储备不足等原因,在非法本课堂上准备专门的模拟法庭活动不太实际,作为替代措施,利用周末时间组织学生观摩法庭活动是加强学生法律能力的一个良好途径。在一个规范的场所亲临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取证质证环节比在教室中听教师讲授效果要强烈得多。通过一次有效的观摩,学生可以了解诉讼的法庭环节、诉讼的管辖法院、辩论的技巧等。根据需要,学校可以与当地的司法机关建立联系,可以签订合作协议,建立大学生法律课外实践基地。同时,教师可以在组织观摩后,进一步指导学生撰写起诉书与答辩状,增强学生的起诉与应诉能力,帮助学生摆脱厌诉心理。这样当自己或他人的权益受到不法侵害时,他们才可能去尝试通过法律的正当程序来维护权益,而不是选择忍气吞声或是其他过激行为。

(三)实施体验教育

体验教育主要是为了加强大学生守法能力,通过组织学生到少年法庭、律师事务所、看守所、监狱等单位观摩体验,听犯罪人员现身说法等活动,使大学生对触犯法律的后果心生畏惧,对“违法必究”有一个直观的认识,从而真正做到“有法必依”。在这些活动中,最好有针对性地选取大学生犯罪事件,这更有利于引起高校学生的共鸣。在校大学生更容易从身份相同的违纪者身上吸取经验教训,更容易通过他们的失足认识到违反法纪的严重后果,有助于其约束自己的行为,不去跨越法律的底线。进行观摩体验后,教师可以利用违法犯罪人员的犯罪经历,进一步引导学生讨论自身遇到该情形时应当如何处理,在引导时注意给学生设置层层障碍,通过解决这些问题,学生可以加强守法能力,并将守法转化为习惯。

三、提升法律信仰是奠定素养的灵魂

法律信仰是法律素养的最高境界,是指人们在对法的认识、理解和应用的基础上,对法律产生信任,并以法律作为个人行为准则。“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5]形成社会主体对法律的信仰是法治国家法律素养培植的最高目标。然而,现如今部分大学生,特别是高校非法学专业学生缺乏法律信仰,具体表现为对法律不信任、不尊重,认为法律并不能够惩恶扬善;受一些社会不正之风和司法腐败的影响,认为权大于法,权力凌驾于法律之上等。大学生被视为我国法治建设的中流砥柱,其特殊角色决定培养其积极的法律信仰尤其重要。所以,我们必须结合大学生特别是法律素养比较低的非法本大学生的实际情况来制定培养其法律信仰的有效措施。

(一)优化社会法治环境

社会法治环境的营造对提升大学生群体的法律信仰具有重要意义。法治的具体环节包括立法、执法、司法,目前这些环节中存在的问题影响了大学生法律信仰的形成。首先立法不科学,很多法律原则性强,操作性差,看似一个问题有法可依,实际无法可用。优化法治环境,首先要科学立法,法律体系要完备,同时具有可操作性;其次要增强法律的民主性,立法者应当了解民情,法律应当体现民意。二是执法机制失灵,部分执法人员有法不依、以权压法,执法过程野蛮粗暴,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现象时有发生,或者互相踢皮球、行政不作为;最让人不能容忍的是一旦出了问题,都是临时工的责任。德国法学家耶林说:“执行法律的人如果变成扼杀法律的人,乃是天下第一等罪恶。”优化法制环境,执法是关键,要加强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建立领导人责任制,严惩违法行政、行政不作为人员。三是司法腐败现象,诸如警察刑讯逼供、法院徇私枉法。培根认为“一次不公正的判断(司法)比多次不平的举动为祸尤烈”[6],优化法治环境,建设法治社会,杜绝司法腐败尤为关键。

(二)健全校园法治环境

学校是社会的缩影,也是大学生最常接触的社会环境。学校本身的管理现状和法治状况,会直接影响生活于其中的大学生的法律信仰高低。根据调查,有近3%的学生认为其在校期间权益受到学校、教师的侵害,其中仅有不到10%的学生尝试维权,但都认为维权不成功。学生不维权是其法律意识薄弱的体现,维权无门就是学校法治环境不完善的体现。健全校园法治环境,实行依法治校,严格执行各种规章制度,特别是在涉及学生切身利益的问题上,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才有利于学生提升法律信仰。作为高校的教育者、管理者,要尊重学生,平等待人,要用法律法规解决问题,不能以权压人,以权谋私。人是社会人,学校环境必然会对学生的信仰产生影响,我们不能寄希望于学生个个是青莲,可以出淤泥而不染。要提升大学生的法律信仰,首先从给其一个良好的校园法治环境开始。

(三)建设健康传媒环境

1967年马歇尔·麦克卢汉提出“媒介即信息”的著名论断,到现在的“第四权力”说[7],大众传媒所能产生的影响越来越广泛迅速。但同时,我们也应注意到某些大众传媒的负面影响也是客观存在的。低俗、色情、暴力的信息给经常利用大众传媒特别是网络的在校大学生带来了价值观和心理健康上的毒害是毋庸置疑的。一些传媒人为了个人利益、为了所谓的关注度,在进行社会现象报道时,会恶意夸大某些社会不公正现象。打开广播、电视、网络,充斥的都是暴力拆迁、官员嫖娼、小三反腐等。不可否认,社会上确实存在这些违法违规现象,而对此进行曝光有利于法治建设。但是报道的侧重点应该放在对这些事件的处理上,以此证明法律的有效性,而现在一些媒体人是把重点放在对这些现象绘声绘色的描述上,对于处理后果却不怎么关注了,这样的报道多了,给大学生的感觉是社会法治不健全,以权谋私、违法乱纪是常态,不利于大学生法律信仰的建立。因此,有必要加强大众传媒的监督管理,提高传媒人员的法律素养,进行准确公正报道,建设健康传媒环境,为提升大学生法律信仰尽一份社会责任。

提升大学生特别是法律素养相对较低的非法学专业大学生的法律素养,是建设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高校作为大学生生活和学习的主要场所,担负着重要职责。但是,提升大学生法律素养不仅仅只是高校的职责,也是全社会的职责,只有学校、社会通力合作,这一任务才能早日完成,依法治国才能早日实现。

参考文献:

[1][2]许平.大学生法律素养培育研究——以加强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为视角[D].上海:华东师范大学,2012.

[3]刘芳.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研究[D].太原:山西财经大学,2009.

[4]周静.浅析大学生法律素质的培养[D].武汉:武汉科技大学,2008.

[5]黄松有,梁玉霞.司法相关职务责任研究[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1:223.

[6][英]培根;张造勋译.培根论文集[M].上海:商务印书馆,1983:193.

[7]刘冬梅.注重发挥高校新闻传播媒介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中的能动作用[J].清华大学教育研究,2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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