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射礼”之目光看“射不主皮”
2014-09-21向格
摘 要:《论语·八佾篇》中的“主皮”指的是乡射礼“五物”中的“中质”,即能射中箭靶,在乡射之礼中属于第二次射。“射穿箭靶”是指军礼中的“主皮”,即“贯革”,它是一种尚武尚力之举。将“射不主皮”译为“射礼不以射中箭靶为重”更为接近乡射之礼中借“射”来行礼乐以体现礼乐精神的思想。
关键词:“射不主皮” 贯革 “射礼” 礼乐精神
“子曰:射不主皮,为力不同科,古之道也。”出自《论语·八佾篇》。杨伯峻先生的《论语译注》对这句话中的“射不主皮”的注释是:“‘皮代表箭靶子。古代箭靶子叫‘侯,有用布做的,也有用皮作的。当中画着各种猛兽或者别的东西,最中心的又叫做‘正或‘鹄。孔子在这里所讲的射应该是演习礼乐的射,而不是军中的武射,因此以中不中为主,不以穿破皮侯与否为主。《仪礼·乡射礼》云,‘礼射不主皮,蓋本此。”杨先生相应的译文是:“比箭,不一定要穿破箭靶子,因为个人的气力大小不一样,这是古时的规矩。”如此说来,此处的“射不主皮”当是射礼,而非武射。那么,主皮与不主皮的区别是什么?究竟是何原因使得“射不主皮”呢?与下文所说“力不同科”到底有何联系?怎样解释这句话更好?与此相关的问题仍有必要对此进一步讨论。
一、何谓“主皮”
弓箭作为一种射远器械,是远古时代先民们从事渔猎、进行战争的重要工具。先秦两汉时期,上自王公贵族下至平民百姓喜好射箭者甚多,习射风气便由此形成。凌廷堪《周官乡射五物考》:“一曰和,二曰容,三曰主皮,四曰和容,五曰与舞。此周官乡大夫五物之序也。”郑司农注:“和,谓闺门之内行。容,谓容貌。”郑康成注:“和载六德,容包六行。四曰和容,杜子春读为和颂,为能和乐。”马融论语注:“一曰和,志体和。二曰容,有容体。三曰主皮,能中质。四曰和颂,合雅颂。五曰与武,与舞同。”结合各家注疏可知,乡射“五物”分别为和、容、主皮、和颂(容)和与舞。它既讲究射者的体貌得体,又讲究射艺与音律舞蹈相谐和。
至于“主皮”,还需要更深入的解释。《说文》:“皮,剥取兽革者谓之皮。从又,为省声。”《仪礼·乡射礼》:“礼,射不主皮。主皮之射者,胜者又射,不胜者降。”郑玄注:“主皮者,无侯,张兽皮而射之,主于获也。”马融论语注:“…五曰与武,与舞同。天子三侯,以熊、虎、豹皮为之。”邢昺疏:“言古者射礼,张布为侯,而棲熊、虎、豹皮于中而射之。”西周的射礼分为大射、宾射、燕射和乡射。行乡射之礼时,会张箭靶以供射箭,侯即是箭靶,此外,鹄、正均指箭靶的中心。箭靶的种类各异,皮是用兽皮制成的箭靶。刘宝楠《论语正义》:“礼惟大射有皮。所谓皮侯,棲皮为鹄者也。宾射,则用采侯。画布为五采为正。燕射乡射。则画布为兽形为正。皆不用皮也。”《周礼·考工记·梓人》:“大射之侯。棲皮为鹄。鹄外以采画之。谓之正。天子五重。诸侯三重。大夫士再重。燕射之侯。天子诸侯亦棲皮为鹄。大夫士则画为鹄。”由此可知,箭靶的制作材料、鹄和正的制作材料及所绘图案皆因射礼的级别和射者的等级尊卑不同而各异。
刘宝楠《论语正义》:“考周官明云‘退而以乡射之礼五物询众庶,则五者固在乡射礼之中,不在乡射礼之外也。”可知在举行乡射之礼时,乡大夫以五种射艺来考察百姓。刘宝楠《论语正义》:“蓋‘一曰和,二曰容者,即乡射礼之三耦射也。”耦即是一对,两个一组的意思。《左传·襄公二十九年》:“射者三耦。”杜预注:“二人为耦。”可见行乡射之礼时有三组射者,每组两人。刘宝楠《论语正义》:“蓋‘一曰和,二曰容者,即乡射礼之三耦射也。获而未释,获但取其容体比于礼也,是为第一次射。三曰主皮,即乡射礼之三耦射及宾主人大夫众耦皆射也。四曰和容,五曰与舞者,……既能取其中质是也,是为又取其节比于乐也,比于礼,故谓之和容。蓋如前三耦射也。必于乐,故谓之与舞,取其应鼓节也,故前已言和容,此复言和容也,是为第三次射。”据此,乡射之礼有三次,第一次射讲究容貌体态合乎礼,第二次射即是主皮之射,讲究中质,并且所有参加乡射的人均会参与,第三次射讲究“取其节比于乐,比于礼”,即合乎音律和礼。由此可知,乡射之礼的“主皮之射”指的是能中质。《荀子·劝学》:“是故质的张而弓矢至焉。”可见质与的同指一物,均泛指箭靶。
但杨先生将“射不主皮”译为“比箭,不一定要穿破箭靶子”,可见杨先生认为“主皮”即是射穿箭靶之义,而从乡射之礼的“主皮”来看,它指的是乡射礼的第二次射,并不指“射穿箭靶”,译为“射中箭靶”更为贴切。
二、“贯革”与“主皮”
至于“射穿箭靶”,古谓之“贯革”。刘履恂《秋槎杂记》:《考工记》“往体寡,来体多,谓之王弓之属,利射革与质”,注:“革,谓干楯。质,木椹。”《乐记》“贯革”,注:“射穿甲革。”疏:“革,甲铠也。所谓军射也。军中不习容仪,又无别物,但取甲铠张之而射,穿多为善,谓为贯革。养由基之射七札是也。”可见,“贯革”指的是军中的射技,军队张铠甲为靶,射穿箭靶即为“贯革”,射穿的程度越深,射技就越高超。《左传·成公十六年》:“潘尪之党与养由基蹲甲而射之,徹七札焉。”《颜氏家训·勉学》:“射既不能穿札,笔则纔记姓名,饱食醉酒,忽忽无事。”射穿箭靶的厚度成为衡量射者力量大小的重要标准。但程树德《论语译注》:“若夫主皮之射,军礼也,所谓贯革之射也。国中宾燕之礼无所用之也。”可见军礼中也有“主皮之射”,只是这个“主皮之射”指的是“贯革”,即射穿箭靶之义,而在射礼之中,“主皮”则仅仅是乡射之礼“五物”中的一种,指的是“能中质”。可见二者名称虽同,但意义却有不同。杨先生将“主皮之射”译为“射穿箭靶”,与军礼中的“主皮之射”,即“贯革”所指一致。
三、“射不主皮”与“为力不同科,古之道也”
《礼记·射义》:“故射者……可以观其德行矣。”《礼记·射义》:“射求正诸己,己正而后发;发而不中,则不怨胜己者,反求诸己而已矣。”《论语·八佾》:“子曰‘君子无所争,必也射乎!揖让而升,下而饮,其争也君子。”可见儒家思想将射礼与人的修养品行紧密联系。《论语·八佾》中“射不主皮”的后两句则反映了这种思想。“为力不同科,古之道也。”《说文·力部》:“力,筋也。”段玉裁注:“筋者其体,力者其用也。”《诗经·邶风·简兮》:“有力如虎,执辔如组。”可见,“力”的本义是人的力气。《说文·禾部》:“科,程也。”徐灏注笺:“科,谓诸率取数于禾者,从而区分,别其差等,故从禾从斗。斗以量而区分之也,因之凡诸程品,皆谓之科。”《广雅·释言》:“科,品也。”“科”的本义是指品类、等级之分。“为力不同科”从字面上解释即人的力气大小是有等级差别的。马融论语注:“为力力役之事亦有上中下设三科焉,故曰不同科。”马融认为这里的“力”指的是“力役之事”。刘宝楠正义:“为,犹效也。言效此力役之事,即孟子所云力役之征也。云亦有上中下设三科焉者……春秋时,徵发频仍,与筑无巳,不复循三科之制,故孔子思古之道也。”由于春秋时期征伐频繁,故孔子希望恢复古道。《乐记》:“武王克商,散军郊射,而贯革之射息。”周武王克商后便停止了贯革之射,目的即在于不尚武。而春秋末期,周衰礼废,列国兵争,“贯革之射”的尚武尚力之风又再度兴起,故孔子慨叹而称古道。可见孔子所言“主皮之射”其实是暗示春秋时期礼崩乐坏,以“贯革”代替“主皮”的破坏周礼的现象。以“力役之事”来解释“为力不同科”,与上下文的联系不够密切,略显牵强。若以“人的力量大小是有等级差别的”来解释,则更为通达。所以“射不主皮”,这样解释既能反映出射礼重“礼”不重“主皮”的思想,又能反映出孔子希望恢复周礼的强烈愿望。
四、结语
综上,《论语·八佾篇》中的“主皮”本是射礼中的乡射礼“五物”中的一种,指的是“中质”,即能射中箭靶,在乡射之礼中属于第二次射。但军礼中也有“主皮之射”,即“贯革”,就是以能否射穿箭靶来衡量射者的力量强弱。春秋末年,礼崩乐坏,本不追求“贯革”的乡射礼却变成了以“主皮”之名来进行的尚力之举。这令一心想复周礼的孔子,唯有慨称古道来抒发愤懑之情。“射不主皮”译为“射礼不以射中箭靶为重”更接近乡射之礼中借“射”来行礼乐以体现礼乐精神的一种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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