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与狼共舞》中约翰·邓巴的双重身份认同
2014-09-19任小梅青海师范大学人文学院硕士生
□文/任小梅,青海师范大学人文学院硕士生
电影《与狼共舞》剧照
电影《与狼共舞》(DanceswithWolves)是一部凯文·科斯特纳自导自演的西部题材历史片。影片中约翰·邓巴由于特殊的历史和环境而处于白人与印度安人两种不同的身份认同中,最终毅然决然的选择了印地安人身份与狼共舞,因其特别的表现而得到苏族人的接纳。威廉·布鲁姆(Williams Bloom)曾指出:“身份确认对任何个人来说,都是一个内在的、无意识的行为要求。个人努力设法确认身份以获得心理安全感,也努力设法维持、保护和巩固身份以维护和加强这种心理安全感,后者对于个性稳定与心灵健康来说,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1]身份认同首先要回答“我是谁”、“我与什么认同”的问题,这个问题在影片中多次指向邓巴。白人与印地安人“边界”分明,他们以自己的方式制约着约翰·邓巴身份认同。
一、约翰·邓巴的白人的身份认同
电影开始是美国南北战争的战场,两军对峙,死气沉沉而漫长的等待,饥饿而乏味,使士兵斗志完全丧失,约翰·邓巴的身份是一位年轻帅气中尉,因害怕成为残废而孤身策马饮弹以求一死,却戏剧性地成为英雄,因为加速了战争的进程,并得到了特别的照顾和嘉奖,与战马“西斯科”一起去自己想去的驻地,寻找自己的梦想。范步诺少校“一纸文凭”将战争英雄发派到与印第安接壤的边防赛德维斯驻守。
这是被认同的约翰·邓巴的白人身份,一位不可思议的战争英雄,有一个让人无法理解的梦想——“到边境去看看,在他消失之前。”
邓巴孤独的驻守在边防赛德维斯,他从开始的充满新奇的警惕猎取,到渐渐的享受生活,其实他一直有这样的期待,他的白人朋友,能够有人来看看他,告诉他军队战况,而不是自己凭空的猜测。自己似乎在白人的世界里被遗忘了,生或死对于自己生活了多年的熟悉的环境已经没有任何的意义了。漫长的等待,等待,之后,邓巴对于远方响起车马声,部队的供给不抱有什么希望。
在白人的世界里约翰·邓巴的白人身份已经模糊不清,他存在与否没人知道。
约翰·邓巴为了那本记录了自己驻守边防赛德维斯以及与苏族人交往的过程的日记本,而策马返回要塞。他的白人朋友凶狠残暴的枪杀战马“西斯科”,并把邓巴捆绑,囚禁起来,拷问。那张夹在日记本里唯一证明邓巴身份的“一纸文凭”被一个士兵偷走,用来如厕时消遣。没有了身份证明,中尉英雄、受过奖赏的约翰·邓巴就成了囚犯,叛国贼,是要被绞死的。在又一次的拷问中,邓巴用苏语大声喊:“我是与狼共舞,与狼共舞。”此时他不再是约翰·邓巴,他已经被血淋淋的事实击毁了,约翰·邓巴就这样被自己的种族放逐了,抛弃了。
在白人的世界里约翰·邓巴的白人身份已经不存在了,他已成为叛国贼卖国贼,与敌人毫无区别,他已经是印地安人了。
二、约翰·邓巴的印地安人的身份认同
约翰·邓巴孤独的呆在要塞,每天按照军队的习惯去巡逻,这里的一草一物都给邓巴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那么美,那么自然。邓巴开始享受这种自由自在的生活,直到一天,
一个印第安人的闯入,邓巴当时赤身裸体,猝不及防,两人对视数秒,印第安人跳上马背,落荒而逃。这是邓巴所谓的第一次与印地安人的相遇,在邓巴的世界观里,以及他成长的文化领域,在文明人的价值观影响下,印地安人作为“他者”,进入邓巴的领域,目的是为了偷马,但因被发现而逃跑了。所以邓巴进行了装备处理,以免落入敌手,并进行了演习。虽然这些没有什么真正的用处,但邓巴仍然这样做了。因为在他对印地安人认识里,他们就是可怕小偷,烧杀抢掠无所不能,粗俗,愚笨,他们一定还会来袭击要塞的。邓巴开始有些疑虑,他不知道这些裹着兽皮插翎毛家伙会怎么收拾他,此时他把自己完全与印地安人对立起来,不是你死就是我活。虽然他浑身被晒得黝黑,但他仍然坚持着自己的白人身份。
随着对印地安人不断深入的了解,语言,这道障碍虽然很难跨越,双方都无计可施,但邓巴已经从心底改变了对他们的看法,他们热情,友好,慷慨,大方。
邓巴偶遇伤痛欲绝的“握拳而立”而出手相救,以及深夜报告犀牛群经过的消息,使得印第安苏族对他有了不同的看法,一夜间他从一个被怀疑的白人变成值得信赖的朋友,整个村子的人都向他致意和微笑,邓巴也因此有了新的名字做鲁坦塔(Loo ten tant)。
当他们一起去捕猎时,发现苏族人的生活来源——野牛,成千上万的倒在荒漠中,只为获取其舌头和毛皮被肆意杀害时,邓巴认为:这一定是白人,所谓的文明人干的,那种人是没有价值标准和灵魂的。他把自己与那种人割裂开来,我不是那种人。然而当邓巴看见苏族人为捕杀白人,而围着篝火跳舞庆祝时,他写道:“我心绪低落,当我试图说服自己,那些被杀死的白人十恶不赦,罪有应得,但是这没有用处。我试着去相信‘风中散发’和‘踢鸟’以及其他参与杀戮的人,不会因为自己的行为而愉悦,但他们正在为此高兴庆贺。当我面对一张张熟悉的脸庞,我意识到我们之间的隔阂比我想象的还严重。当他们狂欢至深夜,即将到来的狩猎,还不知道会在哪里展开。不知道他们是否明白,反正在他们中间,我夜不能寐。没有表情,没有埋怨,只有前途未卜的困惑。”此时的邓巴陷入深深的困惑,他无法逃避,无法挣脱,他的文化观被血淋淋的事实无情的颠覆,两种文化的碰撞让他遍体鳞伤,所谓霸权的文化却是低级的,追求利益而不择手段,异族的文化却存在着无法跨越的隔阂,他处于两难的境地。
苏族有生吃野牛心肝的习俗,一块野牛心肝被递到邓巴面前时,他犹豫了,虽然他勉强吃了,但心底认为这是残暴的习俗。在种族的认同中,习俗的接受也是非常重要的,同吃同住,同甘苦。
苏族与波尼族(Pawnee)的战斗中,因邓巴的积极参与和枪支的供给,使得战争大获全胜。此刻邓巴感到无比的自豪与光荣,进行自我身份的追问,“我从未真正的认识过约翰·邓巴是谁,或者名字本身毫无意义,当我的苏族名字被一次次的唤起,我才第一次知道我是谁。”探寻到真正的自我价值和定位,我是“与狼共舞”,我是苏族的一员,为了保护过冬的粮食以及近在咫尺的妇女儿童而勇敢的战斗,这是邓巴的新的战斗理念,与政治、经济、领土无关的战斗。
对于邓巴和“握拳而立”的爱情,以及到举行婚礼,严格按照苏族的仪式举行得到苏族人民的允许和恭贺,这是苏族接纳邓巴的一个标志性进程。至此,他的装束,打扮得以改变,像苏族人一样穿皮毛,头发被扎起来,并佩戴鸡毛,胸前带饰品。而风中散发对他的接纳却是朋友间崇高的友情:“他去了,而你来了。”从现在起,你就是我最好的朋友,你可以替代他在我心中的位置,这是双方互相接受的一种方式。
邓巴对于“锡鸟”的追问“有多少白人会来”,一直在逃避,“他们只是幸好路过这儿。”终于敞开心扉给出了一个确凿的回答“成千上万的白人会来,很多很多的。”他开始以苏族人的本位出发,真正的担心自己的苏族人被侵扰,侵略,并要为苏族人做一些打算,把村子搬到别处。由于自己特殊的身份,“过去的白人身份”因为叛国而会被追杀,这可能连累到苏族人,使他们陷入困境。邓巴在社团会议中公开了自己的想法,那就是离开,遭到了众人的拒绝。老酋长“十熊”的话让人回味“那个士兵要找的白人士兵不见了,现在只有一个苏族人,叫与狼共舞。”在这里邓巴身份在苏族人的心里得到真正的认同。在风中散发沙哑的喊声中,被迫带着妻子离开自己的族人。
影片表现了约翰·邓巴的双重身份认同的两条路线,一条是白人群体对他的身份认同的狭隘,只有利益才是主导,能为我所用才是重点。印度安部落苏族对他的身份认同却以包容和宽厚所吸纳,体现了两种文化的碰撞、冲击。邓巴自己对双重身份的判定,却源于他与生俱来的追求,和他勇敢的心。他被苏族人所感染,被苏族的文化吸引,愿意抛弃自己的所谓高级的文化霸权地位,甚至不愿讲英语——他的母语,显示了对他白人身份的极度不满与深深的厌恶。
在20世纪50年代,韦伯给族群(Ethnic group)下过一个定义:“族群是指因体质的或者习俗的或者对殖民化以及移民的记忆认同的相似而对共同的血统拥有主观信仰的群体,这种信仰对非亲属的共同关系具有重要的意义。”[2]这是一个普遍的被人类学家所接受的定义。族群认同(Ethnic identity)就是族群的身份确认,是指成员对自己所属族群的认知和情感依附。比如在影片的开头邓巴对自己白人身份认同,作为一个中尉,一个士兵,以死殉国是他无限的光荣。
人类学界最流行的族群认同理论即原生论与场景论,根据原生论模式(the primordialist model)的观点,族群归属感是族群认同的根基。归属感往往来自亲属关系;邻里、共同的语言或某种共同的信仰等原生的文化因素和情感纽带。原生论模式社群即以亲属关系、邻里、共同的语言和关于超自然的信仰以及某些该群体起源的叙事和神话,甚至包括神圣的归属感这些原生要素为基础,所以族群认同主要来自于天赋或原生性的情感纽带。原生论强调共同血缘、语言概念以及宗教感情在濡化过程中成为根深蒂固的。在这一观点看来,随着人们濡化进某一特定族群,他们就形成了对那一族群的深层情感依恋。影片里邓巴原本所在的是白人群体,对他的群体有认知感与情感依托,其天生的禀赋,以及后天的环境、习俗、教养、信仰等等,对他认识世界、认识战争、甚至对动物的情感都有深刻影响。在邓巴去往赛德维斯的路上,与他相依为伴的农夫“西蒙斯”虽然一路上作为向导并把他送往目的地,但是邓巴却对这个同伴一点也不满意,认为“西斯蒙”是遇见过的最俗不可耐的、粗鲁的家伙。对于这样的同伴邓巴是不能接受的,他不屑于和这样的人交往,迫于无奈和别无选择,他的不愉快也是在他族群认同的中情感的流露:这样的人不配与我为伍。
场景论模式(the circumstantialist model)又称为利益群体研究路径(the interest group approach)。这一模式强调族性的情境性或工具性,即族群认同的多重性、层次性。影片中苏族对邓巴的身份认同,就体现了这种场景模式的认同,没有血缘,没有共同的成长,习俗,教育,环境,甚至没有共同的语言,这样的认同是超越了表象的认同,是一种更深层次的文化和心理上的认同与接受。
邓巴的双重身份认同正是体现了原生论模式与场景论模式的相互结合与深刻的互动的关系。打破了原生论所说的族群认同只是先赋的、既定的。将族群身份认同作为相当自发的现象,被视为可以为工具目的而选择的东西。邓巴在双重身份的牵扯下,他是痛并快乐着的矛盾体,脱离了原有文化滋长的腹地,在以白人价值观念为主导的社会中原有建构的身份认同感破裂,从一个原本的,禀赋自然的,既定的,拥有高级的文明的文化模式的族群,转而去选择一个低等的,落后的,他者群体,那么是什么导致他做出这样的抉择,我想是族性的原因,族性是一个族群核心价值观的体现。一个族群的族性魅力,是可以折服外族人的,苏族人的优良品质、人格魅力和优秀传统是邓巴弃暗投明重要动力以及他自身的崇高追求。同时苏族人摈弃他的白人身份,去除“边界”障碍,而宽厚的接纳与认同,也是其族性的最好体现。
[1]乐黛云.文化传递与文化形象[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332.
[2]Marx Weber.1961"The Ethnic Group".In THEORIES OF SOCIETY Parsons and Shils etal(eds.)[J].Vol.1Gleercol Illinois,The Free Press: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