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管理的重要性
2014-09-17张晓红
张晓红
摘要:实行会计集中核算需要单位全员提高财务管理意识,财务人员熟练掌握财务报账业务,报账员明确自己的工作职责并提高财务管理的职业道德。本文指出了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管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发挥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管理重要性的对策。
关键词:会计集中核算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 管理
集中核算是会计委派制原则下产生的一种会计核算方式,它是在保证单位财务自主权、资金使用权相对独立的前提下,由会计集中核算中心(部门)将各行政会计事业单位的会计业务集中办理的一种核算方法。其体现的特征是对于纳入核算单位的原有内部会计取消,只保留一名单位报账人员。实施会计集中核算是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和财政资金管理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对于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资金管理意义重大。但在实际的执行过程中,难免还存在着一些局限性和需要不断改进的问题,特别是对于单位财务人员的管理必须要引起高度重视。
一、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行政事业单位领导对财务管理职能定位认识不清
实施会计集中核算最明显的变化就是单位取消了原有的会计核算职能,会计资料、会计监督等由会计集中核算中心统一保管和监督。在实施这个改革的新制度后,许多单位的领导产生了一些认识不清观念,比如,有了会计集中核算中心,单位的财务管理就不重要了,对于财务人员的管理也可以放松了,对单位资产管理的也没以前那么严格了等等。有些单位领导甚至在会计业务被集中核算以后放弃了财务管理,认为会计监督全是会计核算中心的职能,与己无关,有的甚至与单位报账会计想法规避核算中心。这些都是认识上的不到位,理解中的差异。这种认识不清的观念非常危险,必须要尽快纠正,不然单位的资金、资产将得不到有效管理,将影响正常业务工作的开展。
(二)报账会计的约束机制大大削弱
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内部控制机制的弱化主要体现为各行政事业单位的报账业务只需要一名报账人员即可,而不再需要会计岗位,原来的会计、出纳两个人缩减为报账会计一个人,这就导致了原来的会计与出纳相互牵制的机制消失了。
比如:单位报账会计负责办理本单位行政、社保经费和项目经费的业务,负责保管、领用本单位的备用金、支票及其它票证;定期报送本单位内部转账所需的自制原始凭证等;将核算中心编制的会计报表传递到本单位,并反馈单位意见。遇到具体业务时,报账会计将这样处理:对原始凭证进行初审,初审包括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自制原始凭证的准确性,审核银行结算票据的填写是否正确、有效,并复核经济业务金额是否正确,报账会计还要负责核对单位财产物资增加、减少等变化的相关手续;检查经办人、审批人的各项签字是否完备,是否符合本单位审批权限的规定;整理原始凭证;填制报账单;到会计集中核算中心负责办理报账手续;对会计集中核算中心退回或填开“退付理由书” 的报账业务,落实经办人,按规定进行更正、补齐;对欠付经办人的款项,应及时收回欠条,付清现款,不截留、拖欠;负责本单位支票的领用、保管及备用金的保管。这些情况说明实行集中核算前的被核算单位中会计、出纳的互相牵制机制不见了,被核算单位以上一系列会计活动都由报账会计一人完成,就为报账会计舞弊提供了便利条件。
由以上介绍可以清楚看出,单位财务人员对单位财务管理监督弱化,认为会计监督全是会计核算中心的职能,放松了自身的监督职能,有的报账会计甚至与单位领导想法设法规避核算中心;实行核算以前单位中会计、出纳的互相牵制机制没有了,单位一系列会计活动都由报账会计一人完成,就为报账会计舞弊提供了便利条件。
二、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管理重要性的对策
(一)单位领导要提高认识,加强财务管理
具备独立财务体系的各单位,首先要把相关法律法规、制度、规范中对集中核算的要求有一个基本、大致概念上的理解,各负责人要从层面上认识到实施集中核算是符合公共财政管理要求,也是一种有效的内部控制手段,实施内部集中核算制度,必然会从资金行为入手,强调财政性资金效益。在实施集中核算后,资金模式以及一些基本支出流程可能和以前会有所不同。但其实单位的会计主体并未改变,一些相关正常的资金经费以及别的经济业务依然还是相对独立,依然由单位决策者支配。在这种模式下,单位同样会是承担违法违规行为的主体单位。
单位负责人、财务负责人依然会对本单位会计行为、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合法性、合规性、有效性、真实性负责。因此,各单位要层层落实责任,做好本单位的资金经费管理工作,主动接受会计集中核算中心的会计监督,按照设计流程进行资金的支出和报送,遇到问题及时进行沟通,衔接好核算中心与单位财务部门的具体工作,共同把控好资金的支出,保证资金效益的不断提高,并且减少违规的财务行为的发生。
(二)通过加强报账员队伍建设,督促各单位重视财务管理工作
随着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等改革政策的实施与完善,还需进一步加强部门财务管理的职能。要通过加强报账员队伍建设来提升报账员整体业务素质,是加强单位财务管理重要举措,也是提高单位会计工作质量的基础。另外,在建设队伍的问题上,不应忽略报账员的思想道德素质、职业道德素质,加强其道德素质的监督力度,健全考核机制,才能提高报账员的总体素质和会计工作质量。
首先,报账员具有忠诚、正直的品质和勤奋、有效的工作能力,应通过学习国家各项财政法规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报账员的法律知识和职业道德水平,保证报账员以诚信为本,爱岗敬业,坚持准则,客观公正,通过有效地制度制约报账员的工作行为,使其充分发挥会计监督的纽带和桥梁作用。其次,还需加强报账员的法制教育,使之具有强烈的法律意识和较高的执法水平,加强约束自己的思想行为和行使法律赋予的职责,避免报帐员事不关己、明哲保身的思想,对违规违纪行为不抵制,不监督,甚至为了团体或个人的利益和单位领导串通一气,变通票据逃避监督。通过加强报帐员法制教育,还可增强单位间的互相制约,相互监督的效果。报帐员不仅要委派,而且应实行定期轮岗,避免可能发生监守自盗。最后,报账员还要具备一定的专业技术能力。通过学习《会计法》等业务知识,熟练掌握财务技巧和会计电算化,利用高科技手段,强化计算机信息控制技术,为会计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得到可靠的保证。
(三)加大报账员培训的力度
在会计集中核算中,被核算单位的报账员责任重大。报账员的业务水平的高低以及思想道德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集中核算的实施。因此单位的报账员必须持证上岗,有较高的专业业务水平。会计集中核算中心要加强对报账员的培训,使其胜任自己的工作岗位。
单位的“报账员”作为桥梁和纽带可以有效地连接单位和会计核算中心,单位要加强对财务人员的管理,必须要进一步完善报账员管理制度,提高其综合素质是单位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中心同步的关键。然而,目前一些单位的状况令人堪忧,如报账员兼职的现象较为普遍,而且有些单位的报账员甚至不懂财务管理,制定报账员的任职资格制度,加强培训的力度尤为重要。首先,应给单位报账员明确的岗位职能和身份为单位的会计,应具备会计人员合格证书上岗。在这个过程中,作为会计核算中心应对单位的报账员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会计业务培训,除了提高单位的财务管理水平外,还要真正领会和理解会计集中核算的操作规程。其次,作为单位要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使报账员的会计职能、出纳职能以及“票管员”能够得到有效的牵制,避免单位资产受到损失,使单位财务得到规范管理。
三、结束语
实行会计集中核算是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为了能使会计集中核算工作尽快完善,健康发展,就需单位全员提高财务管理意识,财务人员熟练掌握财务报账业务,报账员明确自己的工作职责并提高财务管理的职业道德。同时还要广泛宣传实行会计集中核算的重要意义,明确单位领导的财务责任,加强对单位财务人员的后续教育,提高业务素质,真正使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走向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规范操作、持续发展的道路。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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