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控制权转移的绩效影响及政策建议
2014-09-17赵丽昀
赵丽昀
摘要:国有公司控制权转移作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在国有资源优化配置中起到关键作用。本文在对我国国有控制权转移的制度背景和特征进行总结介绍的基础上,分析了国有控制权转移对公司绩效的影响,并提出了相关政策建议,以期为我国国有资源的优化配置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关键词:国有控股公司 控制权转移 绩效影响 政策建议
与西方国家相比,我国控制权市场的发展起步较晚,但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推进和资本市场的不断完善,我国控制权转移活动日益频繁。并且,在我国发生控制权转移的公司中,属于国有性质的数量较多,占比较大,因此有必要针对国有公司,探讨分析控制权转移对绩效的影响。
一、国有控股公司控制权转移的制度背景与特征分析
自1978年起,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拉开了序幕,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改革也随之开展,尤其是1995年十四届五中全会提出的“抓大放小”改革思路,使我国国有企业的产权改革进一步深入,国有控制转移活动也随之发展并活跃起来。2003年国资委的成立,在国有资产的监管以及保值增值方面起到重要作用。虽然国有企业改革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制度仍需完善,以达到完善国有经济战略性布局、增强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及影响力的目标。
我国特殊的制度背景决定了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控制权转移活动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一是从控制权转移方式来看,主要包括无偿划拨和有偿转让两类;二是从控制权转移动机来看,主要包括危机主导型和“买壳”上市型;三是从控制权转移形式来看,在国有控制权的有偿转让中,多以协议转让的形式发生,通过收购二级市场流通股获得控制权的比例很小;四是从控制权转移市场化程度来看,政府在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控制权转移过程中干预过多。
二、国有控制权转移的绩效影响
在我国国有控股公司中,由于股权高度集中,大股东控制问题较为严重。同时由于国有公司所有者缺位,管理层有可能通过外部套利的方式追逐私人收益,使公司业绩不断恶化。此外,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大多是由国有企业改制而来,可能存在改制不彻底、治理结构不完善等制度性缺陷,使其在控制权转移之前大多经营绩效不佳,甚至面临失去配股资格或退市的危险,进而导致基于危机主导型这一动机的控制权转移的发生。此外,“买壳”上市也是发生控制权转移的动机之一。基于这两种动机的控制权转移目标基本一致,即维持公司的上市身份和重获配股资格。为达到这一目的,新的控股股东在接手上市公司后,必将通过完善治理结构、更换管理层、重塑企业文化等方式改善公司的经营状况,提高公司的绩效水平。
对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而言,不同的控制权转移方式带来的绩效影响也不相同。在无偿划拨的方式下,控制权转移多是出于一定的政治目标,上市公司的终极控制人一般不发生变更,仍然是原终极股东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做终极决定,公司在代理问题和治理机制方面可能不会发有明显改进,从而经营绩效显著提高的可能性也较小。而在有偿转让的方式下,交易双方会对控制权转移活动进行可行性分析,控制权交易价格是有关利益主体协商谈判的结果,其市场化程度高于无偿划拨,股权交易过程中的资源配置效率也相对较高,新的终极股东也会对上市公司进行更严格的监督,从而降低代理成本。因此,相对于无偿划拨的控制权转移方式,有偿转让方式下上市公司的控制权转移绩效更为显著。
三、相关政策建议
(一)进一步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积极鼓励“国退民进”
国有控制权优化配置是完善国有经济战略性布局、增强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及影响力的重要手段,前文分析也说明控制权转移有利于国有公司绩效的改善。因此,政府应进一步推进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积极引导国有控制权转移活动。此外,由于 “所有者缺位”,“两权分离”,我国国有公司面临管理层激励不足,治理机制不完善的问题,相对而言,非国有企业在公司治理和市场活力等方面明显更具优势。因此,我国应继续推行“抓大放小”、“国退民进”,鼓励非国有性质的公司进入无关国家经济命脉的行业。
(二)减少政府行政干预,充分发挥市场的主体作用
在国有控制权转移过程中,政府部门往往会进行一定的行政干预,在这种干预下,控制权市场不可能是完全有效的。为提高控制权转移效率,政府需要转变职能,尽量减少以行政目标为导向进行“拉郎配”式的控制权转移,防止对控制权转移这一市场行为的过度干涉。只有真正实现“政企分离”,将国有公司的资本运营和社会职能分开,才能提高控制权转移效率,促进资源的重新优化配置,同时使控制权市场得以顺利发展。
(三)健全法律制度,完善市场交易法规
我国已出台的关于国有控制权转移的法律法规缺乏针对性和集中性,亟待完善。本文认为可以从以下方面入手:一是出台专门针对公司并购的法律,并细化至不同并购方式的不同规定;二是对于市场操纵、内幕交易等行为加强重视,制定相关法规条例,严惩损害市场公正性的行为;三是进一步完善已有大法律法规,加强对控制权转移规范性和信息披露真实性的管理;四是加强政府部门的监督作用,提高法律法规的实施力度。
参考文献:
[1]徐莉萍,陈工孟,辛宇.控制权转移,产权改革及公司经营绩效之改进[J].管理世界,2005 (3)
[2]杨记军,逯东,杨丹.国有企业的政府控制权转让研究[J].经济研究, 2010(2)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