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次洪水灾情评估方法
——以黑龙江流域2013年汛期洪涝灾害为例
2014-09-11韩松
韩 松
(黑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哈尔滨 150080)
场次洪水灾情评估方法
——以黑龙江流域2013年汛期洪涝灾害为例
韩 松
(黑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哈尔滨 150080)
洪涝灾害灾情评估的目的在于:可以及时、准确、真实、全面地反映洪涝灾害发生的基本情况以及对国民经济影响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科学评估洪涝灾害,为防汛抢险决策提供依据,为防灾、减灾和救灾服务。文章以黑龙江省2013年洪涝灾害为实例,依据灾害损失统计数据,对灾情评估方法进行探索与研究。
洪水灾情;灾害损失;灾情评估;统计数据
对于水利行业内洪涝灾害的灾情评估方法国内尚无系统研究,灾情评估报告编制以黑龙江省为首例。本文以黑龙江省黑龙江流域2013年汛期的场次洪涝灾害为例,以灾害损失指标数据及《洪涝灾害评估标准》SL 579—2012为依据,对灾情评估方法进行初步探索与研究。
1 灾害损失指标数据整理
洪涝灾害损失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灾害系统,影响灾害的因素众多。本次黑龙江流域灾害损失基本数据来源于农委、林业厅、畜牧局、水利厅等11个部门。数据的搜集是通过现场实地调查、各级部门统计上报、地理信息系统与遥感技术的应用等方式完成的,经各部门核查、统计,由各主管厅、局核定灾情后确定[1]。
黑龙江境内黑龙江流域总面积11.71万km2(不含松花江和乌苏里江),2012年黑龙江省境内流域总人口242.28万人,耕地面积140万hm2(1 400千hm2),流域内2012国内生产总值542.08亿元,粮食总产量425万t,大牲畜数量23万头。
黑龙江流域洪水导致受灾人口56.38万人,占流域总人口的 23.27%,农作物受灾面积86.10万hm2,占流域耕地面积的61.5%,房屋倒塌1.95万间,骨干交通中断28条,其中铁路1条,公路27条,直接经济损失101.11亿元,占流域2112年GDP的18.65%,其中水利设施经济损失9.47亿元,占直接经济损失的9.36%。
2 灾情评估方法
根据各部门灾害损失情况的统计数据,严格按照水利部《洪涝灾害评估标准》(SL 579—2012)进行黑龙江流域灾害评估。
洪涝灾情评估值计算公式为:
式中:C为洪涝灾情评估值;D为死亡人口指标的参数取值;P为受灾人口指标的参数取值;A为农作物受灾面积指标参数取值;L为直接经济损失指标参数取值;F为水利设施经济损失指标参数取值;H为倒塌房屋指标参数取值;R1、R2为骨干交通中断历时指标参数取值;S为城市受淹历时指标参数取值;T为生命线工程中断历时指标的参数取值;Wi为参数权重。
场次洪涝灾害等级划分见表1。
场次洪涝灾害各类灾情指标的参数取值与指标阈值区间的关系可参照表2确定。
依灾害类型,场次洪涝灾害灾情指标参数权重取值按表3选用。
表1 洪涝灾情评估值与场次洪涝灾害等级划分
表2 场次洪涝灾害各类灾情指标的参数取值与指标阈值区间关系
表3 场次洪涝灾害灾情指标参数权重取值表
3 灾情评估计算
根据黑龙江流域洪涝灾害的灾情,依据评估标准7.2.1的规定,采用直接认定方法确定洪涝灾害等级。该流域直接经济损失101.11亿元,达到100亿元,不足200亿元,该流域洪涝灾害可直接认定为重大洪涝灾害[2]。
根据黑龙江流域灾害损失数据确定参数取值,若同一参数由两个指标决定时,取两个指标所定参数值的上限,且最大取值为100。取值见下表5。
表5 流域洪水灾害定级灾情评估指标参数取值表
依据标准中场次洪涝灾情评估公式进行计算,计算结果如下:
4 灾情评估结论
采用多指标综合评估方法,洪涝灾害的评估值C=50.96,40≤C<60,依据计算结果,按照评估标准7.2.2的规定,认定2013年6月—9月黑龙江流域洪涝灾害为较大洪涝灾害。
采用直接认定方法和多指标综合评估方法对全省场次洪涝灾害进行灾害等级认定过程中,认定的灾害等级存在差异。故按标准7.1.3规定,采用不同方法认定场次洪涝灾害等级存在不一致时,以认定的最高等级为该场次洪涝灾害的等级,即黑龙江流域洪涝灾害认定为重大洪涝灾害。
[1]郭小东,李宁,苏经宇.基于集对分析理论的洪水灾情综合评估方法[J].中国安全生产科学技术,2011,7(10):51-55.
[2]李立国,蔡国民,李景才.宁波市洪水风险图初步研究[J].浙江水利科技,2002(04):9-11.
TV122
B
1007-7596(2014)07-0063-02
2014-01-06
韩松(1968-),女,黑龙江哈尔滨人,高级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