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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原白马(外一章)

2014-09-03罗伟章

延安文学 2014年5期
关键词:野马白马

罗伟章,四川达州人。著有长篇小说《饥饿百年》《不必惊讶》,中篇小说集《我们的成长》《奸细》等。小说曾获人民文学奖、十月文学奖、小说月报百花奖等,部分作品译介到英、韩等国。

夏末秋初的海螺沟,万山葱绿,白水奔流,即使无雨,也是“空翠湿人衣”,何况雨淅淅沥沥,从早到晚地下。太阳偶尔出来,把山亮得轰隆一声,匕首般切割出谷地墨绿的阴影,随即退场,将这一方天地,重又还给细雨。清早,从与磨西镇一河之隔的贡布卡乡村酒店出发,迤逦上山,过了红石滩,再到情海露营地,极目眺望,山如半开的扇面,高与天齐,扇面上林木森森,藤萝交错,岚烟横逸;那岚烟白得只能用白来形容,稠稠的,能用刀割下来,也能用瓢舀起来,舀一瓢送到嘴边,吃进肚里,就能养活人世。这山里的神仙,该是吃岚烟为生的吧?但当地人说不是,神仙吃树上的“面条”。沿路的松柏和杂木,枝条上密密实实挂着条状物,就是他们说的面条。其实样子和颜色,倒更像粉条。要长出这东西,空气质量需有绝对要求:神并不遥远,干净即神。当地人告诉我们,人若食之,可舒肝利胆,养气蓄精。由此看来,“面条”并非神的食物,而是神对“干净”的揭示。

海拔扶摇直上,未到情海,已近3500米,但翠色不减,雨势更盛。石板铺成的便道右侧,是一面斜坡,坡上黄花点点。正是在这里,我见到了那匹白马。

马共有四匹,另三匹一棕、一黑加一匹黑马驹,它们在坡顶悠闲地吃草,唯这匹白马,独自来到路旁,面对七八个游人。旅游区的狗也早已对四方来客麻木,马何至于如此好奇?它的个头大于马驹,小于成年马,前蹄分开,后蹄并拢,在草地上静穆地站立着,比身体更白的鬃毛,披于前额,遮住眉檐,使它黑葡萄似的眼睛微微低垂,有着少女般不能言说的心思和忧郁,像是刷过的睫毛上,似有若无地滴着雨珠。人人都朝它按快门,用相机或手机,它无动于衷,只沉浸在自己的忧郁里。可是人怎么可能去理会一匹马的忧郁?一人进入草地,要去抚摸它的头,它却并不领情,喷着响鼻,将头扬开,且灵巧地转过身来,以屁股相对。幸亏那人是行家,知道它转过身的目的,是要踢他,于是跟它拉开了距离。尽管它并没有踢,连踢的意向也未显露半分,却不依不饶,朝那人步步紧逼。那人扬着手,慢慢后退。直到他退出草地,马才又安静下来,如先前一样,前蹄分开,后蹄并拢,静穆地站立着。雨越下越大了,头发上水淋淋的,衣服也从外到里地湿。奇怪的是,下这么大的雨,竟听不到雨声,雨落在人身上,落在马背上,落在树叶和草棵上,都无声无息。天宇间铺天盖野的静,淹没了一切声音,更淹没了所有的嘈杂。而人是不能没有嘈杂的,人没有嘈杂,几乎等于没有生活,像这般静如往古之地,到底不宜久居。于是,三两人继续前行,更多的选择下山,总之是离开了那片狭窄的草地。这时候,我看见,那匹马,那匹忧郁而静穆的白马,完全变了一副模样,兴奋地抖抖身子,甩动独辫似的长尾,昂首向坡顶驰去,跟它的同伴会合……

“那时候,马和野马已经分开”,这句《旧约》般简古的言辞,把与马有关的人类活动,清晰地立定了边界。我一直以为野马跟人没有关系,几年前去黄河长江分水岭的红原草原,碰到一个名叫色儿青的藏族女子,才知道,自从马成为人类生活的一部分,世间就没有真正的野马了。色儿青说,牧民将马放之辽阔的草场,一年半载甚至三年五载也不收回,马在日光和星光底下,自由放牧,谈情说爱,生儿育女,浴风驰骋。马的驰骋延伸着草原的辽阔。那时候,它们就叫野马,野马是站着的草原,是可以奔跑的草原。到某一天,有个骑马的汉子来到野马群中,他的手里举着套马杆,他要把相中的一匹野马,变成马。色儿青给我详尽描述了汉子驯马的全过程,那是草原上的英雄仪式,汉子与野马的合体,书写着速度与文明。——这匹马呢?我是说,海螺沟的这匹白马呢?很显然,它和它的三个同伴,都还属于野马,它们与人类文明没有关系,与不远处仓央嘉措的情诗碑林,与深藏于古木丛中被称作“情海”的海子,也没有关系。白马独自对人,不是对人的好奇,而是要保护它们的草场。实在的,相对于野马而言,那片草场太过狭小了,下面更平整更宽广的草场,成了“情海露营地”,给了人。它们生活的地方,如刀身的两面,刃立高原,白马和它的家族,在刀脊上游走,所谓驰骋,几乎是说不上的。而这片“刀身”,不仅养着马,还养着两头牦牛和一群山羊。生存成为了第一需要,难怪一只山羊要后腿直立,前腿搭在灌木枝上,冒着摔下山崖的危险,抓过树叶来吃。也难怪那匹美丽而忧郁的白马,要把人从草地上赶出去。

我一直对野物深怀敬意,尤其是高原上的野物,它们那种忍饥挨饿耐暑抗寒的本领,有一种推山填海的力量之美,为人类所不及;正因为人类不及,才确保了“干净”。我崇敬它们,除了那种力量之美,还因为,它们可以咆哮,不会忧郁,可以站立,不会无处可去。

一匹不能驰骋的野马。

一匹忧郁的野马。

一匹不得不亲自保护草场的野马。

——是对野马的矮化。

从你开始,从你结束

毕业十一年,我辞职。那时候我在故乡达州市的一家报社。我未来的路,打算用一台电脑去走。电脑是我最重要的家当,也是我当时最值钱的家当。我想潜到人群的深渊里去,在电脑上写字,写我对精神困境的侦察和思考。十一年来,我当过四年教师,七年记者,正常的工作之外,光阴虚度。而现在,我明显听到胸腔里有低吼之声;这不是比喻,是真正听到。那个声音对我说:你已经不年轻了,再这么混下去,你就老了。老是所有人的归宿,倒也不值得悲伤,更不值得畏惧,但那个声音是有所指的,它要我立即动手,专事写作。如果“生涯”这个词可以具象化,我要把自己三十三岁以后的人生,奉献给写作,或者说“写作生涯”。我觉得自己必须如此。

这种憧憬是早就有的。读高中时,我们班有多人订文学刊物,交换着看,有一阵我十分入迷,差一点就忘记考大学这件事了。好在考上了大学,读了倾心向往的中文系,且有幸碰到一批识见高远的老师和志向趋同的学友,虚幻的憧憬便找到土壤,可以埋下去,生根。大二大三两年,每到黄昏,校园里响起《春江花月夜》的古筝曲,我们几人便提着水壶,手头宽裕时还买瓶白酒,买点卤肉和鱼皮花生,去中心花园的草坪上坐了,边喝,边谈文学,还把自己写的文字,借高悬的路灯大声念,念过后听朋友的点评,有一说一,有二说二,大刀阔斧,不留情面。我们班还办了油印刊物,叫《泥土》;学校也有油印刊物,叫《嘉陵潮》,我主持过。但我缺乏公共事务的热忱,之前各届主编,都办得相当好,到我这里就不好了。不过气氛一直在。那本就是个单纯的时代,理想可以照亮一切,文学的理想更是。我们老说文学要反映现实,其实文学的本质是去现实化,文学的光荣使命,是创造另一种现实。有些人一旦被“另一种现实”召唤,就像被下了蛊药,不能自解;有些人能够,生活的圆润或粗粝,会帮助他们金蝉脱壳,在日复一日的光阴里去经营自己的山河岁月。endprint

自毕业以后,我似乎过得很忙,尤其是在报社的几年。忙的意思是迷恋喧嚣,不观照自己:对自己既不感兴趣,更不擦拭和清洗。那天中午,我独自坐在办公室抽烟,突然看到那个自己了,他端坐在我的对面,瞅着我,目光里带着陈旧的哀怨;再仔细看不是哀怨,而是一片打蔫的花瓣,在它眼里,风晨雨夕,都是别人的事情,它只是没有选择地蔫下去,只是平心静气地陈述着坚硬的事实。我从对面的自己,看到了我的“事实”:草木委顿,日渐荒凉。用上“恐惧”这个词是不过分的,我被恐惧震慑住。稍稍定心,便捉笔展纸,写辞职书。下午交上去,未经批准,第二天就走人。当年我们单位主动辞职,可得三万元抚恤金,但我未被批准,就一分钱也得不到了;马上到手便宜得像送的集资房也放弃了。这些都无所谓,我等不及,我的那片草原快要干死。于是不管不顾,背着电脑,到了成都。

写作不一定辞职,也不一定要离开旧地。但我的工作性质,决定了没有可供自由支配的时间。同时认识许多人,今天饭局,明天茶局,后天牌局,周末结伴游山逛水。不去么,人家三请四请,三请四请还不去,人家就说你不给脸。一口一个“人家”,其实根本怪不着人家,你不去,丝毫不影响别人吃喝玩乐的心情,你没那么重要;你就是自己想去,到一定时候,没人请你,你自己就坐立不安了,心绪烦乱地期待着某个电话响起,你在电话上故作正经地推几声,是要给自己一个交代:你看,我本来不想去的,推不掉啊!

所以,我辞职和离开旧地,从根本上说,是要与过去的那个自己告别。

这话怎么听都带着些矫情的英雄气概,但我是认真的。只是,该如何启齿给家里讲啊,尤其是父亲。我六岁那年,母亲去世,父亲为我读书,含辛茹苦。如果我说扔掉了在别人眼里很不错的饭碗,要躲到一个地方去写作,这成什么话?不仅不好给父亲讲,连给我本人也无法讲,你不过就在报纸副刊发过几篇散文诗歌,在两家刊物发过几个短篇小说,就想靠了写作安身立命?我会偶尔想到这事,身上禁不住蹿过一股寒流;但不会多想,也就是说,不会经常有寒流涌起。——再不敢讲,也要讲的。父亲果然焦虑了,特别是知道我的钱袋很快就弹尽粮绝的时候。但别的亲人,不相信我有那么穷,他们的理由很简单:如果我现在从事的职业,挣不到比以前更多的钱,我就不会去做,如果我去做,我就是傻子。可他们觉得我不是傻子,所以肯定能挣钱,挣大钱,我是在装穷叫苦。其实我从没叫过苦,我只在他们问起时才遮遮掩掩地说几句。在我,只要手里有买馒头的零钞,就能快乐和安定。钱只有在帮助你活下去时,才是你的亲人,你跟它的关系也才能平等,否则双方就成主仆了。但我的那些亲人和故乡人就是不信,他们四处宣扬,说我写一本书,能挣多少多少万。钱不是在帮我活下去,而是让我活得风生水起,花天酒地。

不过,他们很快就不这么宣扬了,因为我看上去真的很穷。故乡那些跟我一样考学出去的,陆续都买了小车,逢年过节,几千里路都开着小车回家,车上往往还带着一条刚刚美容过的狗。而我是坐火车,坐汽车,行李是一个万古不变的拉杆箱;因故乡发现了储量巨大的天然气,搬迁啊赔偿啊,使不少人快速致富。他们抽的烟,比我抽的贵,用的手机,比我用的高级。于是他们开始拿怜悯的眼神看我了:这人啊,哼哼,咋那么穷啊,还读过大学呢!我们没读大学,我们初中毕业就跟学校绝缘,但我们比你有钱。比你有钱,也就是比你能干。他们在我面前有些居高临下的了,跟我交谈时,用的是打工时从外面学来的普通话。

几年以后,听说省作协把我弄去当了专业作家,又生出另一番景象。他们不知道作协是个什么单位,只听见一个“省”字,就觉得我跟省委书记肯定是抬头不见低头见的,跟省长是互相递烟互相点火的,因此就没有办不成的事,想参军找我,考学分数不够找我,办林业证找我,卖注水牛肉被逮了找我,超生子女上不了户口找我,甚至有人遭女朋友甩了也找我。且不说这些要求是否正当,文人浮名,本身是不能跟现实碰的,所以才需要创造另一种现实。我做村干部的姐夫对我十分不满,骂我“没球用”,因为我说严重违规甚至违法、根本不可能办的事,别人后来都办到了,我不是“没球用”还是什么?在潜规则横行的世界里,钱权交易,其实已经变成一门显学。钱和权,构成这个世界的两条腿,站立靠它,行走靠它,奔跑也靠它。而我还在相信公正和道义。我骨子里的那份“钝”,让我固执地相信我的相信是对的,所以时至今日,我还是“没球用”。故乡人是彻底把我看白了。

大抵说来,自上世纪九十年代以降,世道就不为理想缔造。我是说那种没有或者很少有“实际价值”的理想。人们信奉更加现实的人生。这指不出多大错处。经过八十年代的思想解放,人们发现,思想终究不是柴米油盐,喂养不了日子;思想解放的单纯目标,是为欲望松绑——这确实是一个错处,它不该只是这样的。但毕竟好啊,欲望释放生产力,当我看到身边人,特别是故乡人,能吃好饭,喝好酒,穿好衣服,住好房子,我就安定而踏实。

但无论怎样的时代,都应该宽容另一种人生。这种人生所看轻的,正是“实际价值”。这种人生的实践者,不把抵达当成终极追求,他们的志向在路上。他们跟时间达成和解,这一天过了,再是下一天,不慌,不忙,不抢,他们需要的,是慢一点,再慢一点,并在慢当中成就通达和宁静,然后把自己低下去,耐心捡拾生命的碎片,发掘被泥土埋藏起来的阳光,探究罪恶生成的缘由,塑造尊严的面貌,求证人生的可能性。

然而遗憾的是,这样的人往往在俗世中受到挤压。我一位很有声名的作家朋友曾对我说,他儿子去年高考,报了某大学文学院。老母亲闻言,忧心忡忡地指责:“那读出来不就跟你一样,只会写小说了?”这位朋友说到这里,神情怅然。他写小说,不仅能很好地孝敬父母,在省城买了大房子,送儿子进了好学校,还能经常帮助兄弟姐妹,即便以俗世论,也可说是过得去的了,但在老母亲眼里,写小说到底算不上正经职业。说有钱吧,又不很有钱,权么?看上去倒是跟领导有接触,领导也很尊重他的样子,可真要他办个事,就像割他心肝,扭扭捏捏给领导打个电话去,又不知道催,更不知道登门拜访,结果往往是水过三秋,还老实巴交地坐在那里等领导的答复。类似的冲突和尴尬,无处不在。就连同是写作中人,许多人眼里也要么是权,要么是钱的。我有个一直写短篇的朋友,前些日决定写点长东西了,煞有介事地跑来问我:“写中篇划得着还是写长篇划得着?”他的意思是,写中篇挣钱快,他就写中篇,写长篇挣钱快,他就写长篇。——由此看出,冲突和尴尬,都是浮在表面的泡沫,如果自身就是泡沫,捋一下自然破了、化了,若静水深流,有稳定的支撑,有丰沃的内省力,有发自灵魂的骄傲感,有海明威那样“日日面对永恒”的内在要求和精神质地,就能在逼仄的生活中有所发现,就能在发现中变得宽阔和深邃;心灵之光照进黑暗,黑暗却不接受光,这无所谓,你所要做的,是不能因此就成为黑暗。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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