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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话语中仲裁员的身份建构

2014-09-02蒋婷刘瑾瑾

社会科学研究 2014年3期
关键词:身份建构仲裁员调解

蒋婷++刘瑾瑾

〔摘要〕在仲裁调解活动中,仲裁员身份构建恰当与否关系着调解的成败。称呼语作为一种交际单位,不仅是用来称呼对方或间接指代的符号系统,也是讲话者身份或态度的标记, 反映交际双方的位阶关系。研究表明,在所有称呼语中具有权势语义的机构身份称呼语、职业称呼语和职务称呼语占据较高比例。这显示了仲裁员旨在通过使用该类型称呼语,建构公正的、独立的、充满权威性的身份特征,但是另一方面,他们也灵活使用其他柔化的称呼语形式,以此拉近对话双方的距离,构建平等的对话氛围,促进调解的顺利进行。

〔关键词〕调解;仲裁员;称呼语;语码转化;身份建构

〔中图分类号〕H1364;DF7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4769(2014)03-0091-06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仲裁语料与语料库建设”(12XYY013);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研究专项项目(NO.CQDXWL-2013-043)

〔作者简介〕蒋婷,重庆大学外国语学院副教授,西南大学外国语学院博士研究生;

刘瑾瑾,重庆大学外国语学院硕士研究生,重庆400044。一、 引言

调解是仲裁过程中非常重要的环节,它不但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仲裁制度在管辖权方面的缺陷,而且可以维系乃至加深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友好关系,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与发展。〔1〕但是,如何才能顺利打开“调解”的大门并使之有效展开,关涉的因素却相当复杂。从身份定位的视角来观察,仲裁员惟有建构恰当的身份,方才有利于营造良好的调解氛围,才能促使仲裁程序真正深入当事人双方内心的利益世界,进而真正做到事实清楚、程序合法、裁决公平、合法合理,从而尽可能将当事人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的程度,并使当事人心悦诚服,真正“化干戈为玉帛”。 毫不夸张地讲,仲裁员身份建构的恰当与否直接影响着仲裁的结果与裁决质量。恰当的仲裁员身份建构,不但能够促进仲裁调解的展开,而且有利于充分发挥仲裁定纷止争的作用。本文拟以称呼语的语码转换为视角,研究仲裁员的身份构建特征及其与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协调。

作为一种交际单位,称呼语是人们用于指代称呼对象、识别身份以及在交际中定位人际关系的符号系统。〔2〕称呼语的恰当使用对于成功交际具有重要作用。本项研究在收集了20场仲裁庭审语料并真实转写的基础上,从呼语语码转换的角度,拟尝试问答以下问题:(1)在仲裁庭审调解阶段中,仲裁员使用称呼语具有何种动态特征,各种称呼语的礼貌层级是什么?(2)在问题(1)的基础上讨论,仲裁员动态使用各类的称呼语的目的是什么?仲裁员身份是如何通过多重呼语建构的?

二、 身份构建和称呼语的语码转换

“身份”常指一个人的自我概念,身份建构指会话者在交际中选择一定的语言手段如称呼语进行观点定位以呈现自我概念的言语行为。〔3〕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语用行为学家,社会心理学家,语言交际民俗学家,民族语言学家及批评话语分析学者在身份及身份建构的研究方面做出了杰出贡献。对于身份的认识,学界一直存在两种相左的意见。一种是本质主义(essentialism)的身份观(以Labove为代表的变异语言学家是这一身份观的主要代表)。其主要观点是:身份是基于个体或群体内部的本质属性,是个体或群体内部自发产生、普遍存在且固定不变的一整套特征,这些特征决定了个体或群体的社会身份。另外一种是社会建构主义(social constructionism)的身份观(以Verschueren为代表的语用学家是该身份观的主要代表),建构主义者认为身份并不是一种内在的自我属性,而是个体或群体在一定的社会历史文化语境中,通过和他人互动建构起来的,是特定社会历史文化建构的产物,因而是动态的、变化的。〔4〕随着语言与身份关系研究的逐渐深入,人们愈加认识到语言和社会因素之间并非相互独立的线性因果关系,而是相互建构的关系。〔5〕逐渐建构论取代了本质论。本篇论文立足于以语言学界普遍认同的建构主义身份观,认为身份是在语篇(话语)中建构的,是说话者通过对语音、词汇、句法、语篇和语用等多个层面的语言选择来实现的。

在构建身份的诸多元素中,称呼语是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在日常交际中常常会用到称呼语,其核心功能是通过唤起注意而表示对对方的礼仪或表达某种情感。〔6〕称呼语不仅反映了人们之间社会地位和角色关系,也反映了人们之间的情感关系。所以,正确、恰当地运用称呼语,不仅体现了说话者的身份地位,也折射了他的文明素质和交际艺术。〔7〕在现代汉语中,称呼语种类繁多,纵观各家对现代汉语的称呼分类,笔者进行了如下归纳:(1)从社会语言学的角度,称呼语可分为六类:亲属称呼语、特殊称呼语、姓名、通用称呼语、职衔、零称呼语。 〔8〕(2)从层次的角度,称谓语分为亲属称谓与亲属层次、职务称谓与上下级层次、尊称和谦称层次、雅俗称谓的层次。〔9〕(3)现代汉语称呼语从功能的角度,可分为指称语、称谓语、面称语、背称语、称呼语、招呼语。〔10〕(4)从语用特点出发,称呼语可分为姓名、职业或职务名称及亲属称谓。〔11〕同一种场合,面对同一说话对象,人们也会使用不同的称呼语,这就涉及到语码转换。语码指人们用于交际的任何符号系统,可以是一种语言,也可以是一种方言、语体或语域。〔12〕语码转换作为语言接触的结果之一,是说话人为取悦交谈对象,对自己的语言或语体做出调整,使之与对方语言或语体趋于一致的现象,或称之为语言靠拢。〔13〕反之,说话人调整自己的语言或语体,有意突出与对方的语言差别,即语言偏离。〔14〕即使面对同一个交际对象,处于不同的交际目的称呼法也会不同。成功的称呼语语码转换,必须要符合“人际接纳”原则。即在交际中,交际各方能接受对方的态度和意义,容纳对方的功能和思想,并产生个人价值观和自尊感,这样的交际最能被对方接纳。〔15〕从成因看,语码转换可分为两大类:〔16〕(1)由于改变话题、参与者等情境因素而引起的情境型语码转换;(2)为改变说话的语气、重点或角色关系而发生的隐喻型语码转换。说话者采用“情景式”的语码转换,标志着对目前情景的重新定义:正式场合变为非正式场合,官方交涉变为私人交换。而采用“隐喻式”语码转换是为了将严肃的语气变成诙谐的口吻,礼貌、恭敬的谈话变成随意亲密的交谈。从标记模式来看,语码转换也分为无标记语码选择和有标记的语码选择两大类。〔17〕 所谓无标记语码选择是指在特定情境中使用符合规范的语码,表示说话人愿意维持现有的身份,与交谈对方保持所预期的、现有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有标记的语码选择是指说话人试图偏离和改变交谈双方所预期的、现有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三、数据收集及研究方法

本研究采用了定量研究和定性研究相结合的方法。笔者旁听并采集了20场仲裁庭审,并将仲裁调解部分的录音转写成文字,建立了库容为154732字数的口语语料库。根据调解的不同阶段,调解语料被分为五个语步并分别对其进行赋码:语步一:询问调解意愿;语步二:三方初步调解;语步三:与被申请方背靠背调解;语步四:三方最终调解;语步五:宣布闭庭。每个语步又划分成不同的步骤。我们使用UAM软件对提取出来的五个语步中的称呼语进行分类标注,然后使用ANTCONC软件提取,得到相应索引行,然后将其保存为独立的子语料库,再进行二次分类、赋码、提取和归纳,最后将各项特征归纳。以下我们将重点考察在仲裁庭审调解不同阶段中,仲裁员使用称呼语的动态特征,并讨论其背后的深层次原因。

四、数据呈现与结果讨论

笔者在祝畹瑾、庞蔚群、李明洁、卫志强等学者对称呼语分类的基础上,结合仲裁庭审中实际称呼语使用情况,总结出仲裁员在仲裁庭审中使用称呼语的类型为十种。我们从五个语步语料库中提取赋码称呼语,得到266个索引行,然后将其保存为独立的子语料库,再进行分类、赋码、提取和归纳,最后将十种称呼语的各项特征及其使用频率统计归纳如下。(见附表)

附表调解阶段称呼语的分布特征

称呼语类型表现形式出现

频数所占

比例出现的

语步礼貌

程度机构身份称呼语申请人,被申请

人,特别代理人15257%语步1、2、43全姓名称呼语李XX,XX公司2911%语步3步骤1,22泛尊称这个领导,

老师,专家249%语步3步骤1,24职务称呼语李总,江书记,

刘主任,魏经理,

张镇长187%语步3步骤1,25职业称呼语X秘书,房东,

X律师933%语步3步骤1,23戏称老大933%语步3步骤1,22老化称呼语老柯83%语步3步骤1,23小化泛称呼语小伙子726%语步3步骤1,22小化称呼语小X726%语步3步骤1,23机构称呼语贵公司,政府311%语步3步骤1,24统计266(注:5-1表示礼貌层级从高到低)

从附表中我们可以看出,仲裁员在庭审过程中采用的十种称呼语类型,从与提升或降低仲裁员机构身份特征的角度来看,可分为两大类:(1)锐化(sharpen)机构身份特征的称呼语,即仲裁员有意通过这些称呼语的使用,以拉远或者刻意保持与被调解方距离,如:机构身份称呼语、全姓名称呼语、职业称呼语和机构称呼语等,以此来凸显其独立、公正、充满权威性的机构身份特征;(2)柔化(soften)机构身份特征的称呼语。仲裁员灵活使用多种类型的称呼语,如:泛尊称、职务尊称、戏称、老化面称、小化面称和类小化面称,旨在弱化其机构身份特征,降低身份,拉近双方距离,缓和紧张氛围,促进调解的顺利。

1.锐化仲裁员机构身份特征的称呼语类型

(1)作为一种机构话语,即使在调解阶段,仲裁员更倾向于使用具有权势语义的机构身份称呼语、全姓名称呼语以维护庭审的秩序,凸显仲裁员的机构身份、专业优势和权势身份地位,以此来建构自己公正的、充满权威性的身份特征。

我们从附表中可以看出使用频率最高的是礼貌层级为3的机构身份称呼语,其所占比例高达57%,其次是礼貌层级为2的全姓名称呼语其所占比例为11%,两种类型的称呼语加起来所占比例高达68%。仲裁庭审话语是一种特殊的机构话语,因此,在庭审中,仲裁员对双方当事人的称呼都带有强烈的机构话语特征。“(被)申请方”、“(被)申请人”、“(被)申请方代理人”等无标记性称呼语的频繁使用,不仅可以确立各方在庭审中的身份,而且体现了仲裁员在庭审话语中的主导地位和权势,同时还显示出适度的尊重。

在语步分布中,我们发现这类称呼语集中在语步1(询问调解意愿)和语步2(三方初步调解)。因为在这两个语步中,仲裁员会使用较多程式化问句,询问各方的调解意愿(如:例1,2,3),因此在语步1和2中,仲裁员使用无标记性机构身份称呼语。在例1-3中,仲裁员使用无标记机构身份称呼语,起到了在维护该阶段的交际和互动的同时,也显现出该阶段的庄重性和程序性的效果,维护了仲裁庭审这一特殊机构话语的秩序。

例1仲裁员:那被申请人能不能调解?

例2仲裁员:先申请人这边,你同不同意?

例3仲裁员:看来也比较简单,焦点也很清楚,我们的辨证阶段就到此结束,那么现在是被申请人代理人请求仲裁庭主持调解,申请人是否同意?

所谓的全姓名称呼语,就是直呼其名,它是一种主要的社会称呼方式。从权势关系来看,该方式多用于年长位尊者称呼年轻位卑者,或平辈之间互称。在日常交际中,交际双方不熟悉或者不亲近时,用这种称呼语方式是不礼貌,甚至是粗鲁和不雅的,会引起对方的反感或不。〔18〕我们可以看出仲裁员在语步3,即背靠背调解中较多的采用这种称呼方式,而且在对各索引行出现的语境中,我们还看出,仲裁员使用该称呼语时,被称呼人往往是无职业人员或受教育程度较低的人。在单独调解中,仲裁员从机构身份称呼语转换到这种称呼语方式,在表面上似乎想拉近与被称呼人的距离,但事实上,从权势上看,这种方式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仲裁员的专业地位、较高的身份权势和心理优势。在例4中,仲裁员用了类面称+全姓名称呼语的复合形式,在例5中,仲裁员在全姓名称呼语之后,用了比较强的祈使句和问句,这些语法资源体现了仲裁员的公正的,充满权威性的机构身份特征和强势话语的效果。

例4仲裁员:李XX,你们这些话后面还有机会说哈。

例5仲裁员:XXX,最后你思考一分钟,最后你愿意要承担好多?

(2)使用无标记的、礼貌层级较高的职业称呼语和机构指代称呼语,不但能够显示仲裁员对被称呼一方的尊重,也保持了说话双方的距离,凸显了仲裁员独立的身份特征。

职业称呼语和机构称呼语在所有称呼语使用中所占比例为44%(见表2)。职业称呼语和机构称呼语是指与被称呼人所从事职业或所在机构有关的称呼语。在机构话语中,也是一种无标记称呼语,而且礼貌层级较高。常见的职业称呼语有三种分类:①老师、医生或大夫、律师、教练;②警察、司机、护士、记者;③送信的、开车的、卖菜的、看门的等。在仲裁调解中,仲裁员采用的是第一类职业称呼语,这显示了仲裁员对被称呼方比较尊重,口吻庄重,不表亲近色彩,刻意保持距离。(见例6、7)

例6仲裁员:他们这个案件应该说做了,做到这个程度,刚才这个律师也讲了,也不容易。

例7仲裁员(插话):我刚才跟X秘书两个说(语速加快)我又不是公安局。

在上述例子中,仲裁员称呼当事人,使用机构称呼语(这个律师,X秘书)取代了对个人身份的称呼,这是称呼语的隐喻式升位,突出了被称呼方所代表的机构性。

例8仲裁员:我觉得贵公司这个信誉也是很重要的。就说,一方面肯定要你们应该维护对她的一个承诺,在社会上怎么立足啊?是要讲一个社会信誉问题,是吧?

在称呼机构中仲裁员使用了“贵公司”(见例8),这种方式表达了仲裁员的尊重,也保持了说话双方的距离,建构了仲裁员独立的身份特征,同时也使话语显得更正式、严肃。

2.柔化仲裁员机构身份特征的称呼语类型

(1)在调解阶段仲裁员较频繁的使用泛尊称与职务尊称这种礼貌层级较高的称呼语,不仅表达了一定程度的敬意、柔化其机构身份特征,而且强调对方的社会地位,旨在敦促被称呼人从大局出发考虑问题,推动调解的顺利进行。

在整个仲裁调解阶段,泛尊称与职务尊称加起来其所占比例为16%(见表2),仅次于机构身份称呼语与全姓名称呼语。泛尊称这种称呼语是一种礼貌层级较高的社会通用称谓。它本来专指某一类受社会尊重的人,后来发展成含尊敬的社会泛称,使用领域很宽,如“同志”、“先生”、“老师”、“师傅”等(见例9、10、11)。

例9仲裁员:好,陈老师哈,有个问题,很难争论。

例10仲裁员:因为我相信专家意见,要听专家的。

例11仲裁员:那领导请示了吗?

从以上例子我们发现,在仲裁调解中的泛尊称主要有“老师”、“专家”和“领导”,其中“老师”是使用最多的(见例9),其次就是“专家”(见例10)和“领导”(见例11)。“老师”原本是对给学生传道授业解惑的人的尊称,历来受到人们的尊重。随着教师地位的提高,“老师”这一称呼越来越受人羡慕,因此它的使用范围也跨越了行业界限,在很多领域广泛使用。如果对方具有较高文化素养,足可为师者时,人们往往都称其为老师。“老师”作为一种泛尊称,越来越被人们接受,是因为他具有文化标识的功能,顺应了人们崇尚知识的心理需求。所以仲裁员在单独调解中使用它(见例9),既表达敬意,也表现一定的情感,实现了尊敬与亲近的较大契合。“专家”、“领导”亦是如此(见例10、11)。

职务尊称是由被称呼人的姓加官衔或职位构成,在机构话语中,属于礼貌层级较高的无标记性称呼语。当被称呼人的官衔和职位比自己高时,称呼人一般把官衔或职位放在他的姓后,以示尊重(见例12、13)。这种称呼法比全名加职衔显得更亲近些。

例12仲裁员:好吧,这个江书记、刘主任都在,拿个态度,拿个意见。

例13仲裁员:不是,张镇长,从法律上讲,因为我们要做裁定的话,我们就可以讨论那些问题。但是我是希望大家协商。

在例12、13中,职务尊称的使用凸显了仲裁员对被称呼人社会地位的认可和尊重,缩短了彼此之间的距离。同时,仲裁员在称呼语中强调对方的职务或官衔,突出对方的社会地位,是期望被称呼人从大局出发考虑问题,以此推动调解成功。由此可见仲裁员在调解阶段,倾向于灵活使用各种类型的称呼语以缓和调解氛围,拉近调解双方之间的距离促进调解的顺利进行。

(2)在调解阶段,仲裁员灵活使用老化面称、小化面称和类小化面称,并在后面的小句中,配合使用具有较强说服力的评价性手段,不仅显示出仲裁员的尊重,而且增强了听话人的被认同感,拉近了双方的距离,促进调解成功。

老化面称、小化面称和类小化面称在所有称呼语中,所占比例为82%。在汉语称谓语中,有一种“称老不称小”的倾向。老化面称只是比称呼姓名或职务更亲近一点,同时又比姓名称呼多一些敬意。这种用法可以是平辈间互称,也可是单方面称呼年长者。

例14被申请人代理人:哦哦哦,我姓X。

仲裁员:老X,我给你说实话。我们都,都四十几岁的人了哈,你可能年轻点,买房卖房的多。

从例14上看,当仲裁员不知如何更合适地称呼被申请人的时候,运用了“设问求证”的方式,用问句“你贵姓啊?”来请求对方给出得体的面称,有效地避免称呼不当而带来的尴尬或冲突。在获知对方的姓后,仲裁员用了老化面称,表示了对对方的尊重和亲近,紧接着他使用判断性的评价资源“我们都,都四十几岁的人了哈,你可能年轻点”,来达到使双方身份更加平等化,进一步来拉近双方的距离的效果,同时,也迎合了对方希望年轻化的深层次心理,便于调解的进一步开展。

而小化面称和类小化面称这两种称呼形式一般用于长辈称呼晚辈或上级称呼下级。

例15仲裁员:诶,小伙子,算了,我觉得,等会儿裁下来不是个钱的问题,何必喃?

例16仲裁员:因为我觉得小X,你不是这种不讲信用的人。但是你没必要因为自己的一些法律上的问题,去吃这个亏。

例17仲裁员:到时候,法院就会留下。小X,就是说,你这么年轻有为,我觉得没有必要。小事情,是吧?你有一口气你可以说说他的魏经理。

在例15中,仲裁员采用类小化面称“小伙子”,在拉近双方距离的同时,也暗示对方经验不足,涉世未深,突出自己成熟老练和在专业上的优势。所以给被称呼方的心理上造成一种压迫感,使之便于接受随后的建议。

但是“称老不称小”的倾向在小化称谓上是有性别差异的。如果被称呼方是女性,她们对年龄更敏感,所以更愿意被称为“小X”。因此在单独调解中,当被称呼方为较年轻的女性时,仲裁员往往使用这种小化面称(见例16),这种称呼方式顺应了年轻女性的心理需求,这样她才能心平气和地接受称呼方的观点或建议。在例16、17中,仲裁员不仅使用了小面称呼语,而且紧随其后各使用了“你不是这种不讲信用的人”和“这么年轻有为”这样的评价资源,更激发了听话者的个人价值感和自尊感,进而更利于听取仲裁员的客观分析和中肯建议。

(3)为了缓解气氛,拉近彼此间的距离,在调解这一非正式场合中,仲裁员还使用了戏称这一幽默的、偏离常规的叫法。

戏称是称呼语的隐喻式表达。在交际中称谓语本身的意义与其表达的情感指数有时呈逆向吻合。一个戏称表达的却是交际双方的一种亲近关系。在我们的语料中,戏称这一称呼语共出现9次,所占比例为33%。其中较典型的是仲裁员在调解中使用了多次使用了戏称“老大”(例18、19)这一称呼。“老大”这个词,原本用作称呼家庭中年龄最长的孩子,因为他( 她)往往是其他孩子的头领或榜样,受到其他孩子的尊重,并比其他孩子有更多发号施令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与义务。〔19〕这个称呼语在现代中国社会演变成下属对上司的称呼,因为人们把工作单位系统看作一个大家庭, “老大”用来指称团体中的负责人。这种称谓故意模糊上下级间生疏感以弱化其距离感。

例18仲裁员:(打断),这个你还是要给老大说清楚。毕竟来说你公司,你当初你合同都定了。

例19仲裁员:(打断)你们老大,之所以有这么气宇轩昂的,他就认为这一点是很实在哩。

在我们的语料中,“老大”被当作一种背称,在调解阶段的单独交谈中使用了9次。这个语义色彩较高但礼貌层级较低的称谓语被仲裁员采纳,究其原因,有两个方面:首先它在音节和构词上具有优势,“老大”的两个音开口度较大,发音响亮、连贯流畅,所以很容易引起受话人的注意。而且仲裁员把“老大”作为一种幽默的、偏离常规的叫法,既体现了中国人在交际中尊重他人的心理,它在调解阶段这个非正式场合里用作对被称呼方单位领导的尊称,既弥补了交际中称谓语的空缺,同时也能够活跃气氛,拉近了彼此的距离来促进调解的顺利进行。

五、 结论

通过以上对调解阶段中,仲裁员使用称呼语的分类讨论,我们可以归纳出仲裁员在此阶段的话语和身份具有以下特征:

(1)仲裁员的调解话语仍然具有强烈机构话语色彩。在这一阶段,仲裁员话语中具有较强权势语义的称呼语所占比例依然很高,旨在锐化其机构身份特征。仲裁员较频繁地使用职业称呼语和职务称呼语,以维护庭审的秩序,凸显仲裁员的机构身份、专业优势和权势身份地位,以此来建构自己独立的、公正的、充满权威性的身份特征。

(2)不同类型弱化性称呼语具有尊敬化、亲近化、老成化、准亲近化和适切转化的显著特征。它们的灵活使用说明了仲裁员努力转换他的机构身份,通过语码转换,来实现“人际接纳”的准则。这样最容易被听话方所接纳,并使对方产生了个人价值感和自尊感,具有良好的交际效果,更利于调解的顺利进行。

(3)调解各阶段中称呼语的动态变化体现了仲裁员在调解中实现的多重人际意义。在单独调解、多方调解和背靠背调解不同语步中,仲裁员的称呼语用法实现了情景式的语码转换,以及无标记称呼语向标记性称呼语转换。即使在同一语步中,称呼语也实现了隐喻式的语码转换、标记称谓和无标记称谓两种转换。仲裁员灵活运用语码转换,旨在实现不同的交际意图,即有意拉近或拉开双方的距离,或者表达尊重,缓和气氛等等。

从以上讨论,我们可以看出在调解阶段,仲裁员选择称呼语恰当与否直接关系到其权势地位、与被调解方的亲疏关系和调解的成败。因此,要想充分发挥仲裁员在调解中的积极作用,实现仲裁定纷止争的作用,这就要求仲裁员具有较高的文明素养和高超的交际技巧。他们不仅能够有效地控制仲裁庭审秩序,也能根据情景语境的变化,灵活使用多种类型的称呼语,使用柔化性的称呼语,以此弱化仲裁机构身份特征,拉近双方距离,缓和紧张气氛,推动调解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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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何进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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