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与现实的互动:网络政治文化的社会作用机理
2014-09-02金太军李娟
金太军++李娟
〔摘要〕网络政治文化缘起于网络政治与现实政治间的相互关系:网络政治是现实政治在网络空间的延伸,是现实政治的真实与戏剧化反映;形成于网络形式虚拟到文化主观虚拟再到现实政治的转化。互联网开放式结构特点不仅解决了信息传播渠道问题,而且消除个体意识上升为集体行动的制约条件,催化了网络群体性爆发,促成大众政治社会兴起和成长,逐渐改变了原有封闭和程式化的政治生态环境,推动政府与公民之间良性互动关系的建构。
〔关键词〕网络;政治文化;文化实践;政治生态环境
〔中图分类号〕D60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4769(2014)03-0052-07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地方政府社会管理创新研究”(13AZD018);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苏州大学中国特色城镇化优秀创新团队建设项目;江苏省社科基金项目“加快推进社会体制改革研究”( 13WTB011)
〔作者简介〕金太军,苏州大学中国特色城镇化研究中心研究员,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长江学者特聘教授;
李娟,苏州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江苏苏州215123。网络技术与政治生活的交融是21世纪政治发展的时代特征,网络政治文化应运而生,由此产生了网络政治文化如何产生和如何作用于社会实践之类的思考。众所周知,网络政治文化是现实政治空间和虚拟空间互动的产物,网络政治文化犹如现实政治通过两个不同的棱镜折射出的重叠影像,其糅合并超越了两个不同空间的特征而形成自我特征。网络化的政治文化符号表现出更加强大的社会反作用力,甚至有可能彰显其“符号暴力”的鲜明特征。本文将遵循形式与逻辑辩证统一的思路对网络政治文化社会作用机理进行探析,认为尽管网络政治文化的显著特征是网络技术支撑,但其核心特征仍然是政治,因此研究网络政治文化必须将其置于明确而特定的现实政治环境中,网络政治文化有其独特的民族性和时代性特征,因此本文以中国政治制度环境为研究背景。基本观点是网络技术赋权于民,为公民争取政治生存空间、维护政治权益提供了有效手段和方式,加剧了政治紧张心理,而这种紧张心理在网络空间互动中发酵,最终突破虚拟空间转向现实空间,从而倒逼各种政治力量达成妥协而得以缓解甚或消解。
一、网络政治文化形成原因:
虚拟政治与现实政治的关系我们已经生活在“虚拟化的现实变得越来越完美,真实和表象、已经发生过的和有可能发生的之间的界线将会消失无踪”,〔1〕现实已被逼真的复制品排挤到现实丧失它在人类生活中的权威性的境地,我们不得不严肃面对虚拟与现实的关系。网络政治是网络技术出现之后,人们借助网络参与政治、影响政治而形成的一种政治行为。网络技术的成熟为现实世界建造了一个对应的“影子社会”,与现实社会形成一虚一实的对应关系,而这种对应关系并非完全对应关系。网络政治与现实政治的关系是复杂的:网络政治是现实政治在网络空间的延伸,是现实政治的真实反映,是现实政治的戏剧化反映。
(一)网上政府:网络政治对现实政治的延伸
网络政治对现实政治的延伸,主要是指在体制和组织框架内,政府机构在管理和服务中运用计算机和互联网信息技术行政办公,初始目标是建立精简、高效、廉洁和公平的政府运作模式,典型代表是电子政府的建立;随着网络技术的应用,政府越来越注重与社会、公民的政治信息沟通和官民互动,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表现在政府部门网络平台的建立。建立政府网站、开通领导信箱和微博、建立网络参与论坛、BBS和讨论组,与政治关涉密切的论坛有人民网强国论坛、新华网发展论坛和焦点网坛等,及时了解民情,公开征集民意,将民众的意见纳入政府决策制定过程中。另一方面,政府官员与网民进行直接互动,2008年开始了中国高层通过互联网与公众互动的网络政治新时代,当时的国家主席胡锦涛称要将互联网发展成为“做事情、做决策、了解民情、汇聚民智的一个重要渠道”,“据不完全统计,已经有接近一半的省委书记或省长都有过与网友交流的经历,各地各级官员通过网络与公众沟通的次数已超过百次”,〔2〕高层政治人物对网络效用的认可与网民的互动表明网络政治雏形的形成。网上政府通过建立及时的互动、沟通平台与渠道,既有助于政府迅速了解民意并对民意适时做出反映,也有助于公民利益诉求渠道的拓宽,从而提高公民对政府的满意度和巩固政府治理的合法性根基。
(二)网上景观:网络政治根源于现实政治
网络政治除了对现实政治的延伸,更重要的是对现实政治问题的暴露和凸显,是现实矛盾和潜在社会风险在网络上的投射。喧腾的网上景观是对现实社会资源分配不合理的直观反映,反映了现时代中国网民(普通公民)对自身生存境遇和国家命运的忧思。
王绍光认为中国网络事件和网络政治文化是中国社会结构转型期各种矛盾和变化在网络上的直接反映,网络事件构成抗拒当代中国“大转型”的双向运动的有机组成部分。〔3〕网络上繁杂的网络景观抑或繁荣抑或喧闹的根源在于社会生存危机。从网络舆情监控分析数据可见,关乎民生的社会医疗保障、公共教育、住房政策、就业和收入分配等问题始终是舆情最持久、最激烈的话题。首先是政治经济方面,市场经济体制显著的特征是生产力要素的自由流动和分配,然而由于我国户籍体系、国家系统编制体系等关涉的社会保障、子女受教育和劳动地位方面存在严重不平等,如此导致劳动力在经济的驱使下流动的同时增加了社会冲突和不稳定因素。其次是文化方面,经济现代化和政治民主化过程中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本土文化与他域文化之间的碰撞在网络开放空间和全球化传播的影响下,导致文化认同受到冲击,文化自我否定和文化崇拜夹杂下文化迷茫成为社会普遍现象,人们无法寻得安放内心的文化归所。
社会危机普遍存在于人类发展的任何阶段,而网络成为一种宣泄政治不满和社会不公的主要渠道的关键原因还在于现实解决途径狭窄不畅。正如王卓君教授在讲中国网络政治文化特点时所言,“这种现象在中国有其特殊之处,亦即在现实生活中大众的表达渠道不畅是造成中国网络政治文化弯曲度高的主要原因。”复杂的社会矛盾、中国传统的政治文化和狭窄的利益诉求渠道与广大公民现代公民意识苏醒之间的冲突决定了网上景观特征。
(三)网络事件:网络政治对现实政治的戏剧反映
网络事件往往指以一种极端和过激的方式表达政治诉求,借助情感动员和情绪渲染的方式将事态极端化呈现的冲突表现形式。极端和过激是网络表达诉求的特征,也是迫使问题得以解决的关键所在。就网络事件发生动力而言,网络政治要求事件戏剧化而非事实本身,网络文化现实就是“超真实”的,不仅真实本身在超真实中陷落,而且真实与拟像之间的矛盾已被不自觉地消解。杨国斌教授曾指出情感在网络动员中不仅是一种资源而且是动力。〔4〕情感动员利用的是人们的同情心理,认为只有通过持续不断的悲情渲染才能激发人们的同情心,而且情感动员需要不断升级才能保持持续的群情激愤的效果。因此,网络事件中所包含的问题事实的原貌已变得不再重要,重要的是需要将事件的事实以符合广大群众基本认知模式和情感趋向的要求进行极端化陈述。正如克兰德尔曼所说,在引发政治行动方面,现实本身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人们对现实的解释,对不满情绪做出解释并提升人们对成功的期望值,是抗议的社会建构的中心内容。〔5〕
网络时代人们对信息真实度的要求已经被自我存在的政治认知模式所形成的信息选择和评价倾向代替而居于次要地位。“在媒介时代,人们通常是在信息中获取必要的意义,形成人们的经验和某种看法,这就对信息内容的真实与否提出了要求。需要申辩的是,媒介事件与人们亲历事件之间存在着差异:媒介在信息传递的过程中不仅吞噬了意义,而且在拼贴意义,制造意义。实际上,媒介总是在自觉或不自觉中把非真实的事件呈现在人们面前,这就是电子时代真实和意义被瓦解的基本方式。”〔6〕网络政治往往表现出被大众情绪绑架的一面,网络事件充分利用情感动员的方式将大众情绪调动起来使社会问题在网络空间中发酵。“情感在当代中国网络政治抗争动员中起关键性的、甚至是决定性的作用,这是由网络抗争的自发性、网络传播下公共话语建构特点以及当代中国社会政治文化决定的。”〔7〕网络将现实社会中普遍存在的不公平现象通过网络的放大效应,使事件在网络中裂变式夸大甚至扭曲,而且利用网络数据处理快速而全面的优势,同类社会事件因某一事件的网络曝光而被快速搜集进而密集涌现,对公众的社会问题心理承受能力集中加压,导致负面情绪在现实政治认知模式和网络情绪渲染的相互作用之下,使事态滚雪球式发展,强化了人们内心的负面效应。
二、网络政治文化形成过程:
从形式虚拟到主观虚拟再到现实政治的递转“虚拟是借助符号中介超越现实的一种活动方式,这里的符号既可以指文字、图画等有形的符号,也可以指思想、动作等无形的符号。”〔8〕在网络技术出现前,人们对虚拟的理解大多集中在主观精神层面、心理层面和意识层面,只是在网络信息技术的语境下,虚拟特指网络技术的形式虚拟。无论是主观精神和心理层面的虚拟,还是网络技术形式虚拟,都兼具虚拟与实在两个特性。思想的虚拟与形式的虚拟都必然指向客观实践,而得以产生实在的影响效果,如若没有实在影响,虚拟便无法被感知,虚无而无意义。“虚拟化就是心灵、身体与互联网和谐同一的社会影射及文化表征过程”,〔9〕正是虚拟与现实的此种必然联系才使网络政治文化能够对现实政治产生影响。其发生作用的逻辑过程是网络技术的虚拟特性改变了人们对自身能动性和政治实践能力的认识,从而在政治文化心理层面上变化,然后进入马克思唯物主义实践观中所指的主观能动性对实践活动的反作用阶段,从而实现思想对实践的指导,完成虚拟与现实之间的互动。
(一)虚拟网络技术对人的主观实践能力的影响
网络技术的信息化、数字化和网络化推动了虚拟现实技术的发展。利用虚拟现实技术,参与者不仅能够通过虚拟现实系统感受到客观物理世界中所经历的身临其境的逼真性,而且能够突破空间、实践以及其他客观现实,体验到真实世界中无法亲身经历的场景。而这一由技术模拟形成的虚拟景象产生内心体验的过程即形式虚拟作用于主观虚拟的过程,这里有几个关键影响因子:
首先,网络技术对现实的模拟功能。网络技术对现实的逼真模拟技术使人们对使用网络产生浓厚兴趣,将人们的注意力吸引到网络空间,从而使人们的思想和行为方式不自觉地被网络设计程序所影响而发生变化;其次,网络产生“身体缺场感”,身体缺场对人们思维产生两个方面的影响,一方面能够体验他人、异地发生的真实生活经验,另一方面产生超越现实束缚的心灵自由和道德安全感而使人们可以毫无负担和压力地参与政治讨论,形成支持或抨击的无形的舆论力量,产生政治效能感;再次,网络虚拟空间的中心流动和无边界特征使参与主体完全自主参与政治的深入和广度。网络的这些特性从根本上改变了人们对待政治的态度和政治思维方式。在前网络时代,虽然政治与每个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但受制于通信媒介的限制,公众无法知晓政府在做什么,也就无法反馈和参与政治事务。网络技术广泛应用于政治领域之后,改变了人们与政治的距离感,从思想上认识到只要积聚民意就能够对政治精英和执政者形成政治上的压力,从而实现大众参与政治、影响政治的效果,被动顺从的政治思维转变为积极主动的参与和决策思维。网络技术的以上特性实现了形式虚拟对思想虚拟的改造,完成了第一阶段的跨越。
(二)网络政治文化对现实政治的影响方式
“在现实中人的主体性发挥总是受到客体的制约而不能按照自己的道路前进。但在‘赛博空间中,客体是主体创造的一种数字存在,完全沦为主体的手段,主体可以对客体任意地改造和创新”,〔10〕网络技术促进了人主观意识和思维方式的改变,一种全新的网络政治文化渐渐形成。对于执政者而言,网络虚拟的无边界和极大的自由空间使政治控制变得日益艰难。网络时代忽视网络民意就等于自动丧失执政基础,因此政府和政治组织高度重视网络民意,把握网络舆情,加强与民众沟通,引导政治方向。从公民的角度出发,网络技术的产生降低了政治参与成本和政治参与门槛,尤为重要的是网络虚拟形式使人们认识到网络参政可以大大降低参政风险,使在现实政治中政治资源贫乏的群体获得了参与的可能性,从而使人们乐于和敢于参与政治事务。网络政治提高了公民主体意识,刺激了政治参与的热情,提高了政治参与能力,扩大了政治参与范围。因此,完成了第二次虚拟文化向政治实践的跨越。
虚拟与现实之间关系的考察是网络政治文化何以超越网络空间而作用于网下现实政治活动的关键。网络政治文化是人们在网络政治沟通中形成的对政治体系的主观态度倾向,其不同于传统政治文化的根本在于网络技术的虚拟实在与现实之间存在的互动能够产生单纯网下活动难以实现的政治效应。虚拟政治产生于现实需求而且最终指向现实,因此从根本上讲,现实决定虚拟,但是虚拟超越现实才能实现其政治功能。
三、网络政治文化实践逻辑:
大众政治兴起网络群体性行为类型繁多,本文选取网络群体性行为中最复杂、社会影响最深刻,网上网下互动最激烈的群体性事件作为分析对象,此类事件的特点,是网下产生问题焦点,问题无法得到解决,升级到网络空间,网络空间使事态发酵,网络舆情事态与网下问题事件相互影响互动,矛盾冲突发展到超出安全阀值的范围,迫使问题成为现实社会管理焦点或者政策议题而使问题得以解决,最终网络政治事件从公众视线中消退。
群体性事件是指由明显的社会不公所导致的群体性爆发对政府或权力部门的对抗性冲突事件。群体事件得以形成需要具备几个关键要素,首先事件问题的普遍性,事件必须具有广泛的社会性,从根本上反映社会冲突,其次是足够的公众知晓度和传播信息量,再次是政府和民众在群体性事件上持有的态度和采取的策略。在借助网络发动群体性事件之前,以上因素受信息传播能力的影响,不利于群体聚集,却有利于政府控制和压制社会矛盾。而网络技术改变了上述变量结构,使网络群体事件得以频繁爆发且形成一种政治气候。
(一)信息扩散:网络大众媒介传播和渲染冲突事件
纵观近年来网络群体性事件主要包括仇富仇官、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弱势群体的底层生存等有关社会公平问题的敏感性事件。而这些社会问题在网络事件频发之前便已存在,只是在网络时代人们借助网络的传播功能将潜在的社会问题凸显和爆发出来。正如前面所言,如果没有网络,这些问题难以引发社会集体关注,如果没有网络,原有官民之间对抗态势难以改变,社会问题难以以群体性事件的形式得以爆发和消解,因此网络对群体性事件爆发的首要影响是对社会冲突信息的扩散。
首先,网络技术突破了信息传播渠道限制。互联网通信技术的发展,尤其是无线网络信号覆盖面的逐步扩大,手机移动终端设备的广泛使用,以及各种社交网站平台的开发普及,为信息及时、简便、低成本发布提供了极大方便,改变了传统媒介垄断信息源和钳制舆论的局面。因此,网络参与有助于集体认同的建构,因而能够促进动员,同时加速运动的扩散,并提供新的行动方式。〔11〕
其次,网络社交媒体三大特征助长信息扩散。第一,网络言论的个体性。网络用户发布信息仅代表个人观点,无论是对客观事实的转播,抑或夹杂个人情感和评价的观点发布,都只是个人社交行为,不具有权威性,法律和道德约束较低。第二,网络语言的语用特征。公共话题的情绪化表达很容易得到共鸣而受到关注,网络语言中隐含的或自我嘲讽或他者戏谑的语气具有明显的语用价值,例如“被自杀”、“被代表”、“表叔”、“房姐”等网络政治语言使问题深藏的貌似矛盾而真实的色彩瞬间凸显出来,极易吸引眼球,增加点击率,“在网络社会中点击率就意味着影响力,点击率和影响力是相互影响、相互制约、有机结合在一起。形式多样、不拘一格、观点鲜明、视角独到、文风辛辣、可读性强的描述成了这些刺激事件点击率和影响力的保证”。〔12〕第三,网络对用户身份和角色的隐匿性。交往中身体在场意味着身份的确认,而人们就需要表现出与身份和职业相匹配的行为举止,正如安东尼•吉登斯认为,随着现代性的出现,某种类型的身份外貌和行为举止,明显地具有特殊的重要性,一个人的身体往往成为这个人或这类人的代表。〔13〕束缚着在场的表现。然而,网络中“身体缺场”使网络用户的真实身份角色被隐藏起来,人们摆脱了现实角色规范要求,通过网络中的虚拟身份扮演各种喜好的角色来参与网络交往,最大限度地释放自我,表达个人的政治观点,尽管也存在道德缺失、行为失范的危险。〔14〕
总之,网络通讯技术的便捷性和网络信息产生和传播特点使社会问题暴露并形成事件而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从技术上完成了社会问题在虚拟空间发酵的第一步。
(二)行动逻辑:网络平台提供个体意识上升转化成集体行动的条件
正如胡泳所言,“拜新(媒体)技术的社会性工具之赐,群体行为从没像今天这样引人注目”。〔15〕之所以如此断言是因为网络技术提供了群体性行为产生的必要条件,使社会中原子式存在个体之间产生了信任、认同和协作,使个体意识变成集体行动。
1.虚拟网络空间解决了阻碍集体行动发生的障碍
由于“社会上存在的剥夺感、挫折感和压抑感基本上可以被视为一个常量”,〔16〕所以,虽然社会矛盾和不公平问题是网络群体性事件发生的根本原因,但不足以导致事件的发生。那么集体行动发生所需要具备的条件是什么呢?
虽然经济人假设提出的集体行动逻辑忽视了个体异质性偏好的影响因素,但是其仍具有强大的解释力,所以对个体得失的理性计算是个体参与集体性行动的关键变量。首先是对结果的预期,如果认为预期成功的可能性较小,而且产生的收益不明显,可能会倾向于不参与,反之亦然;其次是规避风险,若预期运动失败可能遭受比现状更为严重的不利处境,可能会打消参与的念头;第三是搭便车心理,因为无论是实质上利益诉求还是社会正义伸张,群体性事件都具有类公共物品特性,经济理性人都希望从他人积极参与运动而自身不作为中分享集体胜利的果实,假如占绝大多数人存在“搭便车”心理,也会导致群体性事件难以发生;第四是群体性事件的组织化程度,任何群体性运动的发生无论其后事态发展如何失控,都需要一定的发起者和组织者,而前三个个体理性计算对组织者的影响远远大于对普通参与者的影响,其理性计算结果决定群体性事件是否成型。
在非网络参与的情况下,基于社会矛盾尚未达到安全阀值的基本前提和对现有政治体制的认识和长期以来形成的政治文化,人们对成功预期不够乐观,而对风险预期较悲观,因此即使人们对社会不公义愤填膺,也绝不会轻举妄动,较少有人会为了某个具体个体的悲惨境遇采取对抗社会不公的行为。在良知尚存、勇气不足,且抗争资源有限的情况下,每个人都寄希望于他人采取积极行动,而自身坐收渔翁之利,因此群体性行动无法在个体理性和无组织的状态中产生。
但网络技术产生之后,一定程度上克服了这些问题对集体行动产生发生的阻力。首先,网络技术使群体发展到足够规模,增强了人们“人多势众”和“法不责众”的心理,“人多势众”增强成功的预期值,而“法不责众”降低了人们的风险预期值,两者共同对群体性事件发生起促进作用;其次,网络技术使群体性事件发生的组织者和领袖人物可以通过网络符号身份藏匿现实身份而规避政治风险,使群体性事件被组织起来的可能性增强;第三,网络群体性事件的普遍发生是群体与政府当局重复博弈的结果,从我国网络群体性事件最终解决结果来看,频发的网络群体性事件使人们形成了“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事件认知模式,而政府在网络舆论强大压力下“自认理亏”,只有尽最大可能满足群众要求平息事态的招架之势,形成一强一软,一进一退的态势,多次群体性事件发生便形成了政府与群体之间的重复博弈结果,群体力量增强,群体事件频发;第四,网络群体的激发和聚集具有低成本、自发特征,与网下群体的激励办法不同。依据奥尔森的理论,解决“搭便车”问题需要选择性激励措施,通过一定的奖惩机制来解决。该理论的前提是有相对明确的群体范围,就网络群体性事件而言,群体性事件网下部分需要相对明确的奖惩机制来使直接利益相关者积极参与到群体事件中来而规避搭便车行为发生,而就网上部分而言,网民参与到网络群体性事件中受各种因素驱使——自身社会道德观、政治主张和态度、社会关系网维护等等。互联网技术形成的各种虚拟社区很好地将这些因素整合调动起来,网络社区中人们对集体认同感和归属感的需求、对维护良好的人际关系的需求驱使人们认同和支持多数人观点,通过网络活动参与来证明自己的群体归属。“群体网络通过对信息的传递、对行动者的监控、激励与庇护、对组织者和积极分子的供给施加影响,从而改变潜在参与者集体行动的预期收益,进而改变着他们的行动选择。”〔17〕
从以上分析可知,网络技术改变了群体性事件发生的影响变量,实现了社会个体的广泛合作,不仅促成了网络群体性事件网下核心群体的形成,而且在虚拟空间中形成一个庞大无边界的支持性群体,虚拟群体为核心群体舆论造势,壮大和维持核心群体的力量。因此,网络群体性事件远比传统群体性事件政治效能高。
2.从众心理催化了网络群体性爆发
首先,网络群体性事件中的“群体”包括两层含义——“集体”和“乌合之众”。集体性是指网络群体性事件表现出的组织性和纪律性,也指参与个体积极主动明确的参与行为,而“乌合之众”指网络群体性事件中存在的不理性成分,因为个体往往被某种群体性的力量吸引而表现出盲从和被动的行为特征。网络群体性事件不仅是集体行动逻辑的结果而且从众心理也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事实上,集体性行动的发生不仅存在理性计算而且也需要非理性因素的催化和粘合。勒庞将从众心理的特征总结为“群体只知道简单而极端的感情;提供给他们的各种意见、想法和信念,他们或者全盘接受,或者一概拒绝,将其视为绝对真理或者绝对谬论”,〔18〕从众心理这种极易受心理暗示和极端因素影响而表现出的绝对的一致性往往成为群体行为产生中的一种策略,因为仅靠理性计算往往难以形成规模群体,“人类的大部分行为并不起源于人们的逻辑推理,而起源于情感”。〔19〕因此从此种意义上讲从众心理是群体行为中重要的粘合剂。
其次,网络传媒提供了从众行为所需要的模糊性要求。作为一种策略手段,从众行为的发生还需要谣言造势所形成的模糊性引导,模糊性可以掩盖具体利益冲突和目标而将问题上升为社会集体问题,引发社会共鸣,为群体行动产生提供情感基础,随时准备着被卷入群体行动中去。原有以法律和社会道德为基础的个人责任感,在狂暴的群体感性和人多势众的心理驱使下消失。在中国的广大网民中,普遍存在着对正义的渴望和追求,对弱者和小人物的同情,对贪官污吏的痛恶,对权贵的嘲讽,对沟通的渴望。这些因素有着共同的内在逻辑,即情感逻辑。〔20〕这种简单的情感逻辑极易被调动起来。
再次,网络信息的“协同过滤”导致“群体极化”。因为公众通过媒介认知事件或问题,所以必然受媒体信息引导的影响。“依媒介提示的角度思考,按照媒介对各种问题的重视程度来调整自己对这些问题重要性的看法,或者说媒介对某一事物的强调程度同公众对某一事物的重视程度构成正比关系”,〔21〕这就是所谓的媒介引导或“协同过滤”,〔22〕人们越发封闭在自我选择建构的“信息茧房”〔23〕之中而加速了“群体极化”现象的出现。独立的个人原本就存在一定的政治倾向或者偏向,在网络舆论的影响下,如果自身偏向于与舆论方向相似或一致,人们就会朝偏向的方向继续移动,最终形成极端化,“在网络社会中,很多网民在激烈的言辞与态度中,容易形成一种非理性的舆论氛围,造成人多势众,给偏激者一种力量感,这些非理性舆论容易在网络群体中形成一种‘优势意见,通过其感染性而影响整体的认同倾向”,〔24〕网络中的群体极化现象是现实生活中的两倍多。〔25〕需要补充说明的是,从众心理本身不存在好与坏,当群体或从众心理被高远的理念激励而行动时,它便表现出极高的“道德”,反之亦表现出极大的破坏性。
四、网络政治文化实践结果:
重构政治生态环境任何政治行为的选择不仅与政治目标有关,而且由政治环境所决定。政治生态学坚持适者生存的基本原理,认为政治行为与政治生态是相对应的,什么样的生态环境就有什么样的政治行为,政治内部系统与社会外部环境之间的互动程度决定和改变政治内部系统环境。网络技术首先改变了政治系统的外部环境,而政治系统在与社会环境系统进行信息资源交换的过程中受社会系统的影响,使政治内部系统具有了网络空间的技术特征,从而逐渐改变了原有政治生态结构。
传统政治生态是一个封闭的、程式化的既定制度框架,其核心权力在预设的轨道和制度保护下运行,政治信息和政治权力垄断是其典型特征。传统政治生态在长期发展过程中已形成稳态结构,内部结成相互利益的权力关系网络,与社会逐渐脱离而成为一个相对独立的特权阶层,在处理社会矛盾、社会利益冲突和官民关系上容易形成蔑视民意和特权思维。在网络政治形成之前,社会冲突和公民政治利益诉求表达途径有限,而且在传统政治思维的影响下,权力阶层官官相护,通过封锁信息或压制事态发展的方式来实现“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解决方式,最终导致社会矛盾积怨加剧。“诸多的群体性事件之所以愈演愈烈,都与政府信息的不及时公开有很大关系。”〔26〕如唐慧事件,官员的首要做法是“维稳”,而不是去思考如何伸张正义。
网络技术改变原有政治生态系统,促进了政治权力运作的公开化和透明化。网络传播是一种泛传播,泛传播条件下的信息模型是共享、流动、自由自在的环式结构,这种动态的结构对政治生活起着极大的干预作用。当网络被广泛运用于政治后,它势必会推动公民与政府官员的直接对话,提高民意在政府运作中的分量,重构民主框架,从而在很大程度上改变未来政治参与的结构和模式。最初通过网络发动群体事件来表达民众诉求时,政府仍然坚持传统思维做法,对社会危机事件采取不回应或者掩盖敷衍的态度来回应民愤,结果事态在网络互动下恶化,导致了更加严重的政治后果或行政处罚。在网络群体事件不断发生,政府与群体不断博弈的过程中,社会利用网络优势和群众联动资源优势对政府的权力资源形成了明显对抗。政府逐渐认识到原先严重失衡的强势基础已不复存在,透明化的网络政治生态环境致使原有的政治庇护变得不可能,政府开始着力从思想认识到具体管理实践上改变官本位作风,加强政府与公民之间的互动,积极回应社会问题,从而形成一个良性互动的政治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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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石本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