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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院校校企合作型继续教育的模式与路径

2014-08-30王树刚

教育教学论坛 2014年39期
关键词:继续教育校企合作模式

摘要:高职院校与企业合作开展继续教育已成一种普遍趋势,是构建高职院校继续教育特色和差异化发展的必由之路。结合高职院校教育教学特点,分析了校企双向参与、订单项目合作、共建实训基地、建立战略联盟等校企合作型继续教育模式,提出了高职院校校企合作型继续教育的发展路径。

关键词:校企合作;继续教育;模式;路径;高职院校

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志码:B 文章编号:1674-9324(2014)39-0131-03

一、基本概念与理论

1.继续教育。继续教育是面向学校教育之后所有社会成员特别是成人的教育活动,宗旨是为了更新补充知识,拓宽视野、改善知识结构、提高创新能力。高等职业教育面对终身教育理念的日趋深入和学习型社会的形成,高职院校继续教育已经涵盖高职学历教育、大学继续教育、各类行业和专业培训的大众教育等,已经成为终身教育理论中的“主力军”。

2.校企合作。校企合作,顾名思义,就是学校与企业建立的一种合作模式。大中专院校为提高教育质量,提高人才的实用性与实效性,采取与企业合作的方式,有针对性地为企业培养人才的办学模式。校企合作是一种注重培养质量,注重在校学习与企业实践,注重学校与企业资源、信息共享的“双赢”模式。[1]

3.校企合作型继续教育。校企合作型继续教育是高校在继续教育活动中采取与企业合作的方式,在继续教育培养目标和规格、继续教育计划、继续教育教材、继续教育师资等方面进行合作,共同开展继续教育活动,以保证继续教育人才培养的针对性、适应性和有效性。高职教育是以培养生产、建设、管理和服务一线的高级技能型人才为目标,强调人才的高技能型和实用型,奉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办学模式,因此高职院校在继续教育中应确立自身在继续教育中的主打领域,确立与大学差异化发展的继续教育目标,将高职院校作为技能知识的汇聚地,作为各种创新知识不断交流的场所,在职后教育与培训中发挥独特优势。同时,高职院校利用企业的师资、设备、技术为教学服务已经具有丰富的经验,这些企业资源也可有效利用于高职院校的继续教育,从而培养出企业需要的高技能人才。

二、高职院校校企合作型继续教育模式

高职院校与企业合作开展继续教育已成一种普遍趋势。高职院校通过开展校企合作的继续教育活动,直接服务于合作企业和地方经济,能提高学校的社会影响力,又获得了行业企业、政府在资金、政策、资源等方面的大力支持,增加了学校的竞争力。同时,通过与行业、企业的合作,实现了优质资源共享,能大大提高高职院校的人才培养质量和社会服务能力。高职院校校企合作的继续教育模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校企双向参与模式。高职院校是面向行业企业办学的院校,其继续教育的对象也主要在行业企业,继续教育资源也在行业企业。高职院校开展继续教育,必须依托行业企业,以行业企业需求为导向,建立校企双向参与、互利互惠的继续教育机制。校企双向参与的继续教育模式就是企业全程参与高职院校的教学活动,包括提供企业人才需求规格、参与确定继续教育培训目标、参与制订继续教育计划、合作编写教材、担任培训教师等,以保证继续教育的有效性、针对性、适应性和实用性;同时高职院校也要积极参与企业的人力资源开发、应用性科学研究,通过校企合作提升企业技术开发与应用能力,利用优质教育资源为企业提供岗位技能培训,提高企业职工的素质、技能水平和管理能力。

2.订单项目模式。企业根据自身的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需求,往往需要经常开展一些系统性、专题性的培训,如岗前培训、岗位技能培训、专业知识培训等,可以采取订单项目合作模式来推进。订单项目又称为定制化项目,是高职院校与企业签订人才培养协议,专门针对特定岗位的知识、技能要求,与企业合作制订专门人才培养计划,共同完成培养过程的模式。该模式改变了高职院校专业教育的标准化培养模式,按照企业的个性化需要制定符合企业人力资源开发要求的项目计划,培养适合企业发展和特定岗位需求的人才。订单化项目合作中高职院校应与企业签订项目合作协议,明确人才培养目标、规格、教学内容、考核方式,明确双方的权利和责任,确保合作企业参与教学过程管理,保质保量完成与企业制订的培养目标。同时,高职院校继续教育也要转变传统观念,真正去面向市场,面向企业,以顾客为导向,生产具有市场需求和竞争力的“产品”。

3.共建实训基地模式。目前,高职院校和企业建立实训基地的合作模式非常流行,也是高职院校以校企合作为办学特色的重要内容。高职院校在学生进入顶岗实习阶段,选拔符合企业要求的优秀学生进入实训基地实习,让学生在学习了专业知识后,进入企业的生产环节实习,训练实践操作能力,理论学习与实践锻炼紧密结合,有利于强化专业理论和提高专业技能。高职院校继续教育可以充分利用学校的实训基地,也可以根据继续教育教学、实训的要求与企业合作建立实训基地,既解决了学生实践教学的需要,也为学校节省了资金,继续教育学员也可以通过双向选择进入合作企业就业。

4.建立战略联盟模式。战略联盟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有共同战略利益的企业,为达到拥有市场、共同使用资源等战略目标,通过各种协议、契约而结成的优势互补或优势相长、风险共担、生产要素水平式双向或多向流动的一种合作模式。[2]高职院校与企业的校企合作如果单独开展存在合作成本高、资源浪费、整体效益低的问题,在一定区域内,高职院校、行业企业和政府有关部门共同建立教育战略联盟,联盟成员可以共享教育培训资源,建立起企业、政府、高职院校之间沟通的桥梁,将企业在创新、科研、培训方面的最新需求提供给高职院校,高职院校依据自己的教育资源为企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进行科研攻关,推动企业的技术创新;政府可以通过联盟开展社会培训、推进就业。教育战略联盟实现了一定范围内教育资源的共享,缩短了课程开发的过程,进一步密切了与企业、政府的联系,增强了高职院校继续教育的实效性,降低了合作成本。endprint

5.其他合作模式。校企合作型继续教育的模式还包括校企合作共同设立教育培训中心,创办虚拟大学,企业在高职院校创办附属学校,企业在学校设立教育奖励基金等等。高职院校在继续教育活动中,与企业合作的形式是多样化的,这些合作都是互补性的,都能弥补学校和企业各自发展中的不足,促进彼此的发展。

三、高职院校校企合作型继续教育的发展路径

1.课程设置的企业化。校企合作型继续教育应在综合考虑继续教育专业要求、企业岗位技能要求、国家职业标准要求的基础上,对继续课程设置进行改革,使继续教育课程设置既体现企业的现实需求又体现专业发展的前瞻性。所以,在制定继续教育计划时,应与企业实践专家共同探讨、确定课程设置及其教学内容。在教学过程中,学院应邀请合作企业及学员代表,共同探讨教材、教法及学法,力求经多方共同探讨,教师教学体现企业需求和特色;应与合作企业实践专家共同分享岗位工作任务和所需技能,根据企业岗位的要求和特点对课程教学内容进行合理的调整。

2.理顺合作关系,校企合理分工与合作。在开展继续教育教学过程中,高职院校和企业虽然目标一致,但责权利有所差异,为使合作成功,必须明确双方的责任和权利,既合理分工又相互合作,双方的合作关系也应该通过订立合同的形式来保证,确保合作的顺利进行。同时,应该制定必要的、有效的措施和相关制度,如企业可以制定职工参加继续教育的激励措施,高职院校可以制定授课教师教学质量的评价体系等。这是顺利实施“校企合作”继续教育的重要保障。

3.企业技术人员、实践专家与学校教师合作教学,改革教学模式。继续教育不仅包括学历教育,还包括各类技术培训、创业培训和终身学习机会,因此要充分考虑继续教育学员所处的环境等实际因素,改革和拓展教学模式,不应拘泥于高职院校现有的教学形式,应该有意识地延伸职业教育服务链,扩大职业教育服务覆盖面,开展多元化职业培训和学历教育。在教学方式上可以采用讲课、研讨、讲座、参观考察、实验实训、企业工作相结合的形式。同时,为适应企业用人的要求,在继续教育课程开发、人才培养方案制定、教学实施、教学考核等环节,企业技术人员、实践专家和学校专业教师都要进行合作,共同承担教学、实验实训任务,充分利用双方在技术、师资、实验实训设备等方面的优势资源,提高继续教育的适应性和实效性。

4.改革教学质量评估体系。高职院校继续教育在推进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改革过程中,其教学质量的评价也应从过去学校单一的考核评价转变为学校和企业互动合作评价的模式,从过去静态结果的评价转变为过程和结果并重的动态监控评价体系。应将教学质量评价工作融入到校企合作办学的全过程,引入企业满意度、专业对口率、工资水平、岗位技能适应度等作为教学质量评价指标,吸纳行业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和实践专家参与人才培养质量评价,形成高职院校、企业、社会参与的多元化教学质量评价体系。

5.加强政府的宏观管理。继续教育的发展离不开政府的宏观管理,包括加大对继续教育的投入、实行劳动准入制度、规范继续教育办学行为、规范继续教育立法等。政府应将继续教育经费应当纳入政府财政预算,给予相应的财政投入、扶持,并不断加大经费保障力度;要建立健全继续教育法规及规章制度,使继续教育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在条件具备时应把《继续教育法》列入立法议程,明确学校、企业、政府在继续教育中的责任和权利;政府应加强对职业教育和培训的引导和扶持力度,加强高职院校继续教育的资源保障,把高职院校的继续教育作为构建终身教育体系的重要内容,促进高职院校继续教育的改革创新。

参考文献:

[1]潘玉琴,钱涵玮.高职学生党员顶岗实习阶段的校企共培建设[J].考试周刊,2013,(48).

[2]王小兰.企业战略联盟的再思考[J].黑龙江对外经贸,2008,(08).

基金项目: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四川高等职业教育研究中心资助项目(编号:GZY13C17)。

作者简介:王树刚(1970-),男,山东烟台人,乐山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处处长,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教育学。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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