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风云雷雨山川坛遗址调查
2014-08-27于素敏
于素敏
【关键词】保定;风云雷雨山川坛;明清;祭坛遗址
【摘 要】随着保定市府河片区拆迁工作的推进,在府河南岸的天坛街上发现一处由三合土夯筑而成的建筑台基,经初步调查,并结合相关历史文献,可确定此处为明清时期保定府的风云雷雨山川坛。本文简要介绍了该遗址的现状,对史载风云雷雨山川坛设施配置及祭祀活动进行了梳理归纳,并就遗址的保护和利用提出了具体建议。
保定市南市区府河南岸的天坛街上,有一处由三合土夯筑而成的建筑台基,当地人称“天坛”。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时,虽然在此发现了夯土层,但因其上面有居民房屋,且与周边房屋连接成片,没有认识到它的文化价值,故没有将其列入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点。随着保定市府河片区拆迁工作的推进,2011年,这处祭坛遗址较为完整地呈现在人们面前。经初步调查,李文龙老师认为这里是明清时期保定府风云雷雨山川坛遗址。2014年3月,保定市文物部门对此处遗址展开现场调查和文献资料查询工作,并建议将其公布为不可移动文物点。2014年5月,保定市政府批准将其公布为不可移动文物点。
一、遗址调查
该遗址位于保定市府河南岸,天水桥东约百米处。东临天坛街,南接天坛街垃圾处理站,西南为回民中学,西北邻中型变压器厂,北临南河坡(图一)。
遗址现整体为一近似长方形的台基,东西宽约50米,南北长约100米。地上建筑无存,上有拆迁后留下的建筑垃圾。现存台基保存较为完整,周边夯土层四至清晰,保留着部分青砖护坡。台基最低处在东北侧,高约0.8米,最高处在东南部,达2米。
台基东部和东南部有青砖护坡,保存较好,只有部分地段裸露出少量夯土层。南部仅东段存部分青砖护坡;中段有现代建筑挡住,情况不详;西段为入口,现为水泥路面。西南部青砖护坡保存较好。西部中段为现代红砖建筑墙,北段和现代建筑相连。北部为新土覆盖,护坡无存。
护坡砖的垒砌方式有两种,一种向内收分明显;一种墙面与地面垂直,没有收分。北侧护坡所用青砖较薄,长26厘米,宽13厘米,厚4.5厘米;东南侧所用青砖略厚,长26厘米,宽12厘米,厚5.5厘米;东侧中段青砖中夹杂有部分成片的现代红砖,系现代修补。台基东部裸露部分夯土层,高35~80厘米,每层夯土厚15~20厘米;南、西、北部夯土均由护坡或新土覆盖,情况不详。南入口坡道偏西处存有一长方形石条,为青石质,南北向,顺坡道由底部升至坛上,长约8米,宽0.42米,北侧露出地面4米,向南4米被现代生活用土覆盖。
据当地居民介绍,台基北侧原有房屋三间,人们称其为“天坛庙”,建筑年代不详,此次拆迁中被拆除。庙后原有三棵杨树。
二、史料记载中的保定风云雷雨山川坛
(一)相关史料
明弘治《保定郡治》载:“风云雷雨山川坛在郡城东南。”明嘉靖《清苑县志》祠祀部分亦记载:“风云雷雨山川坛在城南门外,斋房六间,神厨三间,宰牲房三间。”
清雍正《畿辅通志·畿辅祠祀志》卷9载:“保定府风云雷雨山川坛在府城南郭外。”光绪《畿辅通志》卷111“祠典”亦记载:“保定府……风云雷雨山川坛在府城南关外,雍正十年,知府徐德泰重修(雍正志)。”光绪《保定府志》和《清苑县志》均有相同记载。
民国二十三年(1934)《清苑县志》载有“清苑县第一区域图”,遗址所在位置标示为“天坛”,其平面像个不规则“凸”字,西侧有一个方形突起,东侧北段向西弯曲(图二)。民国二十四年(1935)《保定市街市图》中,在现遗址处没有标注,其南侧标有“天坛街”,遗址范围内北、东、南三面可见标高符号,西侧未标注,范围与现遗址基本吻合;遗址西侧绘有一正方形,标示为土坑。
1948年4月由保定工作委员会绘制的《保定市区图》,遗址位置标有“天坛”(图三),范围及形状与民国二十三年《清苑县志》所载地图基本相同。
(二)相关考证
1.关于保定风云雷雨山川坛的位置,明代有“郡城东南”、清代有“府城南一里”的记载。能确定明清时期保定城的位置,就可确定风云雷雨山川坛的位置,从而确定该遗址的属性。
保定城始建于北宋。据《宋史》所载,北宋淳化三年(992)李继宣知保州,“筑城关,浚外壕,葺营舍千五百处,保州始具城市规模”。元代元好问《顺天府营建记》载:“太祖二十二年(1227)重建保州城,……因保塞故堞而为之……。”明建文四年(1402),都督孟善以砖石砌四门瓮城。隆庆年间(1567—1572),知府张烈文及以后的两任知府贾淇、章时鸾相继改修土城为砖城。清顺治九年(1652)知府胡延年、雍正七年(1729)清苑知县徐德泰、咸丰三年(1853)总督讷尔经额、同治十年(1871)总督李鸿章等都对古城墙进行过维修。1948年11月保定解放时,古城墙及南城门正楼基本完整。20世纪50年代,陆续拆除了古城墙,仅留下南城墙一段。后城墙遗址所在修成环城路,图一中遗址北侧的天威中路即是原南城墙位置。现存的这段古城墙长545米,上宽10米,下宽13米,高7米,保存完好,已列为保定市文物保护单位。
位于保定古城南城门外府河上的天水桥俗,称“南关大桥”,是出南城的必经之路,在明代曾有保定知府章时鸾“城桥并举”维修的记载。现该桥保存完好,已列为保定市文物保护单位。其所在位置可佐证南城墙。
由南城墙及天水桥的位置,可确定该处遗址即是文献所记载的保定府风云雷雨山川坛。
2.天坛是明、清两朝皇帝祭天求雨和祈祷丰年的专用祭坛,只有京师才能设置,府、州、县不能设,而一般老百姓无法正确区分,可能误把祭祀风云雷雨山川之神的祭坛称为“天坛”。此称谓应该由来已久,并沿用至今。民国时期地图上标注的“天坛”和“天坛街”,可作为确定保定风云雷雨山川坛位置的一个有力佐证。
(三)坛制
明弘治《保定郡治》记载:“风云雷雨山川坛……国朝洪武八年定制,南向广袤,石主与社稷坛同。”“木主三:一题曰‘风云雷雨之神,居中;一题曰‘本府境内山川之神,居右;一题曰‘本县城隍之神,居左。……外缭以垣,周阴佳木,神厨、斋舍等屋亦如社稷之制。”据同书中记载的社稷坛之制:“东西二丈五尺,南北如之,高三尺,四出陛各三级,坛下前九丈五尺,东西南北各五丈,以垣缭之,立四红油门,由北门入。石主长二尺五寸,方一尺,埋于坛上正中,其形似钟,剡上以象天,方下以象地,正中以取其不偏,距坛边二尺五寸而益其半,则合天地之中数。木主高二尺二寸,阔四寸五分,厚九分,座高四寸五分,阔八寸五分,厚四寸五分……,朱漆青字。”“神厨三间,过梁通联斋舍等屋,各若干楹。”由此可推知风云雷雨山川坛的具体形制。关于上述记载中社稷坛的尺寸,既有“南向广袤”,“坛下前九丈五尺”,就不会“东西南北各五丈”,因此此处的“南”应为衍字。查明代其他史料,均记为“东西北各五丈”。
清代坛制沿袭明制,文献记载中增加了“坛东南角设燎炉一座”和“由南门入”。石主、木主尺寸沿明制,只是石主埋入土中仅露圆顶,三个木主摆放位置略有变化,“风云雷雨称风云雷雨之神,居中;山川称某府州县山川之神,居左;城隍称某府州县城隍之神,居右”。
按明清营造尺约合今32厘米计算,史料记载中的坛
1935年的地图中,祭坛的位置与遗址现状基本吻合,西部突出的一部分植有古树,应是祭坛“周阴佳木”至民国时尚幸存的一部分。现这部分为拆迁垃圾所覆盖,未见古建筑基址和古树遗迹。遗址北部居中靠近三颗树的位置有古井一口。
综上,保定风云雷雨山川坛始建于明洪武八年(1375年),清代沿用,清雍正十年(1732)知府徐德泰重修,清末逐渐废弃。民国时期人们称其为“天坛”,建国后逐渐成为百姓聚居区。
(四)祭祀之制
祭祀文化是我国传统政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统治者通过祭祀相关神
明代形成的风云雷雨山川坛,祭祀的是风云雷雨之神、本府境内山川之神和本府城隍之神。在此坛举行的祭祀主要有两种:一是常祀,即每岁常行之祭祀;二是非常规祭祀,即在常祀之外,不定期举行的一些具有特殊意义和作用的祭祀,如因天气异常、自然灾害时需祭告天地、山川等。明代的常祀最初为每年一次,即每年二月择吉日举行,后来发展成一年两次的春祈、秋报;非常规祭祀为旱雩,即遇旱灾时的求雨。清代的常祀有三,一是每年春秋仲月举行的的春祈、秋报,一是在每年四月举行的祭天祈雨的常雩;非常规祭祀也是旱雩。
明代祭坛活动由知府主祭,清代由总督主祭。祭祀共分九个仪程,即迎神、奠玉帛、进俎、初献、亚献、终献、撤馔、送神、望燎等。祭祀前需斋戒二日。祭祀时,祭坛上设置三个木主,牌位前各设一筵:“中筵列爵十二,四帛同篚;左筵列爵六,二帛同篚;右筵列爵三,帛篚一,其余陈设并同社稷。”“承祀官率各官衣朝衣,行二跪六叩礼,三献同读祝(下转49页)(上接40页)一叩。”
三、保护与利用
保定市是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遗存较多,但保存较为完整的祭坛遗址,不仅在保定市,即便在河北省亦仅此一处,因此,该祭坛遗址具有重要的历史和科学价值,应加强对其的保护和利用。在此特提出如下建议:
1.清理地面垃圾,进行考古发掘,为进一步的保护利用打下基础。通过对遗址的发掘,不仅能更好地将其呈现出来,而且可填补史料对祭坛记载的不足。
2.重新调整、规划周边环境。遗址位于府河片区拆迁改造工程区域内,规划中此处为回迁居民住房。应调整规划,改变原有设计,将遗址周边预留出活动空间,并形成文化景观点。
3. 深入挖掘相关文献记载,探究风云雷雨山川祭祀的文化内涵,揭示中国祭坛文化的深厚历史渊源及其独特的人文价值。
4.该祭坛遗址与其西北的明代古桥天水桥、明清古城墙,分别演绎着保定古城明清两代城市的历史片段,三者连成一线,通过恰如其分的景观设置和空间展示,则可以形成新的文化亮点,为保定明清古城文化的展示增添一份新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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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参考书目:
1. 明弘治《保定郡治》。
2. 明嘉靖《保定府志》。
3. 清乾隆二十三年(1758)方观承撰:《坛庙祀典》。
4. 清光绪十二年(1886年)李培祜等修:《保定府志》。
5. 清光绪十年(1884年)李鸿章修,黄彭年纂:《畿辅通志》。
6. 民国二十三年 (1934)《清苑县志》。
7. 李媛:《明代国家祭祀制度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1年。
〔责任编辑:成彩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