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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国义务教育阶段留级制度的思考

2014-08-15

教育导刊 2014年1期
关键词:学业学困生阶段

张 弛

新中国成立后,在初中实行淘汰制招生体制下,留级制度对激励一些学习成绩欠佳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提高学校教育质量等方面发挥过较大作用,甚至一度作为评价一个地区或学校的教育质量的评价指标。〔1〕但随着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实施,义务教育制度的全面推行,许多省市先后取消了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留级制度。留级制度的存废逐渐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赞同取消者有之,呼吁保留者亦有之。本文通过当前对留级制度的 “是”与 “非”诸观点进行梳理与分析,提出对我国留级制度的若干思考,以就教于同行。

一、义务教育阶段留级制度的 “是”与 “非”

1994年国家教委颁布了 《关于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的意见》,明确提出义务教育阶段要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减少留级人数,可选择部分地方和学校进行取消留级制度的试验。自此全国各地开始了取消留级制度的积极探索。现阶段从全国范围来看,不同地方留级制度的存废主要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取消留级制度。如2007年 《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一学年升一级,学校不得要求或安排学生留级;2006年四川省成都市颁发了 《成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试行)》,明确规定 “义务教育阶段不允许留级”;2008年江西省九江市出台 《中小学学籍管理暂行规定》明文规定 “取消留级制度”。另一种是原则上不允许留级,但极特殊情况可由学生本人或监护人提出申请,经学校同意并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准予留级。如上海市2012年规定学生确因特殊原因在同一年级需要重读的,须由家长在学年结束前10个工作日内向就读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并报所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后,可予以重读。

伴随取消留级政策的探索,对于义务教育阶段留级制度 “存”与 “废”的争议一直没有停息。关于留级制度的“是”与 “非”的相关观点可以大致疏理如下:

(一)留级之 “是”

1.增强学习信心。由于生理、心理、遗传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每个学生都存在个体差异,因此接受知识、掌握运用知识的能力是不同的。还有每个学生智力发展的时间也存在一定的差异性,有相当一部分属于 “后发”学生。这就不可避免地导致在一定时期会出现一些学习面临困难的学生,即我们通常所说的 “学困生”。这类学生可能无法跟上正常的教学进度,但通过重复学习,则可以达到相应学业阶段的学业水平标准。美国有研究表明:学业跟不上的孩子在留级之后,头一两年的表现有明显的提高,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的平均学习成绩逐渐与本年级同学拉平,显示留级有助于让 “学困生”达到既定的教育目标。〔2〕但如果让这类 “学困生”强行升级,旧的知识未能学会,学习新的知识就会更加困难,久而久之学生可能会失去学习的兴趣和信心。

2.保证教育质量。义务教育阶段的留级制度作为一项学校办学质量的衡量标准,它规定了学生成绩的最低要求和学业质量的基本标准,只有达到最低要求和基本标准才能升级、毕业,从而保证了学校的教育质量。如果取消留级制度,学校就不得不让学生如期升学和毕业,但一部分学生实际上并未达到升学的学业成绩要求和质量标准。而且,由于取消了留级制度,不仅使一些 “学困生”面临更多学业困难,就是那些处于 “学困生”边缘的学生也有可能加入学困生的行列,从而使学校的整体教育质量下降。有调查结果显示,某地区初中毕业生的学困生比率在取消留级制度后显著上升,过去该地区初中毕业考不及格率在10%左右,如今达到了15%左右。经分析发现,这些学生并不都是不爱读书,有的确实是跟不上,如果能留级补救一年,其中不少人可以达到合格的水平。〔3〕

3.促进学校改进。留级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对学校改进起着促进、推动作用。因为,留级的存在会使学校管理者、教师、学生都面临压力。为了降低学校的留级率,学校管理者必须加强自身的质量效益意识,增强责任感,不断改进学校管理,确保教育质量;教师必须不断改进教学和班级管理方法,面向学习困难的学生采取有针对性的辅导帮扶措施,尽量保证学生能按时完成阶段性学业;学生自身也因存在留级的压力而努力学习,不断改进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成效。

4.减少学生辍学。随着免费义务教育的实施,因家庭贫困而导致辍学的现象已大为改善,但因为学习困难而导致辍学的现象却在大量增多。而通过实行留级制度,为“学困生”提供及时帮助,能有效降低学生的辍学率。一项针对辍学学生的调查显示:在被调查的学生中,80%以上是因为学不懂课程内容,对学习失去了信心,导致厌学而辍学的。〔4〕更令人担心的是,学生辍学后离开了学校的教育和管束,导致过早地进入社会。这部分学生往往涉世不深,缺乏明辨是非的能力,很容易受到社会不良因素的影响,甚至滑入犯罪的深渊。

(二)留级之 “非”

1.影响学生心理健康成长。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正处于青少年时期,这一时期的个体心理发展尚不成熟,表现出情感丰富、易冲动等特点。对于留级学生而言,往往承受更大的精神和心理压力,容易产生低人一等的心态,以致很难顺利融入新班级。有的甚至连续留级、越留越糟,自暴自弃,形成恶性循环,严重损害了学生的心理健康。国外也有研究表明,本来成绩相当的孩子,选择留级的孩子普遍自我期望下降,后来的发展也大多不如那些选择升级的孩子。

2.造成教育资源配置不公。义务教育作为国家的一种免费教育,具有社会公共产品属性。学生留级再读同一年级,势必会多占用一定的公共教育资源,导致在公共教育资源配置上的不公平。尤其对于经济欠发达地区,推行免费义务教育给地方政府财政造成了很大的负担,这种对公共教育资源的多占用不利于义务教育的推行和普及;而对于大中城市而言,许多学校班级容量大都已经接近饱和,如果再接纳一定数量的留级生,就会影响到正常的教学秩序,也不利于班级管理,最终影响教育教学质量。

3.降低教师责任感。留级制度因为存在一定的留级比例,现实情况中教师很可能会利用留级作为处理 “学困生”的手段,即 “不负责任、放任不管、一留了事”。本来通过适当课业辅导就能跟上学习进度的学生,在这种情况下却有可能沦为留级生。另外,有的教师甚至可能会因为学生的某些非学习因素,例如个性强、外向好动、不遵守纪律等,从个人的主观喜恶出发而使学生留级。

二、对义务教育阶段留级制度的思考

(一)现阶段限制性留级制度存在的合理性

留级制度作为一种教育制度,它的存废是由一定时期社会经济和教育发展水平所决定的。之所以说义务教育阶段留级制度有其存在的合理性,首先是因为学生个体差异的客观存在,尤其是对于那些 “后发”学生来说,留级制度有利于充分发掘学生的学习潜能,最大限度地使每个学生都成才,从而形成 “后发优势”。而留级制度是一种重要的教育援助制度,它能够帮助学生特别是学困生更好地完成学业。事实上,从历史上看,留级制度在保证学校教育质量、促进学生学习、降低辍学率等方面发挥过重要作用。而且,从世界范围来看,很多国家在一定程度上也保留了留级制度。如比利时小学生留级率在法语区为22%,在荷语区为16%;从1990年以来,美国中小学生每年留级的比例最高达到过15%;在荷兰、法国、卢森堡、西班牙等国家更是将留级视为一种教学策略和方法,视学生留级为常态。〔5〕至于留级制度的建立会不会导致留级率的上升,有关研究表明,留级制度和留级率之间不存在明显关系。〔6〕

笔者认为,现阶段实行限制性留级制度存在合理性。所谓留级制度的限制性,即指留级制度的保存是有条件的,它有一定的留级年限限制。如 《上海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中规定义务教育阶段重读最多不超过2次,毕业年级不得申请重读。这一年限规定既考虑了学生发展的实际,同时又兼顾了公共教育资源的有限性。至于保留留级制度可能出现的超 “九年”的义务教育问题,笔者认为这是留级制度的限制条件所必须的代价,也是的国家义务教育制度设计必须考虑到的情况。否则,正如有媒体指出的,学生成绩达不到最基本的升级要求却被禁止留级,忽视了学生的个体差异,无论怎么看都像走过场,是伪义务教育,是名副其实的 “毕业证教育”。这种 “一刀切”的做法,与义务教育的宗旨背道而驰。〔7〕

(二)义务教育阶段留级制度的改进策略

第一,制定发展性的留级标准。为留级确定一个什么样的标准,是建立和完善留级制度的关键性因素。义务教育要求不放弃任何一个孩子,否则就没有尽到义务。但是由于学生的先天差异,强制要求所有的学生达到同一客观标准显然是不现实的,这样做只能增加学生的痛苦。教育的目标不应该是提高标准化的学生素质,而应该是实现非标准化的个体潜能。人是需要鼓励的,虽然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不得不采用客观标准评价学生,为此而宁可承担使部分学习竞争的失败者灰心丧气甚至自暴自弃的后果。但义务教育阶段的孩子的心灵远比成人敏感,因此不应该也没必要用那种标准化的 “素质”测量来打击他们的自尊心。这就要求建立一种发展性的评价标准 (包括留级标准),重点关注评价对象 (学生)的发展潜能和成长 “进步度”。正如美国教育家杜布森博士说: “任何其他的评分体制都将导致能力先天不足的孩子心灰意懒;而按努力程度评分,甚至聪明的孩子为了取得优秀的成绩也不得不更加努力学习。”〔8〕

在建立发展性留级 (评价)标准的同时,学校和教育管理部门应该取消过去划定比例、强制留级的 “常模参照”的做法,而要建立 “标准参照”留级制度,并把最终是否留级的决定权交给家长和学生,即学校和教师对学生的学业情况向家长和学生做出全面、客观的说明,并提出留级与否的建议,最后在基于自愿的基础上,由家长和学生自行决定是否留级。

第二,加强对留级生的教育援助。留级生作为特殊的学生群体,在新的环境中他们常常表现出自我封闭、环境敏感。如果对其引导不当,缺乏必要的教育援助,不仅有可能会破坏原来班级的教学常规,而且也无法改善留级生自己的学习,达不到留级的预期效果,甚至会造成越留越糟的情况。因此对待留级生应采取有针对性教育策略。一方面通过必要的心理辅导帮助他们克服自卑心态,同时要求班级同学不歧视留级同学,主动与留级生交往,使留级生尽快适应并融入新的班集体;另一方面要加强对留级生的学业帮扶,特别是针对留级生的弱势科目制定个别化的辅导方案,使他们在新的学习过程中能够及时掌握好知识,成绩得到显著改善,重拾学习的信心。

第三,提供适合每个学生发展的教育。随着义务教育的全面普及和素质教育的深入推行,减少学生留级并逐步取消留级制度是一种总的趋势。〔9〕如果进一步分析学生留级的深层原因,除了学生个体差异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当前的学校教育还不能适应和满足每个学生的发展需要,从而导致学生学习困难,达不到常规学习的标准和要求,又无法从学校教育中获得帮助走出困境,唯一的选择只有求助于留级,从这一意义上留级实为 “无奈之举”。由此可见,从根本上解决义务教育阶段的留级问题,就要努力提供适合每一个学生发展的教育,真正做到因材施教。

对于学困生的教育,要转变教育观念和教育思想,正确看待学习困难的学生;要认真分析导致学生学习困难的原因,找出症结所在,对症下药;教师要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对学困生适当降低教学难度,进行课业辅导;积极探索学困生评价制度改革,实现在评价标准、评价方法和评价主体三个层面的多样化;重视对学困生的心理辅导,帮助学困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建立完善学困生学业质量监测体系,为教师和学生提供及时有效的信息反馈;学校、家庭和社会应该形成合力,共同为学困生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注释:

〔1〕陈惠英.义务教育留级制度审思 〔J〕.教育测量与评价:理论版,2013(1).

〔2〕美国驻华大使馆官方博客:美国中小学生有没有留级一说〔EB/OL〕 .http: //blog.sina.com.cn/u/1743951792

〔3〕金柯.中小学生为何没留级了 〔N〕.解放日报,2003-7-23.

〔4〕谢川.升学制度利弊争议 〔J〕.贵州教育,2008(5).

〔5〕比利时中小学生留级率高 〔J〕.世界教育信息,2011(3) .

〔6〕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欧盟使团.欧洲义务教育留级制度与统计 报 告 〔EB/OL〕 .http://www.fmprc.gov.cn/ce/cebe/chn/zogx/jyjl/t804723.htm

〔7〕盛翔.义务教育不仅仅是 “毕业证教育” 〔N〕.羊城晚报,2008-9-3.

〔8〕 (美)杜布森.勇于管教 〔M〕.裴彤, 王跃进, 译.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

〔9〕陈惠英.义务教育阶段该不该设置留级制度? 〔J〕.中小学校长,2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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