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将试行教师退出机制确立辞聘等四种退出渠道
2014-08-15陈志敏
基础教育论坛 2014年5期
刘 磊 陈志敏
记者从成都市教育局获悉,该市出台了《关于教师退出教学岗位的实施办法》,确立了转岗、待岗培训、解聘和辞聘四种教师退出教学岗位的渠道,以完善教师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该《办法》将从2014年2月10日起正式实施。
成都将采取循序渐进、层次深入的退出办法,对不能胜任、坚持教学岗位工作的教师,先实行转岗这一退出渠道,并进行待岗培训,由各级教师管理服务机构指导学校安排进修学习、跟岗培训,给予教师改进和补救的机会。不愿意转岗、待岗培训或待岗期满仍然不能竞争上岗的,由聘用单位予以解聘。同时,成都市还首次提出了“合同退出机制”,将把教师退出教学岗位的相应条款和内容格式化为合同内容,以解决教师退出教学岗位渠道的合法性问题,降低争议处理的诉讼风险。
成都此前已在部分区县试点这一做法。据统计,截至2013年底,全市约200名教师进入退出程序,其中有11人待岗、15人转岗、164人解聘(辞聘)。
(选自《中国教育报》201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