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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权利、性别到个性的人——西方女性主义思潮述评

2014-08-15段秀娟

佳木斯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2014年6期
关键词:父权制女权主义浪潮

段秀娟

(南开大学 外国语学院,天津300071)

英语中的“feminism”通常被翻译为“女权主义”或“女性主义”。然而,从女权主义到女性主义,不能简单地看作是译法的不同,也不是译者偏向和喜好的差别,而是对于不同理论发展轨迹的表述。女权主义是根据“feminism”的政治主张和诉求意译而来的,与西方19世纪末开始的妇女解放运动的第一阶段为争取选举权而进行的斗争相对应。随着妇女解放运动的发展,西方妇女发现她们所要争取的平等不单单是指政治和法律的权利,还应该包括经济、教育、文化、家庭生活等各个方面的权利。而为了要实现这一切,就要分析妇女为何以及如何受到压迫和歧视的。因此,把“feminism”翻译为“女性主义”则更为贴切地表达这一阶段的思潮:力图弘扬女性被男权所遮盖了的价值,以自己的眼光看待自身和外部世界,从而实现真正的妇女解放的宏图目标。

“女权/性主义”并不是指单独的一个意识形态,根据其发展推演的历史,它事实上包含有许多流派。纵观欧美的百年女性运动史,相继出现了如自由主义女性主义、社会主义女性主义、激进主义女性主义、女同志理论、后现代主义女性主义等主要理论流派,并掀起了女性主义运动的三次浪潮。纵观这三次浪潮,可以分别用女权主义、女性主义和女人主义来概括。女权主义所强调的是男女性别间的平等以及女性政治权利的获得,它的着眼点主要是在社会的政治层面。女性主义,主要强调社会性别间而非生理性别的差异和女性自身存在的合法性,着眼点在文化表征层面。女人主义,则主要是着眼于女性个体作为人之为“人”的生命与存在,着眼于身份的寻求与明证。

一、女权主义:平等

女权主义运动诞生于新兴的资产阶级妇女中。作为一种觉醒,18、19世纪的女权主义者首先发现女性低下的社会地位不是天经地义的,而是因为男人向来不把女人当“人”看,女性是被男性所构造的。自由主义女性主义是西方女性主义第一次浪潮的代表,它可以追溯到1792年英国女作家玛丽·沃尔斯通克拉夫特(Mary Wollstonecraft)所发表的 《女权辩护》,理直气壮地打出了妇女权利的旗号。这是妇女运动史上第一部站在妇女的立场上来研究和论述妇女权利的理论著作,奠定了沃尔斯通克拉夫特在女性主义思想史上作为先驱者的重要地位。她抨击了卢梭等启蒙思想家在妇女问题上的偏见,以理性为武器,用妇女自己的声音提出了妇女权利需求。她批评了关于女性要依附于男性的观点,认为女性与男性一样具有理性,她们才能低下是因为缺乏有效的教育,从而使得她们失去平等的机会。在妇女和男性有着相同理性的大前提下,沃尔斯通克拉夫特主要针对妇女的平等受教育和受平等的教育问题展开自己的“辩护”。她认为男性强加给她们的教育不是真理和知识,而是要把她们教育成男性的附属物,她主张女性应该享有同男性平等的权利。

这一浪潮的思想先驱的观点激励了这一时期的妇女运动的政治目标:为妇女争取政治上的平等权利以及受教育与就业的权利和机会而斗争。这一思潮主要盛行年代为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后(1918-1928),主要目标是争取女性在法律和政治上的平等地位,往往被称作“女权运动”。这一浪潮以中产阶级妇女为核心,中产阶级妇女的社会状况得到很大改善。此间,欧美女性开始积极地争取参政权利,并最终得以投票权。这一浪潮女权主义的最大贡献,是使妇女参与社会生活成为全社会必须正视的现实。

这一阶段的女权主义对理论层面上的差异性研究,主要焦点在于生理性别(sex)的差异。通过描述女性与男性在身体上的生理差别特征指出,性别差异是被男性强加给女性的,批判了传统的以生理差异为由而贬低女性能力的传统思想,具有思想启蒙的作用。但是,它的平等理论强调的是以男权为标准,并依赖于男性来实现男女平等,试图通过强调男女之间的共性来淡化其性别差异,没有关注到导致两性不平等的深层的社会原因,忽略了诸如阶级、种族等社会结构因素对于女性的影响。在她们看来,似乎只要女性获得平等的受教育、工作和选举权利,女权问题就都迎刃而解了。另外,只注重公共领域的权利问题,却忽视了私人领域如家庭中的权利关系。

二、女性主义:社会性别(gender)的差异

二战结束后,世界范围内的各种解放运动蓬勃发展,特别是20世纪60年代的民权运动,为女性主义运动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契机,女性运动再度崛起,运动范围从美国波及亚洲、非洲、欧洲,20世纪60代到80年代之间形成女性主义第二次浪潮,并出现了激进主义女性主义和社会主义女性主义等流派。

这一阶段的女性主义认为,只取得选举权并没有改变女人的卑微地位,因为选举系统是男人制定的,而在选举系统之外的生活与价值观也是以男人为主导。这一阶段或可称为“女性主义”,是在第一阶段的“女权主义”所取得成就的基础上开始强调差异,努力重建女性所特有的历史和精神文化,以文化诉求为主要目标。

女性主义者们认为虽然女性争得了选举权和受教育的权利与机会,但是女性生活的改善不应该仅仅表现在平等的选举权利,而是应该深入到生活各个方面,女性在家庭和性别上的角色规范并没有改变。这次浪潮中提出了社会性别(gender)这一概念,并被大量引用到对男女两性不平等关系的分析中。与强调生理性别(sex)不同,强调社会性别即“gender”的社会意义在于它是由社会文化决定的。社会性别指社会对男性和女性的社会角色、行为、道德、自我意识的建构和不同期望。这个概念为女性主义建立质疑妇女的从属的他者地位的权力结构和话语提供了认识论上的一个重要前提。女性主义质疑生理性别(sex)决定社会性别(gender)的传统思想,认为生理性别是源于解剖学的认识,社会性别是一个文化建构的过程。茱莉亚·克里斯蒂娃指出,女性的社会性别是“父权社会给女性起名和分类的象征化”。社会不仅建构了女性形象,也规定了女性的命运和女性的生活状况以及家庭生活状况。即使在比如家庭这样的私人空间中,女性也处于与男性不平等的地位。社会属性既是社会关系的外在体现,同时也是一种权力关系的存在方式。制度和文化因素而非生理差异是造成男女两性角色及行为差异的决定性因素。在这样一个跨历史跨文化的普遍存在的社会结构当中,女性与男性的不平等体现在政治、经济、文化、思想、认知、观念、伦理等各个领域。女性主义者认为男尊女卑的性别秩序既不是普遍存在的,也不是永远不变的,因为它并不是先天自然形成的,而是由社会和文化人为构建的结果。因此,她们通过揭露女性所遭受的压迫以及为之所进行的各种抗争,希望能够超越社会性别差异和对立,实现“性别的对话”。

女性主义者们关注现存社会制度在塑造男女两性社会角色(gender)时的作用,以及这种社会角色差异对男女两性关系和地位的影响的同时,向传统的父权制度发起了抨击。她们提出了这次浪潮中的核心概念“父权制”(Patriarchy)。她们指出父权制文化标准不仅具有强制性,迫使妇女处于生活的底层,没有经济地位,同时还将这种强制的价值标准内化为自身的价值取向,男人的价值总是占优。西蒙·波伏娃在《第二性》中指出:女人不是生成的,而是形成的[1]。波伏娃用明确的存在主义理论揭示女性仅仅是作为客体而存在于男性为主体的世界上的种种不平等与束缚。她从生物学、心理学和社会历史的角度论证了父权制社会的性别统治、性别压抑和它的一整套意识形态。波伏娃认为,从生物学和心理学的角度,男女两性之间的差异并不比单个人之间的差异更大。而从整个社会历史进程来看,女人降低为男人的对象(Object),被塑造成男人的另一性,即第二性,把女人作为男人定义自己的参照物,降为男人的“他者”。贝蒂·弗里丹则猛烈抨击了由父权制社会编造的“女性神话”:女人的最高价值和唯一使命在于她们自身女性特征的完善,而这种完善必须依赖于男人主宰一切、女人在性方面温顺服从[2]。凯特·米利特也指出,“父权制的男性沙文主义”统治,是男性对女性的最基本最普遍最不合理的政治形式,希望女性与整个人类联合起来推翻父权制的统治[3]。女性主义者用这个概念来从总体上描述女性所受的压迫。对父权制的这种认识使得女性主义者们认识到男性统治女性的一系列机制,并探索抵制父权制的策略。

三、女人主义:差异性的平等

20世纪80至90年代,随着西方国家进入后工业化社会,出现了后现代女性主义的理论流派,有人称之为女性主义运动的“第三次浪潮”。这次浪潮注重对女性作为“人”的女性权利和女性发展的普遍性考察,超越男女社会性别(gender)差异,对出现的各种女性主义理论进行综合考察。这次浪潮可称为“女人主义”,因其拒绝男女性别对立的二元划分法,认为男女之间的性别差别不应是二元的,大千世界的人是多种多样的。

前两次浪潮中,女权/性主义理论虽然在历史背景与理论资源方面有很大的差异,但都是以为女性争取各种权益、改变现存父权社会的权力结构为其政治和思想纲领,其叙述模式均为“压抑——反抗”式,思维模式均为男女性别二元对立式。女性主义从二元对立模式进入一个多元共生的后现代主义文化语境中,必然面临新的发展契机。个体之间的差异而不是性别之间的差异成为关注的重心,用多元化来颠覆传统概念,女权主义和女性主义的理论基础受到挑战。

第一、第二次浪潮的女性主义主要理论是建立在现代主义理论的基础上的。这些女权主义进行的大多是旨在以理性来实现女性的政治、道德、智力等方面的自由与平等。第三次浪潮的学者们则主要采取了后现代主义的观点,诸如拉康心理分析、德里达的差异/延异理论、福柯的权力与话语理论,并吸纳了包括酷儿理论、后殖民主义等各学科的精华,放弃了对女性解放具体目标的追求,女性主义理论发生了重大转变。一是作为主体的“妇女”在女性主义理论中的地位被动摇,后结构主义派干脆宣称根本就不存在可以代表不同妇女的“妇女”;二是以往的女性主义不论出发点如何,最后都能落脚到“同样的平等”这个目标,而后现代主义女性主义则放弃这一目标,声称保持“差异性的平等”或“多元的平等”。她们通过对身份的多元认识,认为承认相对“平等”和绝对“差异”比单纯追求“平等”将更有利于女性解放。

在第三次浪潮中,人们否定、质疑先前所有的宏大叙述、既定概念和分类,质疑女性这一社会类别的一统的认识,认为传统女性主义的理论当中存在忽视女性由于阶级、阶层、种族、地区、文化等的不同所造成的差异,以及一味地把欧美发达国家白人中产阶级妇女的认识和行为模式推广到第三世界的做法是符合实际的。在第一和第二浪潮当中,女性主义者都高高在上的认为女性正确的生存方式是单一的,而没有看到,世界上的女人数众,在不同的环境里,有不同的压迫、不同的应对方式、不同的诉求,不能一概而论。“简单地说,黑人妇女不是白人妇女涂上颜色。白人女权主义不能框定和领导黑人女权主义。”[4]所谓女性主义应该是全世界妇女,包括第三世界妇女的产物,不该仅仅是发达国家中产阶级妇女的特权。这样就把后殖民主义与后现代主义相呼应,针对不合理的社会根源——父权制,男性统治与阶级斗争和种族平等一起,构成了一个新的话语环境。这就把女性主义不单单局限于两性之间,也包含了对殖民主义和帝国主义的认识和批判。从而不仅要把女性作为父权制下一个受压迫的群体解放出来,改变其在父权文化中的边缘地位,分析和表达她们的主体意识,而且要创造一种全新的女性文化和女性对话,并对人类未来的发展产生重要的影响。

综上,各阶段、各流派的女性主义观点虽然看似五花八门,各不相同,但可寻到一条较为明晰的女性主义思潮的自身发展演进历程。这就是,伴随着社会从“前现代 — 现代 — 后现代”的变迁,女性主义在由“男女一样到男女不一样再到超越性别寻找自我”的变动思潮中发展着自己,在此过程中女性主义者关注的焦点也发生着从“权利(女权主义)到性别(女性主义)再到—个有个性的人(女人主义)”的变化。这是一个由低层次向高层次、由单一向多元的变化,通过对传统父权制的批判和摆脱,这一运行轨迹表现出强劲的寻找自我、认识自我和证明自我的发展历程。同时,这些思潮与理论开拓了人们的视野,为社会、政治思想提供了新的视角,并且在实践中为人权的进步、女性地位的提高提供了有力的思想武器。

[1]Simone de Beauvoir.The Second Sex [M].New York:Bantam Books,1965.

[2]Betty Friedan.Feminine Mystique[M].Harmondsworth:Penguin,1982.

[3]Kate Millet.Sexual Politics New York [M].Avon Books,1970.

[4]Maggie Humn.Feminist Criticism:Women as Contemporary Critics [M].New York:St.Martin's Press,1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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