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一体化研究述评
2014-08-15李伟东
李伟东
(北京市社会科学院 北京 100101)
城乡一体化问题是中国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必然要爆发的结构性问题。中国几十年城乡分治,形成了区隔分明的二元结构,导致一系列社会问题积聚。如果不尝试打破此结构,经济发展的成果必然无法令全社会共享;而要破解二元社会结构,无论是代价承担还是路径选择都需要慎重决策,在发达地区率先进行社会实验是必要的步骤,总结其经验也就有了对其他地区的参照意义。在现有的社会发展模式下,在现实操作层面,城乡二元结构问题离总体破解仍甚远,更多的相关讨论还停留在理论思辨阶段。即便如此,总结已有的研究成果,梳理各家不同的城乡一体化思路,对探讨问题的解决、廓清期间的症结和障碍仍然大有裨益。
一、城乡关系变化与城乡一体化概念
城乡关系的发展是一个历史的进程,也是一个观念转变和认识深化的过程,关注城乡一体化的学者们对此多有探讨。文军总结了建国以来城乡关系的五个发展阶段[1],指出建国以来城乡关系经历了合-分-合的过程,改革开放以来的农村城市化发展战略也经历了非农化、人口城市化的演变过程,但是打破城乡二元格局、促进城乡协调发展不能仅仅停留在非农化和人口的城市化,他强调农民市民化是城乡一体化发展的真正目标。
更多的学者从概念界定的角度考察城乡一体化。陆学艺回顾了城乡一体化概念产生的历史,指出理解城乡一体化包含四个方面的内容:城乡关系形态、社会发展目标、形成历史进程、体制改革要求[2]。他着重从户籍制度、土地制度和财政制度改革角度分析了城乡一体化的制度变革方向,指出,要打破城乡二元的户籍管理体制,建立统一的人口管理机制;通过明确农民的土地“永久承包权”保障农民的土地收益;改革财政制度,加大对农村财政的倾斜,从而最终实现城乡一体化新格局。郑杭生区分了非农化、城市化、人口城市化、准市民化和市民化几个概念[3]。他认为,作为一个社会学术语,市民化的理论意涵强调,一方面,农民在实现职业与身份转变之前接受现代城市文明的各种因子,另一方面,在实现转变之后,发展出相应的能力,来利用自身的市民权利,完全融入城市。因此,市民化可以认为是作为一种职业的“农民”(f a r m e r或c u l t i v a t o r)和作为一种社会身份的“农民”(p e a s a n t)在向市民(c i t i z e n)转变的过程中,发展处相应的能力,学习并获得市民的基本资格、适应城市并具备一个城市市民基本素质的过程。陈映芳也区分了市民化定义[4]。她指出狭义的“市民化”可以是指农民、外来移民等获得作为城市居民的身份和权利 (市民权,c i t i z e n s h i p)的过程,如居留权、选举权、受教育权、社会福利保障等,在中国,它首先涉及到的是所在地的城市户口。这些可以被认为是与国家、政府相关联的技术层面上的市民化过程。而广义的“市民化”还应包含市民意识的普及以及居民成为城市权利主体的过程。
通过对概念的讨论和社会发展历程的回顾,可以看出,城乡一体化问题的形成和内涵在学理上已经基本清晰,目前更关键的问题则是如何在社会发展的过程中结束城乡分治,在制度和社会实践上实现城乡共同发展,即讨论城乡一体化渠道和路径问题。
二、城乡一体化路径:农民市民化
在城乡一体化路径上,习惯的思路是沿着城市化的角度,讨论农民如何进入城市。厉以宁则从要素流转的角度提出城乡双向一体化,即除了农民进城市民化之外,城市的人员、资本和技术也要流向农村,这样才有利于农村的发展[5]。陈锡文也从城乡统筹的角度强调了类似的观点,他同时也强调,在新农村建设、城乡一体化发展等口号下,“一种动机不良的对待农村土地的做法已经显现出来,那就是企图把城市的土地更多地转化为城市工业建设用地或用来搞其他建设”[6]。
农民市民化的研究有不同的视角,郑杭生分析了农民市民化的四个研究进路[3]:检视经典作家的进路、传统现代连续统的进路、整体性的实证研究和重点推进的研究进路。他指出,无论采取哪种进路研究农民市民化问题,都要注意的理论问题是关于农民过去的一些理论假设需要重新审视,如农耕假设、乡土假设、职业假设等,从而形成新的共时性理论知识。他也指出,农民市民化的关键是处理好政府和农民的关系。
学者们的基本共识是农民市民化问题关键在于从农民到市民的身份、地位、角色转变。文军充分强调了城乡一体化过程中农民市民化带来的农民身份和角色转变的重要性,指出,“实现城乡一体化,就不能不在社会权利和角色内涵上实现农民市民化的发展”,“户籍转变、地域转移、职业转换只是农民市民化进程的‘外部特性’,而更重要的是新市民群体如何在角色内涵上实现真正的转型与再造。”[1]毛丹也从角色理论出发分析了农民市民化问题[7],他指出从农民到市民的转化符合一般意义上的角色转变过程,但是这个转化的根本压力并非来自农民对新角色的感受和自我觉知,而是受到农民的新社会身份是否获得平等赋权、新社会环境是否提供了良好的互动氛围、农民对自己新获得的市民地位认同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毛丹认为以往讨论农民市民化问题的学者对农民适应和扮演市民角色的主观意愿和能力做了过多的强调,对如何保障农民获得完整市民权利和创造友善接纳的城市环境却被忽视,从而造成一个错觉:认为农民市民化成功与否只是在于农民心理、文化适应的转变,而不是新社会地位和物质条件创造问题。
陈映芳根据自己在上海的调查,从探讨“农民”与“市民”的属性差异、市民化所涉及的人们生活意识和生活式样的变化等问题入手,解释了农民在市民化过程中遇到的问题[4]。文军也以上海郊区农民市民化为例,分析了农民市民化的主要动因和支持系统[8]。他把农民市民化区分成主动市民化和被动市民化,前者包括通过社会流动的教育机制实现代际间的农民市民化和通过各种社会流动的方式自觉地实现向城市的迁移;被动市民化包括通过政府征地的方式促使农民成为市民化的被动接受者以及通过集体土地的集中使用促进了农民整体向市民的转变。他区分的动因有三个:工业化、非农化和城市化。文军把农民市民化的支持系统区分成三个层面:宏观结构层面,指制度与政策的支持;中观结构层面,指社会网络的支持;微观结构层面,指人力资本的支持。
研究者注意到了部分农民对城市化、市民化的意愿并不强烈。对此的解释有不同的思路,一种是从理性人假定出发,认为农民与政府在有关土地收益分配、社会保障负担等问题上博弈失利,导致市民化意愿受挫;另一种视角是从社会流动预期角度观察了这个问题,指出农民的利益与需要受到忽视是现行城市化政策的主要弊病,也是农民抵触情绪的来源。毛丹以浙江j市的调查为依托,提出了农民的安全经济学[9],指出:农民在被动进程后首先面临就业环节无法融入城市,直接导致其社会网络重建困难,社会和文化适应窘境导致某种社会不安全;同时,在被动市民化过程中,因为选择权丧失和赋权不足,政治的弱势地位也不能提供充分的安全感。“从就业不安全到政治欠安全,意味着城郊农民在撤村建居过程中所面临的不安全问题具有某种整体性,意味着许多城郊农民不愿做市民并非是农民的个体性的、个别性的困窘,多半是社会结构方面问题使然,而且其严重程度超出了城郊农民关于安全选择的限度。”
为探讨农民市民化路径,吴业苗提出了居村市民的概念[10]。他指出:中国农民市民化有其特殊性,庞大的农村人口不能都涌入城市,采用就地市民化方式可能更切合实际、更卓有成效。指出了培育居村市民的政策建议:(一)维护家庭承包制稳定,鼓励农民再组织、再集中;(二)建设新农村,为农村社会成员提供与市民等值的公共服务;(三)培育职业农民,切实转移农村人口。
三、城乡一体化的实践:以北京为例
城乡分割的问题形成经历了长时间社会发展的累积过程,解决城乡一体化问题也不可能一步完成,需要一个长期的历史的过程,其开展和完成有赖于一揽子社会问题的解决,需要一定的社会发展水平和经济实力支持。从这个角度来说,经济发达地区解决城乡一体化问题有一定的经济基础,其探索也对其他地区构成一定的借鉴。下面以北京为例,对此略作介绍。
北京的城乡一体化发展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学者们注意到了这个过程中城市功能结构的变化。宋志军等运用历史沿革分析和数理分析方法对城乡一体化的功能结构及空间分布进行了研究[11],指出:自1988年以来,处于近郊至远郊内缘的农业区(23~57 k m处)的产业化、城市化分别出现了辐射式→飞地式、等级转移式→团块+扇状式+辐射式的空间发展;不同时期生态、经济、社会功能的组合和实现情况各有侧重,多功能评价值相应地在“W”“M”型空间格局之间转变。总体上,北京郊区农业区的城乡功能及其综合效益都在增强,但相对而言经济功能的作用在降低,生态、景观功能在上升,社会功能存在波动但总体趋强,城乡功能的空间布局更加复杂,而且这种发展态势直接影响着北京“十二五”期间多层次、多中心的城乡一体化建设。
对于北京城乡一体化的路径选择,学者们有不同的建议。张文茂根据对北京市城镇体系的分析,提出了分级分层一体化思路[12]。他指出,北京的城镇体系,可以分为三级城市六个层次,三级即市级、区县级和镇级,六个层次是中心城区、大型外围边缘集团、区县新城、外围城镇化组团、重点镇和新型农村社区。“正是由于北京已经形成这样的三级城市、六个层次的城镇体系,每个层次的功能、产业基础、规模大小和建筑形态等就不能一个模式,不同村庄只能根据城市整体规划和自己所处的区位及经济情况,按城市化转移一批、城镇化集聚一批和新型农村社区提升一批的不同方向完成城镇化转型。这一过程,也就是传统农村分别融入北京整体城镇体系和实现城乡一体化的过程。”李立伟等立足农村农业的发展,提出了北京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对策建议[13]:大力发展都市型农业,提升农村休闲产业经济实力;引导新型工业反哺农业,促进乡镇工业化发展;科学统筹配置城乡资源要素,建立有自由协调的城乡市场;建设城市群和城镇群,推进农村城市化进程,进一步完善政策,创新体制机制。
城乡一体化问题核心在于解决农民问题,关于目前京郊农民市民化的现状,胡静等以来广营村为例,在问卷调查获得数据基础上,从几个方面考察了京郊农民市民化水平[14]:农民居住条件市民化、生活市民化、人口素质市民化、基本权利市民化和心理态度市民化。通过建构评价指标体系,该研究对农民市民化水平进行了量化评估,结果显示:居住水平市民化程度最高,心理态度市民化程度最低,综合评估结果是:来广营村农民已经完成62.4%市民化。
小结
以上对城乡一体化问题研究成果的介绍只是择其要者,难免有遗珠之憾。如果不解决基础问题,无法实现真正的社会平等和正义,所有的解决城乡一体化问题的方略也就无的放矢,不能达成真正的促进社会发展的目的。
[1]文军.农民市民化[J].开发时代,2009(8):42-46.
[2]陆学艺.城乡一体化的社会结构分析与实现路径[J].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2):1-5.
[3]郑杭生.农民市民化:当代中国社会学的重要研究主题[J].甘肃社会科学,2005(4):4-8.
[4]陈映芳.征地农民的市民化[J].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3(3):88-96.
[5]厉以宁.论城乡一体化[J].中国流通经济,2010(11):7-10.
[6]陈锡文.当前农村改革发展的形势和总体思路[J].浙江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6):101-106.
[7]毛丹.赋权、互动与认同:角色视角中的城郊农民市民化问题[J].社会学研究,2009(4):28-51.
[8]文军.论农民市民化的动因及其支持系统:以上海市郊区为例[J].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4):21-28.
[9]毛丹.J市农民为什么不愿意做市民城郊农民的安全经济学[J].社会学研究,2006(6):45-74.
[10]吴业苗.小农的终结与居村市民的建构:城乡一体化框架下农民的一般进路[J].社会科学,2011(7):62-71.
[11]宋志军,刘黎明.1988年以来北京郊区城乡一体化进程及启示[J].地理科学进展,2012(8):1071-1079.
[12]张文茂.城乡一体化和农村社会结构转型[J].北京农业职业学院学报,2012(6):42-44.
[13]李立伟,史亚军.北京新农村建设与城乡一体化研究[J].中国农学通报,2009(24):600-603.
[14]江静等.北京近郊失地农民市民化现状研究:以来广营村为例[J].北京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1):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