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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诚明”之学的源与流

2014-08-15

商丘师范学院学报 2014年7期
关键词:邵雍复性天道

向 帅

(兰州大学 历史文化学院,甘肃 兰州730000)

一、“诚明”之源

《中庸》作为儒家“性命之学”的最高成果,在中国哲学体系中占据重要地位,它所阐明的“诚明”之学,将“天道与人道”、“本体与功用”用“诚”字贯穿,对后世学者尤其是宋明理学家影响深刻。可以说,“诚明”之学在理学思想中具有提纲挈领的作用。

《中庸》凡四千五百言,中间有六百五十字专讲“诚明”,“诚”字共出现二十四次。讲“诚”之前,先讲“中庸”之难得与君子“依乎中庸,素位而行”之道,接着便是对“诚明”的集中阐述。继而承接前面的治国之道,讲古圣王治国“以德配位,以德配天”的特点;最后峰回路转,以“诚”作结:“唯天下至诚,为能经纶天下之大经,立天下之大本,知天地之化育……苟不固聪明圣知达天德者,其孰能知之。”[1]43本文依孔颖达、朱熹的《中庸》注解对专讲“诚明”部分略作陈说。

“诚者,天之道也。诚之者,人之道也。”此处讲道体:天道是诚,人道就是追求诚以合于天道。“自诚明,谓之性;自明诚,谓之教。诚则明矣,明则诚矣。”此句讲性体:性体与道体的吻合就是天道人道的吻合,合于“诚明”,明性体本有之“诚”便是“教”,是修行用功之目的。其余讲“体”外之“用”,以“诚者,不勉而中,不思而得,从容中道,圣人也”一句总括其纲,孔颖达解释:“谓不勉励而自中当于善,不思虑而自得于善,闲暇而自中乎道,以圣人性合于天道自然,唯圣人能然。”[2]235首先,“唯天下至诚,为能尽其性”,“至诚”可以明本性,亦可以明了天地万物之理,这是“诚”对个人修道的作用;其次,“至诚之道,可以前知”,此处发挥《尚书》、《易经》之理,说明“至诚”可以让人具有先见之明,预测吉凶祸福,从而掌握自然万物变化之道,故“至诚如神”;再次,“诚者,非自成己而已也,所以成物也”,万物造化皆出自道体,老子谓之“万物之母”,佛谓之“万法唯心造”,周子谓之“太极”。“诚”作为道之本体可以化育万物,万物从之而生,所谓“惟天下至诚为能化”是也;最后,“至诚无息”,天道生生不息,秉天道之“诚”而行,可以永享天地之德,博厚高明,悠久无疆。归总而言,据此四者,君子必“以诚为贵”。

在“体用”之外,《中庸》也指出了人秉受天道之“诚”的方法:一曰择善固执,所谓“不明乎善,不诚乎身”,“积善成德”之教在上古经典中亦俯拾皆是;二曰致曲著形,圣人虽能“不勉而中,不思而得”,常人用功必注意形、著、动、变,朱熹解释“曲者,偏也,曲无不致,则德无不实;行者,积中而发外,积而至于能化,则其至诚之妙,无异于圣人”[1]38;三曰合外内之道,君子不但要得“诚”于己,还要观物于外。

《中庸》讲“诚明”并非凭空而谈,在此前经典中可以找到很多依据。具体而言,依据有三:古帝王之学《尚书》,易理天道与性命之学《易经》,致用与修身之学《论语》、《大学》。《尚书》讲明了“诚”与神的关系——诚乃上古君王王天下之“神器”,《易经》讲明了“诚”是大化流行中天道的本体,《论语》在人事上讲明“诚”的下位概念“敬”,《大学》讲明“诚”在修身阶次中的地位。

《尚书·太甲下》曰:“惟天无亲,克敬为亲,民罔常怀,怀于有仁,鬼神无常享,享于克诚。”[3]213《尚书》通过古帝王治国之道告诉世人“以德配天,以善养德”的道理,所谓“作善降之百祥,作不善降之百殃”[3]213。圣王替天行道,中通鬼神,要想“感而通”,必先克诚主敬,所谓“王敬作所不可不敬德”,“惟不敬厥德,乃早坠厥命”[3]399。古代帝王受天之命建国君民,诚是其“明达天听”的“神器”,也是“明厥德”必备的心理品质;也正是这种至诚,使圣王治国皆不敢“妄作”,甚或有“万方有罪,罪在朕躬”(《论语·尧曰》)的胸怀。

《易经·文言》曰:“君子敬以直内,义以方外,敬义立而德不孤。”[4]44所谓“敬,德之聚”(《左传·僖公二十二年》)。孔子在《论语》中对“鬼神之事”存而不论,但在《易经·系辞》中“原始反终”而大谈鬼神,言“精气为物,游魂为变,是故知鬼神之情状,与天地相似,故不违”[4]593。颜回的“不违,如愚”是“诚”——诚于道,此处的“不违”同样是“诚”——诚于鬼神。圣人设卦观象,以通天下之变,其实质不过是“知神之所为”,故“德圆而神”、“神以知来”,圣人需“洗心斋戒”方能“以神明其德”,最终“神而明之存乎其人”,其原因不过在“至诚方能感通”,正所谓“《易》无思也,无为也,寂而不动,感而遂通天下之故”[4]621。《易经》虽不说一个“诚”字,但正所谓“大道废,仁义出”,无“诚”才会说“诚”。上古之时,“诚”是自然而然、不言而喻的,这充分体现在以“神道设教”的《易经》中。

孔子不言“性与天道”。《论语》中虽没有对“诚”的直接阐发,但却有间接的强调,如颜子“克己复礼”而“三月不违仁”,便是“诚”的表现。孔子对此大加赞赏;“君子无终食之间违人,造次必于是,颠沛必于是”(《论语·里仁》)也是讲诚。孔子虽不从本体的角度谈论“诚”,但对事功角度的“敬”有较多阐述,如“修己以敬,修己以安人”,“事君,敬其事而后其食”(《论语·卫灵公》);“出门如见大宾,使民如承祭祀”(《论语·颜渊》)等。子张问行,子曰:“言忠信,行笃敬,虽蛮百之邦行已,言不忠信,行不笃敬,虽州里行乎哉。”(《论语·卫灵公》)治国之道亦强调“临之以庄”,而使民“敬忠以劝”。孔子尤其强调祭礼之敬,曰:“居上不宽,为礼不敬,临丧不哀,吾何以观之哉。”(《论语·八佾》)

曾子作《大学》,以明进德修业之次序,使“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齐治平”成为后儒修学的不二法门。《大学》虽未将“诚意”与“明德”直接联系,但并非无联系。“明德”者,本乎天之厥德,在人则为本具之性;明乎此,需学“大学之道”,而入道之门便是“格物致知,诚意正心”。所谓“诚意”者,“诚于中形于外”,故君子必“慎独”。这成为后来宋儒“内外兼修诚明”的依据。有了《大学》对“诚”与“明”的分别发挥,《中庸》才将二者直接联系起来,形成了系统的“诚明”之学。

因《中庸》入编《礼记》在汉代,在今古文之争的大环境下,其为子思还是汉人所作遂成一大悬案。总体上,汉代重考证的学者认为它是伪作,而自唐李翱认为秦焚书时《中庸》得以幸免而流传,此后看重《中庸》之学的宋代理学家大多追其为“子思亲传”。若抛开争议,认《中庸》为子思所作,那么《孟子》一书当在其后,可以说是对《中庸》“诚明”之学的首次阐释。《孟子》中言及“诚”的章节不多,其中《离娄章句上》中有大段论述:“居下位而不获于上,民不可得而治也;获于上有道:不信于友,弗获于上矣;信于友有道:事亲弗悦,弗信于友矣;悦亲有道:反身不诚,不悦于亲矣;诚身有道:不明乎善,不诚其亲身矣。是故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至诚而不动者,未之有也;不诚,未有能动者也。”这段论述与《中庸》中的相关章节大体相同,讲明了“诚”是修身之本,而善乃诚之本,就形下言之,孟子亦讲“陈善闲邪之谓敬”,在事功上与孔子相同,看重“敬”的态度。此外,孟子还提出了“反身而诚”的观点,所谓“万物皆备于我矣,反身而诚,乐莫大焉,强恕而行,求仁莫近焉”,要反躬自省,开发本具的“诚明”之性,如此便能“所过者化,所存者神,上下与天地同流”(《孟子·尽心章句上》)。

二、“诚明”之流

《中庸》一文自战国末著成,至汉代被二戴编入《礼记》,期间并没有引起广泛关注。西汉董仲舒“独尊儒术”,所尊之经并不包括《中庸》,其所著《春秋繁露》也不着一个“诚”字。其后伴随两汉“今古经学”之争,《中庸》一书的真伪尚难定论,也就遑论其地位与重要性了。经学大师如郑玄、马融等长于考据注疏,讲“率性修道”之学的《中庸》不在其重视之列。魏晋时期,佛道流行,“诚明”的思想虽可见于部分宗教典籍中,但与《中庸》之“诚明”并无直接关系。然而,不可否认的是,“修行主义”在汉末魏晋时期的兴起,对于曲高和寡的《中庸》之学在后世引起重视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及至唐代,伴随着科举制的确立,儒家经典成为士子必读之书,《中庸》渐渐被士人所认识,其中最典型的便是主张“复性”之说的李翱。

中唐时期,韩愈(768-824)放言要恢复失传近千年的孔孟之道,扫除佛道虚玄的萎靡之风。李翱(772-841)与之相唱和,指出孔孟之道的核心就是“穷性命之道”,提出了“复性”的主张。在佛道思想影响深刻的唐代,“复性说”要与佛教心性理论、道教“性命双修”学说相区别,就必须在儒家经典中找到依据,否则“以儒排佛”就有自相矛盾之嫌。而在众多儒家经典中,最能为“复性说”张目的便是《中庸》。《中庸》一文因长期存在伪造嫌疑且不合孔孟“不言性与天道”的特点而不被看重,以致“性命之书虽存,学者莫能明,故皆列入庄、列、老、释,不知者谓夫子之徒不足以穷性命之道”[5]4。李翱则在性命之学的高度上绕过争议,明确指出:“遭秦灭书,《中庸》之不焚者,一篇存焉,于是此道废缺。”(《复性书·上》)《中庸》的“性与天道”之学自李翱以后遂得以熠熠生辉并经宋儒的推崇最终得以发扬光大,同时发扬的还有其“诚明”之学。

李翱在阐明“情、性”之辨的基础上,提出要以实际的个人修养功夫“复性”,而此功夫之根本在“至诚”。他说:“道者至诚也,诚而不息则虚,虚而不息则明,明而不息则照天地而无遗,此尽性命之道也。”(《复性书·上》)他借用佛家修行的旨要无思无虑,指出只有“无思无虑”才能“情伪不生以渐复其性”,而“无思无虑”的条件在李翱的解释中便是儒家的“诚”,而非佛家所谓的禅定、话头:“正思者,无思无虑也……知本无有思,动静皆离,寂然不动者,是至诚也。”(《复性书·中》)他进而阐扬《中庸》“至诚无息”的思想,指出长期保持“无思无虑”的修养功夫而“终岁不违”,就能复本然之性,所谓“止而不息必诚,诚而不息必明,明与诚终岁不违,则能终身矣,造次必于是,颠沛必于是,则可以希于至矣”(《复性书·中》)。李翱的复性之说虽有明显的禅宗影子,但他借以复性的根本——“诚明之学”又是儒家的学说;或者可以说,他在《中庸》中将儒家“性命之学”最根本的宝藏挖了出来,使儒家在形而上学领域得以与佛、老相比肩。这一点不能不引起后世学人的注意,乃至于宋初周敦颐、邵雍等易学大师都在极尽所能地将易理之学与“诚明”之学相联系,试图建立儒家道体之学的完整体系。

宋代最早重视“诚明”之学的是范仲淹(989-1052),范氏极其推崇《中庸》的“诚明”之学,如说:“圣人生禀正命,动而至诚,发圣德而非习,本天理以惟明”;“自诚而明者,生而非常,自明而诚者,学而有方”;又言:“颜生则自明而臻,谓贤人而可拟;夫子则自诚而至,与天地而弥彰。”[6]263可以看出,范仲淹对“诚明”的发挥是严格按照原文而来,这与其后学者将“诚”独立作为道体或“以敬为用”都有不同。《中庸》言“至诚通神”。范仲淹对神的存在笃信无疑,在佛教思想的影响下,劝世人做善事、积阴德,以此正性命、得官禄、求福寿;而为人臣者,必须“上诚于君,下诚于民”[6]17。他说:“士有锻炼诚明,范围仁义,俟明君之大用,感良金自试,居圣人天地之炉,亦庶几乎国器。”[6]85可见,范仲淹所发扬的“诚明”之学也具有“政治信仰”的意味。

如果说李翱、范仲淹对“诚明”的推崇尚属个人偏好,那么自周敦颐、邵雍开始,“诚明”之学凭借其弟子、再传弟子们的不断推崇,在“理学”兴起的大势下,正式成为传承不息的道统。

周敦颐(1017-1073)复圣人之性,明“太极”之理,其学问以“究天人之际”——探讨形而上的道体为主。《中庸》认为,“诚”是道的本体。周子通过发明“太极”之理体悟到:“诚”不但是道体本身,更是“做圣人的根本”。诚是在天道大化流行中贯穿始终的精神,所谓“君子乾乾,不息于诚”[7]40。人所禀受的天地之气中,“诚”是“性命之正”,是纯粹、至善的。他说:“诚者,圣人之本,‘大哉乾元,万物资始’,诚之源也;‘乾道变化,各正性命’,诚斯立焉,纯粹至善者也。”[7]31《周易·乾卦》讲万物之始,未着一个“诚”字;而在周敦颐的“太极”学说中,“诚”为万物之源,与万物共生,集万物之纯与灵。这是对《中庸》“诚者,天之道”的最高诠释。周子进一步指出,在“人道”中,“诚”也是“五常”的基础,做到“动静不离于诚”,才是从本性处发展了“仁义礼智信”。他说:“圣,诚而已矣。诚,五常之本,百行之源。无常百行,非诚非也,邪暗塞也。故诚则无事矣。”[7]32而如何才能做到“至诚”,下工夫处有二:一为“不妄动”,二为“寡欲”。“不妄动”者,就是要避免不符合天道、没有诚心做根本的“不善之动”。所谓诚心,不过“复其不善之动而已矣”,“不善之动,妄也;妄复,则无妄矣,无妄,则诚矣”[7]40。人只有将自己修养到至诚的境界,才能“动则变,变则化”,才能“动而世为天下道,行而世为天下法”,做到“与天地合德,与鬼神合吉凶”;否则,不诚而妄作,终凶。所谓“寡欲”者,就是要“惩忿窒欲,改过迁善”。他说:“君子乾乾,不息于诚,然必惩忿窒欲,改过迁善而后至。”对善与德的关系,《尚书》、《周易》阐述较多,所谓“积善成德,而神明自得,圣心备焉”,为圣者必“尊道而贵德”,才能暗合天道,达到诚明之境。自孟子而降,“养心莫善于寡欲”之教大行于世,周子甚至提出要“无欲”,无欲才能“虚一以静,诚立明通”。

由此观之,至周敦颐,诚明之学不仅有了道体上的诠释,也获得了儒家修行实践中的最高地位;不仅有理论、有原则,还有具体的方法。周敦颐对“诚明”的诠释在宋代诸子中是最全面的,这也使得“诚明”成为其后任何理学家都绕不开的主题。

在宋初易学大师邵雍(1011-1077)那里,“易”的精神与《中庸》的“诚明”精神得到充分融合,并体现在其巨著《皇极经世书》中。邵雍指出,至诚是研究易理之学的心理基础,所谓“先天学主乎诚,至诚可以通神,不诚则不可以得道”[8]320。先天卦强调先以至诚心感通,方可“见乎筮龟,动乎四体”。其根本原因就在于“诚”是天道本体的特征,人只有以诚配天、与天道合一,方可“参天地之化育”、“弥伦天地之大经”。在这里,邵雍的“诚明”理论对《中庸》的“至诚之道,可以前知……至诚如神”之句进行了充分阐扬。针对时人“重心不重行”而使“诚明”之学多流于“狂禅”一途的偏弊,邵雍进而发挥“诚于中而形于外”之理,主张“行诚”,待人接物中都要表现出“诚”的品质,即所谓“待物莫如诚,诚真天下行”[8]254。之所以要强调外在的相,因为人不是遗世独立的存在,而是时时刻刻处在“关系”中,尤其是人际关系,他说:“为人需是为人群,不为人群不尽人。”[8]298为此,他提出了“行诚为群”的观点。邵雍不像魏晋一干自视“得道”而遗世独立的清流士人,也不比后世一板一眼的道学先生,他既明宇宙之理,又通世故人情。基于对“诚明”之学形上、形下的通达,邵雍对弟子的要求都以诚为先,正所谓“至理之学,非至诚不至”,无论是术数之学还是理体之学,都需要一颗诚心、恭敬心去求,与道相违则遑论求道,这一点集中体现在师徒之礼上。自孔子而降,拜师学道就有“行束脩之礼”的传统,其中便暗含着至诚求道的意味。邵雍将其发挥到极致,提出“严师徒之礼”,要“饭必襕,坐必拜”。古人修学目的在求道,而诚即道,至诚可暗合于道;又因师乃道的化身,故“尊师重道”必以诚为先。事实证明,邵雍的“严厉”并没有导致“道终穷”;相反,他门下高徒云集,并出了“二程”这样对后世理学有关键性影响的人物。

程颢(1032-1085)、程颐(1033-1107)生于周、邵之后,于洛阳师从邵雍,被后世称为“洛学”。但其学问实为杂陈各家而成,既秉承了周敦颐“惩忿窒欲”的修养之道,也同张载一道主张性理之学,反对博闻小知。二人中以程颐著述较富,对“诚明”之学的阐释也较多。程颐对“诚”道体上的阐释不多,却结合《大学》“诚意正心”的精神,对以“诚”为主的治学之道有比较系统的阐发。程颐与程颢讨论“何为诚”,有时说“真近诚”,有时又说“思无邪,诚也”,二人共同认可的还是周子所谓的“无妄之为诚”[9]92。在治学上,“诚”是庄敬的态度,二程着重于“诚明”之学的普遍应用,将“诚”与“敬”并列,发展为“主敬存诚”的治学之道,使得原本高深的道体之论通俗化、实用化。到南宋,“主敬存诚”的思想经朱熹继承发扬而得以光大。“敬”的重要性在《尚书》、《易经》、《论语》中皆有主张。在程颢看来,“诚”和“敬”的关系是体用关系,诚是体,敬是用,“敬则诚”[9]127。要想达到诚的境界,必须从敬入手,敬的作用在于“以一持万”,杜绝私欲、邪念干扰,所谓“欲无外诱之患,惟内有主而后可,主心者,主敬也,主敬者,主一也。苟系心于一处,则他事无自入,况于主敬乎”[9]1179。敬可以让心有所主,“上下一于敬”,最后达到“天地位,万物育,性命正”的效果;不能主敬,必然“私欲万端生焉,害仁害性”[9]433。其实,所谓“主敬存诚”就是程颐所谓“闲邪存诚”,“闲邪”者,系心于敬,则邪念私欲自然闲歇不起,如此“涵养久之,天理自明”[9]150。程颐以“修垣墙以防贼寇”来比喻“闲邪”之功,说:“闲邪存诚,闲邪则诚自存,如人有室……修其垣墙,则寇自不至。”[9]169颇有达摩祖师“心如墙壁,方能入道”的意味。不管是做学问还是修道,“敬”都是“为学之大要”,所谓“入道莫如敬,涵养需用敬,进学在致知,未有能致知而不在敬者”[9]66。如何做到敬?程颐认为要“收敛身心,如在神祠”[9]149,就是要像祭祀祷告、如神明在侧一样,系心一处。可见,这里的“敬”已经有几分宗教味道,而事实上,此种“敬”法系得益于佛教禅宗“打坐参话头”抑或净土“念佛号”的启发。所谓“制心一处,无事不办”,自然得敬,敬而后能诚,诚而后格物致知,便可入道。

此外,对“诚明”之学发挥较多的还有略早于二程的张载(1020-1077)。张载21岁见到范仲淹,范劝其以治学为重,重点研读《中庸》。此后,他几乎终身都在关中讲学著书,而他治学的方向与同时期的邵雍非常相似,“尊礼贵德,乐天安命,以《易》为宗,以《中庸》为体”[10]386。张载对“诚明”的发挥突出体现在以诚明为穷理尽性之学而非闻见小知之学。宋初科举之学大兴,时人治学,多“学为干禄,学为博识”。张载则明确指出:“诚明所知乃天德良知,非闻见小知而已”,“天人异用,不足以言诚,天人异知,不足以尽明,所谓诚明者,性与天道不见乎小大之别也”[11]20。毫无疑问,所谓的“异用”、“异知”就是舍性命之学的闻见之知、科举之学,“穷理尽性以至于命”才是“诚明”的归宿。此外,与周、邵不同的是,张载在综合了“道体之诚”与“性体在诚”的基础上,明确提出了“天人合一”的思想,为后世理学的大发展奠定了重要的理论基础。他指出:天所以长久不已之道是“诚”,人不已与仁孝亦是“诚”;正所谓“至诚无息”,君子要“事天诚身”,其根本在于“合天道”。他说:“义命合一存乎理,仁智合一存乎圣,动静合一存乎神,阴阳合一存乎道,性与天道合一存乎诚。”[11]20“儒者因明致诚,因诚至明,故天人合一,致学而可以成圣。”[11]65可以说,在“天人合一”的理论中,“诚”好比沟通天人的枢纽,或曰天与人的“交集”,人因秉“气质之性”而生情伪,善恶相杂,而天至真、至善、至诚,好在人亦禀受了部分至诚的品质,循此用功则“顺理而利,伪则不循理而害”[11]24。

宋明理学之所以能成蔚为大观之一学派,延续千年之久并成为官方之学,原因之一就是历代学者之间重师承又不固己见的学问传承。就“诚明之学”而言,二程不避门户之见,竭力弘扬周、邵的天道观和本体说,并别出心裁,将“诚”与“敬”并立,形成了“主敬存诚”的治学之道。到南宋,“主敬”之学经过张栻、朱熹等人的继承与进一步阐释弘扬,形成了较为系统的理论。原本只是《礼记》之内篇的《大学》、《中庸》正因为历代理学家的重视,尤其是对其中“诚明”之学的重视,至南宋终于被独立出来,与《论语》、《孟子》并列为深刻影响中国文化千年之久的“四书”。

张栻(1132-1180)师从胡五峰(其父胡安国受学于程门大弟子谢良佐),可谓程门后学。其受《中庸》之学,创城南书院,与朱熹主持的岳麓书院相唱和,定书院会讲之制。据《朱子年谱》载,张栻曾与朱熹论《中庸》之义,“三日夜而不能合”。可见,至南宋后,《中庸》的地位以及学者们对其义理的研究已有空前之象。张栻继承了二程“主敬”之学,发扬之处在于他不仅认为“敬”是为学之道,还是为政之道。就前者而言,从小学洒扫应对,到大学格物致知,都需要秉持一个“敬”字;就后者而言,“敬”是“心之道所生”,故“万事之纲,为政之道”,都在一个“敬”字。对于“居敬”的方法,张栻赞同二程所说“虚一以敬”,如说:“敬者,所以持是心而勿失也,故曰主一之谓敬。”[12]8除此之外,基于对邵雍“行诚为群”的继承,他提出了“内外交相养之道”,不但重视心性的涵养,还将外在行为、形式上的严敬整肃作为“养内心之敬”的重要手段。他指出:“动容貌,整思虑,则其心一,所以敬也。”如果一个人只是心存诚敬,不屑于容貌衣冠,那心中所存之敬不过是“强制其思虑”而已,他说:“向来每日衣冠不整,举止或草草,此恐亦不可作小病看;古人衣冠容止之间,不是要作意矜持,只是循天地则合如是。”人性非纯善,寻常总不免因循怠慢,很难“一其心”,因此需要“勉强自外”,给自己的心创造一个可以长期“居敬”的肃敬的外部环境,那些“外之不肃而谓能敬于内”者,张子以为“终不可得”。

不难看出,自二程以降的理学家们对“诚明”之学都做了新的诠释,而且“每况愈下”:从道体到性体,从性体到方法论——治学之道,从“诚”到“敬”,从实质到形式——“心主敬”到“身居敬”。及至张栻,已不将“诚”看做“敬”的上位概念,全然以“敬”代“诚”,更不着一“诚”字。这种形而下发展至朱熹(1130-1200)更甚。

不管是因世人根性下劣已不能明“本体”之学,还是因后世学者能力不济不能传承。总之,“诚明”之学至南宋可谓回归到了夫子“不言性与天道”的境界。理学的集大成者朱熹对其阐释也着力于“敬”之一字上。朱熹说:“敬之一字,万善根本,涵养省察,格物致知,种种功夫,皆从此出。”[13]132又说:“敬之一字,圣学之所以成始成终者也,为小学者不由乎此,固无以涵养本源而谨夫洒扫应对进退之节与六艺之教,为大学者不由乎此,亦无以开发聪明,进德修业,而致夫明德亲民之功也。”[13]233朱熹虽编订“四书”,确定了《大学》、《中庸》的重要地位,但他对这两篇中“诚明”之学的阐释已全然用“敬”字代替,甚至有言:“圣贤之说,彻头彻尾,只是一敬字。致知者,以敬而致之也,力行者,以敬而行之也。”[13]265朱熹认可二程、张载所谓“一其心”对“持敬”的重要性,但也指出“敬”不是“万虑休置”,而是“随事专一”,也就是“做一事便敬一事”,把放荡的心收敛回来,养成小心谨慎的态度和专心致志的精神。此番解释可谓真正生活化、实践化。书院会讲中,朱、张二人观点屡屡针锋相对,但在“主敬”的问题上,二人观点基本无差。与张栻“内外交相养之道”相仿,朱熹也提出了“内无妄思,外无妄动”的“持敬”之道:“守口如瓶,防意如城,洞洞属属,毋敢或轻……当事而存,靡他其适……惟精惟一,万变是监”[13]455,是为“内无妄思”;容貌、服饰、态度、动作整齐严肃、合乎礼仪,“坐如尸,立如齐,头容直,目容端,足容重,手容恭,口容止,气容肃,为敬之目”[14]158,是为“外无妄动”。在朱熹看来,外在行为上的“妄动”不管对做学问还是对修身立德都是有害的,所谓“起居坐立,务要端正,不可倾倚,恐至昏怠;出入步趋,务要凝重,不可剽轻,以害德性”[15]22。如此,内外相配合,一个人便容易养成“敬”的态度;离开了敬,一个人便不可能有真正合乎道德的行为。“敬”不但是生活各方面“合乎天道”的根本,更突出体现在读书治学上。据此,“居敬持志”成为朱子读书法六条中的重要一条。

三、“诚明”之余续

元明两朝科举制禁锢士人思想,“谈性论道”之风日益凋敝,但因程朱理学已上升为官方正统学术,其中比较重要的“主敬存诚”自然成为理学家们绕不开的话题。在这样一种“道衰”的局面下,理学家们对“诚明”之学的发挥十分有限,大多沿袭成说,停留在“敬”的事功层面上,很难上升到本体论。元代理学家许衡(1209-1281)、吴澄(1249-1333)等人沿袭旧说,以程朱“持敬”之说为学行要道,但并无太多发挥处。吴澄结合《孟子》之学,将“诚”作为发明“良心”的一种工具。吴澄认为,“诚者,与生俱生”,因此,恢复“良心”的实质就是“复其固有之诚”[16]113。明初程朱之学深入人心,理学家如薛瑄(1389-1464)、吴与弼(1391-1469)也非常重视朱子“主敬”的思想。薛瑄以“磨镜”比喻敬,“心如镜,敬如磨镜,镜才磨,则尘垢去而光彩发,心才敬,则人欲消而天理明”[17]204;吴与弼秉宋人成说,言“人须整理心下,使教莹静,常惺惺地,方好,此敬以直内功夫也”[18]14-29。

对程朱“主敬”之学的超越,一直到明代心学发蒙才初见端倪,自陈献章(1428-1500)始复有“本体之论”。陈献章言:“天地之大,万物之富,何以为之也?一诚所为也;盖有此诚,斯有此物,则有此物,必有此诚。”[19]57这是对《中庸》“不诚无物”的发挥。“诚”在人则具于一心,“心之所有者此诚,而为天地者此诚也”[19]57。这一理论是对宋以来心学和“诚明”之学的第一次结合,将儒家“诚明”之学推入了又一重境界。因心学一反程朱,认为“理在心内,不在物外”,也就更注重讲心之“诚”与“敬”。湛若水(1460-1560)发明“勿忘勿助”体认自家心性的修养方法,作为“涵养本心”的“敬”便有了新的诠释,“善学者,必令动静一于敬,敬立而动静浑矣”[20]876。

及至心学集大成者王守仁(1472-1528)以“敬”为准,格物而一无所获,朱熹的“主敬”之学第一次受到了怀疑。他进而说:“以诚意为主,而为致知格物之功,故不必增一敬字。”[20]1254这也是对程朱以来“合外内之道”的“持敬”说的否定:既然理在心内,只诚于心便可,又何必敬于外物,“纵格得草木来,如何反来诚得自家意”[21]119。就其自身悟道而言,王阳明实际是用了佛家所谓“扫荡一切”的方法,“只存一心,诚亦不立”,因为讲一个“诚”字,便会有造作、障碍,亦是啰嗦,上根器人致学应该是“直入本心”,而非找一个“诚”做中介;所谓“无善无恶心之体”,“好之之意犹为未诚……而恶之之意犹为未诚”[21]972。但这并不是说他否定“诚”,阳明教其弟子致良知,强调“为善去恶才是格物”,而格物必以诚,所谓“吾心良知无私欲蔽,得以致其极,而意之所发,好善去恶,无有不诚矣,诚意功夫,实下手处在格物也”[21]119-120。历史上“致良知”如王阳明这样直截了当者不多。阳明死后,其弟子亦皆以“诚敬”为入道之门,顿悟不得转而格物者亦不在少数。明末大儒刘宗周(1578-1645)发明“慎独诚意”之学,实际上也是给王阳明“致良知”之说找回了“诚”这一中介,以便“有下手处”。

至清代,“诚明”之学在事功派“义利王霸”之学与考据派“训诂辞章”之学的排挤下走向没落。这是一个浮躁的时代,也是一个严谨的时代,“浮躁”者,从黄梨洲到王船山、颜习斋,皆一反前贤,认为“欲可存而利可鼓”,宋儒修养之学反被认为无用,也就遑论“诚”与“明”了。

近代以来,西学东渐,中国传统修养之学失之殆尽,可谓斯文扫地。然正所谓“物不可穷也,故受之以‘未济’”(《序卦传》)。新儒家在民国崛起,重拾修养之学,并重“诚明”之道。对“诚明”的重视在不同时期的新儒家如马一浮、张君劢、钱穆那儿体现得尤为明显。对于现代化过程中传统文化无处安放的现状,国学大师马一浮痛心疾首。1939年,在蒋介石的支持下,马一浮牵头兴办复性书院,拟定书院宗旨:“自诚明谓之性,自明诚谓之教,教之为道,在复其性而已矣。”[22]1168诚以复性——马一浮所恢复的便是自孔子、曾子、子思以降“诚明”的道统。在教学法上,马一浮更是发挥了朱熹“主敬存诚”的读书法,认为进德修业以诚敬为前提,“敬则自然虚静,自然和乐”,道德学问的目的是滋养心性,而对治虚妄芜杂的心,“除了敬之一字,别无他途”[23]95。与马一浮同一时期的张君劢以恢复传统文化道统为宗旨,在云南大理创办民族文化书院,把书院学规定为“中西合璧,德智交修,诚明并用”[24]1420,以图在科学主义的大潮中恢复德性的传统。20世纪50年代后,在以通识人文教育为宗旨的香港新亚书院中,国学大师钱穆进一步发挥了“诚敬”以求学的旨义,将“诚明”二字作为书院校训,亦含有“真理从诚敬中来”的意味。考察宋明学者对“诚明”之学的重视,不难发现,“诚明”精神与书院自由讲学之风紧密相连,凡发挥“诚明”精神的学者无不依托书院讲学著书。“诚明”之学彰明的时代,亦是书院自由发展的时代。清代书院皆习科举之学,“诚明”之学便被冷落。新儒家学者以“诚明”为宗旨建近代书院,可谓归本溯源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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