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农业货物招标投标规范化管理的探讨
2014-08-15李旭梅
□ 李旭梅
随着国家对农业扶持力度的逐年增大,相应农业项目也在逐年增加,招标投标方式也在农业项目实施中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招标投标以“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得到国内各行各业的认可,是现行农业项目顺应市场的有效实施方式。农业项目中货物的购置资金占据着整个农业项目资金的比重很高,所以做好农业货物招标是整个农业项目能顺利实施的重要环节,是农业项目实施的一项重要任务。近年来,山西省农业货物招标在管理上不断完善,资金利用率逐步提高,但现行的招标投标管理在思想认识、制度设计等方面仍存一些不足,现将农业货物招标存在的问题及规范措施谈谈作者的观点。
1 农业货物招标的内涵
招投标是一种卖方有序竞争的采购方式,农业货物招标投标基本形成了由市场定价的价格机制,对招标人来讲,其价格更加趋于合理化。招标投标的市场竞争最直接、最集中的表现就是投标产品在价格上竞争,通过竞争,使其趋于合理或下降,有利于节约项目投资、提高经济效益。
农业项目的招标投标,历经多年的不断推行,采购过程能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有序的竞争,招标投标有一套严谨的程序,从发布公告至签订合同的整个环节,透明度很高,避免了垄断、腐败行为的发生;评标过程中的评标专家,从相关部门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有较高的专业、职业水平,能够保证招标人获得物美价廉的产品。
招投标是一种竞争的采购方式,中标企业是经过层层激烈的竞争脱颖而出的,他们的制作投标文件及作出其中的承诺时,把设备的工艺、性能、质量等方面作出自身最优的一面进行承诺,所以招标人能通过招投标选择到质量最优的产品,达到招标投标最终的目的。所以,遵守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的程序、原则,选出的中标人必定是多投标人中最优的人选,选出的产品是众多投标产品中最优的产品。
2 农业货物招投标中存在的问题
2.1 招标从业人员结构不合理
农业项目有其很特殊的一面,最典型的是每年的重大动物疫病疫苗、消毒药品的招标,疫苗、药品的采购,涉及到注射动物的安全,更重要的是最终的消费者是人,所以采购的产品关系到人类的健康乃至生存,采购到质优、合格的产品是一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作,从而要求招标人员要有专业的知识。但在现实中,很多招标从业人员并不是畜牧、食品、药品等方面的专家,有的甚至都没有相关专业方面的从业经验,既对农业缺乏基本的了解,又对新出现的技术和市场动向缺乏敏锐的洞察力,种种因素造成招标文件编制过程中技术方面漏洞百出,从而影响到后续评标结果。
2.2 农业货物招标中存在违规、不合理的现象
有些货物招标中存在应当招标而规避招标或应当公开招标而采用邀请招标的现象。农业部的农业货物公开招标的限额是100万元,为了达到规避招标,就对超过100万元的采购项目化整为零规避招标。有些项目,如每年的有机肥采购,全省各县市实施相同的项目,所用有机肥也相同,如果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则按照法律规定用公开招标进行采购,但好多都由各县市自行委托采购,因金额较小,基本都采用了邀请招标,排除部分潜在的可能是最合适的投标人。如果肥料产品质量不好,直接影响的不仅仅是这批产品的好坏,而更重要的影响是一年的收成甚至多年的土地改良效果。
2.3 农业招投标过程中存在过多的行政干预
某些货物在招标投标过程中,表面上宣传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也制定了各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纪律,但实际上存在着领导打招呼等暗箱操作行为。虽然是公开招标,但业主强势干涉评标委员会的评标行为,使招标投标成了符合法律、对付审计的形式,失去了招标投标的本来意义,严重妨碍了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秩序。
2.4 农业货物招标投标过程中存在串标等违规现象
串标是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相互串通以骗取中标的行为。在日常的工作中,有招标工作人员为熟悉的投标人提供便利条件,限制或排斥部分投标人参加投标;招标人泄露招标过程中的保密内容,内定中标人;投标人之间互相串通,抬高价格、行贿受贿,这些行为严重违背了招投标的初衷,损害了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扰乱了正常的招投标竞争秩序。
2.5 评标办法不合理
农业项目招投标的评标过程中,一般都采用综合评分法。其中重要的一项评分因素—价格,其计算方法是所有有效投标人的最低报价/该投标人报价后乘以价格所占权重所得,这种计算方法的前提是采购货物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都相同的基础上才可以这么计算,如果所采购货物只是用途相等,品牌、市场反映等不同,就不能简单地按这样的方法计算。举个简单的例子,假如招标人采购一台酶标仪,进口的有美国biorad伯乐、美国biotek宝特、美国thermo热电、英国Biochrom Anthos、奥地利TECAN等等,还有很多的国产品牌,价格单纯按上述方法进行计算,那么进口与国产在价格上肯定不具备可比性的,国产品牌与进口品牌相差很大,但是反映到末端消费者,其使用寿命、方便程度、准确度等都有所差别,所以选择上述方法进行价格打分时,招标人所采购的产品首先要在一个平台上才有可比性。
再就是评分因素不尽合理,如重大动物消毒药品采购,评分因素中要求提供财务报表,对投标企业来讲,如果它提供了正常的资质文件,那它的财务状况也肯定是合格的,对评标委员会来讲,那么多的投标企业、那么厚的投标书,评标专家是否有时间能仔细研究这些财务报表,就算用大量的时间来研究财务报表,那么财务报表由本单位的财务部门编制,其真实性又如何来判定?
3 完善农业货物招投标的建议
3.1 提高招标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
招标投标的工作本身涉及多学科的知识,农业货物招标从业人员不仅需要熟练掌握和运用招标投标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具有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还要有一定的相关技术专业知识、经济学知识。所以农业货物招标的从业人员最好具备相关专业的从业经验,或者在工作岗位上要加强专业知识的学习,做好招标文件技术部分的编制及后续工作。
3.2 严格执行遵守《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组织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监督部门要严格招标采购方式的审批和核准制度。作为农业项目,行业领域比较狭窄,实施的上级主管部门审批项目时,鼓励采用部门集中招标采购,有利于项目的实施和资金的节约。
3.3 降低招标过程中的政府干预
农业项目是一项比较薄弱的产业,政府的扶持力度相对比较大,所以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政府还是起引导作用。但在招标采购过程中,政府的引导作用就演变成了干预,存在政府干预现象归根结底是招标过程中招标人的权力过大,招标人在招标过程中,依占其特殊的身份,对招评标过程中的相关人员进行诱导、施压,从而违背了招标采购、市场机制的初衷。所以在招标环节中,通过招标文件尽量采用标准文本、评标委员会的保密、随机抽取及权力与责任的进一步明确来尽可能地挤压招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倾向性的权力。
3.4 加大串标的处罚力度
严格招标人员的监督力度,同时要提高招标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其次是扩大招标信息的发布面,让更多的潜在投标人参与竞争,从而增加竞争对手,加大串标的难度;完善招标文件的规定,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和排除潜在投标人,量化、细化评标办法。最重要的一点要强化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加大处罚力度,对骗取中标的行为依法进行严厉处罚,做到有法必依。
3.5 要建立科学、合理、完善的评标体系
首先,尽量采用定量指标,削弱人为主观因素的打分指标,科学筛选评标指标,避免重复的评价指标;其次要慎重、科学地设置各评分因素的权重;最后要选取科学的评标办法,实现对投标人科学合理的评价,选出真正符合要求的中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