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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基本文化权益现状及保障思路

2014-08-15张象学

山东农业工程学院学报 2014年2期
关键词:权益农民农村

张象学

(中国海洋大学管理学院,山东 青岛266100)

一、文化建设的背景

文化是人类社会历史实践过程中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是民族的血脉,是人民的精神家园。文化有引领风尚、教育人民、服务社会、推动发展的作用。我党多少年来一直对文化建设高度重视。抗日战争时期,毛泽东就提出了文艺“双为”的方向,建国后又提出文艺“双百”的方针;邓小平在十二届六中全会首次提出“三位一体”(政治、经济和文化建设)总体布局,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总体布局拓展为“四位一体”(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建设),中共十七届六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兴起了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高潮。党的十八大把总体布局又拓展为 “五位一体”(增加了生态建设),强调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提高国家的文化软实力和激发全民族的文化创造活力。文化建设主要是指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快文化产业发展、提升城乡文明水平。唯物史观认为,人民群众既是社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创造者,同时也是社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享有者,因此,论述当今文化建设浪潮中农民文化权益的保障问题显得尤其必要。

二、农民基本文化权益的内容

农民文化权益的保障是“三农”问题中的深层次问题,是新农村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重要内容,是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是培育新型农民,实现城乡一体化的必要条件。文化权益与政治权益、经济权益、社会权益一样是公民的重要权益。人们的基本文化权益主要包括五个方面[1]:享受公共文化服务权、享受文化科技进步权、参与文化活动权、接受教育和培训权、文化创意权。要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不断满足广大农民群众多层次多方面的精神文化需求。

三、目前我国农民文化权益保障的现状

市民五个方面的基本文化权益可以说是能满足市民文化发展的需求,与收入的增长同步;特别是进入本世纪来,城市文化事业、产业突飞猛进。相比较,农民文化权益与市民相比是冰火两重天。农村的文化发展与农民的收入不适应。就公共文化服务来说,市民享受的公共文化服务如报纸杂志、职业培训、游乐园、公园、文化中心、图书馆、博物馆、影剧院、旅游景点、各种会展、书画展、音乐歌舞会等应有尽有,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活动就比较单调、萧条,缺乏公共文化服务的硬件和软件,文化娱乐多是电视和定期的文化、电影下乡,条件好的乡镇才有网吧,很多农民空闲时间玩棋、牌、麻将,偶尔有群众自编自演的文艺活动。

很多学者对此作了研究和论述。王维[2]总结了农村文化建设六个方面的弊端:(1)农民主体地位缺失;(2)投入不足,基础设施落后;(3)农村教育落后,观念落后,文化生活单调;(4)农村文化资源开发利用不足,传统文化传承不力;(5)文化体制不顺、机制不活,文化创新乏力;(6)城乡文化差距较大。谢晶莹[3]认为农村文化发展滞后的原因有几个方面的表现:文化经费不足,基层文化活动乏力;人才缺乏,竞争力不够;文化体制不顺、机制不活;基础设施落后,文化信息资源共享乏力;投融资体系不完善。王静[4]从公共设施差、文化资源不丰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不健全、特色文化保护不力、农民自办文化积极性不高五方面进行了研究。并从体制方面、社会保障方面、农民自身素质方面、文化基础设施四个方面分析了文化权益保障不力的原因。王香[5]在其论文中又补充了农民文化权益存在立法保障不完善的情况。

四、深层次的原因分析及存在问题

笔者研读了大量文献,运用抽象思维,并通过归纳、分类、总结,对现阶段农民文化权益保障滞后的原因进行了重新定位,认为其根本原因是长期的城乡“二元制”结构造成的。在谢晶莹、王静分析原因中,我认为政策、体制是根本原因,而社会保障差、农民自身素质低、文化基础设施弱是由其导致的结果,是现象,不是本质。长期以来,城乡割据政策,重工轻农,城乡两种户籍,农民被人为划分成“二等公民”,成了弱势群体,造成了严重的“三农”问题。上世纪九十年代,农民倾其所有来买非农户口、农村孩子拼命想法进城、农村户口与非农户口通婚难、大中专毕业生不愿去农村工作等不正常现象可以看出城乡“二元制”的弊端之大。几十年的这种体制,掠夺了农民的发展机会,挤压了农村的发展空间。

(一)农民文化水平低

文化是人的眼睛,没有文化就不能“睁眼”看世界。农民文化水准低,严重影响了他们的世界观、价值观,影响了他们对思想文化(如政治、法律、哲学等)的认知,进而影响了他们对自己文化享受和文化发展权的维权。文化上的贫困也是政府开发式扶贫的最大障碍。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也反作用于经济基础,“治穷先治愚”,文化权益的保障是提高农民收入的催化剂。

1.农民的普通教育先天不足。农村教育的条件和质量严重滞后于城市。目前农民最大的贫困是文化上的贫困,由于城乡待遇差别,农村教育人力资源注入不足且不断流失,再加上农村教育设施落后,造成农村文盲和半文盲占农村人口的几近一半。吕瑶[6]文中提到农民有小学以下文化程度的占40.31%,初中占48.07%,高中以上占11.62%.近几年的教师聘任制度的实行,开启了教师自由流动的大门,“调动”和“进城”两紧闭的大门半敞开了,一些以前分配在农村的优秀教师凭 “聘”而跳离了农村学校。这样,本来人才聚集的城市,资源更加重叠,而农村资源更加稀缺,马太效应愈来愈烈。还有,农村基础教育中美术、音乐、书法、品德课因无专职教师而成虚设。

2.成人教育如技术教育和职业教育更是营养不良。职业技术化是我国农村教育的发展方向。但是,农村教育滞后于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其教育理念是以“考学”为导向,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相脱节。农民接受系统职业培训的不到5%,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近20个百分点[6]。农民文化水平低、知识面窄,看不懂农业科技书、报纸、杂志等,不能接受和理解文化内涵,虽然在农业实践中有很多感性认识,但不能上升为理性认识,农业生产和生活不是螺旋上升的,只是年复一年的简单重复,没有创新,生产力低下,生产效率不高。

3.网络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农民成了新一代文盲。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在城市,计算机像手机一样已成了人们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在很多农村,计算机、网络信息技术离农民还很遥远。2008年,我在山东安丘峿山镇帮扶时,好多村没有一台电脑,几个村合并的小学仅有一台电脑还常年不用,我们给村里和学校送去了七台电脑,到现在还闲置着,因为没人会用。2013年春节,一张小小的火车票阻住了多少农民工回家的脚步,因为在农民工“回家难”的路上又竖起了一座“技术大山”——网上订票,多少人望“山”兴叹。

(二)农民的收入差距与市民相比越来越大

城市多数人的收入是在做“乘法”,农民的收入是在做“加法”,有时候还是“减法”。因为农民文化科技水平差,广种薄收,收入单一,生产不会转型,农产品附加值低;农业的基本生产资料如化肥、种子、农药、饲料、柴油、农业机械等价格快速增长,农民必须的工业品如家具、建材、服装、食油、生活用电、交通工具价格绝对增长,不但粮食、蔬菜价格上不去,每年菜贱伤农的场景比比皆是,经常出现严重的剪刀差;文化权益保障不力,导致农村信息相对闭塞,信息在农村不能转化成生产力;农业种养殖、农业企业、乡镇企业严重缺乏技术和管理人才,投入与产出不成比例,从业农民也挣不了几个钱;农民本是弱势群体,从土地脱离出来外出打工的农民工由于没有技术,找工作时没有谈判的砝码,工资低不说,到头来讨不到工钱,又无处可诉。

(三)农村的社会保障体系滞后

目前,我国人均GDP超4000美元,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但农村社会保险仍然滞后。城市人享受五险一金,覆盖面几乎是100%,农村的养老保险、合作医疗、最低生活保障、五保供养,基数低、覆盖面小,各地又有很大差距,保障的资金来源与城市有差距。虽然2005年以来,取消了农业税,加大了农业、家电等补贴,开始工业反哺农业,但仍是杯水车薪。农民是以家庭为单位的分散经营,本来抗风险能力差,又对商业保险的认识不足,以致出现自然灾害和人祸时当即返贫。

(四)农村和农民的文化权益处于极端贫困状态

文化权益的贫困是全面实现小康的短板。30多年业,各级政府一直紧盯地方的GDP,忽视了农村文化建设,也没有把农村文化建设纳入地方政府考核评价体系。虽然中央政府一直在强调“两手抓”,但自上而下,往往只重视了城市的文化建设而忽视农村的文化建设,忽视了农民文化权益的保障。从国家对城乡文化投入资金来看,2006年财政对城市文化投入占总财政投入的比重仍然高达71.5%,超过对农村文化投入比重43个百分点[7]。地方政府一味追求GDP数字,全民招商,文化部门也不例外,职能缺位,在位不谋政,喊了多年的文化站、文化室,现在好多地方仍只是两个概念而已。硬件设施不够,软件支撑也不足,文化队伍薄弱、年龄老化等;雷声大,雨点小,文件多,落实少。上世纪九十年代,城市的教育经费是国家财政支持,农村的教育经费是靠县或乡镇财政,农村教师的工资不能按时足额发放,有些地方拖了多年也未补上。当然不能只怪地方政府,也与国家财政投入不足、政绩考核定位不准有重大关系。山西、江苏2008年就把文化建设纳入地方一把手政绩考核体系,山东、辽宁自2011年9月开始把文化建设纳入地方政府科学发展考核评价体系。2011年10月十七届六中全会才把文化改革发展成效纳入科学发展考核评价体系。

(五)观念落后,思想保守,不愿进行文化消费,更谈不上文化创意

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根据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文化需求属高层次的精神需求。农民长期的苦、贫、弱,造成了农民对花钱的心痛,攒钱养老的惯性思维不易改变,除了基本的物质必需品如吃穿住行和农业生产资料不得不消费外,高层次的消费是有弹性的,表现在农民收入增加,但文化消费并没有相应增加,如科技、文学、报纸、电影、网络、文化娱乐、职业培训等。如人均GDP达到3 000美元左右的亚洲国家文化消费支出平均为9.7%,尽管我国2009年人均GDP就达到了5000美元以上,但农村文化消费在居民消费支出中所占比重不到3%[8]。这是社会保障滞后的祸根,农民有后顾之忧。农民在吃穿养老都成问题的情况下,即使有个别人去进行文化消费和文化创造,在邻里眼里也是“另类”、败家子、不务正业。

五、保障农民文化权益的几点建议与思考

农民文化权益保障不够,就不利于农民自身的发展,不利于新农村的建设,影响城乡一体化发展,影响小康目标的实现。既然农民文化权益保障问题的根本原因在体制,那么建议政府改革旧体制的基础上,针对文化权益的五个方面,发散思维,创新工作思路,除了增加农民收入保证基本生理需要外,还要做好以下几点。

(一)加大社会保障力度,实现人的城镇化

根据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搞好农民文化权益保障,必须先满足农民的生理需要和安全需要。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取消城乡“二元制”,取消这个制度容易,关键是制度背后依附的权利和服务如何实现城乡一体,也就是说制度的后遗症仍将在一定时期内存在,如城乡社会保障如何完全并轨。调整农村养老保险、合作医疗、最低生活保障的经费来源,使保障标准力争与城镇居民并轨,使其摆脱对年老、生病、职业危害、意外事故等的后顾之忧,让农民主动追求文化权益,让农民的精神活起来,以丰富农民的精神世界,增强文化发展潜力,最终实现人的城镇化。

(二)加大资金向农村人力资源的投入,培育保障农民文化权益的软硬件

目前,农民发展文化权利的意识在觉醒,思想由保守走向开放。常言道:“先入为主”,既然农民有文化需求,如果政府不来引导并填补这个空白,那么不合理的文化消费习惯、“封建迷信”和“赌博”等不良风气会抢先占据农民的思想阵地,到时再向农民传播健康向上的文化产品,让农民行为改变就难了。因此,要加大普通教育、职业教育、法规政策和科技培训的广度和深度,力争使农民由单纯文化娱乐向兼文化发展转变。通过教育和培训,提高农民文化素养,改变农村信息和农民知情权的单向透明,让农民自己知道应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享受文化服务的权利,懂得文化生产和消费的重要性。加强对农村劳动力进行文化产业知识的培训,提高对文化产业发展的认知能力,为农村文化产业培育人力资源和意见领袖。

1.重视农村的基础教育。一个人具有一定的文化水平,才能理解和接受文化,才能树立理想、目标和信念,才能选择自己的行为,才能具有发展权。对农村学校加大硬件设施的投入,提高农村教师的待遇,在工资、职称上给予倾斜,鼓励美术、音乐、书法等人才到乡下学校去或建立城乡学校教师定期交流制度。

2.针对农村生产需要,开展成人教育、职业教育和转岗培训。目前,城市的成人教育和继续教育市场过旺,但农村仍是稀缺,只有文化下乡才临时开展一些,没有形成长效机制。建议成立农民夜校,以城市职业学校为依托,在政府支持下对农村夜校定期进行培训,以培育有文化、有技术、能创新的新型农民为目标,并把农民的终身教育纳入政府发展目标。

3.加强农村的计算机网络教育与培训。现在是网络化信息化时代,信息就是效率,信息就是生产力。世界已经网络化数字化,网络无处不在,网上订票、网上购物、网上挂号、网上交费、政府提供的网上服务等。只有农民掌握先进的信息网络技术,才能参与享受经济发展的成果,才能融入现代信息社会中,才能向城镇化迈进。加大政府在农村网络教育上的投入,把其纳入成人教育、职业教育和终身教育的必修课,与城市高等学校或职业学院结对子,并发挥大学生村官的作用,再加上计算机智能化的发展,农民会很快享受到网络带来的便利与乐趣。山东潍坊市图书馆于2012年11月面向老年人、进城务工人员举办了第一期电脑公益培训班,80%是50岁以上中老年人,年龄最大的是80岁,他们学习电脑是为了能上网浏览网页,拓展视野,多一种娱乐方式,同时方便与在外地上学或工作的孩子交流。城市是这种情形,农村对电脑的需求更大,因为农村中小学电脑教育才几年的事(山东省2007年才开始筹备农村中小学电脑教育事宜),现在农村的青壮年基本都没接触过电脑。目前,智慧城市的建设已经起步,要提早考虑到农村的智慧建设,根据传播学“知识沟”理论,本来城市容易获得知识和信息,农村若不提早“先飞”,知识鸿沟将越来越深,农民会被信息的列车甩得更远,成为新的弱势群体,即使政治、经济、社会实现了城乡一体化,但是文化一体化会更加遥远。

4.引导农民由文化消费向文化产业迈进。繁荣农村文化,不仅是要增加农民的文化享受,要引导农民进行文化生产和文化创意,在对文化进行生产过程中体验文化的精神效益和经济效益,提升对文化的鉴赏力,为促进人的城镇化提供智力支持。先让农民尝到公共文化服务的乐趣和文化科技进步的甜头,激发农民的文化创意热情,使之成为既是文化产品的享有者又是文化产品的生产者,以此繁荣和活跃农村文化市场,为城乡一体化提供物质和文化支持。

(三)发挥大众传媒的职能作用

1.文化产品要让农民喜闻乐见。文化产品创意人员多数对农村的生产生活实际不熟悉,使用的语言文字和艺术风格也往往偏离农民受众。因此,演艺团体、出版社、广播电视台、网站以及作家、演员、记者等各类承担文化产品服务的机构和个人就要坚持文艺的 “双为”方向,坚持“三贴近”原则,生产出更多符合农民价值观和审美观的文化产品。文化产品经销商,调查农民的喜好、消费热情、购买能力,有目的地、合理地进行文化产品的供给。

2.搭建百姓参与文化活动的舞台。加大文化传播力度,营造文化氛围,优势大众传媒多办一些“接地气”的娱乐节目、农业科技节目,最好是与农民互动的节目,以实现农民的参与权并激发文化消费热情。中央台的 《星光大道》、山东台的《快乐向前冲》和《我是大明星》,提供给了人们丰富的娱乐大餐,竞出了朱志文、刘大成、阿宝等众多草根歌星,拉近了农民与舞台的距离,掀起了百姓参与媒体互动的热潮。

(四)多渠道融资,扶持亮点,发挥示范引导作用

农村文化公共投入不足,文化工作人员缺乏,农村创意文化人才匮乏,这些都制约了农民的文化权益。一些乡镇和农村没有设施和场所,有些地方连露天场地都没有,“三下乡”活动没法开展。为改变这种状况,政府可以模仿家电下乡、农机下乡,对商业文化下乡减税或补贴,积极鼓励民营文艺团体和文化经营户的发展,培育大型文化企业,实施项目带动战略,鼓励商业文化资源向农村流动,加大文化供给。对农民实行文化消费直补,激发农民的文化消费热情,使之产生连锁效应,搞活农村文化市场。山东潍坊市在“文化潍坊”建设中,主抓小城镇文化建设,创新建设模式,自2011年起,由山东潍广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为投资主体,每个乡镇投入9000万元,预计总投资54亿元,在全市60个乡镇建设镇街文化广场,集文化与服务业于一体,设文化站、电影院、新华书店、露天健身休闲广场等文化资源,又有连锁百货、连锁药店、银行等服务业资源,可以满足农民深层次的文化需求和现代服务需求,转移农村劳动力就业。

(五)对农村文化产业舞文弄墨,培育农村文化传承人

鼓励农民文化创意产业,在税收和贷款方面给予优惠,扶持农村新的经济增长点,以此来活跃和繁荣农村文化市场,培养和锻炼文化产业和文化服务人才,为农村传统文化的可持续发展和不断增长的农村文化需求创造良好的文化土壤。筑巢引风,文化企业是吸收和培养创新、研发人才的载体;文化娱乐活动、文化节是聚集人气和发散文化影响力的 “领头羊”。对农村里的戏剧、杂技、秧歌、高跷、舞龙、舞蹈、乐器、魔术、书法、美术、雕刻、手工制作等非物质文化遗产要加以扶植,这些是农村的生产力、产业和资源,要加强保护,并培育农村文化传承人,制定对传承人的激励机制。要在农村传统民间文化的底色上,对农村文化产业进行开发,对已有的文化活动要“拔高”,有影响力的要搞成节日纪念活动。浙江“象山开渔节”,就是借渔民开捕祭海的民俗,开创了中国独特的海洋庆典活动,当地政府将渔民的自发仪式上升为一个海洋文化的盛大典礼,集文化、旅游、商业活动于一体,吸引了来自全国的数十万游客。还有河南“宝丰文化现象”、民权公庄村的画虎产业、山东高密“红纸第一村”等都是在传统民间文化的底色上,对农村文化产业进行开发的典范。

(六)试点文化帮扶工作

政府要创造环境,在政策上给予支持。2013年,在山东省潍坊市政府鼓励和支持下,潍坊艺术剧院把自己编排的吕剧《李二嫂的新故事》在基层演出50多场,被人们淡忘了的吕剧,又在潍坊大地上风靡起来,丰富了农民的文化生活,很受百姓欢迎(此节目在2013年“十艺节”上获文华奖)。市县各职能部门要包村连镇,结成文化帮扶对子,搞好手拉手、结对子活动,支援硬件设施,发掘民间文化资源,培育农村文化事业、产业带头人,为农村文化事业牵线搭桥,使农村文化事业、产业迈向快速发展的轨道。并建立考核评价机制,考核每年的科技、职业、文化培训的人次与效果,文化娱乐活动的场次、形式与社会效益。并借助电视、报纸、广播、网站等大众传媒的导向职能,大力宣传帮扶效果,营造文化生产与消费的氛围。

六、农民文化权益保障的意义

人们对物质财富的需求总会达到饱和,而对精神文化财富的需求则是无止境的,所以,农民文化权益的保障更有长期而又深远的意义。农民文化权益的保障,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是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是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的要求,有助于培育农民积极向上的文化价值观,有助于惠民生、增就业、扩消费,加速城乡一体化进程。没有农民的文化权益,就没有城乡的一体化。

[1]嵇亚林.公共文化服务与公共文化服务[J].文化发展论坛,2006(8).

[2]王维.新农村背景下农村文化建设研究.硕士学位论文,2009(5).

[3]谢晶莹.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保障公民文化权益的有效途径[J].福州党校学报,2009(1).

[4]王静.成都市农民文化权益保障研究.硕士学位论文,2011(6).

[5]王香.论我国农民文化发展权的保障.硕士学位论文,2012(5).

[6]吕瑶.农村教育远不搞一锤子买卖.http://www.eol.cn/20050228/3129571.shtml.

[7]邱丽莉.农村文化发展存在的问题与措施[J].山东省农业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8,(2).

[8]联合国.国民经济核算年鉴[Z].北京:中国科学出版社,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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