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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孝经》中的“天人合一”

2014-08-15张志焱

商丘师范学院学报 2014年4期
关键词:孝经天道天地

张志焱

(西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甘肃兰州730070)

《孝经》是中国古代儒家十三经中一部举足轻重的典籍,对孔子的“孝”思想进行了全面的阐发,对中华民族“孝文化”的形成助益良多。考察“孝文化”之渊源及发展流变,可知其大义发端于孔子,其枝叶则成于《孝经》。《孝经》将孝道与天道相联系,建立了以“孝”为核心的完整的伦理思想体系。

一、“孝文化”与儒家入世思想

中国文化的主流,即是所谓的儒释道三家,它们共同构成了中国人的精神空间。佛家喜谈“空”、“无常”、“真如”,而道家以“常”、“无”、“有”为旨。与绝尘避世的释老学说所不同的是,儒家学说有一个非常鲜明的标志——入世,入世即是修齐治平,亦即是横渠所谓“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这是儒家人物的终极理想,是整个儒家思想体系的根本落脚点。要真正了解儒家思想,必须先从“入世”二字入手,以了解儒者“知其不可而为之”的内在动因。

“入世”二字说时容易做时难,讲究的是由己及人的法度,总结起来,依先儒所说,就是一个“推”字,这是构建儒家思想体系的关键所在。“推”者,“推己及人”也,忠恕也。子曰:“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论语·雍也》)又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论语·卫灵公》)此即是“吾道一以贯之”的忠恕之道,它从成就和包容两个方面对君子的德性进行了界定。《中庸》有言:“忠恕违道不远。施诸己而不愿,亦勿施于人。”忠恕“可以终身行之”,是孔子经世致用的根本宗旨,包含了儒家哲学的最高智慧,是实践“仁”、“义”、“礼”、“智”、“信”诸德的第一原则。反言之,只有从“忠恕”入手,才能真正实现以德为先的“儒治中国”。一个人若能做到“忠恕”二字,则家庭和睦,长幼有序,朋友有信;一国的人若都能做到“忠恕”二字,则纲常秩序无所不立,上下进退无不合乎规矩,政有常道而黎民可以安身立命。

欲了解如何去实现“忠恕”,如何去实践“推己及人”,则必须从“孝”字做起。《论语》有言:“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悌也者,其为仁之本与!”“孝悌”贯穿于修齐治平之终始,是匡正人间秩序之根本。关于这一点,儒家经典《孝经》阐释得再明了不过。《孝经》是儒家“十三经”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它以孝为先,肯定“孝”是上天所定的规范,完整勾勒了儒家伦理思想体系,对华夏人文历史产生了重要影响,受到历代帝王和士大夫阶层的推崇。总览《孝经》全文,说理周密,结构谨严,从“天子之孝”“诸侯之孝”直讲到“庶民之孝”,逐层剖析,全面梳理了“孝”对社会各阶层所起到的重要调和作用,在董仲舒之前即系统建构了儒家伦理范式,成为数千年来中国古代社会生活的一个重要方面。

二、《孝经》之“孝”与“天人合一”

在中国历史上,《孝经》首次将“孝”与“忠”结合在一起,把“忠”看做是“孝”的发展和扩大,并把“孝”的社会作用推而广之,以为“孝悌之至”就能够“通于神明,光于四海,无所不通”,可以说发了董仲舒纲常体系之先声。《孝经·开宗明义章》一开始就说:“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受其影响,东汉的马融更是进一步发挥,撰写了《忠经》一书。

众所周知,中国儒家哲学有一个至关重要的终极命题——“人与天地万物一体”,或曰“天人合一”。“天人合一”的哲学,即是西方所谓的“人——世界”结构,它所试图达到的是人与“生活世界”的统一融合。季羡林认为,“天人合一”可以补西方文化之所短,扬东方文化之所长。《孝经》所呈现的即是“天人合一”的精神品质。学者钟茂森依从五重玄义,即按照释名、辨体、明宗、论用、判教五个方面对《孝经》进行深入研习,其中辨体就是辨明本经的体性和基本的原理,判《孝经》为“以道为体”,这个“道”,就是“天人合一”之“道”[1]15。而国外东方哲学研究者罗思文、安乐哲甚至认为《孝经》体现出“宇宙甚至天地乾坤也彼此对应于家庭关系”这样的极高境界[2]28。

《孝经·三才章》是具体阐述“天”与“孝”之关系的一章,它深刻地揭示了人伦与天道的关系:“夫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天地之经,而民是则之。则天之明,因地之利,以顺天下。是以其教不肃而成,其政不严而治。”

此章首句袭用了《左传·昭公二十五年》中的一句话:“夫礼,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以“孝”比之于“礼”,这就将“孝”的重要性上升到纯粹德性的高度。整体来看,《三才章》告诉人们的是,孝道如同天地万物的生、灭、兴、衰一样,乃是自然之理,可谓天经地义。而“天”在中国上古文化中近于非人格化的上帝,是世界运转的唯一推动力。天地有常则,人类从天地的常则中领悟到实行孝道既适应群体之生存,也符合天地之法则,所以都去遵循它。效法天地的常则,对百姓施以政教,因此,其教化不必过于严厉就能得以治理。在这样一种语境中,“孝”已经成为“天道”的一种具体体现,是一种人力所不可更改的自然法则,它和礼乐、德义、博爱处于同一高度,都是天命之德,是合乎秩序的至善的体现。为人子女,便是受了父之精、母之血,父母含辛茹苦抚养孩儿,子女之孝敬父母,便是顺理成章的事。世间万物都是领受了天地的精华,遵循着天道的常规。因此,人也必须敬天,而人之敬天,亦可言之为“孝”。这便是《孝经》所体现出来的“天人感应”。进而言之,“天子”何者?“天”之子也。“敬天保民”的政治思想,也在这里得到了更好的解释。以此而论,推行“以孝治天下”这样一种政策就有了合法性,因为这是世间万物维持已有秩序的本然状态,是不可违逆的。“孝天下”符合“得道者多助”的正义原则,因此,它成为中国封建时代历代帝王治国理政首先要考虑的基本社会伦理范式。

《孝经·圣治章》又言:“天地之性,人为贵。人之行,莫大于孝。孝莫大于严父。严父莫大于配天,则周公其人也。昔者周公郊祀后稷以配天,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是以四海之内,各以其职来祭。……父子之道,天性也,君臣之义也。父母生之,续莫大焉。君亲临之,厚莫重焉。故不爱其亲而爱他人者,谓之悖德;不敬其亲而敬他人者,谓之悖礼。以顺则逆,民无则焉。”

这是在告诉我们,世间万灵之中,人是最为尊贵的。而人的行为,没有比孝道更为重要的了。最大的孝,就是要敬重父亲。敬重父亲,没有比在祭天的时候,将祖先配祀天帝更为重大的了,而只有周公能够做到这一点。从前,周公祭天时,将其始祖后稷配祀天帝;在明堂祭祀,又把父亲文王配祀天帝。因为他这样做,所以各地诸侯君臣上下能够严守本位,前来协助他的祭祀活动。父与子的亲情,完全出于人类的本性,子之敬父,是一种长幼有序的合理状况,也是自然界的常态,延展开来,也体现出君上与臣下之间的尊卑关系。不敬爱自己的父母却去爱敬别人的行为,就违背了道德,也不合人之本性;不尊敬自己的父母而尊敬别人的行为,就违背了礼法。不顺应天理去爱敬父母,却逆天理而行,人民就无所适从了。由上而下,依循天理,顺天而行,君主就能够完成德治教化,顺利地推行其法规、命令。《孝经》将严父与天相结合,这是对“天”的象征化。天行有常,而人力有限,天是不可违逆的,故需“敬天”。由“敬天”延展到孝顺父母,这就显现出了儒家哲学“天人合一”的至高境界。

《孝经·感应章》对这一点作出了更加详细的阐释:“昔者明王事父孝,故事天明;事母孝,故事地察;长幼顺,故上下治。天地明察,神明彰矣。故虽天子,必有尊也,言有父也;必有先也,言有兄也。宗庙致敬,不忘亲也;修身慎行,恐辱先也。”

这是说,明君奉事父母很孝顺,所以能够明白上天覆庇万物、大地孕育万物的道理;理顺处理好长幼秩序,所以对上下各层也就能够治理好。知孝顺父母,方能明察天地,尊敬师长,才可以理清伦常顺序。这样,就层层递进地展现出了孝道的重大作用。古代中国人由于科学技术不发达,对“天”的认识极为有限,而恰好由于这种局限,使中国人很简单地了解到天地与人的上下、先后关系,让人深刻地把握到人在世界中的渺小地位和“天地有常”这一真理。在这一基础上,将把握“天道”看成是人类生存下去的关键点,这无疑又成为中国哲人开辟出智慧之新路的一个重要关节点。

至此,《孝经》以高屋建瓴的姿态对儒家的“天道”本根论进行了梳理和重建,完成了“无神”的宗教的合法性建构,使“孝”在某种程度上达到了近似于康德“至高善”的高度,成为中国哲学伦理范畴的高级观念。

三、《孝经》对孝道思想之修正

虽然《孝经》笔意着重于“孝顺”二字,但它也对“敬天”行孝的思想进行了修正。从正面来说,《孝经》主张“资于事父以事母,其爱同;资于事父以事君,其敬同。故母取其爱,而君取其敬,兼之者父也。”这就是说,用奉事父亲的心情去奉事母亲,爱心是相同的;用奉事父亲的心情去奉事国君,崇敬之心也是相同的。“孝”与“忠”,其心不二。从反面说,《孝经》认为,“昔者天子有诤臣七人,虽无道,不失其天下;诸侯有诤臣五人,虽无道,不失其国;大夫有诤臣三人,虽无道,不失其家;士有诤友,则身不离于令名;父有诤子,则身不陷于不义。故当不义,则子不可以不诤于父,臣不可以不诤于君;故当不义,则诤之。从父之令,又焉得为孝乎!”天子身边有诤臣七人,纵使天子昏庸无道,他也不会失去天下;士人有诤友,自己的美好名声就不会丧失;做父亲的有敢于直言相谏的儿子,就不会陷于不义之中。因此,在遇到不义之事时,如系父亲所为,做儿子的不可以不尽力劝阻;如系君王所为,做臣子的不可以不直言相谏。如果只是遵从父亲的命令,又怎么谈得上是孝顺呢?《孝经》对谏臣诤子予以了高度肯定,这就使得“孝”不会变成“愚孝”,推展开来,“忠”也就不会变成“愚忠”。这样一种思想无疑是进步的、合理的,比起曾子等先儒对“孝道”中子不可与父争论的定义,它对中国人思想观念的影响更为深远。《孝经》从正反两面对“孝”之涵义进行了界定,这就从根本上保证了“天道”的权威,将“人之恶”与“天之善”完全区分开来,使“天”的正义不容置疑。在《孝经》的哲学体系中,“天”具有绝对的权威,是宇宙运行的第一因,它是绝对的自然法则,也是绝对的善。行不义之事,便是与“天道”相左。《孝经》确保了“德福一致”,使人们有理由相信,自然对自己呈现的一切都是有意义和有价值的。

当然,《孝经》的思想体系还未达到严密的地步,它是无力解决“自然的恶”这一问题的,它只能将所有的一切都推向对“天”的崇拜之中,把一切问题归结于天,将“自然的恶”归结为“天”对不义者的惩罚。诚然,这是《孝经》的时代局限性所造成的,但谁也无法据此否定《孝经》的哲学价值。《孝经》是儒家学说宗教化的重要体现,对儒家思想的前后承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其背后是较为完整的宇宙论和伦理学体系。因此,《孝经》在儒家经典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其在历代受到重视也是很有道理的。

[1]钟茂森.《孝经》研习报告[M].北京:中国华侨出版社,2010.

[2][美]罗思文,安乐哲.生民之本:《孝经》的哲学诠释及英译[M].北京:中华书局,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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