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政府新闻误读及其治理研究——基于信息流理论解释框架

2014-08-15谢棋君广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广东广州510006

四川行政学院学报 2014年2期
关键词:媒介受众政府

文 谢棋君(广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广东广州 510006)

一、问题的提出

近年来,随着政府涉足领域的深入,作为媒介的新闻传播发展异常迅猛。同时,因传播过程“噪声”因素影响,误读量也呈上升趋势。2004年3月,昆明自杀女子被联防队员解救遭网络误读;2005年11月,吉林石化发生爆炸引发松花江流域污染,因不及时公布进度遭大众误读;2010年,海南博彩业试点惹众议,专家称新闻遭媒体误读。[1]政府新闻误读实质上是对其新闻本身认知的偏差,进而引起的质疑或批判倾向,对社会稳定构成危害。信息流理论最早由美国著名传播学者埃弗里特 M 罗杰斯(Everett.M.Rogers)提出,其将信息传播看做一种动态的传递过程。本研究基于信息流理论,以信宿、信道、信源三个面向构建解释框架,全方位解剖政府新闻误读,为降低政府新闻误读,以及今后新闻发布更为顺畅做出有益尝试。

二、信息流视阈下政府新闻误读产生原因

(一)受众:关键信宿

1.认知不完整性和受众能动性。在认知心理学中,普遍将认知过程看成是一个由信息的获得、编码、贮存、提取和使用等一系列连续的认知操作阶段组成的、按一定程序进行信息加工的系统。通过不断认知,人们会逐渐形成个人特有的认知结构,故在不同文化、社会以及教育背景下成长起来的人,必定会形成不同的认知结构。而且,即使在同质文化培育下,人们也会因经验的不同造成认知结构的千差万别。加上时空、心理差异及科学文化水平的制约因素,广大受众只能凭借自身认知结构的作用和特定环境去解读,那么必然很容易造成浅读、少读、错读等相关误读问题。另一方面,根据受众接受理论,[2]在接受信息的过程中,受众不是完全被动的,而是能够发挥自身的能动作用,对政府新闻信息的接收会掺有自主性成分,也将影响对信息的理解,易产生偏差而误读。

2.逆反心理。从定义上讲,信宿的逆反心理属于态度的范畴,是受众在与信息接触过程中,逐步产生的一种强烈情绪抵触倾向,结果造成与信源传播的初衷相反。其表现可以分为三类:一是评价相反型;二是情感相悖型;三是行为逆反型。[3]根据类型划分,对其特征可以做出有效归纳:其一,强烈的对抗性。即传播效果为负,受众接触后与传播内容相背离,形成心理对抗。其二,主观的情感性。即逆反心理是由情感成分主要构成,属于心理现象,会出现不满、对立等激烈情绪。其三,长久的延续性。即在逆反心理的作用下,受众会逐渐形成思维定势,今后对于相关或类似事件无论是评价、还是主观情感乃至行为上都会有逆反心理。政府新闻传播中信宿出现的逆反心理实质上是信源与信宿之间协调未果的产物,它已作为一个心理现象广泛而长久地存在于各类传播过程当中,使信宿对新闻信息的接受值为零或下滑到负值,客观上造成了新闻误读。

3.惯性误读。古代罗马执政官塔西佗曾说过:“当一个组织不受欢迎时,行为无论好坏都会为人民所责难。”对于新闻传播来说,则是对事务的处理一直在强化负效果,使受众已然形成了固化的思维倾向,那么误读将成为惯性。近些年来,关于政府负面形象的报道层出不穷,如政府的形象工程、官员的贪污受贿等,使得受众对于政府的不信任感极大增强,进而对于政府的新闻发布持有的“惯性误读”逐步扩散到更广范围上,严重影响着政府的权威性和对其依附认同感。另外,在人们对某事情形成一种定势后,就很难有改变认识的余地。这是信念固着效应的充分体现,其发生作用的心理机制是思维定势。

(二)媒体:重要信道

1.商业竞争影响。马克思曾经说过,“人们奋斗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4]近年来,媒介传播的报道文学化、娱乐化倾向愈演愈烈,这种不端正的态度客观上助推了对政府新闻的误读问题。媒体误读是缺乏对新闻真实性的敬畏,同时为了确保自身地位从而献媚于受众,实质上是“利己主义”驱动下竞争的结果。在竞争压力下,媒体的新闻解读强调一种欲望报道,对新闻客观事实材料的选取和报道都不够重视,而是把重点放在传播形式和包装上,来谋取更好的效益。那么媒介理所当然会站在自己的角度和立场,对所需传播的政府信息进行利益最大化下的过滤。

2.政府监管重心失衡。政府拥有其他社会组织所无法匹及的影响力,能够干预媒体的报道,甚至决定媒介的生死。每一个国家的新闻制度都是该国意识形态的衍生品,没有一个政府允许大众媒介免受某种形式的限制而无限自由运作。[5]所以媒体本身兼具意识形态和商业逐利的双重属性。但我们看到的却是政府对于媒介的监管,主要还是倾向于抓政治主基调,关于其他方面则过问较少,而新闻传播对于专业素养的要求严格,这种监管态度之下的信息传播可想而知其实际效用。

3.网络误读的“雪崩效应”。“雪崩效应”是指信息在沿供应链传递中其波动会被依次放大的现象,这种现象导致信息在传递过程之中有如滚雪球一般越滚越大。[6]其直接后果则是使传播内容无限放大,影响广泛。媒介的新闻传播本身也具有一定的结构和体系,当其不恰当地拆散政府发布的新闻结构,并予以重新组合,便能释放出犹如雪崩般巨大的负面能量。就误读来讲,借助于网络传播的开放性、及时性、互动性、广泛性等特点,媒介可以使误读的负面效果迅速扩张到极致。在“雪崩”的巨大压力下,媒介与受众之间固有的联系被彻底中断,不得不重新整合,其最终将引爆一系列“创新”的革命,网络误读的“雪崩”由此广泛波及。

(三)政府:权威信源

1.信息公开缺失。媒介和受众始终处在被动接受信息的位置上,故若当特定事件发生时,政府对相关信息未及时准确地发布,势必会引起受众基于自身认识的各类猜测,或者盲目从其它非正式渠道得到虚假或不准确信息,所以我们常说信息流是成功危机管理沟通的关键。政府作为社会生活的管理者,手中掌握着大量的信息资源,成为名符其实的“信息仓库”。作为最权威的信息源,其新闻发布存在字数有限、高度概括等特点,仍有大量信息被“封存”,媒体对于“内幕”消息的渴望和自身认知水平的问题,都会造成解读过程中与政府新闻内容的衔接出现真空,误读的概率很高。

2.应对措施失利。政府新闻被误读还表现在媒体和受众对新闻错误理解的情况下,政府的应对措施失利。会发生此种情况,一般是政府在以往对新闻问题的处置过程中有表现出消极不作为的先例。而且当所发布的新闻信息受到广泛的社会质疑产生误读后,政府又通过官方辟谣、新闻发布会澄清、责任转移于媒体等方式处理,这些所采取的措施当然就难以令人满意,也难以服众。另外,受众对于政府的形象评价越来越受到负面形象惯性的影响,难以相信政府信息权威性,这就对政府应对提出了更高挑战。

3.网络舆情钳制反弹。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普及和运用,媒体及公众通过网络强化公民地位、参与公共事务管理的方式已屡见不鲜。但在此过程中,由于其客观存在认知的不完整,对于政府新闻的理解和对政府的形象早已形成固着直觉,加上媒体的感性煽动等网络不良表达方式,给政府造成了较大困扰。政府则通过行政、技术等手段对其进行压制管理,但却未从自身找原因,也未采用多中心治理理论做指导去疏浚信息噪声因素,结果使政府陷入“越管越乱”的困局中不能自拔。

三、信息流视阈下政府新闻误读的治理

(一)培养媒介素质,解构对抗式解读

1.做“批判的”受众。随着受众接受的教育程度提高和社会整体协同进步辅助,其对于新闻报道的个人认知态度和能力都处于动态的上升趋势当中,故对于政府新闻的传播和经过媒体的再次传播都会形成一定基础的客观判断。当然,根据罗杰斯创新扩散理论的观点,总是有一部分人比另外一部分思想更开放、更愿意采纳创新,这样便形成差异性的判断认知,但不会影响对新闻质的定性。同时,要做到对政府新闻信息的发布,始终秉承着“怀疑”的精神,理性地看待和分析新闻信息,做“批判的”受众。切不可任凭媒体的报道,不分青红皂白,凭着主观臆断和对抗式惯性对政府新闻“盖棺定论”。

2.承担“第二媒介时代”的传播者责任。“第二媒介时代”的概念由美国媒介文化研究学者马克 波斯特首先提出。根据其理论描述,媒介双向的、去中心化使媒介的生产者、销售者、消费者之间的界限越来越模糊。在第二媒介时代,人人都可成为传播者。传播者和受众的界限难以界定,那么我们必须赋予公众媒介素养新的内涵,即通过信息技术给予公民传播者的合法地位,学会正确地表达自己的观点。一直以来,权利与义务是相辅相成的,被赋予权利的同时,就自然要承担相应的义务。所以,公民必须要明确两点:一是需建立自己的传播系统。学会运用先进的网络信息技术为自己服务,在沟通中处于平等地位;二是成为一个负责任的传播者。要理性对待手中掌握的传播权,自觉做好“守门员”的角色,始终记住要客观地对待新闻本身,不做违反法律和道德的事,不传播危及他人和社会的言论。以换位思考的方式,站在传播者的立场来重新思考政府作为信源的新闻传播行为,那么会有助于我们更好地分辨新闻本身,减少误读,为良好社会大环境的建设作出自己的贡献。

(二)依托媒体,引导舆论

1.向新闻事实回归。“以事实说话”是媒体界存在的基础和精神所在。现阶段,媒介传播的各种不良倾向从根本上违背了该道德准则,不能因市场需求而不守原则,献媚于受众的嘴脸坚决要彻底改正,重新回归事实本身,只向客观真理低头。媒体作为传播信道,不光应对事件本身进行客观报道,而且还应报道包括事件的背景以及造成的影响等等在内的尽可能详细的相关情况。做好类似信息的收集、记录、传播,成为民众了解新闻发展始末、读取资料数据的重要信息通道。受众在了解了整个事态发展后,必然对全局有一个较为理性的认识,那么误读的发生也会得到较好遏制。

2.向媒体责任回归。作为信息的“二次传播者”,媒体要注意道德与操守,不能只顾自身利益片面解读。媒体责任实质是媒体的担当意识,这种担当表现为自由和律己的统一。媒体就要担负起“社会公器”的责任,理性客观地对待政府新闻。媒体之所以被称之为“社会公器”,根本原因就在于新闻媒体具有社会影响力,是社会的风向标。

(三)政府主导,树立权威

1.建立信息公开机制和高效反应机制,抢占舆论制高点。政府必须清醒认识到信任的重要性,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不断提升自身“信任等级”,从而占领话语制高点。要实现自身可以被信任的目的,需通过媒介的帮助对公众开诚布公。还要建设一个透明度高的政府,使所作所为为公众所知晓,只有在了解的基础上公众才有信任的可能。政府应及时公布行政措施,从提供政府信息源到政府信息反馈,从政府表达立场到政府形成决策,从政府公开承诺到目标完成落实,所有这些都应该而且必须在新闻传播过程中向公众公开。同时,建立健全高效的反应机制,把握新闻信息事件的“第一解释权”,把事态发展控制在合理范围内,最终使政府在媒体话语中的地位得到体现。要形成高效的政府与媒体间的互动,进而通过媒体与公众的有效互动,强化公众对政府新闻的认识,提高其认同感。

2.允许媒体和公众自由表达,控制主流舆论场。言论自由是人们通过出版或运用其他媒介传播形式来彰显人权的一种自由,即媒体和公众都可以自由表达自己的见解和意见。另一方面,我们也必须明确言论自由决不是无政府主义,不受任何规制,它是基于体制内守法意义下的自由,也必须反映的是国家意识和国家利益下的自由。不管在何社会制度下,言论自由只能是国家法律条文下的自由。政府所要做的是在保证权利的基础上,把握新闻的正确方向即可,对于具体宣传报道不能过度干涉,要自信自身构建的制度和规制机制的能力,从整体上统筹社会动向。同样,对于减少误读现象的产生,除了规范自身行为、疏浚信息通道,也应尊重媒体和公众的知情权,与其共享信息,并最大限度地保证其自由言论的权利,一来可探清各方的利益诉求,二来可使其对于问题的不满找到发泄途径,对于高层次的社会稳定都将起到良好辅助作用。

3.提高网络媒体的驾驭能力,把握舆论话语权。网络为信息延展了传播空间,给受众提供了强有力的信息表达平台。网络上偏向传播的影响是不可小视的,因为在民众看来,网络舆论是比传统媒体更可信的舆论形态。它的确更为真实和全面地反映了每个上网参与讨论的个人的想法。[8]政府应转换传统思维,明确网络媒体在当代社会传播的巨大潜力预期,把新媒体力量纳入传播有效性的考虑之内,通过法律法规和媒体自律相结合来实现对其的逐步规范管理,形成高度的凝聚力。同时,政府也应通过有计划性地招聘、培养一批网络媒体技术人员和公关人员等实际行动来提高驾驭网络媒体的能力,来不断提高自身的网络舆论地位,从而强化对舆论的控制和引导,减少误读事件的发生概率。

[1]蒋昕捷.媒体因何屡屡“新闻误读”[J].新闻实践,2010(10):15-16.

[2]王晓明.新闻误读现象分析[J].新闻世界,2010(8):51-52.

[3]钟雪梅.新闻受众逆反心理分析[J].新闻与成才,2000(8):10-11.

[4]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85.

[5]刘建明.新闻学前沿[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5:313.

[6]杨光辉.对出版业“雪崩效应“的思考[J].科技与出版,2002(6):27-28.

[7]汪凯.转型中国:媒体、民意与公共新闻[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杜,2005:172.

猜你喜欢

媒介受众政府
媒介论争,孰是孰非
知法犯法的政府副秘书长
书,最优雅的媒介
用创新表达“连接”受众
欢迎订阅创新的媒介
用心感动受众
媒体叙事需要受众认同
电视节目如何做才能更好地吸引受众
依靠政府,我们才能有所作为
政府手里有三种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