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山西省建筑业现状及发展策略
2014-08-15崔富强
崔富强
(山西省第二建筑工程公司,山西 太原 030021)
党的十八大首次提出建设美丽中国的目标。这既对建筑业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为建筑业转型升级提供了发展机遇。
一、建筑业的现实意义
建筑业是从事勘察设计、土木工程建造、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建筑制品生产等生产经营活动的产业,在完成固定资产投资、拉动内需增长、扩大社会就业、推进住房保障、加快城镇化建设等方面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全社会50%的固定资产投资通过建筑业形成新的生产能力和使用价值,建筑业增加值占GDP约6%左右,建筑业利税是地方财政预算内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我省建筑业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
(一)建筑业总体发展平稳,但规模小,支柱产业作用体现不足
“十一五”期间,我省建筑业总产值年均增长18.5%;实现全社会增加值年均增长17.9%,对GDP的贡献率保持在6%左右。2013年,全省完成建筑业总产值2983.8亿元,实现全社会增加值759.7亿元,同比增长7.3%,占GDP的比重仍为6%。建筑业地税收入达181.25亿元,同比增长27%,占全省地税收入总额的17.02%。其中建筑业营业税收入148.31亿元,占全省营业税比重为39.77%,比上年同期增收39.26亿元,同比增长36%。我省建筑业总体呈健康发展态势,但也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产业规模小。2013年,我省完成建筑业产值占全国总量的1.87%,是建筑业强省江苏省的13.7%,是邻省河南省的42.1%,在全国排第19位,在中部6省排第6位,在周边5省排第4位。我省建筑业规模与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均处于全国中等偏下水平。二是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率不高。2013年,全国全社会建筑业增加值38995亿元,占GDP的比重达6.86%,福建为8.35%,安徽为8.11%,陕西为8.91%,而我省仅为6%,明显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三是本省企业市场占有率不高。2013年我省建筑业企业完成省内产值为2140亿元,仅占全省固定资产投资(11200.2亿元)的19.1%,大部分产值被省外企业带走,纳入外省统计。同时,我省建筑业外向度不高,2013年仅为28.3%,而全国建筑业发展较快的省份外向度达50%以上。
(二)建筑企业队伍不少,但没有做大做强,竞争力弱
目前,我省共有建筑业资质企业3577家,其中总承包企业1406家,专业承包企业1934家,劳务分包企业237家,基本形成了以总承包企业为龙头,专业承包企业为骨干,劳务分包企业为辅助的合理行业组织结构。
同时,我省建筑业企业发展也存在不少问题。一是施工总承包企业不多不强。我省本土施工总承包特级企业仅2家,而浙江有40家,河南有16家。二是经营结构单一,近一半的施工总承包企业主项为房屋建筑工程。三是专业承包企业规模偏小,管理落后,施工能力较弱。四是劳务分包企业总量严重不足。建筑劳务市场基本上被省外队伍所占。
(三)建筑市场总体运行良好,但市场主体行为仍待规范
由于我省加大了对招投标、施工许可、合同履约的监管,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推进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建筑市场秩序不断增加规范度。但也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建设单位市场行为不规范。不履行法定基本建设程序,规避招标、虚假招标、任意压缩工期、恶意压价、拖欠工程款等行为履禁不止。二是建筑业企业市场行为不规范。出借、出卖资质,围标、串标、挂靠、违法转包情况时有发生。特别是部分人与一些省外高资质等级企业联合,利用出借资质陪标收取高额费用,严重扰乱了我省招投标市场秩序。三是部分地区监管水平不高。监管粗放,工程交易市场和施工现场,监管部门和区域之间联动机制尚不健全,缺乏监管合力。
三、加快我省建筑业发展的对策及建议
(一)推动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
1.确立支柱产业的战略地位。十八大后固定资产投资将更加注重民生工程和环境保护。我们要着力解决制约建筑业发展的关键问题,把建筑业列为我省支柱产业,将建筑业产值列入省政府对市政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从而形成上下合力,齐抓共管,推动建筑业健康发展。
2.引导我省建筑企业转型升级。工业化、专业化、信息化、现代化是当今建筑业的主流和方向。我们要抓住机遇,加大技术创新、调整组织结构,促进我省建筑业企业转型升级的速度和高度。
3.鼓励建筑企业开拓省外市场。实施“走出去”战略,设立省外建筑业服务机构,引导我省特级企业与中小企业以合作联盟、合并重组等方式提升资质等级。建立银企联盟机制,大力拓展省外和国际市场。
(二)促进建筑企业做大做强
1.扶持骨干企业做大做强。一是目标明确:选准,选一批。二是原则明确,坚持扶高、扶专、扶优、扶强的原则。三要重点明确,培育一批建筑幕墙、建筑智能化、园林古建、城市轨道、隧道工程等我省专业承包企业数量偏少、资质等级偏低的专业承包企业。
2.雄厚执业资金,拓展业务范围。一是要采取各种办法包括向民间资本开放来雄厚建筑业资本;二是拓宽业务范围。积极进入主营施工业务以外的公路、水利、市政、地铁、轻轨、电力等领域,并向勘察设计、房地产开发、高新技术研发等多元化经营发展。
3.加大支持力度。一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要统筹协调发展改革、国资、财政、国土、税务、人社、科技等部门对建筑业的扶持政策。二是建立银企联盟。加强金融机构对建筑业企业的资金支持。三清理工程款拖欠。对政府投资项目,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确保工程款足额按时支付;对房地产项目,将工程款支付情况作为工程竣工验收的条件,与企业资质动态考核、新项目报建等挂钩。四是启动激励机制。对本省优秀建筑业企业在资质晋升、结构调整、创优夺杯、科技创新、市场开拓等方面进行奖励。
(三)强化建筑市场监管
1.加强招投标监管。一是将政府投资工程作为招投标监管重点。加快推进电子评标工作,强化招投标过程监管,对招标公告、资格预审、专家抽取、评标程序、现场打分及中标人确定等环节进行重点监管,评标过程要公开、公平、公正。二是加大对陪标、围标的处罚力度。对多次投标文件质量低、错误明显的本省企业,视为陪标,要严肃处罚,直至降级或撤消资质。对省外入晋企业,投标频率高但中标率极低或在我省无在建项目的企业视作恶意陪标,清出我省市场。三是开展房屋市政工程招投标专项治理。对于建设单位规避招标、招标代理机构虚假招标、投标人围标串标等加大处罚力度,直至吊销资格证书。
2.强化建筑市场监管。将合同履约监管及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到位情况作为监管重点,严格执行“项目部自查、企业旬查、县月查、市季查和省督查”制度,市场和现场、企业人员和资质资格的联动监管,监管信息和考核诚信、社会监督挂钩,开展资质清理整顿,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清出力度。
3.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完善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企业、人员和项目数据库,省、市、县三级监管平台,实现网上受理审批、市场监管、信息公开、诚信评价一体的信息化管理。制定建筑市场不良行为信息分级分类管理和诚信评价办法,将诚信评价结果应用于企业资质管理、招标投标、评优评奖方面,建立优胜劣汰、公平竞争的市场机制。
4.发挥行业协会的监管作用是指发挥行业协会在规范企业和从业人员遵守行业从业道德和市场诚信经营等方面的自律与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