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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帝山林区林业工程议标工作的思考

2014-08-15王亚萍

山西林业 2014年2期
关键词:标书招标人投标人

王亚萍

(山西省关帝山国有林管理局,山西 文水 032104)

议标是一种特殊的招标方式,是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的例外情况。议标程序灵活简便,但竞争性相对较弱。在我国工程项目招投标进程中,议标作为一种特殊的招标方式已约定俗成,且在国际上也普遍采用。林业建设工程普遍季节性较强,施工作业范围较大,投资标准普遍偏低,大多属于补助性投资。因此,议标方式对于目前的林业工程项目管理的实际情况来讲,有其存在的现实价值,是目前的一种权宜之计。在此,笔者就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性、议标的主要内容和程序以及山西省关帝山国有林管理局在执行过程中存在问题进行介绍和分析,便于同行参考、借鉴,并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规范完善,提高林业议标工作水平,更好地为林业工程建设服务。

1 工程项目管理规范化、法制化是大势所趋

招投标制是强化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手段和关键环节,是国家要求的法定方式。从全国来看,早在2009年,中央就成立了中央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按照中央统一部署,普遍成立了由纪检监察机关牵头,检察、公安、法院、审计和行业主管部门、监管部门参加的检查组,经过三年整治,严肃查处了一大批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法案件,推动了工程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2009年山西省委、省政府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并组成了由省纪委、监察厅、审计厅以及行业主管部门和监管部门参加的联合检查组,对全省从2009年到2010年工程建设领域的突出问题进行了专项检查,其中也包含对林业工程项目的检查。全省查出了许多问题,也处理了一大批人,有力地遏制了工程建设领域的乱象。

省林业厅作为全省林业主管部门,十分重视林业工程项目管理。2010年省厅以晋林规发64号下发了《关于加强林业工程项目与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对林业项目的发展规划、年度生产计划、项目“四制”及竣工验收都提出了明确而详细的要求。在阐述招投标制时规定:“凡是纳入国家和省投资建设且符合招投标限额标准的林业工程项目,必须按规定实行招标投标。达不到限额标准的基建或设备采购项目可采取议标。”这是省林业厅首次以正式文件规范招投标和议标。2012年2月,省林业厅以晋林办发13号下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造林绿化工程科学高效管理办法》。其中规定:“国家、省、市、县对建设单位实行补助性投资的造林绿化工程项目实行议标。工程建设标准以批复的作业设计为依据。因国家、省、市、县投资计划下达迟、资金未及时到位,影响当年造林任务完成的项目,按照省厅下达的林业生产计划实行议标”。该《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公开招标和议标各自的适用范围,对议标的原则、程序和方法、档案管理也做出了明确规定。

中央、省以及省林业厅对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规范和整治,客观上对工程项目管理的规范化、法制化提出了更高更具体的要求,加强工程项目管理势在必行。关帝山林局作为省直属林业经营管理单位,经营范围较广,单位众多,工程项目覆盖面广,且比较分散,这就给加强工程项目管理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全局的绝大多数工程项目分解到基层单位以后,投资额度小,又都是补助性投资,达不到《招投标法》规定的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的额度。2012年,又制定了工程项目议标暂行办法,这是一种内部控制制度,也是强化工程项目管理的有效手段。该局的议标办法借鉴了公开招标的一些程序和方法,实行比价议标方式,即招标人和投标人不是一对一谈判签约,而是要求每个项目或标段投标人必须达到两人以上,在比较中选优,具备了一定的竞争性。虽达不到完全公开竞争,但至少是有限竞争。而且,议标过程由林局相关部门派员主持,项目实施单位根据议标建议书决定中标人。所以,这种比价议标方式就具备了招投标法中规定的公开性和竞争性原则。因此,就林局目前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而言,这种比价议标方式适用于大多数林业工程项目招标管理。

2 工程项目议标的主要内容和程序

对于议标,应明晰一个概念,议标不属于《招投标法》规定的内容,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的一种特殊方式。议标和招投标的适用范围、法律效力不同。招投标法规定了两种方式,一是公开招标,也称竞争性招标,二是邀请招标,也称有限竞争性招标。而议标是一种例外和特殊方式,是一种谈判招标或限制性招标。从林区来讲,议标适用于补助性投资的工程项目和因投资到位迟而影响工程任务完成的项目。招投标适用于全额投资的工程项目和达到招投标限额标准的采购项目。议标是单位内部控制制度,招投标是国家法律。应该借鉴《招投标法》中公开招标的一些做法,深刻领会和掌握公开招标的精神实质,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的理念来设计和完善议标方式,制定出适合林区实情的议标办法。

基于以上考虑,关帝山林局实行的比价议标方式,其主要内容和程序包括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2.1 招标公告

议标前20日,项目单位要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概况,对投标人的技术、质量和履约能力要求以及议标的日期、地点和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招标公告应在单位办公场所张贴,并及时报林局主管科(室)备案。

2.2 制作标书

投标人根据招标公告要求制作标书。标书着重阐明资质、技术力量、履约能力、质量保证及报价等。标书应于议标前5日密封送交招标人。招标人要对投标人资格审查合格后为各投标人妥为保存标书。

2.3 投标人数

每个项目的投标人至少要达到2人,一个项目分解为几个标段的,每个标段的投标人至少要达到2人。

2.4 林局派员参加

议标前5日,招标人将拟招标项目通知林局相关部门。局议标人员要熟悉设计、实施方案及投资计划等。

2.5 设立议标委员会

议标委员会应由7人组成。包括林局纪检、计财、审计、项目归口科(室)各1人,项目单位的负责人、项目分管副职和工会主席。

2.6 议标会议

议标会议由议标委员和投标人出席。议标会议由招标人主持。议标前应当众拆封标书并宣读。议标会议主要就设计、实施方案、投标价格、投标文件等仔细审阅,认真分析研判,依据集体决策原则,确定推荐中标人。可以采取举手表决制,也可以采取打分制确定。打分因素包括:业绩、标书质量、报价、质量保证、技术力量及资质等。表决时,投标人应退场。议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议标会议要出具由7个委员签名的中标人推荐书,并交项目单位场务会研究决定。议标会议不作最终裁定。

2.7 场务会纪要

根据议标会议推荐书,场务会决定中标人。场务会决定要做记录备查。

2.8 下达中标通知

由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于30日内,签订书面合同。

此外,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一般情况不准转包。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的,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关键工程分包他人完成,但接受分包人不得再次分包。

3 当前议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议标程序制定不够细,需要补充完善。如对招标公告、标段、标书和中标的规定不细或没有规定。

2)林局下乡的议标人员虽然多,但都是平行关系,没有指定牵头部门和组织人,遇事容易推诿,互相扯皮,责任难于落实。

3)对议标重视不够,有些项目单位对议标办法中明确规定的事项没有做到,材料准备不充分。有的单位,林局人员已经请下去了,却因准备不充分,无果而终。有的单位,项目和投标人一对一,标段和投标人一对一,不存在竞争,使议标效果大打折扣。

4)参加议标人员对工程项目不熟悉,很难发挥作用。项目单位为了提高效率、节约成本,往往是好几个项目集中起来一起议标。每个项目应该熟悉的设计、实施方案、投资计划尚未完全掌握,又要听投标人的情况介绍,往往是力不从心,底数不清。

5)议标会议人员庞杂,精力不集中,并且也不符合相关规定,应明确规定人数和人员。项目单位应按不同项目分别开来进行议标。

6)营林工程的投标人大都没有资质。

4 关于下一步改进的建议

对于林局有关科(室)下乡议标,应该有一位局领导带队,没有局领导带队的,每次应指定一个带队负责人,便于统一协调,落实责任。应当明确的是,今后项目归口科(室)应确定为议标牵头部门,由牵头部门组织协调。各单位领导要重视议标工作,认真学习文件精神,议标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要将拟议标项目提前告知林局相关部门。林局要加强议标政策和实际操作的培训。相关科(室)要下功夫及时查阅熟悉议标项目的设计、实施方案、投资计划,做到心中有数,真正把议标工作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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