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协商民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
2014-08-15海群
海 群
(内蒙古社会主义学院,内蒙古 呼和浩特市010010)
协商民主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是我国政治制度的重要形式,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不可或缺的重要法宝,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坚守的原则。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明确指出要“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要完善协商民主制度和工作机制,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 积极开展基层民主协商”。这充分表明了中国共产党高度重视协商民主制度。协商民主的理念是以协商为基本原则,强调通过征求意见、建议,使社会各方面的需求得以沟通、得以协调整合,达成相互理解,最终实现共同合作、共同发展,互惠共赢。协商民主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全中国人民在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在建设发展社会主义伟大强国的实践中,认识、总结、形成、发展、确立的我国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是完全符合我国国情的政治制度。
一、协商民主制度是解决我国各项国家事务及协调人民内部关系的重要法宝
我国的协商民主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在长期的革命实践中形成、发展并确立的一项政治制度。这项制度的重要标志之一,就是我国的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制度。由于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多文化的大国,我国的各项决策、决议及重大事情必须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通过各方代表人物在平等互惠、利益共享的基础上,进行协商、达成共识,才能把我国的事情办好。中国共产党在中国革命的伟大实践及探索中,确立了以中国共产党为领导核心,以各民主党派及各阶层代表人士为组成成员的中国的协商民主政治的人民民主政府。
我国的协商民主在过去(指:在抗日战争时期、解放战争时期及社会主义建设时期)都发挥了不可代替的作用及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今天,在改革开放、经济腾飞、建设社会主义强国及实现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特殊历史时期,协商民主政治制度还将会发挥它独特的优势和不可取代的作用,为中国的民主政治建设继续发挥优势和作用。中共中央在2006年,颁布了《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在《意见》中明确提出:“人民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利和人民内部各方面在重大决策之前进行充分协商,尽可能就共同性问题取得一致意见,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重要形式”。这一论断的明确提出标志着中国共产党建设协商民主政治国家的执政理念及坚强信心。
我国的协商民主制度在我国能够长期坚持、不断发展完善,主要原因是因为协商民主制度不论是在对党的领导、国家治理、社会发展,还是在对人民参与国家事务管理以及协调人民内部关系等,都起着特有的作用及发挥着独特的优势。我国的协商民主是通过我国的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制度来实现的,“将协商民主更好地嵌入人民政协制度,有助于拓宽有序政治参与渠道,体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独特优势;有助于把社会各方面分散的意见、愿望和要求进行系统、综合的反映,促进党和政府科学民主决策;有助于推动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1]
我国的协商民主制度不仅能够在国家出台各项政策及方针前,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各社会团体、各社会阶层的代表人士进行平等互惠、利益共享的协商、达成共识,还能够使在政治协商会议上达成的共识,通过人民代表大会的投票表决,得以通过并由政府进行实施,这是严格履行的法律程序,受宪法的保护。各项政策的实施是经过了协商民主、达成了共识,且在人民代表大会上通过表决,而后由人民政府进行具体的实施。因而体现的是民意,是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认可和同意的。“协商民主坚持求同存异,蕴含着合作、参与、协商、包容的精神,只要不违反四项基本原则,社会各界人士可以自由发表意见,并在充分、民主、平等和真诚的协商讨论中做出大家都能接受的决策。”[2]因此,中国的协商民主制度能够保证我国长期的和谐发展、繁荣稳定。我国的协商民主制度团结了人民、协调了各团体利益、促进了国家发展,它是我国特有的民主形式和独特优势。
我国的协商民主制度能够使我国人民有当家作主的自豪感及参与国家事务的平等、公正的参与感。一个国家治理的好坏,国家出台的大政、方正、政策是否符合国情民意、是否符合现实的实际情况,最关键的问题就是全体人民的关心、参与及讨论后形成的结论,即对全体人民充分发扬民主商讨后得出的结果。这是治理国家最有效的方法及激发全体人民关心、参与国家事务的最佳途径。我国的协商民主建立在人民是协商民主的主体,与西方国家所谓的那种“协商民主”是有本质区别的。人民是协商民主的主体,既是权力主体,又是参与国家事务运行及管理的执行人和监督人,因此国家的方针、政策可以畅行、国家的发展与日俱增、人民的生活越来越好。我国的协商民主制度是民主与实现的完美结合,是人民当家作主、参与国家事务管理的具体体现。
二、协商民主是党领导人民在长期革命实践中证明的行之有效的重要法宝
我国的协商民主制度与中国共产党的发展存在着与生俱来的天然联系及共生关系,中国共产党的诞生、发展、创建新中国、建设社会主义社会、改革开放、经济腾飞、实现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每一步、每一个环节都离不开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中国共产党从成立开始就把协商民主制度作为党发展、壮大、夺取革命政权的重要法宝,始终如一的坚持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充分发扬协商民主的民主政治制度。因而中国共产党取得了一个又一个革命的胜利,打败了日本帝国主义、推翻了蒋家王朝、建立了新中国、创建了社会主义制度的国家。
如果,中国共产党离开了协商民主制度,中国共产党就无法有效的领导中国人民去建设我们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就会听不到人民的心声、就可能会做出不合实际的决策、就可能会偏离党始终坚持的正确的政治方向、就可能会出错。因而中国共产党无论什么时候都要始终坚持协商民主的民主政治制度,它是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及参与意识的重要法宝。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是国家治理的重要基础,对一个国家的发展建设起着积极的促进作用。它的原动力来源于我国的协商民主的政治制度,对我国社会主义的建设及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所以,我国一定要把协商民主制度与中国共产党的建设、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发展及社会主义伟大强国的实现紧密联系在一起。
协商民主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是中国共产党的群众路线的重要表现形式。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有独特优势及特有形式的,它极大地丰富和发展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理论及实践,对人类社会的政治进程具有特殊的贡献。大力完善及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对中国的民主政治的健全及发展、治国安邦、凝聚智慧、改革开放、发展经济、实现伟大复兴的中国梦都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也对我国人民有序参与政治,密切中国共产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提升民主化、科学化的政治决策水平都发挥着积极的作用。
2006年《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明确界定了,“人民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利和人民内部各方面在重大决策之前进行充分协商,尽可能就共同性问题取得一致意见,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重要形式。”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相结合,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理念的指导下,我国社会各领域民主协商机制不断完善、实践内容不断丰富发展,有效地促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及建设。
我国协商民主的特有形式及独特优势在于:首先,协商民主,有利于广大的人民群众实现国家的政治参与,可以集思广益、了解人民群众的心声,使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要求都能有充分表达的机会,给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政治的权利及实现民主的权利。“协商民主从国家形态的民主发展到公民形态的民主,建立国家与公民的双向互信机制,实现国家与公民的社会合作与良性互动,将有助于更好地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和社会团结的目标。”[3]其次,协商民主,有利于最大限度地吸纳各方面利益诉求。求同存异、合作包容,使各方面人士都能在充分平等的基础上发表见解,做出自己独立的决定。再次,协商民主,有利于促进民主化决策及科学化决策的水平。协商民主不仅可以在决策之前、也能在决策执行过程之中实施,能使民主参与贯穿决策的全过程,促使决策的民主化及科学化。另外,协商民主,有利于实现和谐团结。民主协商的过程,就是加强沟通、增进理解、扩大共识的过程,有效化解政治矛盾与分歧、减少冲突是协商民主的目的所在。
三、我国协商民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强国中具有重要作用
目前我国正处在改革开放的攻坚阶段,技术创新、科学发展、抛弃落后产能、积极发展节能新产品是改革进入深水区的关键所在。它要求从中央到地方、从领导到群众、从科学家到普通百姓,大家齐心合力、凝聚智慧、畅所欲言、发扬民主,取得改革攻坚阶段的伟大胜利。协商民主在这里具有特殊作用及独特的政治优势。
它能够形成民主政治合力,凝聚全社会的智慧和力量。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构成的日益多元化,社会各成员的价值取向也愈益多样化,广大的人民群众希望更广泛更深入地参与国家事务及国家方针政策的决策。这样的诉求,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宝贵的政治资源。通过广泛多层次的协商民主,可以使人民群众的诉求有效的在国家层面的政治平台上得以合理表达,使国家的决策层、执行层及管理层能充分汇聚意见建议及智慧见识,形成推动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强大的推动力,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推向高潮,突破我国改革开放攻坚阶段的重点难点问题。
协商民主对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具有独特的政治优势。当前,社会成员的诉求突出表现在平等性价值观念上,不仅要求结果平等,而且要求过程平等。协商民主能够通过广泛多层次的对话协商,使执政党、参政党、国家权力机构、政府组织、社会团体、社会各界人士及广大人民群众在共同协商的平台上进行平等交流,达成政治共识。
协商民主对于推进国家治理和社会和谐发展也具有独特优势。人民当家作主是我国的政治制度,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形成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正确处理各种社会矛盾和关系,调动各个方面的积极因素,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而努力,是全体中华民族的历史责任。我国的协商民主的范围涵盖了所有的党派、团体、民族、阶层、界别及各方面人士,通过各方面代表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和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进行广泛协商,达成共识,共同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及发展。
我国的协商民主制度还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在抗日战争时期、解放战争时期及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经过伟大的探索及实践,充分证明是符合我国社会主义特色的一项国家民主政治制度,它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改革开放、经济腾飞都起到了积极的促进及推动作用。我国的协商民主就是通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制度,在国家做出决策、决议、人事安排等事项时,召集全国的社会各界代表人士进行充分的协商民主,达成共识,再在人民代表大会上通过投票选举,形成结果。即:“人民政协政治协商的特点在于通过各种形式进行事先的充分协商,达成认识上的基本一致,从而使中国共产党的方针政策获得更广泛的政治基础。”[4]
西方的协商民主强调的是各利益集团民主协商的过程。我国协商民主追求的是民主本身及实质,既追求民主内在实质,也追求民主的整个过程。西方的协商民主主要是强调民主的形式和过程,不过分强调各利益集团是否进行协商及协商的结果。我国的协商民主有别于西方的协商民主,是我国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发展及完善必不可少的一项民主政治制度。
中国共产党之所以追求协商民主的民主政治制度,关键在于中国共产党时刻将中国的民主政治建设与中国的社会现实紧密结合,努力建立和发展能够保障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及经济腾飞的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国家体系。我国是一个幅员广大、人口众多、有显著民族特点的国家。要使这样的国家具有强大的凝聚力,团结一致,包容与理解是至关重要的治国理念。中国共产党在经历了长期的革命实践,吸取了成功与失败的经验教训之后,更加明确了以中国共产党为领导核心,以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及全国各族人民组成的人民民主的联合政府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强大力量。要想把这支强大的力量组织好、团结好,发挥强大的作用,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并积极实施的协商民主制度是维系及发挥这支力量的不可或缺的重要法宝。“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植根于中国近代历史发展任务和传统文化特征而创造的独特的政党制度,其核心就是政治协商。”[5]
协商民主之所以能够在我国长期坚持、不断发展,并成为人民民主制度的重要形式,关键在于协商民主不论对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还是对我国的国家治理及对人民参与国家事务管理都具有独特的优势。在形式上,协商民主的组织和运行方式符合党的领导、国家管理体制及人民参与国家事务管理的基本原则。在功能上,协商民主对于我国这样规模巨大、结构多样的国家,在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功能的现代化,起到了积极的支撑和推动作用。这两个方面的统一和有机结合是我国协商民主制度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
[1]王萍、操世元.协商民主理论本土化路径与困境[A].高校统战工作理论与实践[C].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13:9.
[2]庄聪生.协商民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J].马克思主义研究,2006(7):84.
[3]邢雁欣、龚群.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与协商民主[A].高校统战工作理论与实践[C].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13:17.
[4]张惠康主编.当代中国政党制度格局中的参政党能力建设[M].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10:218.
[5]吴先宁.我国的党际协商与公共政策过程[J].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1(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