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胜利法”新论
2014-08-15李浩泉
李浩泉
(凯里学院 教育科学学院,贵州 凯里 556011)
精神胜利法这一概念最先是由鲁迅在《阿 Q正传》中提出,它是指《阿Q正传》中的核心人物阿Q所经常运用的从精神上战胜各种困难的方法。也就是说,《阿Q正传》中的精神胜利法这一概念是与阿 Q这一人物直接捆绑在一起的,亦如张景超所说:“精神胜利法是农民阿Q自己的血与肉,而不是外来的,或别人硬贴上去的。”[1]后来,随着越来越多的人从心理学的角度对其进行解读,它逐渐脱离了具体人物阿Q而具有了更为广泛的意义。为了加深对阿Q典型的理解,减少有关《阿 Q正传》研究中存在的各种分歧,更好地发挥其在生活压力日益巨大背景下维护人类个体心理健康的功能,有必要将专指鲁迅笔下人物阿 Q的精神胜利法称为阿 Q式精神胜利法,而将脱离了具体人物的指人类个体行为中普遍存在的精神胜利法称为一般意义精神胜利法。
一、阿Q式精神胜利法的内涵
鲁迅在《阿Q正传》中对阿Q使用精神胜利法的描述有多处[2]:与别人发生口角时候的“我们先前——比你阔的多啦”、“我的儿子会阔得多啦”、“长凳”称“条凳”以及加“半寸长的葱叶”与“切细的葱丝”的不同、面对未庄闲人们对其头顶癞头疮嘲笑时的“我总算被儿子打了”、“第一个”、把自己打自己耳光想象成自己打了别人耳光、因被未庄社会地位较高的赵太爷打而得意许多年以及被王胡、钱太爷的大儿子打后调戏静修庵里的小尼姑而“飘飘然的似乎要飞出去”等。从上述阿Q式精神胜利法来看,阿Q在寻求精神上的胜利或安慰时,其依据的合理化理由具有很大的荒谬性,或者说滑稽性。如果说“我们先前——比你阔的多啦”、“我的儿子会阔得多啦”以及“长凳”、“半寸长的葱叶”等合理化理由还属于正常人思维的范围的话,那么“你还不配”、“我总算被儿子打了”、“第一个”、把自己打自己耳光想象成自己打了别人耳光以及因被未庄社会地位较高的赵太爷打而得意了许多年等则是属于完完全全的荒诞之举。调戏小尼姑而获得心理满足尽管不滑稽,但也是属于为社会不允许的不道德行为。可以看出,鲁迅这样描写是出于“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基本态度,采用了夸张、讽刺等手法,从而更好地揭示了隐藏在阿 Q式精神胜利法这种现象背后的东西,即中国国民性中落后、冷漠、麻木以及愚昧等劣根性。这种鲁迅所说的“沉默的国民的灵魂”是“植根于落后的华夏民族脑海深处的思想毒瘤”,它是有着“历史渊源的丑陋习性”,是“妨碍人们洗心革面、弃旧图新的镣铐”[3]。通过对这些国民劣根性的无情揭露,目的是为了促使“围在高墙里面的一切人众”能“惊醒起来,感奋起来”,迅速摆脱阿Q式精神胜利法的桎梏,“推动人民群众走向团结和斗争,实行改造自己的环境”[4]的目的。
二、一般意义精神胜利法的内涵
一般意义或广泛意义上的精神胜利法是指人类个体“在无法取得实质性胜利的情况下,避开实质性的失败,换个角度从精神上寻找自我安慰,从而得到精神上解脱”[5]的一种方法。从本质上说是,它就是一种自我防御机制(ego-defense mechanism)。对于这一点,我们可以从精神分析学派对自我防御机制的解释中找到答案。
自我防御机制的概念尽管是精神分析学派创始人西格蒙德·弗洛伊德(Sigmund Freud)在《防御性神经精神病》(1894)一书中才提出,但是自我防御机制作为人类个体身上所具有的一种心理现象应该不是这个时候才有。自我防御机制一开始是与某些神经症、精神病联系在一起的。大约在1915年左右,他开始把这种现象看作人类个体面对冲突情境时所具有的一般心理机制,并具体指出了9种不同的防御机制。弗洛伊德的女儿安娜·弗洛伊德在《自我与防御机制》(1936)一书中对该理论进行了进一步的丰富与系统化。根据精神分析理论学派对自我防御机制的解释,自我防御机制主要有以下几种:压抑(repression),即“把某些东西排除并保持在意识之外”[6],这些被排除在意识之外的东西主要是指自我不能接受的各种欲望、冲动、意念、记忆以及情感等。倒退(regression),亦称“退化”,指个体因挫折而退回到早期的、更为原始的甚至是儿童般行为的现象。固着(fixation),即当个体预见到即将面临的困难而产生焦虑,从而导致个体心理发展停滞不前或陷于固定的现象。合理化(rationalization),亦称“文饰作用”,主要分为酸葡萄机制(sour grapes mechanism)和甜柠檬机制(sweet lemon mechanism),前者是当不能达到目标时,通过贬低目标的价值来消除心理的焦虑;后者则是当不能达到目标时,通过抬高现实的价值来消除心理的焦虑。投射(projection),即“个人用以对自己某些真实的存在——若承认它就会引起焦虑的事情进行压抑以及把它们转嫁他人的机制”。自居(identification),即是“自我试图把环境中对象和事件与本我的主观愿望相配对的过程”,也指“个人通过显示某些成功者的特征来提高自身价值感的倾向”。[7]反向形成(reaction formation),即压抑自身不被人所接受的行为或态度,而有意地发展与此相反的行为或态度的自我防御机制。替代(displacement),亦作“移置”,是指当个体的某种情感或愿望无法直接实现时,将其转移到另一个较为安全对象上去的现象。升华(sublimation),即被替代的对象是社会化领域中比较高尚的目标的时候,这样的转移或替代就是一种升华。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在这些自我防御机制中,除开压抑、倒退、固着以及升华不属于精神胜利法,其他诸如合理化、投射、反向形成、自居以及替代都属于精神胜利法的范畴。所以,精神胜利法是一种典型的自我防御机制,是人类个体普遍具有的一种应对外来困境、缓解心理焦虑的心理防御机制。
三、阿Q式精神胜利法与一般意义精神胜利法之关系
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阿 Q式精神胜利法与一般意义精神胜利法的共同之处在于它们的心理作用机制是一样的,即从本质上来看,都是一种自我防御机制。不同之处在于阿Q式精神胜利法的使用者阿Q所面对的问题、困难不是不可以通过现实的努力、实际的斗争而得到解决,或者说应该起来反抗,应该起来斗争,就如鲁迅所批评的是该“争”而没有“争”、不愿意“争”、不敢“争”。也就是说,阿Q式精神胜利法是有所专指,或者说有所特指的,阿 Q式精神胜利法就意味着“农民落后性”,意味着国民劣根性。因此,阿 Q式精神胜利法是消极的、落后的,是值得我们时刻反省的。我们要随时警惕自己身上是否有阿 Q式精神胜利法的存在。而一般意义精神胜利法是一种人类个体面对无法克服的困难时用来缓减内心焦虑与痛苦所普遍采用的一种策略与手段,是每一个人类个体所具有的一种本能。也就是一般意义精神胜利法在我们每个人身上都会存在,都会发生。
四、区分阿Q式精神胜利法与一般意义精神胜利法的意义
虽然阿 Q式精神胜利法与一般意义精神胜利法的内涵存在本质的不同,但是他们的心理机制是完全一样的。所以,一方面我们要看到阿 Q式精神胜利法就是国民劣根性的代名词,我们要予以坚决批判,这样才能充分地认识到鲁迅所塑造的人物阿Q的典型意义,深刻理解《阿Q正传》这部伟大的作品。另一方面,我们不能因为精神胜利法被代表“不图反抗、苟且偷安、落后愚昧、不觉悟”的农民意识、国民弱点或者说国民的劣根性的阿 Q使用过就将一般意义的精神胜利法与阿 Q式精神胜利法等同起来,要充分地认识到一般意义精神胜利法在维护个体心理健康方面的功能和价值。当然,值得注意的是:由于精神胜利法是通过否认或歪曲现实的非理性的方法来达到控制危险、消除威胁的目的,因此如果使用不当,则会形成一种病态人格。只有当我们不能、不必或者不该改变现实的时候,使用精神胜利法才能起到长期维护心理健康的目的,也即是该争取还得争取、该努力还得努力,在保持积极健康、稳定向上的人生观的同时,要豁达、乐观、知足,不钻牛角尖,不自己跟自己过不去,更不要跟别人过不去,只有当我们在面对无法解决的难题时才使用精神胜利法,这样才能少些烦恼、痛苦,多些幸福、快乐。
同时,既然阿 Q式精神胜利法与一般意义精神胜利法的心理作用机制是一样的,都是一种人类个体面对无法克服的困难、缓减内心的焦虑与痛苦时普遍会采用的策略与手段,是每一个人类个体所具有的一种本能。那么就可以在某种程度上解释为什么会有“总觉得阿Q这人很是面熟”[8],“不仅当时的读者,就连我们后来的读者也可以从它的镜子里照见自己的影子”[9],阿Q“身上所集中的缺点并非完全都是农民——尤其是雇农的”,而是“知识分子,统治阶级的士大夫和官僚,以及小市民”[10]以及印度作家纳吉所说的阿Q“这个人物我们印度也看到过”[11]等现象。同时,也能使为什么不但阿 Q身上有精神胜利法而且剥削阶级或剥削者统治者身上也有精神胜利法的困惑以及阿 Q典型研究中阿 Q作为农民阶级的典型与其身上的这种落后性之间的矛盾等问题得到一定程度的解释。
总之,由于阿 Q式精神胜利法其本身的心理基础是人类个体普遍存在的一种自我防御机制而逐渐具有了更为一般的、普遍的意义,现在精神胜利法的使用语境已经发生了根本的变化。我们既不能因为精神胜利法是一种人类个体普遍具有的自我防御机制而为阿 Q身上所体现出来的国民劣根性开脱,也不能因为阿 Q使用过精神胜利法而将一般意义的精神胜利法划归于意识形态的领域,将一般意义的精神胜利法与阿 Q式精神胜利法等同起来。充分正视这一点,不但有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阿Q正传》这部伟大的作品,也能对已被世人所普遍接受的一般意义精神胜利法对维护心理健康所具有的价值给予充分、全面的认识。
[1] 张景超. 文学:当下性之思[M]. 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0.
[2] 鲁迅. 阿Q正传[M]. 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76.
[3] 周鸿俊,石发亮. 阿Q的过去现在和未来[M]. 郑州:河南文艺出版社,2007.
[4] 毛泽东选集[M]. 北京:人民出版社,1969.
[5] 靳会永. 不抱怨的人生[M]. 呼和浩特:内蒙古人民出版社,2009.
[6] [奥]弗洛伊德. 车文博主编. 弗洛伊德文集·第3卷[M]. 长春:长春出版社,2004.
[7] [美]B.R·赫根汉. 人格心理学导论[M]. 何瑾,冯增俊译. 海口:海南人民出版社,1986.
[8] 查国华,杨美兰. 矛盾论鲁迅[M]. 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1982.
[9] 王西彦. 论阿Q和他的悲剧[M]. 上海:新文艺出版社,1957.
[10] 冯雪峰论文集(中)[M]. 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
[11] 江潮. 阿Q论稿 [M]. 沈阳:辽宁大学出版社,19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