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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里森小说语言的黑人性

2014-08-15

关键词:宠儿布鲁斯莫里森

李 莉

(宿迁学院外语系,江苏宿迁223800)

托尼·莫里森是美国第一位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黑人女作家。她的成功,一方面是由于她从黑人自身的角度描述了美国黑人,尤其是黑人女性,在现代社会中的痛苦和挣扎;另一方面就应归功于她那诗情画意的语言。瑞典文学院在评价她的作品时,称赞她以其富于想象力和诗情画意的小说把美国现实的一个重要方面写活了。在这里,诗情画意主要是指她作品的语言特色。莫里森承认她小说的主要特点在于语言。在1981年的一次访谈中,当问到她认为自己作品的独到之处时,莫里森回答说:“语言,只有语言。”[1]语言让她的小说打上了黑色的烙印,使她的小说极具黑人性。莫里森小说中的语言既保留了黑人英语的语法结构,又吸收了大量的黑人民间口语及独特的修辞手法,以至于她的小说充满了黑人文化气息。对自己的语言,莫里森曾经说过这样一段话:“我想显示我们语言的美丽:它的韵律、它的比喻、它的诗意。我们的民众说着美丽的话,带着圣经弥撒的节奏。”[2]莫里森是非裔美国人和其文化的代言人。她认为黑人民族要生存,必须致力于保存和弘扬黑人文化,这样才能在以白人文化为主流文化的美国多元文化中找到自己的文化身份,才能拥有心灵的自由与平等。语言传承文化,莫里森特别看重语言,在诺贝尔文学奖的颁奖演说中,莫里森称黑人语言为“具有无限可能的‘手中之鸟’,具有无穷的魔力。”[3]为了阐明自己对丧失黑人文化传统的担忧,莫里森在小说中广泛采用了隐喻、古印第安的神话传说、方言俗语、讲故事、唱民歌等传统的黑人文化形式来提醒读者。

一、莫氏语言的隐喻性

黑人小说鲜明的族裔特色、或称“黑人性”主要表现为“表意性”和“音乐性”。[4]著名黑人学者盖茨曾说过:“表意性的语言就是黑人比喻性语言使用的策略。”[5]美国黑人文学最突出的美学特征就是它的比喻性。为了在西方文化压抑中寻求生存,美国黑人文学从一开始就具有隐喻性。隐喻象征手法是莫里森文学作品的突出特征,也是她重要的艺术表现手法之一。她小说中人物的命名、动植物的意象都具有深刻的隐喻义,是对黑人种族特性、文化及其历史的暗示。下面我们来窥探一下莫里森小说语言隐喻背后的“神秘的黑人性”。

莫里森小说中人物的命字隐含着意义,叙述着故事,包含着对黑人文化和历史的深刻的隐喻。莫里森在小说中,常用主人公的名字来隐喻黑人的归属问题。在非洲文化里,名字是灵魂的化身。《秀拉》中主人公秀拉(Sula)的名字是个非洲名字。在刚果语中,秀拉意为电的标志。秀拉还有辉煌、壮丽之意。因此,秀拉这个名字不仅暗示了她的非洲血统,暗示了她短暂绚丽的一生,还暗示了她的身份和个性的多重性。秀拉的好友奈尔(Nel)是Knell(丧钟)的谐音,意谓着她真实的生命早已死去。在对这两个人物不同名字的选用上,暗含了作者对秀拉不顾一切追求自由的叛逆行为的肯定,对奈尔压抑个性的否定。在《柏油娃》中,森·格林(Son·Green)的名字听起来是“像树林”,与自然十分相亲,显示出他是“自然之子”,是非裔美国文化的一种象征。正如他的名字所代表的,小说中的森正是非洲文化之子,他的姓“格林”则代表保留非洲文化传统的希望。

莫里森作品中人物的命名多是具有实体的意象。当读者看到人物的名字时,自然地就会想到字面后的实体。这些人物的性格也恰恰是这些实体特点的延伸。《秀拉》中秀拉的外祖父叫“Boy-Boy”。读到这个名字,显现在读者脑海中的是一个稚气未脱的男孩子。秀拉外祖父的所作所为也正像一个不负责任小男孩。在三个孩子很小时,他抛妻弃子,另接新欢。《秀拉》中有个溺水的小男孩叫“Chicken Little”,这个名字使人立刻想到一只胆怯、娇弱的小鸡。事实上,这个小男孩也正是小鸡的翻版。性格上,他畏缩、胆小。当秀拉要把他单独留在大树上时,他立刻吓得尖叫起来。他的生命也如小鸡一样脆弱。他在旋转时,无意间松脱了秀拉的手,滑入水中,悄无声息地被淹死了。莫里森小说中女性人物的命名同样具有图画性。《所罗门之歌》中的彼拉多(Pilate),其名字本身就是一幅画。她的名字彼拉多(Pilate)看上去像一棵高贵、挺拔的大树用优雅的姿态保护着一排小树。在文学隐喻中,尤其在黑人的传统文化中,树是具有特殊象征意义的意象,它可以沟通生者和死者的世界,彼拉多就多次和死去的父亲的灵魂进行对话。她的名字暗示她将是黑人民族文化的捍卫者,像大树一样庇护着自己的民族。在白人的世界里,她就是有压倒一切气势的大树;其次,这个名字的发音和拼写都与领航员、带路人(Pilot)相似,暗示了彼拉多是奶娃人生道路上的领路人这一角色。体现精神传承性的彼拉多给奶娃讲祖先的故事、唱民歌,使他的自我意识和民族意识一步步苏醒。彼拉多通过不断地唱着“甜大哥飞走了”这首黑人传统歌曲和讲述许多口头的非洲故事给奶娃传授了黑人文化,激起了奶娃理解家族历史和非洲“飞翔”神话的欲望。

二、莫氏语言的口述性

美国黑人小说源于以黑人自述为代表的黑人口头文学。早期移居美洲大陆的黑人大多目不识丁,但他们继承了非洲口头传统,个个都是讲故事的能手,通过民谣和民间故事,他们将非洲大陆的文化遗产一代一代传承下去。莫里森在1993年诺贝尔文学奖颁奖仪式上发表的精彩演讲就是以“从前有个老妇人,她已双目失明却知道一切……”开头的,这是典型民间讲故事方式,可见她受民间传说影响之大。莫里森小说的语言继承了看似简单却幽默、机智的黑人口头文学传统。莫里森强调在自己作品中力图捕捉的口语效果。她曾说,书中的口语性是有意为之。

口头传统内容十分丰富,形式多样。它不仅包括一个民族世代传承的神话、史诗、民间传说、歌谣等,也包括讲述、表演、歌唱时的表现方式与即兴创作,还包括文字记录加工的口述文本。美国黑人口头传统包括黑人神话、童话、民间传说、英雄故事、音乐歌谣(如布道歌、精灵抒情歌、颂歌、布鲁斯、爵士乐等),也包括从其它民族神话传说、宗教信仰中借鉴来的口头传统因素,如《圣经》故事、阿拉伯民间故事等。[6]莫里森小说对黑人口头传统的运用,主要表现为黑人神话、传说、民间故事、音乐、歌谣等文字记录文本和黑人口述、记忆中的流传文本。

莫里森成长在一个具有深厚黑人文化背景的家庭之中,童年时代就从祖母、父亲那里听取了大量的民间故事,深受口头传统的影响。所以在创作时,她把目光投向黑人口头传统,从中汲取灵感,选取创作素材和方法。概括起来,她的小说对黑人口头传统使用主要表现为二个方面:一是小说中描述一些讲故事和布道祈祷活动,传承口头传统中表达的黑人文化(如黑人民间传说、神话、音乐歌谣)、超自然的信仰和价值观等。《最蓝的眼睛》中有部分故事是由主人公的邻居克劳蒂亚讲述的,时而从她孩童时的视角来讲述,时而是她成年后对往事的回顾。二是小说结构上借鉴口头文学的特点构思小说,如讲故事时起和应的方式,曲折的、非线性的叙事,爵士乐式的重复手法和即兴式创作。莫里森的借用不是原样模仿,而是对黑人口头传统进行了大量的现代艺术改造与活用,使许多作品从头到尾都被口头传统的氛围包围着。如《所罗门之歌》中借用了音乐、歌唱、“飞翔”神话、大母神原型;《柏油娃》取材于黑人流传下来的农夫用柏油娃抓兔子的民间传说;《宠儿》中多处把白人称为是“没有皮的人”,这种比喻形式是黑人所了解的,这是黑人的口语表达习惯。《宠儿》中还描写了一个鬼魂——宠儿,她一出现身上就笼罩着生、死、鬼魂和还阳等神秘现象。通过创造鬼魂,充满诗意的语言和独白,发自水中的冤魂的声音,莫里森把非洲神话引入小说。莫里森对黑人口头传统的反复运用,强化了作品的黑人文化色彩,给作品打上深深的黑色烙印,也让黑人族裔了解到自己的古老文化是多么的灿烂辉煌。

三、莫氏语言的诗意化及音乐性

莫里森是位语言大师,她重视音乐的参与性质,明白如果能将音乐杂糅进作品中,会激起读者自由的情感反应,给读者留下更多的解读空间,所以她经常将布鲁斯音乐和诗歌性语言(如词语的音韵,短语的重复)糅合在小说叙事中。在小说语言上,莫里森以黑人音乐为范本,以女性特有的感性知识为凭借,使自己的作品“诗意”化。莫里森似乎在不经意中运用“诗意”般的语言给读者造成视觉与听觉的效果,赋予作品强烈的形象感,如《所罗门之歌》中有这样一句描写林肯农场的话:“A farm that colored their lives like a paintbrush and spoke to them like a sermon.”作者用动词“color”、“spoke”和明喻的修辞手法描绘出一幅林肯农场的美丽以及孩提时彼拉多和哥哥生活在那里无忧无虑,如同天堂般的画面。莫里森小说中叙述的非裔黑人的故事是痛苦的、压抑的,但她文笔优美,她会用一种典雅的、唯美的语言创造出撼人心魄的美感。读莫里森的小说,有时像在读一首诗,有时像在看一幅画,很少时候是在读故事。那些视觉效果鲜明的意象构成了莫氏作品中独特的“画意”。即使最深重的苦难,她也要用美丽的意象来表现。在《宠儿》中,当爱弥看到塞斯被奴隶主鞭打得皮开肉绽的后背时,她告诉塞斯:“这是一棵树,一棵野樱桃树。看,这是树干——红色而且有很大的分叉……,树上有好多好多的枝条。好像还有树叶,这些要不是花才怪呢,小小的樱桃花,近乎白色。”[7]“红色的树干”、“茂盛的树枝”、“近乎白色的花朵”,这些纯净的语言使读者从现实的文本世界脱离开来,在头脑中形成了一幅色彩鲜明的图画,那就是塞斯背上纵横交错的伤痕。与此同时,读者也更加强烈地意识到奴隶主残忍的行为和黑人奴隶所遭受的非人折磨。

莫里森语言中的“诗情”还表现在引发读者想象力上。她的小说充满了富于跳跃性与暗示性的联想,各种人体感官之间的通感非常常见。《宠儿》中赛斯和保罗D初夜后不约而同地回忆起了25年前黑尔与赛斯在玉米地里第一次结合以及其他男黑奴啃吃玉米的情景,莫里森在这里使用了充满歧义和暗示的性感语言:“扒下紧裹的叶鞘,撕扯的声音总让她觉得它很疼。第一层包皮一扒下来,其余的就屈服了,玉米穗向他橫陈羞涩的排排苞粒,终于一览无余……。”[8]一语双关,让人回味无穷。

黑人音乐除娱乐的功能外,还担负着记录历史,教育子嗣等多种社会功能。《所罗门之歌》中,“所罗门之歌”在作品中出现了三次,音乐成为情节的一部分,故事的中心线索由这首歌曲引领,音乐与歌唱贯穿整部小说始终。彼拉多一直唱的这首民歌的主人公就是所罗门,只是他的名字被唱成甜大哥而已。“Sugarman”(甜大哥)与“Solomon”(所罗门)的发音相似,词形也相近,形成了谐音效果,也达到了象征目的。“Sugarman”的字面意义是“种甘蔗的人”,象征着南方甘蔗种植园里辛苦劳作的黑人奴隶们。同时这种象征表达了丰富的蕴含,向读者暗示出美国黑人曲折而不堪回首的历史。通过歌唱,黑人女性表达了自己对奴隶主的愤恨和对丈夫抛妻弃子的哀怨。这首歌曲记录了奶娃祖先的生活状况,指引着他追寻家族的历史。在先辈们留下的传说、神话和歌谣中,奶娃的种族意识被逐步唤醒。

黑人音乐中最为人熟悉的就是布鲁斯、爵士乐和圣歌。作为黑人文化话语的代名词,布鲁斯代表了一种社会存在,同时也成为了美国黑人的典型的文化诉说。通过布鲁斯音乐与文学作品创作的结合,黑人文化的形式与内涵同时得以传承和弘扬。[9]莫里森在多部小说中用上了布鲁斯音乐。《最蓝的眼睛》的叙述者克劳蒂亚是一个挣扎在入不敷出的边缘上却能健康成长的黑人女孩,她的快乐源于母亲经常歌唱布鲁斯歌曲,母亲“一直唱着有关火车和阿肯色州的歌曲”。[10]母亲常用这些黑人歌曲治疗他们忧伤的心。母亲的歌声不仅带给克劳蒂亚安慰和启迪,更让她学会了勇敢与坚强。克劳蒂亚回忆说:“在妈妈充满喜怒哀乐的歌声里,伤心的往事不再令人心碎,反而使我相信:痛苦不仅可以忍受,还是甜蜜蜜的。”[11]生活在一个有关爱、稳定的家庭中,在这些布鲁斯音乐的滋养下,克劳蒂亚成为一个独立而又意志坚定的女孩,她渡过了艰难的岁月,并实现了自我身份的认同,这和主人公佩克拉的悲惨命运大不相同。布鲁斯既是音乐,又是语言。布鲁斯中包含了很多诗一样的语言,并且不断反复,然后以决定性的一行结束。《宠儿》第210~213页中,几乎每一段都是以a hot thing结尾,重复了4次。[12]强调了宠儿从母体出生时的热乎乎的感觉,同时也说明母亲怀抱的温暖,与后面母亲杀婴的情节形成鲜明的对比。布鲁斯的另一个特点是其特殊的和声:除了有一人主唱,一般有三到四人的伴唱。如215-217页的歌唱模式就是瑟斯、宠儿和丹佛母女三人的三重唱。同时还有二重唱,如215页的第一段是瑟斯和宠儿的一问一答,第二段是宠儿对丹佛说的话,第三段是瑟斯对宠儿唱的。最后一段又回归到三重唱。[13]

莫里森还通过不断的变调(如句子长短、音调高低、语气缓急)来控制情绪的起伏和情节的演进。在《宠儿》中的多视角叙事有效地将充满布鲁斯情绪的爵士乐这一音乐形式与文学作品创作融合到一起,深刻揭示了奴隶制下黑人的生活和心灵创伤。在《宠儿》中,最为突出的表现就是爵士乐中的集体即兴创作。小说一反传统小说人物、情节交代清楚的线性叙述模式,它的布局恰似一曲即兴演奏的爵士乐,开篇没有章节标题,首行没有缩进,读者仿佛一下子置身于爵士乐纷乱的音符里。整部小说没有高潮,有可能形成高潮的中心事件——塞丝杀婴,被分解为东鳞西爪的片段。叙事在不同的时间、不同的人物间不停地闪回,过去的回忆在压抑中零星散放,叙述自己的故事与倾听别人的故事交错进行,正如爵士乐没有“渐强音”出现的凌乱弹奏,凌乱中透着和谐。在一些章节里,几乎没有标点,行文流畅、语流急促、纷乱、伤感、欠逻辑,节奏如同惆怅的黑人音乐,产生强烈的艺术效果。莫里森犹如文坛上的音乐大师,所以评论界赞誉莫里森为“吟唱布鲁斯的莎士比亚”。

四、结 语

语言是文化的载体。民族的语言是民族文化传承和发扬的重要途径。莫里森对具有无限可能的那只鸟——美国黑人语言及传统文化,既表达了对它的热爱,又对它的处境深表忧虑。黑人英语反映了美国黑人非洲语言文化遗产及黑人受压迫奴役的生活。莫里森小说中的黑人英语集中体现在黑人女性丰富鲜活的言语表述上,语言隐喻众多,词语搭配简洁生动、富有口语化、节奏感和音乐性的特点。莫里森的小说通过语言向读者展示壮丽的非洲文化。当前,黑人困苦生活的根源不只是种族歧视与种族隔离,还有黑人自身的身份、文化、价值观的丧失。黑人英语的独创性正好能激起非裔美国人的自尊心和自豪感,为他们融入美国社会奠定基础。莫里森通过将黑人英语运用到文学创作中,一方面继承和发扬了非洲民族文化传统,使自己民族的语言得以保留和延续;另一方面也增强了非裔美国人的文化身份认同感,使他们摆脱掉“双重意识”的困扰,体会到民族语言的魅力,从而提升民族自尊心和自豪感。

[1][2] 泰勒·格思里.托尼莫里森访谈录[M].杰克逊:密西西比大学出版社,1994,123,32.

[3] 毛信德主译.20世纪诺贝尔文学奖颁奖演说词全编[M].南昌:百花洲文艺出版社,2001,930-939.

[4] 朱振武,等.美国小说本土化的多元因素[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6,123.

[5] Henry Louis Gates.The Signifying Monkey:A Theory of Afro-A-merican Literary Criticism[M].New York and 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88,85.

[6] 金莉,等.20世纪美国女性小说研究[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234.

[7][8] 托妮·莫里森.宠儿[M].潘岳,雷格,译.北京:中国文学出版社,1996,101,139.

[9] 王晓英.论艾丽丝·沃克短篇小说“1955”的布鲁斯特征[J].外国文学研究,2006,(1):127-132.

[10][11] 托妮·莫里森.最蓝的眼睛[M].海口:南海出版社,2005,64,87.

[12][13] 托妮·莫里森.宠儿[M].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00,210-213,215-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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