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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高师院校大学生创业教育与支持模式的现状与对策研究

2014-08-15

楚雄师范学院学报 2014年11期
关键词:高师院校大学生

李 辉

(楚雄师范学院,云南 楚雄 675000)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公布的2009年至2012年云南高等师范院校 (以下简称“高师院校”)毕业生创业人数统计数据来看,2009年毕业生中创业的人数比例为1.57%,2010年为 1.51%,2011年为 2.09%,2012年为2.04%,该组数据明显低于全省非高师院校和省外同类院校。针对这一现状,我们对近年来云南省高师院校大学生创业教育工作的现状进行了研究,并对加强和改进高师院校大学生创业教育工作提出了对策与建议,以期为学术界和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一、当前我省高师院校大学生创业工作的现状及分析

2010年3月至2012年12月期间,我们以全省9所高师院校 (4所本科、5所专科、其中有2所专科已于2012年7月前升格为综合类本科院校)为研究对象,通过文献调查、网络查询、发放调查问卷、实地查看、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等方式,对全省高师院校大学生创业工作的现状进行了调查。调查对象为九所高师院校负责学生创业工作的领导、教师、在校学生,2009年至2012年期间已经创业的毕业生,共发放问卷1800份,回收1780份,问卷有效率为98.89%。

创业教育是指高师院校创业教育教学的内容,教学目标,教学形式和教学方法等。[1]支持模式是指高师院校在国家及各级政府鼓励支持大学生创业政策框架下,立足高校,涵盖政府、高校和社会三个子系统在内的、三者相互联动的为学生创业提供支持服务的体系。

(一)创业教育观念陈旧、基础薄弱、重视程度还不够

调查显示,21.5%的高师院校重视创业教育,并在师资、经费、场地、课程设置等方面给予了相应的投入,87.5%的高师院校对创业教育比较感兴趣,但缺乏师资、缺少经费、存在的困难与问题较多。截至2012年7月,没有一所高师院校将创业教育纳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并列为校级公共必修课进行,80%的高师院校将创业教育列为选修课,20%的高师院校将创业教育作为《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教育》课程中的一个章节内容进行教学,课时数在4—6学时左右;有3所学校建立了大学生创业园,有2所学校设立了大学生创业基金。

社会普遍存在的功利性创业教育观念是制约我省高师院校创业教育发展的“瓶颈”。首先,就学校层面看,教育管理者大都认为创业教育是针对少数创业者的行为,不愿在教学层面推进普遍的创业教育,从而导致高师院校创业教育的配套政策不到位,规章制度不健全,没有形成完整的课程体系。“就创业教育的对象学生而言,功利性的价值判断局限了许多人的视野,导致他们误以为创业教育就是能立即带来商业收益的活动,导致创业的观念与欲望随着学业的不断深入而日渐淡漠。”[2]

(二)创业教育师资力量薄弱,素质亟待提高

调查显示,全省高师院校创业教育教师均为兼职,9所院校中仅有3名教师有过个人创业或经营过企业的经历;教师的来源分布:辅导员占60%,“两课”教师占20%,其他专业教师占20%;创业教育的师生比例1∶1000的占25%,1∶2000的占 38%,1∶3000的占27%,1∶4000的占10%;教师参加培训的途径和渠道单一,90%的教师仅参加过“KAB”师资培训;教师担任创业教育教学的时间,一年的占35%,两年的占37%,三年的占20%,三年以上的占10%。

我省高师院校的创业教育教师大部分属于半路出家的新手,他们中不乏高校的优秀学生工作者、“两课”教学骨干,但由于缺少系统的学习培训,在教学中难免照本宣科,“忽悠”学生,对学生进行实践指导力不从心。“虽然大多数高校聘请了一批创业成功人士、企业家、政府官员担任客座教师,但由于缺乏组织协调和制度保障,教学质量与效果还有待改善。”[3]

(三)创业教育课程建设滞后,缺乏学科的系统性和完整性

调研显示,我省高师院校创业教育课程建设总体上处于起步阶段,课程结构零散无序,教学内容源自“KAB”的翻本,本土化程度不够,对现实国情政策框架下的大学生创业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等内容的教学肤浅、零散;在教学组织形式上,单独列为课程进行教学的学校,课堂教学时数占总教学时数的比例超过80%以上,实训实践活动多以“创业计划大赛”、 “科技创新项目”活动等形式组织实施。其余学校则采用开办讲座等形式敷衍了事,“因人设课”的现象较为普遍。

创业教育课程内容及体系结构零乱,缺乏统一的教育教学规范和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教学大纲,是影响和制约我省高师院校创业教育的“瓶颈”。实践性是创业教育的核心特性与本质要求,国内外诸多专家学者通过比较研究认为:创业教育应该覆盖“分班授课、小组作业、仿真训练、实作辅导、个别指导、经验交流、咨询服务等环节和过程,但我省高师院校创业教育还停留在课堂里筹融资、黑板上做营销、屏幕上办企业的纸上谈兵阶段,理论与实践脱离、知识与行动脱节,还游离于重知识、轻技能,重理论、轻实践,重继承、轻创新的误区。”[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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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创业实习见习基地建设质量不高

调研显示,全省高师院校中本科院校位于经济相对发达地区的院校创业实习实训基地建设的数量和质量明显好于专科学校和位于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院校。截止2011年12月,全省9所高师院校共建立了30多个实习实训基地,但到基地参加创业实习见习的学生仅占毕业生总人数的2%。通过与部分学生、教师的访谈发现,非毕业班学生由于学业任务繁重、推行学分制、交通不便、未开设创业课程等原因,基本上没有学生到基地实习见习。毕业班学生忙于就业,以及交通不便,成本过高等因素,参加实习见习的积极性不高。

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基地建设的质量不高,由于社会的创业文化稀缺和相对保守,企业对学生的实习见习不够重视,把学生视为廉价劳动力,缺乏必要的指导和管理。部分基地为微小型企业,对学生的到来一定程度上还存在着戒备心理;二是政府鼓励支持企业建立大学生就业创业实习见习基地的优惠政策“门槛”过高,符合政策规定的多为国企及规模较大的民企,适合高校毕业生创业见习实习的中微小型企业被排除在外;三是高师院校的人才培养方案中仅有教学实习见习,未将就业创业实习见习纳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五)创业支持服务体系建设缺乏应有的投入和支持

调查显示,截至2012年3月,有4所学校建立了大学生创业园,但很少有符合《云南省大学生创业园区建设工作实施意见》所规定的项目入园,相关配套服务设施不健全;有2所学校设立了大学生创业基金,有5所学校建立了与就业指导中心合署的创业指导服务机构。90%的学生认为当前创业急需解决的是资金问题,80%的学生认为当前创业急需解决的问题是学校的指导与支持;仅有15%的学生在创业前接受过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及学校提供的创业技能培训。

大学生创业需要全方位、多层次的服务与支持,由于我省高校创业工作起步晚,政府尚未专门颁布高校开展大学生创业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各项政策措施散见在不同政府部门的文件中,未明确高校的职责与任务,特别是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至今尚未颁布专门的指导性文件,仅在教育部2012年6月印发《普通本科学校创业教育教学基本要求 (试行)》以后,以通知的形式转发了该文件。从而出现了高校创业工作的政策、经费、人员不落实,各项工作缺乏统一规范等问题。

(六)政府鼓励支持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落实不到位。

自2009年以来,云南省人民政府相继出台了鼓励支持大学生创业的若干政策与规定,推出了以“贷免扶补”为核心内容的创业支持服务模式,但由于政策执行不到位,各项优惠举措难于惠及大多数创业学生。调查显示,有24%的大学生创业者认为创业优惠政策及执行情况表现很差或比较差,40%的大学生创业者认为一般。60%的高校招就部门及院系负责学生创业工作的教师认为政府创业政策及执行情况一般,即60%以上利益相关者对政府创业优惠政策及执行力度不满意。究其原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80%被调查者认为,政府支持创业的政策过于笼统,将大学生创业与农民工、复转军人等群体创业等同起来,忽视了大学生创业的特殊性、针对性不强;35%的被调查者认为,忽视了高校、社会各界在大学生创业过程中的积极作用,而经办部门的履职又难于达到政策规定的要求;70%的被调查者认为,大学生获取创业启动资金仍然困难,融资渠道和途径较为单一。

综上所述,当前我省高师院校创业教育与支持工作现状“堪忧”,如何构建科学、有效的教育与支持模式,是破解当前高师院校毕业生创业困境,激发创业激情,提升创业能力的根本与关键。

二、对策与展望

由于高师院校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与专业设置等因素的影响,出现了学生创业所选择的行业与专业的结合度不高,创业层次不高,创业人数较少,创业成功率偏低,创业领域选择面窄,创业热情与积极性差等现象。通过研究,我们提出了构建“1+X”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和“创业指导支持+创业基金支持+政策优惠支持+社会及家庭支持”的创业支持服务模式(简称“4Z”模式),并在我校进行了实证研究与实践,成效显著。就我省的情况看,全省本科院校中,60%以上的院校为新建院校,均是在高等师范专科学校的基础上升格,师范教育的痕迹犹存,因此,该模式对全省新建本科院校仍然具有借鉴价值和意义。

(一)1+X”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即“1”为创业基础课程,“X”为创业方向课程。整个创业教育课程以“创业基础课程”为主要内容,作为创业培训的公共课程,面向全体学生开设,“X”课程,在“1”模块教学结束后,面向有创业意向学生开设。

1.“1”课程的内容及组织实施。

2012年6月,教育部印发了《普通本科学校创业教育教学基本要求 (试行)》 (以下简称《要求》),高师院校应结合自身实际,在满足《要求》规定的教学内容的基础上设计课程教学内容,至少应当包括:创业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基本流程和方法,国家及各级政府颁布的法律法规、相关政策,融资、财务管理、市场调研及创业风险控制等基本内容,并列为公共必修课,教学时数不少于36学时,学分为2学分,建议在大二年级开设。有条件的学校应根据办学定位、人才培养规格和学科专业特点,开发、开设创业教育类选修课程(含实践课程),把创业教育有机融入专业教育、素质教育和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教学中,贯穿于大学教育的全过程。

在教学组织形式上,以课堂教学为主渠道,以课外活动、实习实践为主要途径,充分利用现代教育技术,创新教育教学方法。“课堂教学应通过模块化、项目化和参与式等形式开展教学。课外活动应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创业讲座、创业实训、创业模拟、创业大赛等活动,鼓励支持学生创办并参加创业社团、创业俱乐部、创业沙龙等活动。实习实践主要依托校企联盟、科技园区、创业园区、创业项目孵化器、大学生校外实践基地和创业实习实践基地等,组织开展学习参观、市场调查、项目设计、成果转化、实习实践、企业创办等活动。”

2.“X”课程的内容及组织实施。“X”即创业方向课程应根据学生的创业意向或所选择的创业项目,在创业教师带领或指导下通过网络学习、指定必读书目、开展市场调查、项目考察、实习见习等形式实施,通过教学不断聚焦创业目标,明确创业方向,为项目的前期孵化、启动奠定基础。

(二)“4Z”创业支持模式。即“创业指导支持+创业资金支持+政策优惠支持+社会及家庭支持”。

1.创业指导支持。主要包括创业教师指导,实训实践,创业导师指导,撰写创业计划书,跟踪扶持服务等环节及过程。在“1+X”课程体系教育基础上,创业教师、创业导师根据学生的需求进行个性化的指导与辅导,使学生明确与知晓自身创业选择的优势与风险,不断增强创业的信心和规避创业风险的意识,通过实训实践,修正创业计划与目标,聚焦创业活动的核心与重点,撰写创业计划书,寻求各项政策及有关部门的指导与支持,正式启动创业活动,如进入创业园孵化,申请创业贷款、创业基金的支持等。与此同时,学校及相关部门应对学生的创业活动进行适时跟踪服务,以期提高创业的成功率。

2.创业资金支持。就我省的情况看,由于大学生创业启动资金的融资形式单一,学生申请创业贷款的成功率低。因此,建议政府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大学生创业融资政策,建立多渠道、多形式的融资平台。一是建议政府改进完善现有的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学习借鉴国内外的成功经验与做法,制定专门面向大学生的创业担保贷款优惠政策,提高贷款的额度,简化审批程序,使更多的学生能通过政府政策的支持获得创业启动资金。二是建议学校通过风险投资、融资等方式,建立大学生创业基金。“通过学校与风险投资机构合作设立大学生创业种子基金,对学生的创业计划书经评估后进行种子期的融资”[5],如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按照市场融资运作的规则与要求设立的大学生创业种子基金。三是鼓励风险投资机构按照风险资本运作的原则,建立大学生创业基金,由投资机构运营,使创业学生能够便捷地通过申请、评审及立项等程序获得支持,如美国的红杉资本的运作方式等。四是按照公益性原则,政府加大投入,建立省、州(市)、县 (区)级大学生创业“种子基金”,如上海等城市设立的“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等。五是建立政府、学校、社会各界共同投资参与的大学生创业基金,如杭州、桂林、大连等城市大学生创业基金构建模式等。

3.政策优惠支持。国内外的实践证明,建立真正能够促进创业的、负责任的、高效率的创业管理系统,离不开政府的支持。一方面,“建立以政府为主导,高校为主体,企业为支撑,全社会配合,家庭支持的创业教育与支持服务格局”[6],不断营造浓厚的创业文化氛围,使大学生创业成为社会的责任、高校的使命、家庭及个人的自觉行为。另一方面,建立专门面向大学生的创业政策保障体系,建议政府与高校成立专门的大学生创业支持服务机构,制定一整套支持大学生创业的工商、税务、财政、金融、教育、社保等方面的配套政策乃联动机制,通过政策降低大学生新企业设立与初期成长成本。

4.社会及家庭支持。大学生创业是一项复杂的、系统的社会工程,需要社会各界的努力与支持,有学者对香港46家小型企业的创业者调查显示,大学生创业的资金绝大多数来自个人与家庭的储蓄,其次是向亲戚朋友借款以及以前老板的资助。因此,社会、家庭的支持是创业者生存与发展的关键。一方面,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通过非政府组织、社会团体为创业者提供项目推介、创业培训、项目评估、协助办理政府小额创业贷款、创业信息服务、技术咨询服务、市场指导服务、创业人才服务等创业服务项目,为高校创业教育提供非政府支持,分解高校及各级政府在大学生创业支持与帮扶方面的压力,实现高校创业教育与支持模式多元化。另一方面,转变传统的就业观念,树立适应社会发展需求的择业意识。课题研究中发现,在高师院校近年来已实现创业或创业愿望较为强烈的学生中,能够获得来自家庭及亲朋支持的人数较少,只有为数不多的学生因为家长为私营企业主或是个体户,愿意让自己的子女在现有的实体或行业内去创业。为此,政府应加强创业文化建设,进一步浓厚全社会的创业文化氛围,创新大学生创业帮扶与支持模式,使更多的学生能够获得来自社会各界及家庭的帮扶与支持。

三、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创业教育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称为教育的‘第三本护照’,被赋予了与学术教育、职业教育同等重要的地位。”[7]“日本从1998年提出从小学开始实施就业和创业教育,德国在1999年提出‘要使高校成为创业者的熔炉’的口号。”[8]做好高师院校创业工作教师是关键,培养一支具有一定理论素养又有实战经验的创业师资队伍,不仅对高师院校创业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而且对我省创业教育的普及与发展也同样有着重要的战略意义,因此,我省高师院校创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应积极学习借鉴国内外的成功经验与做法,按照“专兼结合”的原则,广揽各界精英人才。一是引进兼职教师,聘请一批成功企业家、创业名人、管理专家、营销专家、财务专家、咨询师、分析师、律师和政府官员担任高校创业教育的兼职教师,“将有实践经验和研究专长的高素质人才充实到高校创业教育师资队伍中来。”[9]二是加强学科建设。我省高师院校应加强创业教育学科建设方面的合作,立足师范、边疆、少数民族、地方性等特质,通过编写本土化教材,开展科学研究等形式不断提高教学的质量与水平。三是建议有条件的高校试办创业学的硕士点或博士点,为地方院校特别是高师院校培养一批专业的创业师资队伍,加快师资力量的培养速度,改善师资数量不足的状况;四是扩大交流边界。将学术交流拓展到业界交流,不断拓展教师的视野,获得更多的业界信息,促使教师能够从业界角度研究问题,从市场角度分析问题,从创业实务角度处理问题。五是提供创业平台,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高师院校应当尝试通过投资、融资等方式,投资较为成熟的创业项目,鼓励创业教师亲自参与企业的创办,以丰富和提高创业教师的创业能力与水平。

总之,创业工作是当前我省高师院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所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通过政府及社会各界的鼎力支持与帮助,充分发挥高师院校的学科资源优势,建立一整套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师院校大学生创业教育与支持服务模式,对全省创业教育的普及与推进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价值。同时,我们也相信,随着政府创业政策与制度的不断完善,社会创业文化氛围不断浓厚,大学生创业将会成为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驱动力。

[1]林琳.新形势下的大学生创业教育研究 [D].福建师范大学,2010.

[2]许博,林露.创业教育亟须突破三大困境 [N].人民日报,2012-6-15.http://edu.people.com.cn/GB/1053/18192897.html.

[3]何健.大学生公益创业教育体系的构建研究 [D].湖南大学,2009

[4]文明.论我国创业教育的五大瓶颈问题与五点对策建议 [J].陕西教育学院学报,2009,(1).

[5]赵晶晶.大学生创业面临的困境及对策 [J].辽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9,(6)

[6]顾建国.构建大学生创业教育“五位一体”新格局 [J].扬州大学学报 (高教研究版),2010,(5).

[7]武智.高职院校创业教育的思考与实践 [J].交通职业教育,2009,(4).

[8]李建春.加强创业教育,开创大学生就业新局面——以广西职业技术学院为例[J].广西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9,(4).

[9]文明.以三大机制和四项建设促进“全民创业” [J].资治文摘 (管理版),20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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