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导员应对大学生宿舍人际交往冲突的策略
2014-08-15刘韵,陈军
刘 韵,陈 军
近年来,随着高校招生数量和规模的扩大,学生宿舍人际交往冲突事件也呈现出增长趋势,严重影响了学生的健康成长和高校的安全稳定。因此,作为学生工作一线的辅导员,应充分重视学生宿舍人际交往冲突的化解和应对工作。
一、大学生宿舍人际交往冲突的常见表现及后果
(一)伤人或杀人
宿舍学生因人际交往冲突发生口角、打架、撕咬、斗殴,用刀具或棍棒等危险物品威胁或伤害对方身体或用化学药品进行投毒,导致的致残甚至致死等恶性事件影响恶劣,严重危害校园治安环境。从打架等后果来看,一些学生发动同寝室学生、老乡等朋友或受其唆使,使很小的冲突升级扩大成集体斗殴事件,产生严重后果。另外,男生宿舍发生恶性打架或攻击事件的频率较高,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女生宿舍也开始出现类似事件。
(二)孤立
一种是有意识孤立,多发生在女生宿舍,表现为不说话、不理睬、不往来、不接触,在其他场合也不相互碰面,一方联合宿舍其他人一起对一人或多人进行“冷战”,达到排挤或惩罚对方的效果。另一种是无意识孤立,因价值观、性格、爱好等思想认知方面与其他学生差距较大时,一些学生也会被无意识孤立。这种孤立情况有形或无形中制造宿舍人际关系冷漠氛围,使学生陷入孤立无援境地,沟通渠道不畅通,冲突得不到缓解,被孤立学生内心一旦压抑、烦闷,积累到一定阶段容易爆发心理危机,引发严重事件。
(三)盗窃
一种表现是故意盗窃。有些学生遇到人际关系冲突时,不敢或不善于当面沟通和解决,而是选择满怀愤恨、委屈的心情去偷盗、损害对方宿舍生活、学习用品,甚至偷窃其现金、手机、电脑等贵重物品,达到泄愤、惩罚的目的。这种情况一旦被查出,往往使原有冲突近一步激化,矛盾更加严重,破坏宿舍人际关系。另一种表现是被怀疑盗窃。在门窗关好的情况下学生财物失窃,整个宿舍成员安全感丧失,担心、害怕,还容易引发猜忌、怀疑、造成恐慌、紧张氛围,随时爆发冲突事件。
(四)诋毁
通过班级QQ群或其他交往渠道散播对对方的不利言谈,贬低对方品德和形象,或者拉拢宿舍其他成员,达成“统一战线”,共同在宿舍或教室等其他生活、学习场所诋毁对方,在女生宿舍中比较多见。学生在短期内,通过广泛制造舆论,混淆视听,向对方进行人身攻击和贬损,对其他人身心造成严重影响和摧残,容易引发心理危机。
二、学生宿舍人际交往冲突的主要原因
(一)道德品质缺失
大学生的总体道德素质是积极向上的,但在社会转型期间,一些道德评价标准呈多维倾向,善恶不分、良莠杂呈的现象在社会变迁期纷至沓来,给社会主流思想道德及其评价体系造成冲击与影响,主导价值系统受到挑战,使一部分大学生知行背离,人生观和价值出现盲点和误区。一些学生在处理师生、同学和朋友之间人际关系时,从原来的以人情友谊关系为重到以经济利益关系为重。一些学生在道德自我评价方面丧失基本的判断标准,荣辱感淡漠,美丑观缺失,“以和为贵”“勿以恶小而为之”、尊重生命等人际交往道德品质正逐渐削弱,人际交往行为简单化、粗暴化、野蛮化、动物化,在宿舍生活中遇到冲突或一句话不合就拔刀相向。
(二)认知出现偏差
认知偏差是指人们根据一定表现的现象或虚假的信息对他人作出判断,从而出现判断失误或判断本身与判断对象的真实情况不相符合。一个人如果不能客观地评价自己或他人,就会形成自卑或自负的自我认知偏差,直接影响人际交往状况。大学生出现认知偏差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自身认知出现偏差,自我评价过低会表现出自卑,自我评价过高,会表现出自傲,这些都会影响人际交往。二是对他人评价出现认知偏差,对他人片面、主观的认识会导致误会、矛盾的产生。三是对人际关系的认知出现偏差,只顾自己需要而忽视对方需要,会引起交往障碍。
(三)人际交往能力欠缺
人际交往能力主要有三种:一是表达理解能力;二是人际融合能力;三是解决问题的能力。很多大学生渴望与室友处理好关系,但对人际交往的艺术和技巧、人际冲突和矛盾的应对策略知之甚少,往往凭直觉、凭情绪、凭经验来处理各种人际问题,经常会弄巧成拙,导致各种人际冲突的发生。再加上中学的应试教育注重成绩而忽视人际交往能力培养,进入高校后,系统专业人际交往课程的缺乏导致很多大学生智商高情商低,不具备独立解决人际交往问题的能力,在宿舍遇到冲突不知道如何与人相处、沟通和化解,产生困惑和苦恼,导致恶性事件的发生。
(四)个体情况差异明显
宿舍人际关系出现冲突的原因还与宿舍成员个体差异有关,由于家庭经济条件、地域风俗文化、个人生活习惯、性格兴趣爱好、作息时间规律等因素,宿舍成员的差异明显,摩擦不断,在宿舍这个相对狭小有限的空间里,难免出现多种冲突和矛盾。由于不少学生是独生子女,习惯以自我为中心,较少顾忌他人感受,缺乏宽容心和责任心,遇到问题不会退让、化解,我行我素,容易激化矛盾。有些学生家庭经济贫困,看到同宿舍学生吃穿用名牌,花钱大方,自卑和不平衡的心理加剧,内心回避、排斥宿舍成员;有些学生活泼外向,受人欢迎,有些学生压抑内向,不太合群,这些潜在的心理差异都会使宿舍人际关系距离出现不同程度的分离,超过一定界限极易引发冲突。
(五)家庭、学校及社会教育影响
大学生在人际交往中出现困惑和冲突与其成长环境有密切联系,有的学生家长家庭教育方式方法不当,学生与父母沟通存在障碍,遇到问题缺乏指导,遇到冲突不知如何应对和化解;其次,中小学以应试教育为主,人格教育缺失,很多学生进入高校时不具备人际交往意识和能力,不知道怎么与宿舍成员相处;另外,社会及网络的部分负面影响使一些学生在应对人际关系矛盾和冲突时使用暴力化手段,很细微的矛盾升级扩大到打架、伤人事件。再者,高校的住宿条件还不能充分满足扩招后生源的客观需要,一些混合宿舍增加了管理难度。宿舍管理和教育涉及到宿舍人际关系交往的内容也很少,宿舍管理都是在师生休息时间进行,成为高校日常学生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很多学生尤其是新生入校后出现宿舍人际交往冲突的现象非常普遍。
三、辅导员应对大学生宿舍人际交往冲突的策略
(一)强化学生品德教育和生命观教育
要化解和消除学生宿舍中的人际交往冲突,首先应抓住本质问题,即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和生命观教育。辅导员应运用思想政治教育原理,结合工作实际将学生的品德教育和生命观教育放在首位。可以有针对性地设计专题活动方案,利用班会、团会、品牌文化活动来开展讲座、课程;从组织形式上,辅导员可以尝试以宿舍为单位的班级管理辅助模式,通过班委会和团支部将品德教育、生命教育常规化、专业化,在宿舍营造和谐的道德文化氛围;在养成习惯上,引导大学生从我做起,将宿舍自律意识与文明卫生行为统一起来,从细节和行动上落实品德修养。
(二)运用团体辅导和个别咨询纠正认知偏差
心理咨询可以帮助大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改变其错误认知、情绪和行为。在遇到宿舍人际冲突,学生思想、心理出现困惑和矛盾时,辅导员可以针对学生的认知偏差进行心理疏导和纠正引导,给予学生思想、心理、情绪和行动方面的实际引导和帮助,使学生获得正确认知,增强宿舍人际矛盾解决能力。另外,针对大学生人际交往障碍中的自卑、交往恐惧、羞怯等心理问题,辅导员可以开展团体辅导,对学生中普遍存在的人际交往心理问题提供心理疏导、鼓励和慰藉,为学生设立团体辅导目标和实施步骤,检验团体辅导效果,在学生中普及和树立宿舍人际交往的正确观念和健康心理,创造信任、和谐、互助的宿舍氛围。
(三)加强学生人际交往技能训练
辅导员可以根据学生对人际交往能力的需求,有针对性地举办讲座、比赛、训练营等活动。新生在入校后可以进行适应性人际交往技能训练,实习生和毕业生在离校前进行社交型人际交往技能训练,宿舍人际关系差的学生可以进行纠正型人际交往技能训练,此外班干部、女生、男生、受资助等学生群体可以进行相应的团体训练。辅导员应充分发挥专业教师的引导作用,发挥具备优秀人际交往能力学生干部的示范作用,调动各班班干部、各宿舍学生干部的积极性,将人际交往技能训练通过丰富多彩的形式转换成学生乐于接受的教育模式。
(四)增强宿舍学生个体差异调节功能
辅导员应多深入宿舍,了解宿舍学生个体差异情况,对人际关系矛盾突出的宿舍做好跟踪性的学生思想统一工作,引导学生自主缩小个体差异。针对家庭经济存在差距的情况,辅导员应在班级和宿舍中积极营造朴素节俭、比拼学习的浓厚氛围,引导学生将注意力集中在学习发展自身综合素质方面。针对女生心理细腻、矛盾较多的情况,辅导员应组织、设计女生喜欢参加的文体类活动,培养女生宿舍的团结凝聚力。针对男生易冲动的心理,辅导员可以通过案例警示、安全讲座等活动对男生进行违规违纪预警教育。
(五)创新学生宿舍教育和管理
辅导员应重视宿舍管理的重要性,要将宿舍作为学生工作的主阵地,将思想政治教育和宿舍日常管理紧密结合起来,要在学生多、事务杂的压力下集中精力和智慧,改进宿舍“只查难管,只管难教”的管理现状。要重视寝室长专业化建设,选拔优秀的学生干部充实到寝室长队伍中来,要将宿舍工作作为班干部、党员、三好学生的重要考核内容。另外,要加强大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意识,加强班干部、寝室长与院系宿舍学生组织之间的协作,定期召开工作例会,组织宿舍文化活动,鼓励各级学生组织以宿舍为单位开展活动,将宿舍变成促进学生学习与发展、交流与沟通的平台,使各学生宿舍团结友爱,和谐发展。
[1]姚富清,兰倩.大学生寝室人际关系问题及应对策略[J].内江师范学院学报.2011(1):91-93.
[2]李雪蕾.浅议辅导员工作中的大学生人际交往心理危机干预[J].黑龙江教育学院学报.2008(10):78-80.
[3]林红.由宿舍矛盾引发的大学生心理危机个案分析与干预[J].科教导刊.2012(1)上:242-244.
[4]陈小梅.大学生心理危机与宿舍人际关系[J].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1(2):65-68.
[5]张慧勇.一例大学新生人际关系适应不良咨询案例报告[J].心理咨询师论坛.2010(1):106-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