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言文中名词动词的活用问题
2014-08-15王卓杰
王卓杰
高中生对于语文中的文言文可谓是既爱又恨,爱它在于分数不可小觑,二十几分的分值,不是说放弃就潇洒得起来;恨它在于语法问题实在令人纠结,现代语法都没太弄明白,何况是古代的?笔者就文言文中常见却不太容易区分的名词和动词的活用问题略加探讨。
一、名词作动词和名词作状语
名词在文言文中作正常的主宾很常见,而一旦活用,就会涉及两个不容易区分的问题:是活用作动词充当谓语,还是名词作状语。
1.名词作动词,是指有些名词临时在句中作动词,一般情况下是指与这个名词相关的某种行为、动作等。
例:置人所罾渔腹中。(司马迁《陈涉世家》)
“罾”本意是鱼网,这里作动词,解作“用网捕”;
例:假舟楫者,非能水也,而绝江河。(荀子《劝学》)
“水”本身是名词,这里活用作动词,“游泳”的意思;
例:驴不胜怒,蹄之。(柳宗元《捕蛇者说》)
“蹄”,作动词解释为“用蹄子踢”。
以上这些都是名词作动词正常情况的例子,但还有一些就有些特殊了。
例: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王安石《伤仲永》)
“宾客”本为名词,这里活用为名词的意动用法。“宾客其父”是动宾结构,意为“以宾客之礼待其父”。
例:先破秦入咸阳者王之。(《鸿门宴》)
“王”是“使……为王”的意思,此为名词的使动用法。但在古代汉语里,名词用作使动词比较少见。
2.名词作状语。在现代汉语中,名词是不可以作状语的,但在文言文中,名词有时候却可以作状语,有的表示比喻,有的表示对人的态度,有的表示处所或工具。
第一,表示比喻。
例:天下云集而响应,赢粮而景从。(贾谊《过秦论》)
“云”“响”“景”,分别作了“集”“应”“从”的状语,解作“像云一样”“像回声一样”“像影子一样”。
第二,表示对待人的态度。
例:君为我呼入,我得兄事之。(司马迁《鸿门宴》)
“兄”作“事”的状语,意思为“像对待兄长一样”。
第三,表示处所或工具。
例:夫以秦王之威,而相如廷叱之。(司马迁《廉颇蔺相如列传》)
“廷”作了“叱”的状语,意思是“在朝廷之上”。
那么对于名词作状语和名词活用作动词怎样区分呢?
一般情况,名词活用作动词有优先原则。如果一个句子里,一个名词既有作动词又有作状语的可能,那么要优先选择活用作动词,因为谓语的不可或缺地位决定了它的优先性。
例1:汉败楚,楚以故不能过荥阳而西。(司马迁《项羽本纪》)
例2:既东封郑,又欲肆其西封(《烛之武退秦师》)
在这两个例子中,都有方位名词出现,但因为二者的情况不同,所以在例1中,“西”活用作动词,解释为“向西行”,在例2中,“东”和“西”作动词“封”的状语,表处所:在东边,在西边。区别就在于例1中没有谓语,所以名词优先活用作动词,充当谓语,而在例2中,方位名词后面有动词“封”,所以就充当了状语。
二、名词的使动和意动
在古代汉语中,名词的使动和意动并不是特别常见,但鉴于它毕竟存在,我们还是要区分一下。
1.使动用法是指谓语动词具有“使之怎么样”的意思,即此时谓语动词表示的动作不是主语发出的,而是由宾语发出的。实际上,它是以动宾的结构方式表达了兼语式的内容。使动用法中的谓语动词,有的是由名词、形容词活用来的。由于原来的词类不同,活用作使动之后,它们所表示的语法意义也不完全相同。名词用作使动词,是指这个名词带了宾语,并且使宾语所代表的人或事物变成这个名词所代表的人或事物。翻译时要采用兼语式的形式。
例:先破秦入咸阳者王之。 (《鸿门宴》)
“王”是“使……为王”的意思,因为“王”后接有宾语“之”,同时,是“王”使宾语“之”变成了“王”所代表的人。
例:吾见申叔,夫子所谓生死而肉骨也。(《左传·襄公二十二年》)
“肉”是名词意动用法,意为“使白骨生肉”。
2.意动用法是在文言文中,有些名词带上宾语后,表示主语把宾语当作是什么,把宾语所代表的人或物看成这个名词所认为的人或物。
例:侣鱼虾而友麋鹿(苏轼《前赤壁赋》)
“侣”“友”是“把鱼虾当作伴侣”、“把麋鹿当作朋友”的意思,实际上,鱼虾和麋鹿不可能成为人的伴侣和朋友,是主语主观上认为的。
例:生乎吾后,其闻道也亦先乎吾,吾从而师之。(韩愈《师说》)
“师”是“把……当作老师”的意思,也就是说,“生乎吾后”的人未必就是老师,而是主语认为他“闻道也亦先乎吾”,主观上把他当作了老师。
那么二者到底怎么区分呢?一般说来,使动用法大多表现为客观行为,意动用法大多表现为主观意念。我们除了考虑上下文语境以及句子整体意思外,还要考虑主语所起的作用。在名词使动的句子中,主语使宾语发生某种变化,整个过程是一种动态的变化。
例:文王以百里之壤而臣诸侯。(《毛遂自荐》)
“臣”是“使……称臣”的意思。它体现的意思是诸侯向臣子的转变,但如果没有主语对宾语的影响,这种转变就确立不了;而在名词意动的关系中,主语的作用又发生了变化,主语只是主观上认为人、事物就是或者属于谓语所表示的人或事物。它不构成一种强制动态变化过程,相反,宾语所表示的人或者事物事实上是否是主语所认为的那样,无关紧要,它只是表明一种主观意识。
例:不如吾闻而药之也。(《左传 襄公三十一年》)
“药”是“以之为药”的意思,是主语主观上把它当成药,事实上是否如此,并不重要,“药”也没有一个发展变化的过程,它只是一种主观意识而已。
以上,就是笔者对古代汉语中名词和动词的活用问题的肤浅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