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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德伯家的苔丝》和《红字》试析哈代和霍桑的生育观

2014-08-15王春侠

关键词:珠儿德伯德伯家的苔丝

王春侠

(长春师范大学 初等教育学院,吉林 长春130031)

托马斯·哈代的《德伯家的苔丝》和纳撒尼尔·霍桑的《红字》一直以来都是脍炙人口的家喻户晓之作,虽然两部作品所讲述的故事各不相同,但是两部作品中所描述的质朴的女主人公多年以来一直给予读者动力,激发女性寻找真爱,并以自身命运彰显出女性意识的萌醒。通常来看,对这两部著作进行分析的大多数篇章多数关注哈代悲观主义思想的表露、霍桑矛盾的宗教情绪、苔丝悲惨命运的根源、海丝特善良坚忍的品质,很少有人把这两部作品放在一起进行对比分析,尤其是从故事情节中剖析两位文学大师的生育观念。本文拟就此方面的内容与读者一起来探索托马斯·哈代和纳撒尼尔·霍桑对待婚外生育的态度。

一、作者及作品

(一)托马斯·哈代及《德伯家的苔丝》

托马斯·哈代(1840-1928)是19世纪末英国杰出的批判现实主义大师。1840年6月2日生于英格兰的多塞特郡,1928年1月11日去世。他年轻时博览群书,一心想成为一名杰出的诗人。但是作为伦敦一位建筑师的助手,他学习和从事的是建筑,还获得过一次设计奖。他的小说结构的匀称和充实,恐怕多少要归功于他在建筑学上的训练。哈代以写诗歌开始文学创作生涯,中途创作小说,晚年又转向诗歌。

《德伯家的苔丝》成书于1891年,苔丝是这部著作的女主人公,她是一户贫穷农户的女儿。她被她浅薄的妈妈的花言巧语派到冒牌同宗的一个暴发户家的养鸡场干活,几个月后,苔丝受到这个家族中的年轻、放荡的流氓儿子亚雷的诱骗失身,最终沦为他的牺牲品,并怀了孕,生下了一个婴孩儿,但是孩子几个月后便不幸夭折。为了埋藏内心的创伤,苔丝远行到牛奶场干活,在此地她结识了安吉尔·克莱。恋爱中的苔丝既幸福又痛苦,在她和克莱的新婚之夜,苔丝坦承了自己不堪的往事,但是她却未能得到她所希翼的克莱的原谅。在失去真爱的打击下,在亚雷对她无耻的折磨中,苔丝最终选择了用极度的仇恨结束了亚雷的生命,并最终也把自己推向了终结人生的“断头台”。

《德伯家的苔丝》的副题是“一个纯洁的女人”,哈代鲜明地表达了同情女主人公的人道主义立场,同时他也大胆地对资产阶级道德观念提出了挑战。哈代还引用莎士比亚的一句话作为本书的题辞:“可怜你这受了伤的名字!我的胸膛就是一张床,要给你将养。”苔丝是作者处处加以维护并塑造得十分成功的艺术形象。他赋予苔丝以劳动妇女的一切美好品质,坚强、勤劳而富于反抗性,自食其力的尊严感和意志使她在困难和磨难面前表现得无比坚强而且多次“绝处逢生”。她对资产阶级社会及其虚伪的道德充满憎恶,并不断与它作斗争。她不慕虚荣,不稀罕贵族出身的祖先,坚持要用农民的姓。她对克莱的爱是真诚的、高尚的。苔丝对宗教的反抗也表现得大胆而坚决。作者一方面认为苔丝是社会的牺牲品,因而他痛恨那个社会,揭露那个社会,同情女主人公;另一方面,他又认为苔丝是命运的牺牲品,进行反抗也是枉然,因而安排了她那样的结局。

哈代本人的社会批判态度是十分鲜明的,他公然把这个“失去贞节”的女孩子作为小说的主角,从而公开向维多利亚时代英国资产阶级道德发出了挑战。

(二)纳撒尼尔·霍桑及《红字》

纳撒尼尔·霍桑(1804-1864),是19世纪美国最富影响力的浪漫主义小说家,他于1804年7月4日出生于新英格兰的一个没落贵族世家,幼年丧父。霍桑的童年十分孤寂,在孤独中养成了郁郁不乐、沉默寡言的性格。成年后,霍桑娶得贤妻索菲亚,两人婚姻十分美满,在妻子的支持下,霍桑排除世故纷扰,致力于自己心爱的创作事业,不为杂事所羁绊。

《红字》出版于1850年,以17世纪美国东海岸马萨诸塞州波士顿镇上早期移民生活为题材,以殖民时期的严酷教权统治为故事的大背景,讲述的是一个违背清教(加尔文教)教规而犯下通奸罪并处以终身胸前佩带红色字母“A”的女子海丝特·白兰一生坎坷的爱情悲剧故事。[1]女主人公海丝特是一个美丽而又善良的漂亮姑娘,由于腐朽的包办婚姻制度,她被迫嫁给了无论是在年龄、还是在相貌方面都和她有着天壤之别的、她并不相爱的医生罗杰·奇林沃斯。在移居波士顿并与丈夫离散的情况下,海丝特相遇了年轻的、德高望重的牧师丁梅斯代尔并与其秘密相爱,最终诞生下他们的私生女珠儿。他们这种非婚内生子的行为被当时戒律严格的清教社会认为是通奸犯罪,结果海丝特受到了当时宗教权、政权和男权的审判,被拉上刑台公开受审。海丝特内心怀着对纯洁爱情的珍视,她坦然接受了清教对她所做出的严厉惩罚。但是她一生对爱情的守候、对自己行为的不悔最终都昭示了她敢于挑战传统意义上的妇道,展现了一位大胆追求爱情、寻求自我生存价值、向往美好生活以及争取平等权利的与众不同的光辉女性形象。

纳撒尼尔·霍桑在《红字》中使用了丰富的象征主义手法,尤其是红色字母“A”的内涵含义十分丰富。作为一名男性作家,霍桑并没有站在当时的男权社会的特权之上,没有选择歌颂社会统治群体的英雄业绩,而是把视角着眼在了羸弱的女性身上,通过浪漫的爱情描述和残酷现实的叙述,充分地表达了作者对于女性的尊重与同情。

二、情节与生育观的阐释

(一)哈代的生育观

在苔丝受到亚雷的玷污并最终受孕后,哈代安排的故事情节是孩子在出生不久后即夭折。当时的英国社会通过刑事法律限制堕胎的合法性,苔丝在面对一个并非与所爱之人而获孕的胎儿时,她别无选择,只有边承受着痛苦与耻辱,边孕育着被迫无奈来到人世间的胎儿。受孕并非是苔丝的选择,但是展露作为母亲的博爱却是她的自发。尽管痛恨这个不受欢迎的小生命,一旦认识到自己成为了这个小生命的母亲时,苔丝还是把自己生活的快乐与希望寄托在了孩子的身上。当孩子不幸短命夭折后,苔丝展现出了身为人母的痛不欲生。通过这种故事情节的安排,哈代对于生育的观念可见一斑。

可以说,哈代应该是支持堕胎行为的。对于堕胎行为,社会上存在两种对立的态度,一种是“生命派”群体,他们支持保护胎儿权益;另一种是支持妇女享有堕胎权的“选择权”派。哈代并没有突破当时的社会戒律,在强权社会中多少还是表现出了妥协性,或是没有萌醒对女性生育赋予权力的意识,因此他不敢提出堕胎的想法,只能让苔丝在受到侮辱后甘愿忍受并接纳这个无辜的生命,但以此认为哈代的思想是符合“生命派”的观点就错了。尽管这个生命是无辜的,但是这个生命却是苔丝不幸命运的见证,是苔丝追求真爱道路上的羁绊,这个生命的存在,会时时处处提醒着苔丝屈辱的过往。为了能够让苔丝寻觅到真爱,懂得爱情对于生命的滋润,了解到爱情对生活的丰富,从而激发她内心深处对不可及的爱情求渴之情,哈代安排了孩子的匆匆离世。恰是这一情节的出现,表露出作者认为不是爱的结晶不应该存活于世的观念。许多学者和社会活动家认为授予妇女终止或继续怀孕的决定权,有利于使妇女摆脱对男人的依赖,接受更好的教育,更加方便地参与工作,以及参与到那些原本被认为只属于男人、排斥妇女的岗位中去。[2]尽管当时哈代不可能具有这样先进、开明的观念,毕竟他生活在女权意识还比较淡漠的维多利亚时代,但是在他的笔下,孩子终究是没有健康地生存下来,可以说,在潜意识当中,哈代是支持女性在面对并非如她所愿的生命时,应该有权利选择终止妊娠,追求自己的生命之重。

(二)霍桑的生育观

与托马斯·哈代的《德伯家的苔丝》相比,纳撒尼尔·霍桑的作品《红字》也安排了非婚内产子的情节,但两部作品有所不同的是,在《红字》中,海丝特所孕育的私生子珠儿不仅茁壮成长,而且还最终拥有了美满幸福的婚姻生活。

霍桑之所以这样安排故事的走向,是因为他认可海丝特与丁梅斯代尔的爱情。海丝特是正值妙龄的美丽少女,而她的丈夫罗杰却在面貌、甚至是生活情趣等各方面都无法与她产生共鸣,两人犹如生活在不同的世界当中,而年轻的牧师丁梅斯代尔却无论从任何方面都有着与海丝特相契合的特质,两人的情感产生相吸,自然就无可厚非。17世纪压抑人性健康的宗教制度和腐朽的包办婚姻制度断送了海丝特对追求幸福生活的权利,在每日面对现实生活时,生活在其中的人们就不得不寻找自己生存下去的信念,尤其是对于像海丝特这样对美好有所憧憬的热情少妇来说。由于心灵所向是美好的,所以她就不会认为自己所做过的在别人眼中是“不耻”的行为有任何的罪过。如同红A字一样,珠儿也被清教徒们看成是海丝特罪恶的象征,但在海丝特看来珠儿是她的情感产物,是无价之宝,是天国中纯洁的灵魂。[3]人物的名字就是人物性格及寓意的展现,珠儿就是珍珠,意寓美丽而又珍贵难得,而她正是海丝特失去一切而换得的珍宝。

英国的《埃伦伯勒法》(1803年)规定胎动出现前堕胎为轻罪,胎动出现后堕胎为重罪。[4]因此,尽管珠儿也是非婚内所生之子,霍桑却尊重了生命的存在,认可胎儿的无过错,纵使海丝特要经受清教社会的唾弃,但是珠儿却不应该受到惩罚,作为有生命的个体,珠儿应该具有来到这个世界上的权利。珠儿的存在给海丝特的生活带来了动力,尤其是使海丝特获得了精神支柱,珠儿的存在与婚姻没有关系,可以说,霍桑更是认为珠儿的存在与爱情也没有关系,而是不置可否的亲缘关系,让海丝特生育下了这个不被社会所接纳的孩子。据此,霍桑“生命派”的生育观念彰显无遗:不管孕育的胎儿给女性的生活带来的是幸福还是不幸,任何人都没有权利剥夺生命的存在,胎儿同样是独立的个体,他们成长后同样可以拥有幸福的人生。

三、结语

综上所述,尽管托马斯·哈代和纳撒尼尔·霍桑都在各自的作品中塑造了一位不幸的女性,并因各自的生活际遇怀有了非婚内的胎儿,但是两位文学巨匠在处理胎儿在小说中对女主人公命运的手法上却截然不同,一个彰显出同情女性的“选择派”观点,一个显露出尊重生命存在权利的“生命派”观点。罗曼·罗兰曾经说过:世界上只有一种英雄主义,那就是了解生命而且热爱生命的人。泰戈尔也曾有话:我们只有献出生命,才能得到生命。生命的价值是无法估量的,生命的意义也是不可一视而论的,关于生命的哲学话语可以是无穷尽,谁也不能绝对地辩明所谓的伦理道德外的生命应该存在与否,但是通过哈代和霍桑的实际作品,我们应该看到他们所表现出的各自对待生育的看法,清晰地明了单纯地支持或是反对非婚内胎儿的诞生是完全没有道理的。

[1]李红.《红字》女主人公海丝特·白兰的个性分析[J].作家杂志,2013,(1).

[2]张天娇.堕胎是自由还是犯罪——堕胎在美国的争论[J].法制与经济,2009,(2).

[3]马玲玲.《红字》中海丝特形象的深度解读[J].芒种,2013,(21).

[4]刘伟.“选择权”与“生命权”之争——从罗伊案看两派间的漫长较量[D].合肥:安徽大学,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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