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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段玉裁校勘学之特色

2014-08-15王华宝

关键词:段玉裁底本义理

王华宝

(东南大学 人文学院,江苏 南京211189)

段玉裁(1735—1815)是杰出的语言学家、经学家、校勘学家。他一生校订《毛诗诂训传定本小笺》等古籍数十部,校与注相结合的《说文解字注》至今仍是学者常备之书。段氏具有丰富的校勘实践,并曾与另一著名的校勘学家顾千里(1766—1835)展开过持久的学术论争,对校勘有着独特的认识,留下了十多篇校勘文章①《经韵楼集》卷一《十三经注疏释文校勘记序》,卷五《与胡孝廉世琦书》,卷十一、卷十二《与顾千里书》多篇、《与黄绍武书》、《与诸同志书论校书之难》等文,段玉裁阐述了自己的校勘理论与主张。,被誉为“理校”的巨人[1]242。他的校勘学思想以及大量的校勘成果,距今虽已二百余年,而其中许多真知灼见并未因文化学术的发展而化为陈迹。当代研究段玉裁校勘学的文章并不多,意见也不一,存在着钩沉发覆的空间②关于段玉裁校勘学研究的文章,主要有漆永祥《段玉裁校勘学述论》(《古籍整理研究学刊》1993年第6期),阳欣《段玉裁“定是非”校勘思想探论》(《广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3期)等;对于段、顾之争的探讨,主要有漆永祥《论段、顾之争对乾嘉校勘学的影响》(《古籍整理研究学刊》1991年第3期),余敏辉《段、顾之争与校勘原则》(《社会科学战线》1997年第3期),倪其心《“不校校之”与“有所不改”》,罗军凤《论段玉裁的“义理校勘”——为段、顾之争进一解》(《西安交通大学学报》2008年第3期),刘跃进《段玉裁的两次学术论争及思考》(载《宏德学刊》第一辑)等。。本文以清代学术为背景,结合段氏个人的学术理性、知识结构等,从学科发展、学术范式、校勘目的和处理方式等角度,探讨传统文化语境下段玉裁校勘学的特色。

一、学术范式与“求是”目的

梁启超在《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和《清代学术概论》中,从学术史的角度审视“乾嘉学派”,认为包括段玉裁在内的“乾嘉学人”都是“为学问而学问”,借用当代学者刘墨的话来说,就是“开始向纯学术方面递进,这种学术因不受当时解经学中浓厚的道德观点的影响,因此更多地充满了一种知识主义的特征”[2]276。一般认为,“实事求是”是“乾嘉学人”的共同旗帜③吴根友在《在“求是”中“求道”——“后戴震时代”与段玉裁的学术定位》一文中说:由戴震建立的乾嘉学术“范式”的精神纲领是:其一,经学研究必以“求道”为最终旨归。其二,“求道”的方法大抵上分成两大途径:(1)由字以通词,由词以通道。这是语言哲学的路径。(2)通过对古代典章制度、名物、数度、历律等古典人文知识与自然科学知识的研究,以把握六经之中的道。这是“知识考古学”的途径。这两条途径共同表现出一种新的学术精神,即“人文实证主义”的哲学精神,用乾嘉学者自己惯用的语言来说,即是“实事求是”的精神。详见《宏德学刊》(第一辑),页152。。而段玉裁可谓是遵循清代学术范式④胡朴安《古书校读法序》说:“有清一代始开治古书之径途,由声音而得训诂,由训诂而辨名物,由名物而明义理。”江苏古籍出版社,1985,页2。、在校勘实践中将“求是”精神发挥到极致的一位。

在段玉裁这里,语言学为经学研究服务,而又相对独立⑤参见李开《试论段玉裁的学术思想》,段氏“古代语言学”独立于经学之外、是其经学研究的逻辑工具。载《宏德学刊》(第一辑),页203。段氏半生注《说文》、一生耽于“小学”文献,做音韵学的专门研究,可知段氏已将“语言学”作为独立的学问来对待。此不赘述。;经学研究以“求是”为学术目标,以“求道”为最终旨归。段氏“校经”,是遵循学术传统,为注释经典,为“明经”扫除障碍。他在《答顾千里书》中明确提出:“夫校经者,将以求其是也,审知经字有讹则改之,此汉人法也。汉人求诸义而当改则改之,不必其有左证。”“凡校书者,欲定其一是,明贤圣之义理于天下万世,非如今之俗子夸博赡、夸能考核也。”[3]282,283“求其是”“明义理”,可以说是段氏学术精神之宣言,也规定了段氏的校勘目的必然是“定是非”。

清初学风厌弃宋明理学,崇尚朴学。清代的朴学涵义很广,遵循汉代经师治学精神,并以文字、音韵、训诂为基础,对经传及各种古籍作校订、注释、考据。段氏对校勘功能的认识,远绍汉唐,近承戴震。汉代经学大师郑玄以校释的形式全面校勘了群经,他“不拘于师法家法和今古文”,“兼录异文,考订疑误”,“博采通人而不轻信”,“有疑则阙,而不主观臆说”。段玉裁深为敬服,于《经义杂记序》赞其校勘之功曰:“千古之大业,未有盛于郑康成氏者……而郑君之学,不主于墨守,而主于兼综;不主于兼综,而主于独断。其于经字之当定者,必相其文义之离合,审其音韵之远近,以定众说之是非,而以己说为之补正。”[3]181郑玄敢于“兼综”“独断”,通过推理考据刊订讹误的做法,为段氏所继承。许慎撰《五经异义》,条举异同,断其是非。这对校注《说文》并沉潜其中的段玉裁影响极大。

最为直接的影响则来自老师戴震。戴震《古经解钩沉序》说:“经之至者,道也。所以明道者,其词也;所以成词者,未有能外小学文字者也。由文字以通乎语言,由语言以通乎古圣贤之心志,譬之适堂坛之必循其阶,而不可以躐等。”[4]377主张由小学而经学,以探求经书义理。段玉裁承袭了戴震的通“小学”以通“经学”的学术路向,以《说文》为解经钤键,认为“治《说文》而后《尔雅》及传注明,《说文》《尔雅》及传注明,而后谓之通小学,而后可通经之大义”[5]1343。段玉裁违背古籍校注的基本体例,在《说文解字注》“理”“欲”“情”等字下大量引据戴震反理学的思想,董莲池评论说:“注《说文》不是写思想史,而杂进上面的那些言论,显然不是汉学家法。段玉裁注《说文》时已是人们公认的朴学大师,而竟‘越轨’,使得本来是一部以阐释字的形义为主旨的著作也闪耀出某些思想家的光辉。”[1]22我们也由此可见,段氏重视经学、重视思想方面的内容以及对老师的尊重。段玉裁遵循戴震已然确立的学术范式,追求“通经之大义”的结果,必然是校勘目的上的“定是非”,直至关乎“明道”的“立说之是非”。

段玉裁《与诸同志书论校书之难》论“定是非”云:“校书之难,非照本改字不讹不漏之难也,定其是非之难。是非有二:曰底本之是非,曰立说之是非。必先定其底本之是非,而后可断其立说之是非。二者不分,轇轕如治丝而棼,如算之淆其法实而瞀乱乃至不可理。何谓底本?著书者之稿本是也。何谓立说?著书者所言之义理是也。”[3]313对于这段话,倪其心评价是:“段玉裁提出区别‘底本之是非’与‘立说之是非’,这一卓越见解的重大意义正在于明确划定古籍整理与古籍所载内容的专门研究的界限。这就是说,先把原著文字原貌整理出来,然后再研究探讨它的内容涵义。”[6]307在段玉裁看来,校定文献中的文字错讹并不难,难的是定“底本”与“立说”的是非。“定底本之是非”是“定立说之是非”的前提,“定立说之是非”则是“定底本之是非”的归宿。段玉裁不仅要进行文献整理,纠正抄刻之误,而且要研究文献内容及思想,讨论义理的是非。尽管有人认为段氏对“底本”的认识未必正确,用现代校勘学理论来谈“定立说之是非”的越界,但都应当承认,“这一理论观点无疑是正解的”[6]307。

在校勘实践中,段氏也注意到了存真与版本。如校订汲古阁本《说文》时,“初印往往同于宋本,故今合始‘一’终‘亥’四宋本,及宋刊、明刊两《五音韵谱》,及《集韵》、《类篇》称引铉本者,以校毛氏节次剜改之铉本,详记其驳异之处”,以四个宋本参校,旁及他书,校勘体例是先录存所校定的许氏说解,再于该条后出校记,校勘的目的是“所以存(徐)铉本之真面目,使学者家有真铉本而已矣”。[3]12

由此可以看出,段玉裁是学问家做校勘,在“求是”范式规定下,强调经学之义理,以“定是非”为校勘目的,为注释经典、方便读者而明确主张“改字”“定字”。这就构成了段氏校勘学的基本特色。

二、校勘理念与“改字”方式

刘跃进《段玉裁的两次学术论争及思考》评论段、顾之争说:“顾千里为惠氏学(师从惠栋),信家法,尚古训,恪守汉人做法;而段玉裁为戴氏学,认为汉儒训诂有师承,有时亦有附会,从事文字训诂和典章制度的研究,最终目的还在于义理的探究。由此来看,段、顾之争,也不能排除学派之间的成见。”[7]210-211学术背景的差异,导致了校勘理念的不同。理念必然影响校勘实践,直接影响到对校勘成果的处理方式。

段玉裁在《答顾千里书》中说:“夫校经者,将以求其是也。审知经字有讹则改之,此汉人法也。汉人求诸义而当改则改之,不必其有左证。自汉而下,多述汉人,不敢立说擅改,故博稽古本及他引经之文,可以正流俗经本之字者,则改之。东原师尝搜考异文,以为订经之助,令其族子时甫及仆从事于此,而稿未就。……凡校书者,欲定其一是,明贤圣之义理于天下万世,非如今之俗子夸博赡、夸能考核也。故有所谓宋版书者,亦不过校书之一助,是则取之,不是则却之。宋版岂必是耶?故刊古书者,其学识无憾,则折衷为定本,以行于世,如东原师之《大戴礼》、《水经注》是也;其学识不能自信,则照旧刊之,不敢措一辞,不当捃摭各本,侈口谈是非也。”[3]282-283这里有多重信息,如段氏认为“有讹则改之”是“汉人法”①清末叶德辉《藏书十约》称“死校”“活校”二者,“非国朝校勘家刻书之秘传,实两汉经师解经之家法。郑康成注《周礼》,取故书、杜子春诸本,录其字而不改其文,此死校也。刘向校录中书,多所更定;许慎撰《五经异义》,自为折衷,此活校也。”此处“汉人法”,当主要指刘向、许慎的“活校”法。;宋本“不过校书之一助”,未能“必是”;“学识无憾,则折衷为定本”,老师戴震就是这样做的;“学识不能自信”的人才会“照旧刊之”。由此可见,这是段玉裁独特的学术背景,也是段玉裁形成其校勘理念的文化语境。在其校勘实践中,除重视传统小学尤其是形音义互求观在校勘中的运用外②如《说文解字注》“石部”的“硍”字下,段注:“以音求义……音不足以皃义,则断知其字之误也。”此类为颇有见地的校勘学观点,段书多有,需要归纳总结。许惟贤整理本,页787。,我们不难发现这样一些特点:

一是重异文,定是非。戴震《古经解钩沉序》说:“余尝欲搜考异文,以为订经之助;又广览汉儒笺注之存者,以为综考故训之助。”[4]377主张重视异文,以异文为考订对象。段玉裁深受戴震的影响,曾说:“东原师尝搜考异文,以为订经之助,令其族子时甫及仆从事于此,而稿未就。”[3]282段玉裁在校勘实践中高度重视异文,搜集异文的范围相当广泛,除本书各种版本的异文外,还广及所有载述本书的各种异文。段玉裁不太重视版本,甚至对宋版书的评价也不够高,他说:“有所谓宋版书者,亦不过校书之一助,是则取之,不是则却之,宋版岂必是耶?”③见《经韵楼集》卷十一,页283。卢文弨重视版本校勘,对待宋本较为理性,或认为胜于今本,如《抱经堂文集》卷五《新校说苑序》称“宋本自胜近世所行本,然亦多错误”;或认为不如今本,如卷二《重雕经典释文缘起》说:“宋雕本不可见,其影抄者尚间储于藏书家。余借以校对,则宋本之讹脱反更甚焉……且今之所贵于宋本者,谓经屡写则必不逮前时也。然书之失真,亦每由于宋人。宋人每好逞臆见而改旧文。”可参。关于如何表达校勘成果,卢氏“相形不相掩”观值得重视。这与顾千里高度重视宋版书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但要说明的是,段氏行文中是利用宋版书的,时有宋本、南宋本或宋某某本字样,如《炮炰异字说》有“宋严州本不误,宋本单行《仪礼疏》不误”[3]12等,只是强调不要佞宋、迷宋。

二是重视发明注经义例以助校勘。如《周礼汉读考》发明汉人注经义例,揭示出拟音使用的术语是“读如”,易字使用的术语是“读为”(通其假借),易字不关乎通假的术语是“当为”(直斥其误)。并在《序》中作全面阐释:“‘当为’者,定为字之误、声之误而改其字也,为救正之词。形近而讹,谓之字之误;声近而讹,谓之声之误。字误、声误而正之,皆谓之‘当为’。”[3]1并在校勘实践中以此订正经注之误。段氏重视主观理念在校勘中的作用,反对“校书者就一字一句异同卤莽立说,而不观上下文以求其义理”[3]268,以义例求义理等观点,是其校勘学特色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是强调不诬古人,不惑后人。段玉裁《与黄荛圃论〈孟子音义〉书》说:“凡宋板古书,信其是处则从之,信其非处则改之,其疑而不定者则姑存以俟之,不得勿论其是非,不敢改易一字。意欲存其真,适滋后来之惑也,如前所云是矣。又不得少见多怪,疑所不当疑,如建屏不读《左传》,而欲改《易林》之‘子啇’为‘于啇’是也。”[3]81此与《答顾千里书》中观点“审知经字有讹则改之”、“当改则改之”是一致的。段氏认为,如果学识无憾,可以直接改字,写成定本,不“滋后来之惑”。具有正本清源的学术理性。可以看出,“改字”处理方式是“求是”“明道”目的的必然选择。对校勘成果 “改字”的主张,就成为段氏校勘学的特色之一。

有学者批评段玉裁勇于改字,为“义理先行”,“易流于主观、武断”④罗军凤《论段玉裁的“义理校勘”——为段、顾之争进一解》一文,对程千帆、徐有富《校雠广义·校勘篇》以顾千里、段玉裁分别为“死校”“活校”的代表提出异议,认为“段玉裁在校勘问题上,以义理首当其冲,易流于主观、武断,段氏的校勘很难说是‘活校’或‘理校’,当以‘义理校勘’名之。这种校勘不为阮元、顾千里等人认同,就是现在,我们也不能认同”。《西安交通大学学报》2008年第3期,页93-96。这种不认同,既反映出校勘理念的差异,也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对段氏校勘学特色认识不足的因素。。“误字必改”本是皖派学者校经的原则之一。“择善而从”,也是校书者、刻书者的平常之举。段氏以自身的学术条件,不迷信古本,强调“定是非”“裁断”,“改字”以不误今人,有其合理的因素。同时代的学者,如与顾千里校勘特点相近的校勘学家卢文弨(1717—1795),也多用理校,认为“古书流传,讹谬自所不免,果有据依,自当改正”。并且校勘与纠谬并举,在《仪礼注疏详校》自序中说:“向之订讹正误在字句之间,其益犹浅,今之纠谬释疑尤为天地间不可少之议论,则余书亦庶几不仅为张淳、毛居正之流亚也。”孙钦善指出:“这里把纠谬释疑(按,即立说之是非)看得比订讹正误(按,即校底本之是非)更高一层。”[8]1053

其实,段玉裁的“改字”主张,是有条件,有分寸的。对待宋本的正确态度,他认为:“自有《十三经》合刊注、疏、音释,学者能识其源流同异,抑鲜矣。有求宋本以为正者,时代相距稍远而较善,此事势之常,顾自唐以来积误之甚者,宋本亦多沿旧,无以胜今本,况校经如毛居正、岳珂、张淳之徒,学识未至,醇疵错出;胸中未有真古本汉本,而徒沾沾于宋本,抑末也。”[3]2不迷信宋本,“学术未至”者不得乱改,对校勘者学术素养的要求,下文还要讨论。同时,段氏对校勘工作的程序要求,也是先厘定底本,不诬古人,后订正是非,不误今人。这在《与诸同志书论校书之难》中有较为明晰的阐述:“故校经之法,必以贾还贾,以孔还孔,以陆还陆,以杜还杜,以郑还郑,各得其底本,而后判其义理之是非,而后经之底本可定,而后经之义理可以徐定。不先正注、疏、释文之底本,则多诬古人;不断其立说之是非,则多误今人。”[3]317先将每个人的底本还给每个人,再论其底本之是非。

段玉裁与顾千里的论争持续数年,各有专文传世。顾氏看重版本等实证工具的作用,注重文献自身的问题,强调“不校校之”①《顾千里集》卷十七《礼记考异跋》:“毋改易其本来,不校之谓也;能知其是非得失之所以然,校之之谓也。”中华书局,2007,页265。,具有校勘方法与处理方式的原则价值,与当今古籍整理之校勘原则相合;而段玉裁则重视通过校勘以“明道”,其校正文字是非是为了探讨经籍中所蕴含的义理,使后人不惑,看重自身的识断能力。段氏的做法,更强调研究基础上的整理,甚至于直抵“立说是非”,与当今的古籍研究更为契合。这与段氏以学问家校读整理古籍也大有关联②张舜徽《中国古代史籍校读法》第二编第四章第一节“不可再走过去藏书家们校书的老路”,谈到有“为藏书而校书”、“为刻书而校书”。云南人民出版社,2004,页148。段氏主要为解经而校书,为区别于藏书家、出版家或专门代为校书者,故此强调其学问家身份。。段、顾二人学术背景有所不同,在校勘上各具特色,各有成就,应当说,为校勘学理论的丰富与发展都作出了重大的贡献。

三、校勘条件与学者素养

在段玉裁看来,考定本子之是非易,考察作者之是非难,“顾读书有本子之是非,有作书者之是非。本子之是非,可雠校而定之;作书者之是非,则未易定也。慎修先生、东原师皆曰:从事经学,盖有三难:淹博难、识断难、审定难。仆以为定本子之是非,存乎淹博;定作书者之是非,则存乎识断、审定,孟子所谓知言,韩子所谓识古书之正伪与虽正而不至者,在是也。”[3]106“淹博”、“识断”、“审定”这三难客观存在,而校勘水平的高下,就在于校勘者的学术素养。陈垣《校勘学释例》卷六“校法四例”评价“理校法”说,“此法须通识为之。否则卤莽灭裂,以不误为误,而纠纷愈甚矣。故最高妙者此法,最危险者亦此法。”薛正兴认为:“这段话,确是校勘学家总结经验的甘苦之谈,深得其中三昧。这种‘最高妙’而又‘最危险’的理校法,也只有如王念孙、段玉裁等第一流训诂学大师,才能得心应手地纯熟运用,左右逢源,并取得卓越的成就。”[9]

关于校勘者的学养,薛正兴强调“从事校勘就必须具备三个方面的有关学科的基本理论及其知识。一是关于文献古籍的理论及其知识,主要是文献学、版本学和目录学,这是从事校勘必备的基础知识。二是关于语言文字的形、音、义的理论及其知识,主要是文字学、音韵学和训诂学,这是从事校勘的必备条件。三是关于所校古书的专业理论及其知识”。[10]526以此来衡量,段氏可以说是名副其实的“通识”者,具有优于别人的校勘条件。

首先,从学术史角度说,清代校勘,方法多样,手段科学,步入了鼎盛时期。倪其兴称“清代是校勘硕果累累、校勘学独立形成的时期”,形成的主要原因有二:“一是专书校勘的深入而广泛,许多学者亲自校勘了许多典籍古书,取得了丰富的校勘实践经验;二是文字、音韵、训诂、版本、目录等专门学科的发展,取得了科学的理论依据。”[6]47-49可以说,以文字、音韵、训诂为主体的“语言学”在清代的快速发展和相对独立,为校勘提供了科学的理论依据。段氏处此鼎盛时期,受益亦多,个人对古籍了解精熟。

其次,从个人学术特点来看,段氏为语言学大师,深研音韵,半生校注《说文》,语言学功底深厚,治校勘有着得天独厚的条件。清儒之前解经,多拘于形体,照本字解经,至令经义难明,甚至于不免穿凿。戴震从声义关系入手,凿破鸿蒙。他在《转语二十章序》中说:“疑于义者以声求之,疑于声者以义正之。”[4]384于《六书音均表序》中说:“夫六经多假借,音声失而假借之义何以得?训故音声相为表里,训诂明,六经乃可明。”段玉裁认识到因声求义之法的重要,为王念孙《广雅疏证》作序时说:“因形以得其音,因音以得其义,治经莫重于得义,得义莫切于得音。”段氏完成古韵十七部的划分,掌握较为完善的古韵学体系,自然较他人易于明晓义理。同时代的学术大师王念孙评价说:“《说文》之为书,以文字而兼声音、训诂者也。……吾友段氏若膺于古音之条理,察之精,剖之密,尝为《六书音均表》,立十七部以综覈之,因是为《说文解字读》一书,形声、读若,一以十七部之远近分合求之,而声音之道大明,于许氏之说正义借义,知其典要,观其会通。而引经与今本异者,不以本字废借字,不以借字易本字,揆诸经义,例以本书,有相合,无相害也,而训诂之道大明。训诂、声音明而小学明,小学明而经学明,盖千七百年来无此作矣!”[11]133用段氏弟子陈奂《段氏说文解字跋》中的话来说就是“小学明而经学无不明矣”[5]1350。

第三,段氏在校勘实践中注重总结典籍体例,归纳致误条例,更易发现古书讹误。段氏精研《说文解字》,阐发义例①赵航《段玉裁评传》称“据统计,《说文》所揭示的义例有二百多条,内容包括《说文》编辑体例、许书用字之例、训诂术语的条例等,而关于文字形、音、义关系的阐述,大抵占到所揭示条例的近一半,是全部条例的重点”。江苏人民出版社,2009,页277。,辨明误例,在掌握全书通例的基础上,订正可能的流传之误,纠补许慎说解的疏误,对《说文》作了不少改动,本校与理校色彩较浓,前人研究较多,例多不举。段氏的做法,后人议论较多,既赞誉他据义例“推校”而将校勘工作推向一种理论高度,而又对其改动有不少的非议。需要讨论的是,段氏并未一味改动,有时不改动说解的文字,而是在注语中出校说明有误。如《米部》“米,粟实也”,段注:“实,当作‘人’。粟举连秠者言之,米则秠中之人,如果实之有人也。果人之字古书皆作‘人’,金刻《本草》尚无作‘仁’者,至明刻乃尽改为‘仁’。”[5]576-577《人部》“侊,小皃”,段注:“小,当作‘大’,字之误也。凡光声之字,多训光大,无训小者……盖《说文》之讹久矣。”[5]664对这一类较为明显的讹误,段氏并未直接改动。这种做法,值得批评者重视。我们应当重新审视段氏标明的“以许注许”与“改动”的辩证关系。

段玉裁服膺前贤与其师戴震而不限于经学、不佞古的勇气,精研音韵与《说文》、推动“语言学”从经学附庸中独立出来并蔚为大观的做法,弘扬乾嘉学人“实事求是”的学风而有所创新的精神,形成了他既具时代特征又独具特色的校勘学思想,并在与顾千里的论辩中得以彰显。段氏以“求真”“明道”的学术追求,确立“求是”作为校勘目标;以具“通识”作为校勘者的学术要求,确立“定是非”作为校勘任务;以不诬古人、不误今人的学术勇气,确立“改字”“定字”的处理方式;在校勘实践中以异文作为主要考订对象,重视汉唐文献,注重对致误原因的归纳与总结,形音义互求,运用义理“推校”,从而形成了一种与专门从事校勘工作的人具有一定差异的、颇具学问家特点的段氏校勘学特色,丰富了我国的校勘学理论。

当然,我们也应当看到段玉裁的不足,既有时代的局限,如材料方面的,当时甲骨、简帛等尚未发现;如学术发展方面的,段氏十七部不如后世的三十部细密。也有方法的欠缜密,如不知运用通转,造成形音义的校注不当。但评论应当实事求是,蒋冀骋谈“段注改篆的方法和成就”时说:“《说文》一书,由于历代的展转传抄,舛讹之处为数不少。段氏作注,须先订其底本,定其是非,因此校勘是作注的第一要务。段氏对《说文》的校订,据笔者统计,改篆一百一十八,增篆二十四,删篆二十一,而改动释语,则遽数之不能终其数。其规模之大,考订之精,实前所未有,虽其中不免专辄之处,然终瑕不掩瑜,其成就仍是主要的。尤其是他留给后人的那种大胆怀疑、追求真理的精神,形音义互求的科学方法,直到今天,仍被后人所景慕、所师法。”[12]48蒋氏通过具体问题的分析,给予段氏客观的评价,并对其“阙失与原因”做了深入的探讨。我们认为,这是科学的研究态度。

[1] 董莲池.段玉裁评传[M].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06.

[2] 刘墨.乾嘉学术十论[M].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6.

[3] 赵航,薛正兴 整理.《经韵楼集》附“补编”“两考”本[M].南京:凤凰出版社,2010.

[4] 戴震.戴震全书·东原文集[M].合肥:黄山书社,1995.

[5] 许惟贤 整理.说文解字注[M].南京:凤凰出版社,2007.

[6] 倪其心.“不校校之”与“有所不改”[M]//校勘学大纲,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

[7] 赖永海.宏德学刊(第一辑)[M].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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