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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支撑云南生态安全屏障建设现状及对策建议*

2014-08-15王泽华孙海燕麻云翠

云南科技管理 2014年5期
关键词:绿色生态屏障云南省

王泽华,孙海燕,麻云翠

(云南省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云南 昆明 650051)

0 引言

生态安全屏障建设是我国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支撑,是维护国家安全的战略举措。2010年,国务院印发的《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中明确提出构建以青藏高原生态屏障、黄土高原—川滇生态屏障、东北森林带、北方防沙带和南方丘陵山地带的“两屏三带”为主体的生态安全战略格局。目前,西藏已出台《西藏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与建设规划(2008—2030)》,内蒙古已编制完成《内蒙古构筑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规划纲要(2013—2020年)》,湖南发布构建“一湖三山四水”生态安全屏障,海南、青海逐步开始构造“中华水塔”生态安全绿色屏障,云贵川等地提出构建长江上游生态屏障。

2011年5月6 日,国务院下发《国务院关于支持云南省加快建设面向西南开放重要桥头堡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通知,将云南定位为我国重要的生物多样性宝库和西南生态安全屏障,明确支持云南加快滇池等高原湖泊水环境综合治理,推进大江大河上游森林生态建设、水土保持和重点区域石漠化治理,切实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

云南省地处我国西南边陲云贵高原,是中国生物多样性最为丰富的省份[1],境内陆生生态系统几乎包括了地球上所有的生态系统类型,兽类占全国总数的50.1%,鸟类占65.1%,被子植物占43.9%,裸子植物占37%。其中,云南省的国家保护的珍稀濒危植物占全国的42.6%,云南省的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占全国的59.4%[2]。云南省与越南、老挝和缅甸接壤,国境线约占我国陆地边境线的1/5,位于澜沧江、怒江、红河、伊洛瓦底江4 条国际河流上游[3],跨境森林资源、水资源面积大。然而,云南省由于地形地质复杂,立体气候异常突出,生态环境十分脆弱,地质灾害多发,其生态环境状况直接影响我省乃至东南亚、南亚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生活安全。因此,构筑云南生态安全屏障,用以保证我省及周边国家地区的生态安全,任务十分紧迫。

1 科技支撑云南生态安全屏障建设的现状

1.1 加强科研平台建设,为生态安全屏障建设提供了科研支撑和技术服务

在经济社会大发展的背景下,我省建立了云南大学国际河流与跨境生态安全重点实验室、云南省高原湖泊流域污染生态过程与管理重点实验室等,已初步形成了交叉式的生态安全建设研究机构网络,对生物多样性保护、河流湖泊污染治理提供了科技支持和技术服务。在不同类型的重点生态区和生态脆弱区已相继建成了元谋荒漠生态系统定位研究站等5 个生态系统定位研究站,为系统研究云南典型的生态脆弱带的退化、受损过程机理,探讨生物多样性维持机制以及生态系统恢复重建的技术途径等提供研究平台。

1.2 充分发挥科技项目的带动作用,推进了生态安全屏障建设的顺利实施

国家及云南省、昆明市政府联合国内外研究机构、大学和企业在生物多样性保护、九大高原湖泊治理、天然林保护工程建设等方面开展了一批重大科技攻关与应用示范项目。实施了“云南省生物多样性评价指标体系试点及物种资源调查项目”、“滇池流域水污染控制及富营养化治理关键技术与示范项目”、“洱海富营养化初期湖泊水污染综合防治技术研究与工程示范项目”等项目,取得了很好的成果,当地的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的保护,提升了九大高原湖泊治理的科技水平。

1.3 全力实施重大生态建设工程,是构筑生态安全屏障有力措施

面对日趋严重的生态安全问题,云南省先后实施了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水土保持和重点区域石漠化治理科技工程、节能减排绿色经济科技工程等一系列重大工程。太阳能、风能资源的开发应用技术、河流湖泊的污染治理技术、土地改良技术、石漠化治理技术等一大批新科技成果在生态工程建设中得到研发及转化运用。水土流失得到一定程度治理,生态环境明显好转,生态保障功能逐步增强。

1.4 深入开展科技合作交流,有效凝聚了生态安全屏障建设的科技合力

长期以来,云南省一直积极争取与周边省份和国家开展广泛的双边和多边生态安全屏障建设合作,形成了多层次、宽领域的科技交流合作机制,合作领域涉及湖泊治理、环境与扶贫、生态保护、节能减排、环境管理等方面。通过开展大湄公河次区域环境合作,特别是生物多样性走廊建设项目的实施,中国参与次区域环境合作地区在生态建设、能力发展、环保意识等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绩,并通过不断引入国际上先进的环保理念与经验,逐步在项目示范地区形成了布局较为合理的自然保护区网络体系。

2 科技支撑云南生态安全屏障建设的问题

2.1 资源过度粗放型开发和利用,使得生态安全问题更为严重

由于农业生产技术相对落后,传统粗放的耕作生产方式导致了大量的毁林开荒,造成水土流失。据云南省最近的一次遥感调查(2006年)结果显示,全省水土流失面积已占全省国土总面积的35%,是全国水土流失严重的省份之一。水土流失不仅造成水土资源的损失与破坏,导致农业生产环境恶化,而且,严重的水土流失加剧滑坡、泥石流、洪涝等自然灾害。云南省有44.3%的土地面积是对石漠化敏感的区域[4],由于人多地少,土地垦殖强度大,过度的土地垦殖和土地利用不当带来了严重的石漠化问题。目前,这些地区的石漠化也同样严重地影响了区域的生态安全及人民的生产生活。

2.2 生态环境补偿机制不完善,加剧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矛盾

云南省正处于大发展、大建设时期,在大规模的开发建设过程中生态恢复管理、生态环境补偿机制对生态保护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而云南在利益分配和生态补偿机制上存在不足。主要表现为:补偿主体与补偿对象不明确、补偿额度和补偿方式不确定、实践方面经验不足、现行的财税政策不完善、基础性支撑制度缺乏、生态环境补偿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等。造成了生态区植被破坏和土壤、水源污染,尤其在一些上游生态区形成越穷越破坏、越破坏越穷的恶性循环。

2.3 政策保障体系不健全,导致生态安全屏障建设保障力度不强

由于构建生态安全屏障是一项综合性系统工程,涉及多个领域、多个部门,云南绿色生态安全屏障建设的政策保障还有待完善。各级政府协调、配合不足,高原湖泊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污染物减排、重点流域污染防治等地方性法规或政府规章不多,在绿色信贷、环境突发事件、重金属污染防治等热点问题的相关政策较少。

3 科技支撑云南生态安全屏障建设的对策建议

3.1 加强组织协调,建立健全绿色生态安全屏障建设政策法规体系

3.1.1 加强组织领导

构建桥头堡绿色生态安全屏障是一项综合性系统工程,各级政府要站在桥头堡建设、“生态立省”及“森林云南”建设的战略高度,进一步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在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协调联动机制,由科技、环保、发改、农业、林业、财政等部门组成绿色生态安全屏障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统筹研究解决全省推进生态安全屏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以目标责任制方式检查、督促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和实施。在省林业厅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定期召开总结交流会。各州(市)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的协调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3.1.2 尽快编制绿色生态安全屏障建设规划

将桥头堡绿色生态安全屏障建设纳入国家及全省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十三五”及更远规划,给予政策和立法上的支持。尽快编制桥头堡绿色生态安全屏障建设专项总体规划,争取国家在跨境流域生态安全、人才培养引进、对外合作交流等方面的支持。完成州市和县级主体功能区划,合理确定优先开发、重点开发、修复治理、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区域。

3.1.3 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和政策法规体系

认真贯彻并落实国家和省市现有的关于生态建设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健全生态屏障工程建设执法体系,加强对破坏和污染环境、阻碍生态建设等行为的处罚。根据全省生态安全屏障建设规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

3.2 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绿色生态安全屏障建设科技投入力度

3.2.1 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紧紧抓住新一轮西部大开发和桥头堡建设战略机遇,争取科技部和其他相关部委加大对我省生态环保科技项目的扶持。各级财政可将实施绿化荒山行动、推进森林云南和绿色生态安全屏障建设作为公共财政投入的重要方面,通过整合资源,调整预算支出结构,根据财力增长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情况,增加对林农的投入。

3.2.2 遵循投资多元化原则,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

充分利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金融机构在生态科技项目资助、经费投入等方面给予优先、倾斜和扶持的机制,筹集建设资金。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和风投、民间、私募基金向承担规划项目的环保科技企业和研究院所发放长期贷款和高风险贷款。支持各类担保机构开展林业贷款担保服务,鼓励林业企业、林农积极争取林权贷款财政贴息。

3.3 加大生态补偿投入力度,创新绿色生态安全屏障建设利益驱动保护与发展机制

3.3.1 充分落实现有的生态补偿政策

充分落实现有的退耕还林、生态林保护等相关补偿政策。健全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逐步提高补偿标准。继续开展野生动物肇事补偿工作,全面实施野生动物公众责任保险。依托自然保护区和湿地保护区景观资源开展旅游的机构要从经营收益中提取相应的生态补偿费用上缴同级财政,专项用于自然保护区、湿地建设、管理及社区发展。

3.3.2 优化项目区域的财政转移支付方式

建立和完善生态功能区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对为生态保护事业作出贡献的地区和群众给予生态补偿。按照《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办法》的规定,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绩效。以流域治理为纽带,建立下游地区对上游生态保护区的生态补偿转移支付机制。增加对被划入限制和禁止开发区的欠发达县市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以充分发挥财政转移支付的均等化功效。

3.4 强化科技支撑,整合协调绿色生态屏障建设区域合作

3.4.1 整合多部门科研力量,密切协作配合

充分利用国内外科研单位、工程机构和环境保护局等相关环保研究与管理部门的科研与资源优势,广泛开展东西部合作,取长补短,促进云南生态环保科学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积极吸引相关环保企业的充分参与,加速研究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实现科研成果的技术集成化、工程化和产业化。要及时总结先进经验,大力培育和推广适用不同区域特点的先进技术。

3.4.2 组织多学科联合攻关

利用各优势学科进行强强联合、优势组合,进行重大行业的共性技术开发和应用示范研究。加强国内外交流与合作,科学、客观制定跨学科长期研究计划和工作方案,以确保生态环保工作的有效实施。在省科技经费投入中按一定比例设立绿色生态环保建设专项资金,每年进行2—3 个有关生态环保的重点科技攻关项目。

3.4.3 大力发展绿色经济加强低碳、循环技术推广应用,发展以小水电

为主的清洁能源、生物资源开发等低碳产业。加快云南低碳经济试点省建设,重点研究碳汇交易制度和科技支撑体系,发挥林业、小水电的碳汇优势,把云南建成成为全国的碳汇交易中心。探索建设低碳工业、低碳城镇、低碳交通、低碳社区和绿色办公等示范工程。

3.5 加强生态环保宣传教育,提高绿色生态安全屏障建设的公众参与度

3.5.1 加强宣传和教育

通过各种大众传媒工具,进行环境保护知识、绿色消费和循环经济知识、相关法律法规等宣传和教育,促使全民树立强烈的环境意识。引导企业和政府机关部门把环保的理念融入到企事业单位的日常工作系统中,使各级领导干部更新理念,转变思维方式。

3.5.2 建立和完善公众参与机制

鼓励公众及社会公益组织参与生态和环境保护事务的决策、管理和监督。建设官、产、学、研、民人才服务队伍,鼓励队伍中大量吸纳入志愿者、环保主义者,鼓励公众及社会公益组织参与生态和环境保护事务的决策、管理和监督。

[1]李若愚,侯明明,魏艳等.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与生态安全形势研究[J].资源开发与市场,2007,23(5):442-446.

[2]贾静,张树兴.云南生物多样性的特点与保护现状[J].绿色中国,2006,(13):50-54.

[3]齐清文,何大明,邹秀萍等.云南沿边境地带生态环境3S监测、评价与调控研究[J].地理科学进展,2005,24(2).

[4]肖荣波,欧阳志云,王效科等.中国西南地区石漠化敏感性评价及其空间分析[J].生态学杂志,2005,(5):55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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