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科技经费筹措体制 推动科技事业大发展*
2014-08-15李利华游顶云姜润生
李利华 ,游顶云,毕 红,梁 张,姜润生,龙 江
(1.昆明医科大学,云南 昆明 650500;2.云南省科学技术厅,云南 昆明 650051)'
2007年,云南省科技厅和昆明医科大学联合设立“云南省科技厅—昆明医科大学应用基础研究联合专项资金”(以下简称“联合专项资金”),主要资助昆明医科大学及其附属医院开展医学领域的应用基础研究,目的是培养优秀中青年医学科技人才、促进学科建设。云南省医学领域联合专项资金的设立,创新了云南科技经费投入筹措体制,有力促进了昆明医科大学科技水平提升和云南医学卫生事业的发展。联合专项资金实施8年来,已形成了较完善的管理制度及监管体系,取得了突出的成效。
1 创新“联合专项资金”监管模式
为保证联合专项资金全面、协调、健康、可持续发展,在云南省科技厅和昆明医科大学共同推动下,从多个环节入手,抓质量、抓管理、抓监督、抓服务,建立了一系列创新的管理制度及监控体系,保障了联合专项资金项目的有效实施。
1.1 建立“联合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联合专项资金由云南省科技厅财政资金和昆明医科大学及其附属医院自筹资金构成,年度总资金不少于1000 万元。根据联合专项资金筹措及运作模式,制定了《云南省科技厅—昆明医科大学应用基础研究联合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云南省科技厅—昆明医科大学应用基础研究联合专项资金筹措及管理的规定》,规范资金筹措及管理,设立联合专项资金账户,集中进行管理,专款专用。并在实际运作中,不断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办法,保障了专项资金的有效运作。
1.2 设立“联合专项资金”理事会
创新联合专项资金管理模式,建立联合专项资金理事会,制定理事会章程,依章程进行管理。理事长由云南省科技厅厅长和昆明医科大学校长担任,副理事长由省科技厅分管副厅长、省卫生厅分管科技工作副厅长、昆明医科大学分管副校长担任,理事由省科技厅、省卫生厅、昆明医科大学有关部门负责人及昆明医科大学各出资附属医院法定代表人担任。每年由理事长定期主持召开至少二次理事会,主要是:决定当年度联合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审议联合专项资助项目、决定联合专项资金的筹措及分配、决定联合专项管理工作的其他重大事项。理事会成员单位须保证联合专项立项项目资金足额到位。重大事项由联合专项资金管理办公室主任向理事长、副理事长或有关理事请示汇报,并根据需要召开临时理事会。
1.3 设立“联合专项资金”管理办公室
为保证联合专项资金理事会决定的实施,加强对联合专项资金项目的规范化管理,提高项目的申报评审、检查评估及项目验收质量,设立联合专项资金管理办公室,办公室依托昆明医科大学科技处,具体负责项目及资金的日常管理,保证联合专项项目的顺利实施。
2 建立“联合专项资金”项目质量监控体系
结合联合专项资金实际和省科技厅相关规定,建立了联合专项评审立项、实施管理及验收的一系列制度。制定了联合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项目申报指南、评审专家遴选条件、评审保密制度,对联合专项资金进行规范有序的管理;建立了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严格按省级科技项目标准进行评审,把好项目入门关,保证了项目研究水平;建立以创新为导向的科研评审机制,推进了我省医疗卫生科研创新水平;加强指导和咨询,提高项目申报和实施的质量;建立项目实施动态管理机制,对立项项目的全过程及后续的效果进行跟踪检查,定期进行绩效评估;建立了项目验收评估体系及相关程序办法,确保项目实施质量及资金使用效益。
3 建立“联合专项资金”项目评审监管机制
按照《云南省科技厅—昆明医科大学应用基础研究联合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制定了严格、规范、科学的评审程序。
3.1 建立“联合专项资金”评审专家库
项目评审前,由学校主管科技工作的领导主持召开评审工作会议,对项目评审工作做出安排并提出要求;项目评审时,实行专家承诺制度、工作人员承诺制度,参加评审的每位专家及相关工作人员签署承诺书,每位专家均编代码,专家按代码进行签字,保证专家客观、公正地进行评审。
3.2 建立科学的项目评价体系
项目评价以项目的科学意义、研究内容、关键科学问题、研究方案、研究基础等核心要素为基础,侧重项目的科学性、创新性、可行性、合理性评价,制定项目评价体系表,明确项目定量和定性的评价意见。
3.3 建立重点项目评审制度
重点项目评审,实行通讯评审和会议评审,通讯评审和会议评审评分的权重各占50%。通讯专家按学科领域代码由通讯评审系统随机选择产生,每个项目由5 位省外专家独立进行评审计分。每个会议评审专家组由7 位专家组成,专家均为外单位专家。评审采取现场答辩、抽签定序进行,按顺序由课题申报答辩专家作课题汇报、专家质疑、评审计分等。
3.4 建立面上项目评审制度
面上项目评审,实行通讯评审和会议评审,分二轮进行。通讯评审阶段,按学科领域代码由通讯评审系统随机选择相应学科专家进行评审;项目申报依托单位外的专家数不少于1/3,项目负责人和成员不得作为评审专家;每个项目由3—5 位省内专家独立进行评审,按照定量打分和定性权重方法,以平均分统计结果进行排序,排名前60%的项目推荐进入第二轮会议评审。由理事单位专家组成会议评审专家组,在项目控制指标范围内,评审专家根据各组得分排名以及各单位学科建设需要、学术水平,最终评审出年度拟资助的项目。
3.5 建立评审预备会议制度
项目评审前,由联合专项资金管理办公室召开预备会议,对评审工作进行全面动员及安排部署,联合专项资金理事会理事长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省科技厅主管部门和学校分管领导全程参加评审会议,确保项目评审工作高效、顺利进行。
3.6 建立评审监督机制
项目评审过程,省科技厅基础研究处、纪检组监察室和昆明医科大学监审处全程参与监督指导。评审结束后,由联合专项资金管理办公室将拟立项项目在各申报单位张榜公示7 天,公示栏内注明云南省科技厅和昆明医科大学纪检监察部门的举报电话。公示无异议后,按相关程序上报省科技厅审批、立项。
4 “联合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成效
4.1 拓展创新融筹资渠道,增加科技投入
自2007年联合专项资金实施以来,云南省科技厅财政资金投入1597 万元,昆明医科大学及附属医院自筹资金投入5839 万元,经费总投入7436 万元,起到了“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共立项资助面上项目557 项、重点项目29 项。在联合专项资金的支持下,昆明医科大学及附属医院承担国家级和省级科研项目的能力得到了明显提升,获资助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从2007年以前的每年5—12 项增加到2012年的56 项、2013年的55 项,2014年的 60 项,近五年持续排名云南省第3 位。承担的省重点、重大及攻关项目数量明显增加,为学校科技事业快速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4.2 搭建平台,提高了云南省医疗卫生科技及诊疗技术水平
联合专项资金设立后,对昆明医科大学及附属医院产生了广泛而深刻的影响,累计受理申报项目2296 项,极大地调动了学校特别是附属医院广大医务人员的科研积极性。联合专项资金紧紧围绕我省常见病、多发病、疑难病、重大疾病的预防、诊断、治疗开展资助研究,目的是探明疾病的病因、发病机制,引进、应用、推广新的先进诊疗技术并应用于临床实践。联合专项资金的实施,打造了云南省特色优势医学研究团队和研究方向,有力推动了诊疗技术水平的提高。
4.3 培育人才,取得了一批学术成果
联合专项资金实施以来,验收项目207 项,累计发表学术论文835 篇,其中国外学术期刊,SCI收录论文79 篇,国内核心期刊发表401 篇;出版专著31 部;培养博士研究生97 人、硕士研究生478 人,32 位参与项目研究人员被遴选为云南省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17 项项目成果获云南省自然科学奖和云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有力促进了我省医学科技创新能力的提升,也为昆明医科大学“临床医学一级学科博士点”的成功申报和学校成功更名提供了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5 取得的经验
5.1 立足区域医学科技发展,政府和高校共同设立联合专项资金
通过地方政府部门和高校设立联合专项资金,创新科技经费筹措投资体制,专项支持地方医科院校医学领域的应用基础研究,培养高校优秀中青年医学科技人才,促进学科建设,提升承担国家科研项目的能力,推动地方医科院校科技水平的提升。这是云南省科技体制改革的重大创新。
5.2 构建了完善成熟的监管模式
设立联合专项资金理事会,由省科技厅厅长和昆明医科大学校长任理事长,通过抓质量、抓管理、抓监督、抓服务,建立了一系列创新的管理制度及监控体系,建立了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项目评审及质量监管体系,重大事项实行理事会决策制度,日常管理工作由联合专项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保障了项目的有效实施和管理。
5.3 实行项目全程化管理
从联合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立项、实施、过程评估及项目验收,实行全程精细化管理服务,实行项目负责人制,严格执行预算管理,资金管理依法、规范、安全。项目验收通过率达90%以上,实施绩效明显。
5.4 实行项目绩效评估
联合专项资金实施以来,加强年度绩效总结评估,绩效产出明显。通过项目实施,培养造就了一批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中青年科学家和优秀创新团队,承担国家科研项目能力大幅提升,有力促进了高校学科建设,提升了云南省医疗卫生基础研究整体水平和国内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