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年)》成果简介
2014-08-15
0 综述
林地是国家的重要自然资源和战略资源,是森林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根基,是野生动植物栖息繁衍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物质基础。加强林地保护利用管理,提升森林资源承载能力,是应对气候变化、发展现代林业、保障国土生态安全、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首要任务。云南省地处我国西南边陲,是通过东南亚、南亚的重要通道之一。云南地处长江、珠江和多条国际河流的上游,是生物多样性富聚的区域,地理和生态区位十分特殊和重要。同时,云南省也是全国重要的商品林区之一,具有发展林业产业的优越自然条件,具有发展商品林的较大潜力,因此,合理保护和利用林地尤为重要。
2010年6月9日,温家宝总理主持国务院114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全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纲要(2010—2020年)》。同年,8月20日,国家林业局下达了《关于编制省级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通知》,正式部署了编制省、县两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工作。
云南省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成立了以主管副省长任组长的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以云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为省级技术支撑单位,及时开展省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编制工作。
云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于2010年10月15日成立了省级规划编制工作组,分别6个专题开展具体的编制工作。省级规划编制工作组通过广泛收集资料,开展专题研究,充分分析论证,于2011年5月编制完成了《云南省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年)》(初稿),初步确定了我省规划期内的林地保护利用基本目标,完成了全省各县(市、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目标的初步分解,以及省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各专题研究报告的编制工作。2011年5月下旬,经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初步审核,并广泛征求各成员单位征求意见后,6月底召开了“云南省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年)成果审查会”,就规划编制成果
广泛听取了有关专家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意见。规划成果根据专家和相关部门意见进行了修改,并经厅党组审定后,于2011年6月底上报国家林业局审查。2012年4月26日,国家林业局审核通过了我省省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3年1月19日,省政府正式批准了《云南省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年)》。
1 成果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
1.1 《云南省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年)》,主要内容:
1)分析我省林地保护利用面临的形势,提出林地保护利用的基本战略;
2)确立我省林地保护利用的目标任务和政策导向,提出我省规划期内林地保护利用的主要目标及调控指标;
3)开展林地保护规模与结构调控设计,确定规划期内林地保护的规模与结构调控方案;
4)围绕我省林地利用规划目标和调控指标,确定全省规划期内的林地利用结构、利用途径、经营方式和发展规模;
5)根据全省自然、社会、经济条件和人口、资源、环境关系的空间差异性,将省域划分为不同的林业发展区域类型,制定有针对性的林地管理和调控政策,实施与主体功能区定位相适应的差别化林地管理措施;
6)立足于当地资源环境和人口、经济的空间发展变化趋势,把林地保护利用各项主要调控指标分解到县,落实县级政府的林地保护责任;
7)合理安排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土地利用有重大影响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对规划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用地做出预估和安排;
8)根据我省森林资源保护和生态建设任务,落实省级以上林业重点工程与重点项目用地,制定管理措施;
9)结合我省实际情况,落实国家《纲要》中提出的保障措施,建立规划实施监测与评估机制和体系,确保规划的执行;
10)结合林地落界工作,完成全省林地档案管理数据库建设。
1.2 《云南省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年)专题报告》项目开展了6 个方面的专题研究,形成以下6 个专题研究报告:
1)资源数据更新与规划目标分解专题报告,确定了全省规划基数和各县(市、区)规划分解目标;
2)林地需求分析与使用林地控制专题报告,依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预期和相关政策,分析预测规划期内的林地供给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对林地的需求,提出了节约集约使用林地的控制性建议指标;
3)云南省林地分类分级专题报告,明确了全省林地保护利用的结构和布局,并提出保护利用政策措施;
4)云南省林地质量评定专题报告,明确了全省各类林地质量等级评定方法,为林地分等利用提供技术支撑;
5)林地功能分区管理与工程项目布局专题报告,制定了差别化的区域林地保护利用政策,落实了重大资源保护、生态建设项目用地;
6)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保障措施专题报告,协调林地保护与利用的关系,确保规划的实施和执行。
1.3 《云南省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技术要求和工作方法》
在省级规划编制过程中,编制工作组通过分析、归纳和总结,制定了《云南省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技术要求和工作方法》,经省林业厅审查同意后下发全省各州(市),为规范我省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统一县级规划编制中各工作环节的技术要求、质量要求和工作方法,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作出了重要贡献。
1.4 全省林地档案管理数据库
在林地落界工作中全面运用了高分辨率卫星影像,明晰了全省林地保护利用的范围和布局,形成了全省林地“一张图”,建立了我省第一个林地档案管理数据库。
2 《云南省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年)》编制完成后,主要应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成为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审查各类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的主要依据,对全省林地保护利用发挥重要作用,为我省全面开展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工作从政策上、目标上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应用于全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城乡建设规划等“三个规划”成果的衔接工作,为全省保护基本农田、促进城镇化科学发展工作提供支持;
3)自2011年6月开始,以省级规划分解落实的规划目标和任务为基础,全省129个县(市、区)于2012年底全面完成了县级规划的编制工作,并于2013年1月经省林业厅组织审查通过,已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4)编制的《云南省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技术要求和工作方法》,规范了我省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统一了县级规划编制中各工作环节的技术要求、质量要求和工作方法,提高了规划的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5)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林地落界成果,被广泛用于全省生态公益林修编、天保工程实施方案编制等方面。
3 《规划》实施具有重大社会效益,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明确了全省2020年林地保有量2487万公顷、森林保有量2142.81万公顷、10年占用征收林地面积69073公顷等控制性、约束性指标,对在全省范围内有效保护林地、合理利用林地提出了明确目标;
2)通过规划,将全省林地分为4个保护等级,并制定分级保护管理措施,使全省生态敏感、生物多样性富聚的1186.3万公顷I、II级林地得到有效保护,1300.72万公顷III、IV级林地得到合理利用;
3)通过与全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规划进行“三个规划”成果的衔接,调整出自然保护区内的规划基本农田、建设用地82590.62公顷,国家级、省级公益林内的基本农田、建设用地263102.06公顷,调整出可利用林地面积353215.67公顷,从土地空间布局上解决了长期困扰着保护与发展的矛盾问题,使全省的坝区优质耕地和生态脆弱地区的林地得到了有效保护,促进我省城镇化科学发展,同时也为今后10年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预留了空间;
4)通过对全省林地进行功能分区和林地质量分等,将全省林地划为6个功能区,明确了名区的林地主导利用方向;将全省林地评定为5个质量等级,对高等级林地的高效利用提供了有力支持;
5)规划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后,有助于规范长期以来林地保护利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充分发挥林业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为实现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建设“森林云南”的战略目标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对实现全省社会、经济、生态的可持续协调发展提供了可靠的保障;
6)对全省各县(市、区)全面落实“分区施策、分类管理、分级保护、分等利用”的林业政策具有巨大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