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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黄宗羲的妇女观——以黄宗羲女性散传为例

2014-08-15李爱贤

天水师范学院学报 2014年2期
关键词:黄宗羲才女墓志铭

李爱贤

(兰州大学 文学院,甘肃 兰州 730020)

黄宗羲及其著作一直是学界研究的热点和难点,但关于其妇女观,迄今为止还未见专论发表。《黄梨洲文集》中有23篇女性散传(散传,包括传状、碑铭、自序等作品),其中有15篇碑志文(墓志铭、碑文、墓表、墓砖)、5篇传体文和3篇寿序文。从这些文章中我们可以探寻黄宗羲的妇女观,下文将从其表现及成因两方面来展开具体的论述。

一、黄宗羲妇女观的两面性

对黄宗羲女性散传进行分析,我们不难看到黄宗羲的妇女观中有宣扬封建节妇烈女、妇道孝道等压抑人性的腐朽思想。

首先,黄宗羲女性散传对节妇、烈女、贞妇、孝女等进行了赞扬。黄宗羲的23篇女性散传中就有8篇是以节母、烈妇、孝女命名的,如《周节妇传》、《桐城方烈妇墓志铭》、《唐烈妇曹氏墓志铭》,《王孝女碑》、《毛烈妇墓表》等。作者既然肯以节妇烈女、孝女命名,无疑对其节烈行为是赞赏有加的。如在《周节妇传》中,黄宗羲认为周节妇“卒乃中兴马氏,亦犹田单之存燕,汾阳之再造唐室”,[1]89对周节妇的守节给予了极高的赞誉,并在文章之末说“今圣天子无幽不烛,使农里之事,得以上达。纲常名教,不因之而益重乎?”[1]89认为天朝圣明时期,应该更加重视纲常礼教。在《余恭人传》中,黄宗羲也认为余恭人的死节凄楚蕴藉,犹如谢翱羽等人,皆是天地之元气。在《唐烈妇曹氏墓志铭》中,黄宗羲对其百般求死的经过进行了详细的叙写,认为“烈妇之志,可以激天”。[1]272《桐城方烈妇墓志铭》中的方烈妇在土寇劫掠之时,怀抱幼女,投水至死,打捞上岸之后,衣带严实不可解,生怕被贼人剥衣露体,保住了贞洁。黄宗羲不但对其节烈行为予以称赞认可,还对其孝道大加赞扬,说“安人少有至性,十岁时,母病笃,亦割臂肉,投药中以进”,[1]278并将安人与曹娥相提并论,“曹娥以孝,潜波娥江;贞女以义,自沉溧阳;于烁安人,继此耿光。”[1]279可见黄宗羲对这种封建孝道是极力提倡的。另外像夫死抚孤,上事下理的吴节母、寄于女氏之党的节母金孺人等都是作者极力赞扬的对象。因此,我们可以得知,黄宗羲宣扬节妇烈女实意在于维护封建纲常。然而,这种守节殉节的行为有时却忽略人性,显得过于残忍。《余恭人传》中,恰逢甲申之变,夫人在京师者,或从子死,或从夫死,从节者众多,犹如“……地卷朔风,庭流花雪,而其景象之惨恶者……”。[1]90实际上,这种守节行为是一种人性的摧残和对生命的轻视,显得残酷而毫无意义。

其次,以母道和妇道作为标准来评价女性的价值。封建社会女性的生活空间基本上只局限于家庭,扮演的社会角色往往是贤妻良母,所以从为人妻和为人母两方面来评价女性是理所当然的。因此,母凭子贵、夫贵妇荣的观念在黄宗羲寿序文中就显得很突出。《范母李太夫人七旬寿序》一开始便写馆阁对文章的限制。作者感慨“天尾旅奎,馆阁江湖,同一寂寞,不知此权将复谁寄?”[1]508然后写国雯“与其徒斟酌六经,参攻众论,深明古今治乱之故,溢而为文,非复世人模拟所及……馆阁文章之权,将见自国雯而复。”[1]508从侧面肯定了国雯得文章之要领,使馆阁文章后继有人。文章从一开始直到即将结尾都没有提及李太夫人,看似有点喧宾夺主之感,末尾才写及李夫人“并事两姑,皆得其欢心。抚育诸子,有均一之德”,[1]508突出母亲教子有方,认为儿子的成功是评价母亲的标准。又如在《施恭人六十寿序》中作者不吝笔墨写恭人之子郑禹梅之文得文章之正派,随即再写恭人是“当世之文母”。[1]509欧阳修在《长寿县太君李氏墓志铭》中有云:“书其子之贤而有立,以见其为母之方”,[2]看来古人常以子贤作为评价为母有方的标准。不但如此,丈夫的功成名就也是评价妇女为人妻道的标准。如《张母李夫人六十寿序》先写及学术,后写道妇人之夫文定公吏治“饰以经术”,[1]507再写恭人贤德。可见他认为妇女的贤德就在于儿子成才和丈夫成名有威望。另外值得注意的是黄氏在《先妣姚太夫人事略》写其母亲的荣耀时虽然已经突破了妇道和母道的评价准绳,但是,仍然没有脱离以妇道和母道来评价女性的窠臼。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知晓黄宗羲妇女观中具有一定的封建糟粕,然而黄宗羲妇女观中也有进步和民主的一面,主要表现在黄宗羲对妇女的同情宽容、尊重和重视女子才学等方面。

第一,同情节女烈妇的守节之苦。黄宗羲在称赞妇女节烈孝道的同时,也对妇女的守节之苦表示了极大的同情。如在《唐烈妇曹氏墓志铭》中,唐烈妇因夫死而不独生,故饮砒霜,饮桑灰汁,碎钱为屑食之,喝沪汁数升,绝食,跳井,最后自缢,如愿以偿地结束了生命。面对这种百般求死的壮烈之举,作者写道:“古今死节者多矣,未曾有如烈妇之死而生,生而死,人世痛苦之事备尝骀遍者”,[1]272对烈妇的殉节的痛苦经历给予了极大的同情,并且表示“贞之未尝劣于烈也”,[1]272意思是曹氏想要守节不一定非要去想法设法求死,为夫保持贞洁也是可以的,从这里可以看出黄氏对女性守节的宽容。《节妇金孺人墓志铭》中忍辱负重、寄于女氏之家的金孺人,《吴节母墓志铭》中弃死抚孤,坚守孝道的吴节母,《余恭人传》中从子、夫而死的众多妇人都是作者同情的对象。《先妣姚太夫人事略》体现了黄宗羲的赤子之心,文中写道:“古来章妻滂母,受祸不过一时,而太夫人始遭东林党祸,继之以复社党锢,又继之以乱亡。捕狱则操兵到门,避寇则连绳贯掌。辛苦再立之户牖,频经风雨,一生与艰危始终。”[1]10黄宗羲自小受母亲的影响较大。父亲死于冤狱,母亲在危难之中肩负重担,上事翁姑,下育子嗣,使五子皆有才名,而自己却守寡终老。黄宗羲将母亲守节的辛苦和养育子女的艰难看在眼里,痛在心里,也对母亲的辛酸遭遇表示了极大的同情。

第二,尊重女性地位。纵观黄宗羲的女性传记文,他摈弃了男尊女卑的思想,重视女性的地位。我国很早就有“天尊地卑,乾坤定矣”[3]264的名言,“乾道成男,坤道成女”[3]264意即男子为天,女子为地,天尊地卑,男尊女卑是天经地义的。宋代的程颐更强调“男女有尊卑之序,夫妇有倡随之礼,此常理也,如恒是也。”[4]也就是说女性不能凌驾于男性之上,男女永远都是不平等的。然而黄宗羲却摒弃了这种观点,如在《节妇陈母沈孺人墓志铭》中“从来叙次女妇者,类以比之臣子。然绸缪户牖之事,与经营四方,果孰难而孰易乎?在四方者其功易著,在户牖者其劳易忽。故流俗以旌表为节妇之极致。旌表之在天下,不过百分之一耳,而此一分者,又或以幸而得之。”[1]273可见黄宗羲极重视女性地位,他把女性在家绸缪户牖之事与男子在外经营四方之志相提并论,不同的是一个隐蔽,不易察觉,一个比较卓著,显而易见。作者肯定女子在家庭之中的劳动其实就是在肯定女性的地位,尽管她们在扮演的社会角色上有很大的差别,但其功劳应该传世。另外,在《桐城方烈妇墓志铭》中作者借烈妇之节,表达了对“尝观今之士大夫,口口名节,及至变乱之际,尽丧其平生”[1]279的不满。黄氏批评今之士大夫“岂其无悲歌慷慨之性吁,亦以平生未尝置死于念,一旦骤临,安能以其所无者应之于外?”[1]279对妇女临危显义的赞许,批评士大夫的虚伪。肯定女性的节义行为,批判男性的假气节,也是黄宗羲尊重女性,重视女性地位的侧面表现。

第三,肯定女子的才学。“女子无才便是德”是我国古代社会广为流传的封建观念,然而黄宗羲却在传记中肯定了女性的学识和才能,对“女子无才便是德”的观念进行了纠偏。在黄宗羲的女性传记中,作者塑造了众多具有才识和知书达理的女性形象。如在《李因传》中作者细腻地刻画了明末才女李因在艺术上和生活上的情状,以之与柳如是、王修微等人不世出的神韵相提并论。李因,号是菴,自小聪慧能诗文,后归葛光禄,成为副室。两人亦师亦友,“奇书名画,古器唐碑,相对摩玩舒卷,固疑前身之为清照。”[1]88李因画技出神入化,“暇即发墨作山水,或花鸟写生,是菴雅自珍惜,然脱手即便流传”。[1]88李因以风雅闻著于世,与当时的柳如是、王修微鼎足而三。《安丘张母李孺人墓志铭》中“上事下理”,[1]282使“和蔼之气蒸于一门”[1]282的李孺人,不但能够琐细于柴米油盐,也

能“琴囊印谱,饰以女红;牙签千卷,手自装潢”,[1]282称孺人为“慧业文人之亚也”,[1]282并指出“元之管夫人,明之徐淑、陆卿,文雅流传。而田园阂葺,孺人则兼有其长。”[1]282可见孺人即擅长于料理家务之事,也能注重节操修养,是寻常闺秀所不能及者。另外还有“读书识大义,为人机敏,强力多才能”[1]281的吴节母;“幼固读书识字,及归而见先生以诗文著名,遂相从为学,日事于砚北,不亲俗务”[1]277的方烈妇;“……一门百口,流矢影风,顾有忧色,恭人镇以整暇,如处无事。虽屯苦备经,卒开闭否之运,养生送死,总归礼教。非其才识绝人,何以有此”[1]90的余恭人;自幼受诗书淘染的刘太夫人等都是具有才学见识,受作者褒赞的女性。

二、黄宗羲妇女观的成因

这样看来,黄宗羲的妇女观无疑是复杂的,矛盾的。在宣扬旌表妇女节烈行为的同时又揭示她们孤寂压抑的守节之苦,并抱以同情的态度;在肯定他们恪守封建妇道和母道的同时,又赞扬她们上事下理的才能和舞文弄墨的才学,可谓是集封建和进步于一体的妇女观。在拥有传统妇女观的同时又表现出对妇女极大的同情、宽容和尊重。那么黄宗羲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妇女观呢?笔者认为原因有以下几点:

首先,母亲的经历对黄宗羲妇女观产生了深远的影响。黄宗羲深受家庭环境的影响,尤其是深受父亲名节所感染,使得他重气节、严操守、砥砺风节。然而,母亲的经历对黄宗羲妇女观的影响更为重要。在其《先妣姚太夫人事略》写了母亲的才干:“内外数十人,而太夫人长群妇,承巾奉帚,群妇皆识一十六岁女子为进退”;[1]9母亲的宅心仁厚:忠节公死难,“太夫人不忍嫁群妾,皆听其母家迎去”;[1]9母亲对父亲的忠贞:“每哭先公,至于晕绝”[1]9等等。自父死难,母子相依为命,以延漏刻。父亲的刚直不阿、披难冤狱,母亲的仁义、慈善、几十年来的辛苦守节都给黄宗羲留下了深刻的影响。所以黄宗羲宣扬节烈孝道的同时又同情女性,肯定女子才能的思想是不难理解的。

其次,黄宗羲妇女观的形成也受宋明理学和时代政治风气的影响。宋代二程提出来的“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的观点在明代大为流行,成为衡量女性道德品质的普遍标准,如陈顾远所说:“夫死不嫁之观念,乃确定于宋兴以后也。然其始也,程伊川虽主张失节事大,顾其甥女侄妇皆有改嫁事实,是当时尚未能完全转变其风可知。继经朱子之提倡,元世之崇尚,而迄于明清,士庶莫不以再嫁为耻矣。”[5]可见,在当时社会,不管是平民百姓还是文人士子,都将女性改嫁当做耻辱,这说明了在明代,妇女守节这种观念早已深入人心。如果说宋明理教是对妇女的隐性束缚,那么社会的法律法规变成了女性身上实实在在的铁板枷锁。明代社会不但继续封建妇女守节的伦理道德思想,而且还将这种观念上升到了意识形态的高度。有明法律明文规定:“民间寡妇,三十以前夫亡守志,五十以后不改节者,旌表门闾,除免本家差役。”[6]妇女守节不但可以光耀门楣,而且可以给家庭带来利益,促使很多人争相效仿。黄宗羲生活在这样的时代政治氛围和社会风气之下,其思想观念肯定会受到沾染,因此黄宗羲表扬烈妇节女也是情理之中的。

最后,笔者认为黄宗羲的妇女观在一定程度上也受到了阳明“心学”的影响,其妇女观中同情封建妇女的一面应该溯源于阳明“心学”中的“恻隐之心”。阳明“心学”提倡“良知”,打破了理学对人性的禁锢。王阳明认为“知是心之本体,心自然会知。见父母知孝,见兄自然知弟,见孺子入井自然知恻隐,此便是‘良知’”。[7]黄宗羲也认“当恻隐处自恻隐”,[8]因此对待守节殉身的妇女的同情便可以理解为“恻隐之心”。当然,这种“恻隐之心”不仅仅来源于阳明“心学”之说,这与黄宗羲主观情感上同情守节殉节的妇女也不无关系。这种同情,也是深受儒家思想陶冶的黄宗羲“仁义”思想的真情流露。

另外,黄宗羲笔下女性才人形象之所以如此丰富,女性才识之所以受到黄宗羲的肯定和重视,一方面是因为明清之际才女济济,才女已经成为很多文人笔下的宠儿,对妇女才学的重视已经成为一种趋势;另一方面与黄宗羲个人情感上比较倚重女子才学有关。李祥林说:“历史上‘女才’问题伴随着女权意识的涨落。女才‘浮出历史地表’,跟时代进步和社会发展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先秦时期几乎不见有关才女的记载,两汉有之但寥寥无几,直到魏晋以后,才女们大量涌现。能文善诗的才女成批涌现大致集中在魏晋、唐宋、明清时期,特别是在明清时期形成了群芳竞妍的局面。”[9]明清时期,才女层出不群,群才争芳斗艳,加上才女和文人来往密切,诗酒唱和,女性才人及其才学就更加受到文人士大夫笔墨的青睐和肯定。黄宗羲作为一代大儒,早期经历了颠沛流离的生活,晚年退而著书立说,开书院、设讲会,爱好学术。他笔下所塑造的女性形象几乎都有“才女”的一些因素,有些甚至对妇女家庭角色避而不谈,专讲才识,这说明黄宗羲在主观情感上是比较看重女子才学的。

综而述之,母亲一生守寡经历的影响,宋明理学和时代政治风气的沾染,再加之对阳明“心学”中“恻隐之心”观点的接受,明清时期才女数量增多、才女社会活动频繁,作者主观感情的倾向等,这些因素共同造就了黄宗羲集封建和进步于一体的妇女观,使之表现出既宣扬旌表烈妇节女,以母道和妇道来评价女性价值等的封建性,又表现出对守节女子的同情、宽容和尊重,肯定女性才能学识等的进步性。因此,对黄宗羲妇女观的探寻,对我们更加深入了解黄宗羲本人及其思想不无裨益。

[1] 黄宗羲,著.陈乃乾,编.黄梨洲文集[M].北京:中华书局,2009.

[2]欧阳永叔.欧阳修全集[M].北京:中国书店出版社,1991:245.

[3]周振甫,译注.周易译注·系辞:上[M].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2005.

[4] 程颢,程颐,著.王孝鱼,点校.二程集[M].北京:中华书局,2011:979.

[5]陈顾远.中国婚姻史[M].上海:上海书店,1984:231-232.

[6]孙晓.中国婚姻小史[M].北京:光明日报出版社,1988:193.

[7] 王阳明,撰.邓艾民,注.传习录注疏[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15.

[8] 黄宗羲,著.沈芝盈,点校.明儒学案·诸儒学案:中一[M].北京:中华书局,2008:1107.

[9]李祥林.性别反思中的古代中国“才女”现象[J].职大学报,201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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