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轴绚丽多彩的唐代生活画卷——《玄怪录》居住风俗文化释读
2014-08-15张岗
张 岗
(陇东学院 文学院,甘肃 庆阳 745000)
文化是人类在改造客观世界和主观世界过程中所创造的一切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包括人们在社会生活中的衣、食、住、行、工艺技巧等物质文化,也包括学术思想、宗教迷信、伦理道德,乃至政治、法律、教育制度等的精神文化和制度文化。风俗是指不同历史时期在特定的社会区域内人们共同遵守的行为模式或规范。因此,风俗即文化的表现,是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意识形态范畴。中国历史悠久,疆域辽阔,自然环境多样,社会经济环境不尽相同。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逐步形成了不同地区、不同类型、不同风格的风俗文化。唐代是中国封建社会辉煌灿烂的时期,经济繁荣、政权统一、生活安定、内外交流频繁、佛道两教兴盛以及科举制度的建立,酿就了唐代风俗鲜明的时代风格,在生产、生活、礼仪、信仰等诸多方面,都称得上是中国古代风俗文化的大发展时期。以唐代的居住风俗文化为例,是“在继承两汉以来成就的基础上,吸收融合了外来居住习俗,形成了一个完整的民居建筑体系和居住风习”。[1]第三卷,95中晚唐著名政治家、文学家牛僧孺创作的传奇专集《玄怪录》虽以记录传闻异说,满足大家嗜奇记奇的兴趣为主,但小说对唐代官宦府第和百姓宅舍的生动描绘,展示了唐代官民不同的居住建筑形式,再现了唐代官民居住的礼仪规定、法律制度,揭示了唐代不同阶级、阶层的生活习惯、审美意识以及文化心态。
一、朱门素壁的官宦府第
“居室是人们居住的空间,是人与物互相渗透涵容的场所。居室建筑规模的宽敞与狭隘,居室陈设的奢华与简朴,标志着人们的生活水准,同时也体现出时代的一种文化取向。”[2]84唐代贵族官僚的居室,多为四合院式的庭院结构。其平面布局系以中轴线为中心,左右对称,由南向北分别排列着大门、前院、主院、后院。大门外设有门屏,起遮景作用,客人来访,先在门屏处等候。大门多漆成朱红,即杜甫“朱门酒肉臭”诗中之朱门。进大门之后,宅院为廊屋抱厅,前院与主院之间有中门遮隔。两院东西两厢各有廊屋。中门外设有门馆,供客人休息或住宿。中门内有庭院,穿过庭院,即住宅的主要建筑——厅堂。唐代官宦府第的厅、堂都是招待客人的地方,正中的厅堂称“中厅”或“中堂”,其他的称“东厅”、“西厅”、“前厅”或“内厅”等。如《玄怪录》中的《岑曦》篇:“进士郑知古,睿宗朝客于相国岑公门下,有日矣。一夕,寝于内厅。……大鬼不顾,又逾中门,众已纷纭而入。……衙鼓将动,稍稍似息。知古彷徨,不知所为,行于廊下,以及鸣鼓。鼓发,中门大开,厩吏乃惊焉。导从之士俨立于门下矣。”[3]卷四,126中堂面积宽敞,摆设齐备,凡家庭中的重大活动如典礼、宴饮、会客都在这里举行,是宅院中最重要的地方,因此大都装饰华丽。如《滕庭俊》篇中,滕庭俊在见到主人之前,与老父“偕行,绕堂西隅,遂见一门,门启,华堂复阁甚绮秀,馆中有樽酒盘杓。”[3]卷二,50又如《张老》篇:“门有紫衣门吏,拜引入中厅。铺陈之物,目所未睹。……遂引入,见妹于堂前。其堂沉香为梁,玳瑁帖门,碧玉窗,珍珠箔,阶砌皆冷滑碧色,不辨其物……有顷,进馔,精美芳馨,不可名状。食讫,馆韦于内厅。……张老笑曰:‘宅中有客,安得暮归。’……张老揖而入。俄而五云起于中庭,鸾凤飞翔,丝竹并作。张老及妹,各乘一凤,……迨暮,稍闻笙簧之音,倏忽复到,乃下于庭。”[3]卷一,10小说中的张老是神仙不是官僚贵族,但他的居室完全是权豪显要的标准,说明在作者看来,唯有官宦府第的朱门素壁、富丽堂皇才配得上神仙居住。堂前的两个阶梯,称东阶和西阶,分别为主人和宾客行走之用。如果宾主相见,宾自西阶升,主人则立于东阶表示答酢。像《崔绍》篇中的崔绍前去官府拜见王判官时,“既至厅前,见王判官著绿,降阶相见,情礼甚厚,而答绍拜,兼通寒暄,问第行。延升阶,与坐,命煎茶。”[3]卷五,142《裴谌》篇中的敬伯前去拜访裴谌时,被“引一妓自西阶登”[3]卷一,15供敬伯娱乐。当然,这样的居室结构不仅限于官宦府第,也适合于普通百姓,像《滕庭俊》篇中的滕庭俊在见到主人麻大时“降阶相让,还坐”;[3]卷二,50《来君綽》篇中的来君綽在“降阶见主人”后,[3]卷一,26由主人“叙寒温讫,揖客由阼阶”。[3]卷一,26中堂之后就是一家人居住的卧室了。也有中堂待客,堂之东西间作卧室的。堂屋左右一般都有厢房,是亲属或仆人居住处,有时也包括厨房。可以说,门、厅堂、寝室、廊屋是构成一套住宅的最主要部分,官宦府第基本都是采用有明显中轴线和左右对称的平面布局的。“所以当时人形容大官僚的住宅时就说是‘朱门素壁’、‘环廊曲阁’、‘中堂高会’之类了。”[1]卷三,98
然而,唐政府对官僚贵族居室住宅的等级规模有着严格的限制,如《唐会要》记载:“准营缮令,王公以下,舍屋不得施重栱、藻井。三品以上堂舍,不得过五间九架,厅厦两头门屋,不得过五间五架。五品上堂舍,不得过五间七架,厅厦两头门屋,不得过三间两架,仍通作乌头大门,勋官名依本品。六、七品以下堂舍,不得过三间五架,门屋不得过一间两架。非常参官,不得造轴心舍。及施悬鱼对凤瓦兽通栿乳梁装饰,其祖父舍宅,门荫子孙,虽荫尽,听依仍旧居住。其士庶公私第宅,皆不得造楼阁,临视人家。”[4]卷三十一·舆服上·杂录,671
唐代政府从房屋间数、结构样式和屋顶装饰等方面,对各级官员的住宅做了营缮等级的规定。能够居住五间九架宅舍的,至少是三品以上的高官;能够居住五间七架宅舍的,至少是五品的高官……因此,像《马仆射总》篇里,有资格占居“有殿九间”[3]卷四,118的是唐代历任岭南、淮南等的节度使被封为岐国公的司徒杜佑。《齐饶州》篇里的道士,没有官爵,也占居着“直北正殿九间”,[3]卷三,95流露出作者对求仙访道生活的欣赏态度和对道士的崇敬之情。
按唐制规定,凡在朝任官的文武高官达到三品即可私门立戟。戟由朝廷颁给,以数目多为高贵。如可列十六戟的为一品官,可列十四戟的为二品官,可列十二戟的为三品官,等等,因此称显贵之家为“戟门”。《韦氏》篇载,韦氏女“遂南行。及岸数百步,有坏坊焉。自入西门,随垣而北,其东大门屋,因造焉。又无人而大开,遂入。及坏戟门,亦开,又入”。[3]20卷一说明她来到了至少是三品高官的家中。
还有,自唐代起,室内器用家具的陈设都有着严格的限制,必须按礼制使用。比如,对于皇家贵戚及官宦贵族来说,“铺席是正常的,该铺席而不铺席是非礼的”。[5]108《齐饶州》篇中的齐推女,为了让妻子复活,受尽各种屈辱,终于感动了能够救其性命的田老先生。而田老先生的“房中铺一净席,席上有案,置香一炉,炉前又铺席”。[3]卷三,95显示出田老高贵的身份。又如《袁宏儿夸郎》篇:“王氏昆弟方陈设于堂下,茵榻帷帐,赫然眩目。”[3]卷三,68以居室的陈设突显主人的身份地位。另外,金玉器具乃皇家专用,即使官宦之家也不得随意使用。这一点在《唐会要》中也有规定:“诸一品已下,食器不得用浑金玉,六品已下,不得用浑银。”[4]卷三十一·舆服上·杂录,668可是,《玄怪录》中对官宦居室陈设的描述,似乎超出了这种限制。像《裴谌》篇:“遂揖以入,坐于中堂。窗户栋梁,饰以异宝,屏账皆画云鹤。有顷,四青衣捧碧玉台盘而至,器物珍异,皆非人世所有,香醪嘉馔,目所未窥”;[3]卷一,15《张左》篇:“蒙玄真伯居大殿,墙垣阶陛,尽饰以金碧,垂翡翠帘帏”;[3]卷三,72《张老》篇:“其堂沉香为梁,玳瑁帖门,碧玉窗,珍珠箔,阶砌皆冷滑碧色,不辨其物。”[3]卷一,10小说中居室的陈设装饰用的都是奇异的珠宝,珍贵的香料,富丽堂皇,奢华豪靡。而这些居室的主人都是神仙道人。这说明,在当时物质匮乏的中晚唐,要想达到如此的装饰效果,非一般的官宦家庭所能。况且,“诸营造舍宅、车服、器物及坟茔、石兽之属,于令有违者,杖一百”。[6]卷第二十六。杂律,488据史书记载,唐初,由于国家尚处恢复时期,开国大臣又大多节俭,故官员庶民均能守制。但到高宗、武后时,社会上刮起奢侈之风,大小官吏着意营建自己的住宅。玄宗时,奢风更盛,但仍能守制。“安史之乱”中,生灵涂炭,连昔日王公贵族也饱受磨难。正是由于经历了极端的物质匮乏,在时局稍定之后,官宦贵族们便开始敛物聚财,追求奢华享受,而营造住宅便是追求享受的一个主要内容。像平定内乱有功的将帅马璘“之第,经始中堂,费钱二十万贯,他室降等无几”。[7]卷一百五十二,4067功臣郭子仪,“其宅在亲仁里,居其里四分之一,中通永巷,家人三千,相出入者不知其居。前后赐良田美器,名园甲馆,声色珍玩,堆积羡溢,不可胜纪”。[7]卷一百二十,3467而掌握国家枢机的文臣元载,尤在住宅的建造与装饰方面奢侈,“城中开南北二甲第,室宇宏丽,冠绝当时。又于近郊起亭榭,所至之处,帷帐什器,皆于宿设,储不改供。城南膏腴别墅,连疆接畛,凡数十所,婢仆曳罗绮一百余人,恣为不法,侈僭无度”。[7]卷一百一十八,3411
以元载为代表的唐代官宦在居住条件上所表现出来的物欲追求,其实在某种程度上代表了当时部分文士的内心欲望。安史之乱之后,武将建功立业,而文士却难有用武之地,其社会价值与地位亦因此被轻视与贬低。对于那些原本出身寒门,希望通过学文来改变自己命运的下层文士来说,他们出人头地的机会就更小了。“在极度物质条件匮乏以及精神压抑的情况下,儒家传统中的安贫守道思想已不足以使这部分文士获取自我安慰。因而,他们一旦得志,被压抑的物欲与情感便开始膨胀,唯有通过物质的享受以及财富的炫耀,才能给曾经受伤的压抑的心灵以补偿”。[8]163牛僧孺六岁丧父,自此寄人篱下,十五岁来到长安,独居杜樊乡勤奋读书,二十六岁举进士,后来又当上宰相。这样的经历,难免跟众多文士一样,昔日受轻侮、忍饥寒,在发迹后要扬眉吐气,加上竞务豪奢之风的流行,因此,对于建造豪华邸宅,作者似乎表现出一种津津乐道的心态。如《杜子春》篇:“遂转资扬州,买良田百顷,郭中起甲第,要路置邸百余间,悉召孤孀分居第中。”[3]卷一,4《张老》篇:“忽下一山,见水北朱户甲第,楼阁参差,花木繁荣,烟云鲜媚,鸾鹤孔雀,徊翔其间,歌管嘹喨耳目。……其堂沉香为梁,玳瑁帖门,碧玉窗,珍珠箔,阶砌皆冷滑碧色,不辨其物。”[3]卷一,10《侯遹》篇:“遹至城货之,得钱百万,市美妾十余人,大开第宅,近甸置良田别墅,货买甚多。”[3]卷三,82还有《裴谌》、《张左》篇等。
二、三架四舍的百姓宅舍
与官宦府第的“朱门素壁”相比,普通百姓的居室是简陋狭仄的,穷苦人家更是无钱可盖了。《岑顺》篇中闹鬼的破宅,原为岑顺外祖父即将废弃的小宅,因为岑顺“旅于陕州,贫无第宅”,[3]卷五,134便请求住在那里。由于唐政府对庶民房屋建筑的规模等级有严格的限制,像越界打墙、私占空嫌隙地之事,更在禁止之列。如《唐会要》规定:“又庶人所造堂舍,不得过三间四架。门屋一间两架,仍不得辄施装饰。”[4]卷三十一·舆服上·杂录,671一旦超过此规定就是违法。因此,在京都生活的百姓置一所住宅很不容易,只能住卑狭低矮的破房,甚至靠租房暂居。像《吴全素》篇中的吴全素“举孝廉,五上不第。元和十二年寓居长安永兴里”,[3]卷三,102即是此例。当然,唐代居民绝大部分住在乡村。乡村民居一般规模都很小,故被称为“蜗舍”。而贫苦人家的住房非常简陋,大多是“草茨竹椽”或“茅茨土阶”,即以竹木为栋椽,以茅草或芦苇苫盖房顶,以泥土砌成台阶。在南方,由于全国房屋建筑用砖瓦还不普遍,即使城市中的住宅仍是以茅竹屋为主。与茅屋相配套的设施是“柴门”或“荆扉”,即用树枝或荆条编扎的门。对此,唐代诗人的作品中多有提及。像刘长卿《逢雪宿芙蓉山主人》:“柴门闻犬吠,风雪夜归人。”[9]卷一百四十七,1479王维《辋川闲居赠裴秀才迪》:“倚杖柴门外,临风听暮蝉。”[9]卷一百二十六,1266《渭川田家》:“野老念牧童,倚杖候荆扉。”[9]卷一百二十五,1248岑参《西掖省即事》:“官拙自悲头白尽,不如岩下偃荆扉。”[9]卷二百一,2097由于茅屋、竹屋容易引发火灾,故地方长官在注意民政建设的同时,也提倡建造瓦屋,并开工设窑,烧制砖瓦以供建屋之用。当然,庶民中经济条件宽裕的人家,其建筑材料多用木、石、砖、瓦。所以,唐代民居中既有砖瓦房四合院,也不乏草堂茅庐甚至窑洞。一些富裕人家,达官贵人甚至也住草堂,茅屋。
《玄怪录》中以茅屋草堂为居室的多为隐者道士。像《张左》篇写一隐士居住在“徙居鹤鸣山下,草堂三间,户外骈植花竹,泉石萦绕。……花卉繁茂,甍栋连接,清泉翠竹,萦绕香甸。”[3]卷三,71《萧志忠》篇写一位道人“有茅堂数间,黄冠一人,架悬虎皮,身正熟寝。”[3]卷三,76《张左》篇中,占梦者告诉老头,要服用道术炼制的药散,多寻奇异之书,还要“徙居鹤鸣山下,草堂三间,户外骈植花竹,泉石萦绕”,[3]卷三,71才可长寿。《巴邛人》篇中的赌博者要求对方将所输之物“于王先生青城草堂”还给他,[3]卷三,84作者对茅屋草堂似乎很感兴趣。究其原因,不难发现:茅屋草堂与豪奢的邸宅、人造的园林相比,其构造以简约为美,同时又与天然水、竹相结合,透出一种天然的清韵。茅屋草堂无疑更符合经济条件一般的文士的需要,是重情致、轻物欲的居住心态的产物。因此,在初唐、盛唐文人的观念中,草堂往往指处士、隐居者所住的简陋茅屋,在当时的诗歌中也常常和僧、道、隐士、出世者联系在一起。如开元诗人杨浚《题武陵草堂》:“草堂列仙楼,上在青山顶。”[9]卷一百二十,1206带有明显的道家色彩。到中唐以后,草堂在文人笔下频频出现,并且与僧、道、隐士等没有了必然的联系,一般在生活中追求清静、淡泊的文士屡屡将草堂引为居所。如钱起《蓝田溪杂咏二十二首·竹间路》:“暗归草堂静,半入花园去。有时载酒来,不与清风遇。”[9]卷二百三十九,2685杜甫《诣徐卿觅果栽》:“草堂少花今欲栽,不问绿李与黄梅。石笋街中却归去,果园坊里为求来。”[9]卷二百二十六,2448顾况《送郭秀才》:“故人曾任丹徒令,买得青山拟独耕。不作草堂招远客,却将垂柳借啼莺。”[9]卷二百六十七,2971刘禹锡《伤愚溪三首》:“溪水悠悠春自来,草堂无主燕飞回。隔帘惟见中庭草,一树山榴依旧开。”[9]卷三百六十五,4119白居易《别草堂三绝句》:“久眠褐被为居士,忽挂绯袍作使君。身出草堂心不出,庐山未要勒移文。”[9]卷四百四十,4911文人对草堂的青睐,可以看出中唐文人心态及生活追求的改变。“中唐初期,部分士人追逐物欲,侈建豪宅的同时;也有部分士人坚持文士简朴的精神,在清约的居住环境中体现节行与韵致。”[8]170而士人这样的居住心态不可能不影响到中晚唐的牛僧孺。如前所述,牛僧孺在竞务豪奢之风流行的时代,对于建造豪华邸宅,似乎津津乐道。但同时,受部分士人坚持文士简朴精神的影响,又对草堂茅屋保持着较浓的兴趣。这种矛盾复杂的心理体现了以牛僧孺为代表的中晚唐文士追求奢华与简朴的矛盾心态。如在《裴谌》篇中,这种思想就表现得十分典型。故事围绕坚持修行与抛弃修行的情节展开,“去华屋而乐茅斋”[3]卷一,14成为两种不同精神追求的代名词。最终,“茅斋”战胜了“华屋”,反映出在对物质欲望追求近乎疯狂的时代,依然有人坚守传统的士人精神。
然而,草堂茅屋毕竟是唐代士人精神层面的一种象征符号,对老百姓而言,能住上以木、石、砖、瓦为材料的居室是最好不过了,如果自己的居室能再宽敞、漂亮一些都会成为一种奢望。当然,庶民中那些经济条件宽裕的人家,或许能够实现自己的梦想。《杜子春》篇中的杜子春,以前挥霍钱财,以致穷困潦倒,后来在别人的资助下,“转资扬州,买良田百顷,郭中起甲第,要路置邸百余间,悉召孤孀分居第中”。[3]卷一,4古代把封侯权贵的住宅称“甲第”,其实一些乡间富豪第宅有时也称之为“甲第”,即第一等住宅,且多为深宅大院。像《张老》篇中的“张老庄”,乃张老天坛山修行的居所,“朱户甲第,楼阁参差”,[3]卷一,10不但面积大,而且“其堂沉香为梁,玳瑁帖门,碧玉窗,珍珠箔,阶砌皆冷滑碧色”。[3]卷一,10这种神仙府第的描绘无疑是现实生活中甲第豪宅的反映。
《玄怪录》是唐代著名政治家、文学家牛僧孺的传奇专集,盛行于唐元和年间。小说虽以记录传闻异说、塑造精灵粉怪、满足大家嗜奇记奇的兴趣为主,但小说通过对官民居住建筑的规模、级别以及室内陈设的生动描绘,既展示了唐代官民的居住形式,也反映了唐代官民居住等级森严的历史事实。然而,居室建筑远非土木等物质材料的排列组合那么简单,它是居住者日常生活的主要展开地点,其构造必然凝结着居住者的观念、情感和习惯,体现着他们的审美意识、生活习惯和文化心态。《玄怪录》中描写的在居住方面追求富丽堂皇、奢华豪靡的倾向,反映了唐代官宦和部分文士经历物质匮乏、精神极度压抑之后,转向物欲膨胀的心理;崇尚简约朴素的茅屋草堂,体现了部分士人重情致、轻物欲的居住心态。而牛僧孺对奢华豪靡与简约朴素两种不同居住风俗风格的崇尚,体现了以牛僧孺为代表的中晚唐文士追求奢华与简朴的矛盾心态。《玄怪录》蕴含着深厚的居住风俗文化意蕴,成为一轴展示唐代居住风俗的绚丽画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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