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东周时期儒家学派的精怪观念
2014-08-15翟胜利
翟胜利
(中国国家博物馆,北京100006)
儒家学派的思想以及学术以经世致用为重要特征,然而这并非他们思想的唯一内容。孔子等人生活于春秋战国时期,其思想观念亦必受到该时代显著的影响。精怪观念作为儒家学派世界观之一隅,也自有其特色。我们谨以材料较为丰富的儒家学派的两位代表人物孔子、荀子为例证之。
一、孔子的精怪观念
关于孔子的鬼神观念,前辈专家已经有较多的论述。学者们认为孔子鬼神观念的核心是“敬鬼神而远之”,孔子并未否定鬼神的存在,亦不迷信鬼神,其态度较为理性[1]。因为鬼神祭祀关乎很多仪节,孔子的“敬鬼神”应与其倡导周代礼仪制度的宗旨不无关系。然而对孔子精怪观念的研究还较为片面和肤浅。此前的讨论多仅针对个别材料就事论事而已①,并未对孔子的精怪观念作全面总结。有学者从一两则材料出发,试图简单地证明孔子思想的唯物性,其中不少结论却难以令人信服。我们不妨结合当时的时代背景,从精怪观念的角度对此类材料加以解读,为认识孔子的思想提供新的途径。
有记载孔子曾谈论精怪,并以精怪观念解释某些现象。《国语·鲁语下》记载季桓子穿井获羊:
季桓子穿井,如获土缶,其中有羊焉。使问之仲尼曰:“吾穿井而获狗,何也?”对曰:“以丘之所闻,羊也。丘闻之:木石之怪曰夔、魍魉,水之怪曰龙、罔象,土之怪曰羵羊。”
季桓子挖井,发现一件土缶,其中有“狗”。季桓子使人问于孔子,孔子认为乃是羵羊,属土之怪。韦昭注:“或云,得土如瓦缶状,中有土羊。昭谓:羊,生羊也,故谓之怪。”[2]190
孔子还提到木石之怪、水怪等,并各举数例。其中木石之怪即有夔。《国语·鲁语下》韦昭集解:“木石,谓山也。或云,夔,一足,越人谓之山缫也。”并引薛综《东京赋注》:“夔,木石之怪,如龙,有角,鳞甲光如日月,见则其邑大旱。”[2]191《说文》:“夔,即魖也,如龙,一足,从夂,象有角手人面之形。”[3]233又《说文》:“魖,秏鬼也。”[3]435从这些记载来看,夔确实是一足、似龙、有角的木石之怪,又可称为山缫。
不过《国语集解》、《说文》等文献成书都稍晚,我们再看《庄子》一书中的证据。《庄子·秋水》:“夔谓蚿曰:‘吾以一足趻踔而行,予无如矣。今子之使万足,独奈何?’”夔的话意即:我以一足跳踯而行,天下简易,无如我者。现在你驱驰万足,岂不是很劳累么?据此我们知道《庄子》仍认为夔乃是独脚怪,并没有因为孔子重新解释了“夔一足”的含义而改变,看来这种观念的影响是相当普遍的,非一人之力所能更易。《山海经第十四·大荒东经》记载:
其上有兽,状如牛,苍身而无角,一足,出入水则必风雨,其光如日月,其声如雷,其名曰夔。黄帝得之,以其皮为鼓,橛以雷兽之骨,声闻五百里,以威天下。
夔作为富有神奇色彩的精怪为黄帝所用,为舜所用之说可能亦是传说讹变所致。春秋战国时期有关夔的传说或许即是如此。《山海经》所载夔的形象糅合了历史传说与精怪形象两种观念,甚至两种观念在上古本就是合二为一的。孔子重新阐述“夔一足”的含义时,该精怪观念显然已经广泛流传。
木石之怪还有魍魉。魍魉,典籍又作罔两、蝄蜽、罔阆、方良、罔浪等,诸名称所指应为同一种精怪。《说文》:“蛧蜽,山川之精物也。淮南王说,蛧蜽状如三岁小儿,赤黑色,赤目,长耳,美发。”[3]672《左传·宣公三年》:
昔夏之方有德也,远方图物,贡金九牧,铸鼎象物,百物而为之备,使民知神、奸。故民入川泽山林,不逢不若。螭魅罔两,莫能逢之,用能协于上下以承天休。
“不若”,杨伯峻先生注:“不顺,意指不利于己之物。”[4]应即指生于川泽山林的螭魅罔两,由此观之,当时人确实认为魍魉是生于山林中的一种怪物,铸鼎象物则可以使民远离这种精怪。魍魉有时候被看作疫鬼,《周礼·夏官·方相氏》:“及墓,入圹,以戈击四隅,驱方良。”郑玄注:“方良,罔两也。”[5]有学者认为罔两乃无两、无双之意,本意并非指精怪[6]。然而无论如何,至孔子之时,魍魉已经作为一种生于山林的精怪出现在人们的观念之中,此后的流传中,尽管具体形态有不同说法,但都没有脱离精怪的范畴。
水之怪罔象,意为无形象,指善于变化之精怪。《庄子·天地》载黄帝寻玄珠的故事中,“乃使象罔,象罔得之”中之象罔,或即此罔象。《淮南子·氾论训》:“水生罔象”,高诱注:“水之精也。”
土之怪羵羊,季桓子穿井所得即是。对于“穿井获羊”这条记载,许多学者表示过怀疑,认为其思想与孔子“不语怪、力、乱、神”的原则不相符合[7]。《汉书·五行志》中已尝试将获羊事件与政治联系起来,以为孔子如此回答另有寓意:
鲁定公时,季桓子穿井,得土缶,中得虫若羊,近羊祸也。羊者,地上之物,幽于土中,象定公不用孔子而听季氏,暗昧不明之应也。一曰,羊去野外而拘土缶者,象鲁君失其所而拘于季氏,季氏亦将拘于家臣也。
此处将穿井所获之羊看作强起祸害之物。或说其象征鲁定公昏庸,不重用孔子而重用季氏;或说其象征鲁国权力失去秩序,鲁君受制于季氏,季氏受制于其家臣。事实上,在季桓子执政的时期,孔子基本处于颠沛流离的状态,即便是公元前484年回到鲁国以后,年事已高,也没有条件受到重用,《五行志》的说法似乎不能成立。此后学者对此事的意义作过各种解说,皆有一定道理,但也各有其弱点,由于没有新的材料,我们不打算更添新说。无论如何,孔子所处的时代精怪观念是十分盛行的,孔子亦难免受其影响。
其实孔子所表达出的精怪观念是符合当时的时代背景的,《左传》、《国语》等书多有此方面的记载。与季桓子穿井最相近的是《孔子家语·辨政》关于一足之鸟的记载。有一足之鸟飞到齐国宫朝,落在宫殿前,舒翅而跳,齐侯感到非常奇怪,派人请教孔子。孔子曰:“此鸟名曰商羊,水祥也。昔童儿有屈其一脚,振讯两眉而跳且谣曰:‘天将大雨,商羊鼓舞。’今齐有之,其应至矣。”于是齐侯命令齐国抓紧治理沟渠,修筑堤防,不久果然天降大雨,诸国之中只有齐国没有受到水灾的太大影响。景公曰:“圣人之言,信而征矣。”此处的商羊据孔子所言为水祥,可幻化成童儿形象警示人们预防水灾。水祥其实是近于水怪的,只是它能给人带来好的预警。
《左传·庄公八年》记载:齐侯田猎遇到一头大豕,随从人员以为乃是死去的公子彭生幻化而成,即是精怪观念的一种体现。齐侯信以为真,箭射大豕,反被大豕吓得滚下马车。《左传·昭公四年》记载了穆子梦天压己的事:穆子梦到天神压住自己,支持不住将要失败的时候,得到一个人的帮忙才取胜。这个人肤色黝黑,驼背,眼睛深陷,长着一副猪嘴,应非凡人,但又不似神,大概归属于精怪的范畴。穆子喊它为牛,可能是它跟牛有几分相似。《左传·哀公二十六年》记载,司城茷梦到自己化为一只大鸟寝卧在卢门之上,鸟嘴放在南门之上,鸟尾放在桐门之上,启在卢门之外朝北面向自己称臣。他自以为该梦为好的征兆,预示自己将要立为君主。这也是精怪观念的一种体现。此类记载还有不少,不一一列举。这些记载表明当时社会是普遍存在精怪观念的。一个人的思想总是难免受到其所处时代的影响,孔子有如此表达也属正常。
孔子是相信有精怪存在的,然而往往采取不语的态度,这也是其精怪观念的特点。孔子主张不能把各种精怪当作神来祭祀。这从他反对臧文仲祭祀爰居一事中可以看出来。《左传·文公二年》孔子批评臧文仲有三不仁,三不智,其中祭祀爰居即为三不智之一。《尔雅·释鸟》郭璞注:“汉元帝时,琅琊有大鸟如马驹,时人谓之爰居。”《经典释文·庄子·至乐第十八》引樊光注《尔雅》云:“形似凤凰。”并引司马彪云:“爰居,一名杂县,举头高八尺。”可见爰居并非一般的鸟,人们可能以精怪视之,臧文仲以为神,对之举行了祭祀。《国语·鲁语下》记此事较详:海鸟爰居止于鲁国东门之外三天,臧文仲让国人对爰居举行了祭祀。展禽批评说臧文仲是有过失的,为政者不应该无缘无故地举行祭祀。如今海鸟到了鲁国,臧文仲因为自己不认识而以国家典礼祭祀它,这是不仁不智的表现。更重要的是展禽对爰居出现在鲁国的原因作了自然灾害方面的分析:“今兹海其有灾乎?夫广川之鸟兽,恒知避其灾也。”他认为是海上气候异常所致。《左传》的编纂者也记载该年海上多大风,冬季比较温暖,可以证实展禽的分析。
由此看来,爰居虽奇怪,但展禽等当时的贤人是认识的,他们知道爰居乃是一种海鸟,因海上天气骤变,不得不徙往内地。看来精怪只是因其神秘性而引起人们的疑惑,一旦人们了解真相以后,其神秘性与神圣性都会荡然无存。把这一类的事物当作神,当时已经被看作是愚蠢的行为。所以孔子才把祀爰居看作臧文仲三不智之一,他是反对祭礼异常之物的。这反映了孔子较为理性的态度,对于奇异之物,往往试图用现有知识去解释,而不是归之为鬼神,这是其精怪观念的一个特点。另外,据典籍记载,孔子还对萍实、麟等事物作了解释。《孔子家语·致思》记载楚王渡江,遇到有物大如斗,圆而赤,不断地碰撞楚王所乘之舟。楚王恐惧,遍问群臣,无人能识,便派人请教孔子。孔子说:“此所谓萍实者也,萍水草也,可剖而食也,吉祥也,唯霸者为能获焉。”于是楚王剖而食之,发现味道非常鲜美。孔子将萍实与霸业联系起来,也许是后人附会,但这种观念在当时确实是相当普遍的。
《左传·哀公十四年》记载叔孙氏之车子鉏商打猎时捕到一只麟,认为是不祥之物,便赐给其虞人。孔子看后说该物是麟,叔孙氏又要了回来。叔孙氏以为麟不祥,可能将该物视为精怪了。关于麟,《孟子·公孙丑上》中也有记载:
有若曰:“岂惟民哉?麒麟之于走兽,凤凰之于飞鸟,泰山之于丘垤,河海之于行潦,类也。”
此处以麒麟比兽,以凤凰比鸟,大概以为麒麟与凤凰一样都为瑞兽,也证明当时的观念中,麒麟并非一般的兽,应当有精怪的因素。
除了敬而远之外,孔子还尝试用知识解释一些精怪现象。《韩非子》记载鲁哀公询问孔子关于夔的传说,夔是否仅有一足。孔子解释,“夔非一足也,一而足也”。在具体的解说方面,《韩非子》保存了两则异闻:
夔,人也,何故一足?彼其无他异,而独通于声。尧曰:‘夔一而足矣。’使为乐正。故君子曰:‘夔有一足。’非一足也。(韩非子·外储说左下第三十三经说二)
一种说夔虽“忿戾恶心”,然因其讲信用,故幸免于难;另一种说法认为夔通于声乐,尧命之为乐正,夔一人足可担负声乐之事①《韩非子·外储说左下》。。对此事,《吕氏春秋·慎行论》也有记载:
鲁哀公问于孔子曰:“乐正夔一足,信乎?”孔子曰:“昔者舜欲以乐传教于天下,乃令重黎举夔于草莽之中而进之,舜以为乐正。夔于是正六律,和五声,以通八风,而天下大服。重黎又欲益求人,舜曰:‘夫乐,天地之精也,得失之节也,故唯圣人为能和。乐之本也。夔能和之以平天下,若夔者一而足矣。’故曰‘夔一足’,非‘一足’也。”
几处记载互有出入,但主旨全同。孔子试图澄清夔是独脚怪物的传说——这同时证明当时的确存在独脚怪的传说。关于夔,《韩非子》保存了两种说法:一、夔是一个邪恶但讲信用的“怪物”——“其所以得免于人害者”一句将夔与人对立起来,似乎表明夔并不是人;二、夔通于声乐,是尧的乐官。《吕氏春秋》则提供了第三种说法:舜令重黎举夔于草莽之中,并命之为乐官。我们注意到,第二、三说法的共同之处是夔皆为乐官,但是其所属时代有尧和舜两种不同观点。产生这种分歧的原因是什么呢?我们先看其他书中关于夔的记载。
《史记·五帝本纪》:“三年丧毕,让丹朱,天下归舜。而禹、皋陶、契、后稷、伯夷、夔、龙、倕、益、彭祖自尧时而皆举用,未有分职。”此处记载夔于尧时即被举用,只是未有分职。《尚书·尧典》:“帝曰:‘夔!命汝典乐,教胄子,直而温,宽而栗,刚而无虐,简而无傲。’”记载舜命夔为乐正。另外《史记·夏本纪》:“昔者舜作五弦之琴,以歌南风;夔始作乐,以赏诸侯”,以及《荀子·成相》:“得后稷,五谷殖,夔为乐正鸟兽服。”这些材料都表明夔为舜时乐官,故夔为舜时乐官应当是可信的。综合以上材料,我们推测,夔在尧时已经被举用,但未被授予专门的职官,而至舜时夔始被任命为乐正,负责声乐之事。《尚书·益稷》还记载了夔为乐正时候的表现:
夔曰:“戛击鸣球、搏拊、琴、瑟以咏。”祖考来格,虞宾在位,群后德让。下管鼗鼓,合止柷敔,笙镛以间。鸟兽跄跄,箫韶九成,凤皇来仪。夔曰:“於!予击石拊石,百兽率舞,庶尹允谐。”
在重大典礼上,夔率众演奏鸣球、搏拊、琴、瑟等乐器,使百兽率舞。舜闻乐后歌曰:“股肱喜哉,元首起哉,百工熙哉!”《史记·夏本纪》的记载与此大体一致。夔指导奏乐、舞蹈以及舜以歌相和的盛况都表明夔完全能够胜任乐正之官,舜对此非常满意,这也可以证明孔子所说“若夔者一而足矣”的话是有根据的。
由上观之,孔子是具有精怪观念的,然而与鬼神观念一样,孔子的精怪观念也趋于理性,对奇怪异常之物或敬而远之,或尽量用已有知识加以解释,而并非借用精怪鬼神的说法将其引往神秘不可知的方向。由鬼神迷信的淡化到精怪观念的出现,再到对精怪现象进行解释,这其实是一条一脉相承的线索,正揭示出人类精神不断觉醒的过程,体现了人类思想中理性因素的逐渐增加。儒家学派在春秋战国时期的发展,基本上是继承了这一趋势,《孟子》一书中除了上述《公孙丑》一条关于麒麟的记载之外,再无精怪内容,并非出于偶然。
综上所述,随着当前医疗水平和技术的进步,子宫内膜癌患者的存活率逐渐提高,而术后并发症则成为制约患者生活质量的重要因素,尤其是下肢淋巴水肿,严重影响患者生活质量。当前对该问题的研究和关注尚不够,有必要开展大样本的流行病学研究,全面评估危险因素,制定合理有效的评估标准、预防措施和管理手段,减轻患者负担,提高术后生活质量。
二、荀子的精怪观念
荀子的精怪观念作为其世界观的一部分,与此前学者相比具有更加客观更加理性的特点。在整个中国古代历史上,荀子也不愧为具有唯物论倾向的著名思想家之一。荀子思想具有其突出的个性特点,然而它又是春秋战国时期思想逐渐发展的自然结果。在精怪观念方面,荀子一方面继续遵循孔子“不语怪力乱神”的原则,不妄谈精怪;另一方面也试图用其自然知识去解释部分精怪现象,破除其神秘性,否定精怪现象与人事的必然联系。荀子的精怪观念集中体现于《荀子》一书,我们举其中的几条材料来讨论其精怪观念的特点。
总体而言,荀子的思想观念向更加理性的方向迈进了一大步。这在其祭祀、鬼怪观念方面有很显著的表现。如《荀子·天论》记载:
日月食而救之,天旱而雩,卜筮然后决大事,非以为得求也,以文之也。故君子以为文,而百姓以为神。以为文则吉,以为神则凶也。
荀子认为举行雩祭、占卜等行为只是文饰政治的手段,如果有人以为真的有神灵在起作用,就会产生严重的后果。荀子对祭祀、占卜等宗教行为都有了清醒的认识,较之孔子的“敬鬼神而远之”,显然已经有了很大的进步。
《荀子·解蔽》中一则故事也足以说明这一点:夏首之南有个名叫涓蜀梁的人,为人愚蠢且胆小。一天晚上戴月而行,俯身看见自己的影子,以为是伏鬼,抬头看自己的头发,以为是立魅。涓蜀梁背着它们狂奔,到了家便气绝身亡。荀子认为这件事很可悲。然后荀子解释了鬼的现象,认为鬼是人们惊慌失措、精神恍惚之时幻想出来的。如果因为生病而举行禳祀活动,只是白费力气罢了,对身体痊愈是没有好处的。我们注意到此则故事中鬼的“形象”已经属于精怪的范畴,与尊宗敬祖意义上的鬼有很大区别。
精怪观念方面,荀子认为精怪现象并不可怕,其与人事行为并没有必然的联系,对精怪现象荀子坚持着孔子所提出的“不语”的态度。《荀子·天论》中说:星坠、木鸣只是“天地之变,阴阳之化,物之罕至者”,觉得这种现象很奇怪是可以的,害怕它则是错误的。只要君主明达好德,政治清明,即使这些奇怪现象一起出现也不会造成灾难;如果君主昏庸,政治混乱,即使不出现怪异现象,对人间也没有帮助。荀子不会提出人妖可畏的说法。他认为星坠、木鸣、牛马相生、六畜作妖等都是可怪而不可怕的自然现象,真正可怕的是人妖。楛耕伤稼、耘耨失岁、政险失民、田薉稼恶、籴贵民饥、道路有死人等都是出现“人妖”的表现。人妖可以使国家败亡,带来巨大的灾难。
星坠,指陨石坠落。木鸣,俞越曰:“木不能鸣,或因风而鸣”[8]313。在先秦时期陨星、木鸣这类自然现象因为没有得到正确解释而被赋予了神秘的意义,以至于引起“国人皆恐”的后果。然而荀子对此有着清醒的认识,他认识到其只不过是天地阴阳变化中不常见的现象,感到奇怪是自然的,心怀畏惧就不对了。而且荀子认为这一类自然现象对于人事是不会影响的,真正决定天下形势的是为政者举措的得失成败。“牛马相生,六畜作袄”,也正是先秦精怪观念的内容,荀子认为这些现象也与陨星、木鸣一样,可怪而不可畏。这种看法最重要的意义是否定了精怪现象与人事行为的联系,这与当时习惯于将精怪鬼神附会于人事的观念是大不相同的,是一个大的进步。“万物之怪,书不说。无用之辩,不急之察,弃而不治。”也正是孔子“不语怪力乱神”观念的延续。
荀子强调人的主观力量而否定精怪、鬼神的神秘力量,认为人可以战胜精怪、鬼神。《荀子·天论》记载:
强本而节用,则天不能贫,养备而动时,则天不能病;修道而不贰,则天不能祸。故水旱不能使之饥渴,寒暑不能使之疾,袄怪不能使之凶。……倍道而妄行,则天不能使之吉。故水旱未至而饥,寒暑未薄而疾,袄怪未至而凶。受时与治世同,而殃祸与治世异,不可以怨天,其道然也。故明于天人之分,则可谓至人矣[8]308。
荀子认为如果正确发挥人事力量,妖怪并不能为害于人;如果不能发挥人的主观作用,妖怪没有出现人间已经遭受灾难了。“强本而节用”、“养备而动时”、“修道而不贰”等荀子所强调的内容,都是主张发挥人事作用以克服自然带来的灾难,而克服灾难的成果之一则是“妖怪不能使之凶”。《左传·宣公十五年》记载:“天反时为灾,地反物为妖,民反德为乱,乱则妖灾生。”妖怪乃是违反一般的自然产生事物的规律而造成的,即异常之物,则也可称为精怪。由此段话我们可以获知两点内容:一、荀子没有否定妖怪的存在,也没有否定妖怪可以为害人间,这表明这种思想在当时是有相当基础的。二、荀子以为吉凶由人,不取决于妖,这是很有意义的。其实这种思想也非荀子的独创,《左传·庄公十四年》记载申繻的话说:“人之所忌,其气焰以取之,妖由人兴也。人无衅焉,妖不自作。人弃常则妖兴,故有妖。”申繻已经提出妖怪是由人引起的,人不作乱,妖也不会自己产生。荀子认为人可以制约妖怪的思想,较之申繻又有了明显的进步。
由以上对孔子、荀子观念的分析可以看出,先秦时期儒家学派精怪观念总体的特点是:一、保持着较为理性的态度,并且其理性程度有逐渐增强的过程。二、在不语怪的同时,儒家学派尽量用已有知识解释精怪现象,力求破除其神秘因素。三、荀子认为精怪与人事之间没有必然联系的观点在整个中国古代思想史上都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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