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新生代农民工社会认同问题研究
2014-08-15闫刚
闫 刚
目前,农民工已成为我国产业工人的主体,而新生代农民工又占大多数。2010年农民工总量为2.4亿人,而16-30岁的人数占到61.6%。其社会认同问题已引起党和政府的高度关切,2010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就明确提出,要“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着力解决新生代农民工问题。”那么,空前剧烈、深刻变动的中国社会对新生代农民工社会认同的影响究竟如何?历经多年城乡社会变迁、社会转型所“打造”的新生代农民工,其社会认同的真实状况究竟是怎样的?如何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社会认同,增强其工人阶级的阶级意识,更加自觉地创造历史?这是目前研究的一个薄弱环节,也是实践提出的一个不可回避的重大课题。研究这一问题,揭示新生代农民工社会认同的规律并提出具有现实针对性的措施,对于建设“美丽新泉城”具有重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一、济南市新生代农民工的社会认同现状
新生代农民工的社会认同,是指我国20世纪80年代以后出生、拥有农村户籍、在城市从事非农职业的青年人在城市融入过程中形成的对社会的认可和意识,包括对自我特性的认知,对周围群体和环境的态度,对主流话语和支配性政策的服从,情感依托及未来归属等。主要表现在身份认同、制度认同、文化认同、心理认同、未来归属认同等方面。为此,本研究于2013年6—10月对济南的部分新生代农民工进行了调查,并在此基础上进行了初步总结。基本结论是新生代农民工存在社会认同危机。主要表现是:
(一)身份认同危机,对“我是谁”的自我认知模糊不清
身份就是一个个体所拥有的关于他这种人是其所是的意识。因此,身份认同或身份意识就是把自己归于哪一类的心理归属感,是对“我是谁”的自我认知。对新生代农民工而言,这样看似简单的问题已经呈现出模糊不清的迹象。
1.农民身份认同比例较低。在他们看来,出生于农村并不意味着就是农民,没有务农经历、从事非农业的工作、生活在城市,这是当前的生活状态,而且他们穿着打扮也与农民不同,更接近于城市居民。所以,仅有21.2%的被调查者确定自己的身份是农民。被访谈对象对于农民身份也多持否定态度。
2.市民身份可望不可即。新生代农民工对农民身份不完全认同,但这不意味着他们就肯定自己的身份是市民。调查数据显示仅有4.1%的人认为自己是市民。可见,他们并不认同自身的市民身份。虽然他们以市民为参照,对生活品质有一定的追求,但又觉得市民这个称呼离他们还比较远。
3.身份认同模糊不清。当被问到“您认为自己的身份是什么”时,很多人表现出犹豫,既不能十分认同农民身份,又没有足够的信心说自己是市民,68.5%的被调查者选择“流动人口”、“农民工”、“工人”等称谓。
4.社会地位认同不够明确。他们没有盲目地认为自己已经达到社会上层。被调查者中有10.5%的人认为自己是社会中层,他们对于目前的工作生活比较满意。有49%的被调查者认为自己处于社会的下层。他们认为与城市居民相比,工作累而工资少,城市生活成本比较高,有限的工资只能维持较低的生活水平,想在城市买房定居更是遥不可及的梦想。因此,对社会地位难以确定。40%的人对这个问题的回答是不知道。新生代农民工在城市工作挣得的钱维持日常消费没有太大问题,但对于自身处于何种社会地位,有种说不出的困惑。
(二)城市认同危机
新生代农民工进入城市,面临着新的挑战,生活方式、工作环境、交往群体的改变,使得他们不得不开始审视自己在城市中的定位,并随着社会情境和交往结构以及交往场域的改变,构建对于城市的认同。
1.在济南本地人对你的态度如何的认同问题上,回答“很好”的占21.5%;回答“较好”的占51.1%;回答“不怎么友好”的占23.7%。可见,大部分被调查新生代农民工认为济南本地人对他们的态度倾向于友好,有接近三成的新生代农民工认为济南本地人对他们的态度倾向于不友好。总体而言,被调查新生代农民工在对济南本地人对他们的态度的认同感上还比较乐观。
2.在对现在所居住的地方有没有家的感觉的认同问题上,表示非常有家的感觉的,占被调查者总数的18. 5%;表示比较有家的感觉的,占被调查者总数的51.9%;表示完全没有家的感觉的,占被调查者总数的4.4%。可见,大部分被调查的新生代农民工倾向于有家的感觉,对现居住地比较有家的认同感,而只有三成的新生代农民工倾向于没有家的感觉,对现居住地缺乏家的认同感。
3.在是否愿意参加城市或社区的组织和活动的认同问题上,表示愿意参加的,占被调查者总数的71. 1%;表示不愿意参加的,占被调查者总数的28.9%。大部分被调查的新生代农民工愿意参加城市或社区的组织和活动,总体认同感比较乐观。
4.在城市本地人对你是否有排斥的认同问题上,表示有排斥的,占被调查者总数的25. 2%;表示没有排斥的,占被调查者的74.8%。总体而言,大多数被调查者认为城市本地人对他们没有排斥,由此可见,他们比较认同城市本地人能够接纳他们,不会排斥他们。
调查发现,外地人的身份是导致被调查新生代农民工感知自己被城市本地人排斥的关键因素。新生代农民工流动的特征之一就是从中西部落后地区流向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发达地区的居民对于来自落后地区的农民工往往具有偏见,无形当中会用有色眼镜审视他们。其次,农村人身份也是他们感知自己被城市人排斥的原因,新生代农民工流动的另一个特征是从农村流向城市,城市人同样会用异样的目光来审视来自落后农村的农民工。最后,新生代农民工比较低的收入也是他们认为受到排斥的原因。他们不仅收入低而且往往从事着城市不愿意从事的脏、累、苦的职业,下层的职业使得职业相对上层的城市居民对他们有排斥的心理和行为。总之,新生代农民工具有很强的城市融入意识和融入意愿,他们已经基本适应了城市生活,而且对城市萌生出了一些家的感觉。可以说新生代农民工已经开始试着去主动地与城市人接触和交往,参加一些社会组织和集体活动,初步建立了一定的关系网络。但是在与城市人的接触过程中,仍有一定数量农民工感觉到自己被歧视和排斥,因此新生代农民工仍然没有建立起对城市的一致性认同和明确的归属意识。
(三)乡土认同危机
新生代农民工的乡土认同之困主要表现为以下的两难境地:一是向往城市生活,极力的希望脱离乡土;二是受情感纽带的牵绊,对乡土仍怀有眷恋。随着新生代农民工长时间在城市打工生活,他们也开始越来越远离乡土,文化认同左右为难。
1.在一般是否回农村老家过年问题上,表示回家过年的占75.6%;表示不回家过年的,占24.4%。总体而言他们对于传统春节回家团聚的文化习俗认同感比较高。
2.在是否愿意舍弃农村老家的上地问题上,表示愿意舍弃的,占27.4%;表示不愿意舍弃的,占72.6%。可以看出,大部分被调查者不愿意舍弃农村老家的土地,他们对于土地整体的认同感较高。被调查者不愿意舍弃农村老家土地的原因,首先是出于土地的保障性考虑。其次,是土地能够创造价值,带来收益。农村土地除了传统的耕地和建设功能,也不断被政府征用,用作工业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商业开发等非农产业。大量农村土地除了传统的农业价值外,同时具备潜在的开发利用价值,农民一旦所有的土地被征用可以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再次,新生代农民工对于土地的原始感情也是促使他们不愿意舍弃土地的重要因素,虽然大部分被调查的新生代农民工没有务农的经历,但是从小目睹父辈乡亲在土地上的劳作,在土地春耕秋种的交替中成长,对土地有着特殊而淳朴的感情。
(四)未来归属危机
新生代农民工不仅对当下的社会认同陷入了困境,而且对于未来归属也表现出迷茫不定的态度,表现为地域归属认同多元化。
1.继续留在大城市。有32.5%的被调查者选择继续留在大城市,他们没有回到家乡的打算,至少暂时没有。他们己经适应大城市的生活节奏,回到小城市感到不习惯,最重要的是大城市机会很多,对于自身的发展很有利,可以趁着年轻抛开负担追逐梦想。
2.选择中小城镇。有33.5%新生代农民工选择将来在中小城镇发展。从繁华的大都市回到中小城镇安居乐业,相对要稳定一些,生活压力也将小很多,尤其是买房压力大大减小,毕竟新生代农民工中大多数未婚青年在不久的将来要面临婚姻大事,这也是一个重新选择未来去向的重要时机。
3.返回农村。有11%的被调查者表示以后最终要回到农村。至于他们今后是否真的返回农村,我们不得而知,即使真的回到农村,他们会从事农业生产劳动吗?没有多少务农经验的新生代农民工如果从事农业生产将有一个经验积累的过程。已经习惯城市生活工作的新生代农民工回到农村之后是否能再次适应农村生活将是考验他们的问题。
4.不清楚未来归属。被调查者中有23%的人不清楚将来在哪里生活。或许将来有条件在城市扎根生活,即使不能留在大城市也可以回到中小城市,最坏的准备是回到农村,接替父母手中的农活继续劳作。他们觉得让其从事农业生产有些为难,没有务农经验,也不想务农,目前只是边工作边打算。
二、新生代农民工社会认同困境的原因分析
新生代农民工的社会认同陷入困境,原因是多方面的,可以概括为以下的几大方面:
(一)职业身份与户籍身份的分离与错位
农民工是我国特殊二元社会结构的产物,它表明当下进城农民的身份转换已经落后于职业和地域转换。从职业上讲,他们不再进行农业生产,而是在城市从事非农行业;从地域上讲,他们是来自农村的务工者,但他们户籍认定的身份仍然是农民。正是这种职业身份与户籍身份的错位以及转换过程中的不同步,影响了新生代农民工的社会认同。进入新世纪以来,新生代农民工所从事的职业、生活方式甚至是思维方式发生了很大改变,但是现存的户籍制度仍然使他们无法享受到城里人一样的待遇和服务,新生代农民工的身份没有发生实质性的改变。新生代农民工由于更多的与城市人接触和互动,或更多的受到传媒的影响,他们对制度所赋予的农民身份的认可度逐渐降低,开始转向按照职业、生活环境等社会经济因素重新认定自己的身份,他们对身份的认定赋予了更多的社会性内涵。这种变化是他们职业身份与户籍身份相分离与错位的结果,二者在转换过程中的不同步影响了该群体的身份认同乃至社会认同。
(二)城市社会新场域与乡土经历的冲突
新生代农民工所进入的城市社会,这是一个与农村乡土不同的新场域。在这个新场域中,他们会接触到各类人群,而且不能自已的被置于各种关系网之中,面临着各种各样的压力和挑战。从新生代农民工的发展轨迹我们发现,他们已经脱离了农村乡土并中断了农民角色的扮演,在融入城市社会的过程中,被城市新场域重新赋予或形塑成城市居民的特征。但他们在放弃农民这个角色的同时,由于城市居民偏见等原因,城市居民这个角色也没有得到社会的认可,这就阻碍了他们形成一致性的社会认同,而使其趋于模糊性和不确定性。
(三)强烈的融入意识与融入机制缺失的矛盾
虽然我国在宏观制度层面推出了解决新生代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指导性措施,但是实际上却缺乏促进新生代农民工融入城市的可操作性机制。新生代农民工对城市有着强烈的融入渴望,并且在积极的向城市社区和城市组织靠拢,但由于可操作性融入机制的缺乏,新生代农民工仍然无法真正的融入到城市社会中来,而只能在城市组织体系之外徘徊。这样强烈的融入意识与社会融入机制缺失相互矛盾的状态,更加强化了新生代农民工模糊化的社会认同。
(四)传媒强势群体的话语控制与建构
传媒强势群体对农民工各种问题的话语控制也是影响其社会认同的重要原因。从上世纪 80年代以来对农民工群体的各种界定,到后来对农民工问题的各种论述,知识分子对这一群体的建构从没有停止过。调查中我们发现,新生代农民工对于制度层面的认同越来越低,但却更加在乎社会对他们的认可与肯定。然而,我们在一些研究中看到,一些学者将农民工作为妨碍城市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问题群体”来研究,这类对农民工群体偏狭的建构,势必会影响到他们的社会认同。知识分子等社会精英对话语权的控制是通过大众传媒而实现的。现代社会中的大众传媒,已经成为变革社会的重要手段,塑造生活意向、影响现实生活的重要途径。大众传媒正积极参与着对新生代农民工群体及其相关话题的建构,这必定会影响到社会成员对农民工群体认知,同时也会影响这一群体的社会认同。而且,相比于第一代农民工而言,新生代农民工有更多的机会与城里人接触,或更多的受到大众传媒的影响,因此这对于他们的社会认同困境无疑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三、重塑济南市新生代农民工社会认同的对策建议
(一)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与创新为切入点,加大与户籍制度相关的政策调整力度,为重塑新生代农民工的社会认同提供制度和体制保障
1.积极稳妥地推进济南的户籍制度改革。造成农民工一系列问题的原因中,不科学、不合理的制度、政策和机制起着基础性、关键性的主导作用,而户籍制度是根源。尽管2006年3月27日,《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中指出,“中小城市和小城镇要适当放宽农民工落户条件;大城市要积极稳妥地解决符合条件的农民工户籍问题”, 2012年,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明确提出,要加快改革户籍制度,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努力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但目前,农民工进入城市户籍还难以解决,主要原因在于:城乡社会保障不接轨;公共资源供给不足;财政支付能力不足;社会管理滞后;就业受限制;住房受约束;农村土地政策与城市化趋势不相适应。基于上述情况,首先,建议济南的户籍改革首先应坚持循序渐进、配套进行的原则。户籍制度改革要与改革的总体进程相协调,要在不断寻求经济、政治支持中前进。放开城市户口必须要考虑:水、电、气、交通、道路、学校、医院等公共服务能够提供到一个什么样的水平;政府财政的最大支付能力,在社会保障上有多大程度的提供。若盲目进行城市人口扩容,会造成新的“城市病”。其次,要制定科学的准入条件,对迁入人口(特别是户主)做出一定的要求,如学历、住房等。第三,可考虑实行新城新制、旧城旧制。在没有充分配套措施跟进的情况下,在各方面条件不成熟的时候,操之过急,搞一步到位的户籍改革,将会导致社会福利保障制度整体休克。第四,要按照以居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建立城乡统一的户籍制度。做到人在哪里工作、生活,就在哪里登记,就纳入当地的管理范畴,建立以常住户口、暂住户口为基础的户口登记制度,实现城乡户籍一体化,实现户籍管理由静态化向动态化的转变。
2.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就业制度。如何妥善处理农民工就业问题是济南的当务之急。当前济南农民工就业存在许多的问题:就业服务组织不健全;政府劳务机构和中介存在错位;劳动力供求信息网络系统缺乏;劳动力市场发育缓慢;用工管理不规范,合法的劳动权益得不到保证。面对以上问题,我们要坚决纠正当前不合理的用工制度,实行城乡公平竞争就业,并规范用工的合法性,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利;要进一步健全和落实农民工工资保障制度,加大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工作力度;要加强就业监控,实现城镇登记失业率向城乡转变,加强基层劳动保障队伍建设,打造城乡一体的现代化劳动就业保障信息服务体系。
3.加大现行土地制度改革和创新力度。要建立市场化的农村土地流转制度,培育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市场,使转让土地的农民获得到城市生存发展的资本,让得到土地的人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扩大规模效益。适度放宽城市落户条件,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工的后顾之忧。
4.进一步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要采取积极的政策措施,让农民工参与到城市管理当中来,增强他们对城市的认同度。对农民工要按照“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搞好服务”的政策要求,健全对农民工保护的相关法规,出台对农民工权益保护的专门规定,加大政府部门的执法力度,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规范企业劳动用工制度,消除对使用农民工的劳动歧视和社会偏见;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卫生设施建设力度,将农民工逐步纳入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对象范围,使其在政治权利、就业求职、权益维护、社会保障、子女受教育方面与城市居民一视同仁。
(二)以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充分发挥各级政府解决农民工问题的主导作用, 建立完善的社会支持系统,为重塑新生代农民工的社会认同提供组织保障
1.要尽快建立和健全劳动力流动服务体系。建立社会化综合管理平台。加强政府社会管理信息化网络建设,形成全国共享的城乡劳动力资源信息库,完善管理信息和决策分析子系统,为农民工提供劳动用工信息、流动转移导向和就业渠道等服务;要加强城镇流动人口的科学管理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对农民工的依法维权和社会服务工作,各级政府劳动行政部门要着力引导形成开放性、全方位、多层次的城乡劳动力市场和城乡劳动力就业管理服务体系。实行政府搭台、市场推动,促进就业服务组织、培训机构和用人单位之间多层次、跨地域的合作,使劳动力流动正规化、有序化。
2.建立劳动力培训就业制度。加强对农民工的技术技能培训,提高择业就业能力,这是关系济南产业工人整体素质提高的战略性问题。建议:第一,完善农民工就业培训的制度建设。第二,建议由政府牵头,劳动部门主办,利用工会等各种社会组织的力量和资源,建立网络式的农民工培训机构,对农民工进行分层次、多渠道、范围广的素质和技术培训。将教育培训与工作就业挂钩,建立学习、考核、发证、就业、上岗多位一体的管理机制,确保培训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减少农民工找工作时的被动和盲目。第三,强化政府就业培训的责任。要建立统筹协调的机制,加强各部门的协调合作,充分调动一切可以利用的资源,广泛开展农民工就业培训工作。第四,建立适合农民工的教育培训体系。政府应该对现行的各类职业学校、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和行业、用人单位的教育培训资源进行整合,开发培训项目,强化相关的教育培训体系使之与农民工的自身特点和市场需求相吻合,使建立起来的培训基地更好的为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服务。
(三)以尽快建立健全保护农民工权益的专门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为重点,为重塑新生代农民工的社会认同提供法律保障
1.加快完善劳动法规体系,加大劳动执法力度。济南应完善人大法律法规审查程序,及时废止与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民主化进程不相适应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政策规定,消除限制农民工合理有序流动的体制性和制度性障碍。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现行的劳动法律法规,加快地方性劳动立法,尽快出台与《劳动法》相配套的《工资法》《社会保险法》《集体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法》等地方重要法律法规。加快健全市、县(市、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严厉查处用人单位侵犯劳动者权益的行为。应尽快出台专门的《农民工权益保护法》;建立健全农民工劳动保障监察制度,加大监管和执法力度,对侵犯农民工法定权益的行为进行严厉制裁。
2.解决传统的维权方式不适应,维权机制不健全、不完善的问题。要改革劳动争议调处机制,解决目前劳动争议处理环节多、周期长、申请仲裁和诉讼成本大、不利于保护处于弱势的农民工群体权益的问题,加强法律监督和开展法律援助。司法机关应及时审理涉及劳动法律法规的各类劳动争议案件,简化程序规则,推广方便农民工打官司的诉讼审理制度。
(四)以培植人文关怀的环境、构建人文关怀的体系为生长点,建立完善农民工的精神关怀机制,为重塑新生代农民工的社会认同提供精神支持
1.在全社会树立平等对待农民工的理念。要走出认识误区,端正思想,提高认识,坚决摒弃把农民工当做简单的、临时劳动力的错误,真正把农民工视为和谐新泉城的建设者和消费者,尊重他们的劳动和创造,以平等、尊重和人性关怀关注农民工的精神文化权益是我们每个泉城人面临的共同课题。我们不仅在物质层面,更要在精神层面去关爱农民工的内心生活,让农民工分享改革的文化产品成果。
2.改善农民工的精神文化生活。要把增加农民工收入,帮助他们办实事、解难事,使其享有市民待遇是改善农民工的精神文化生活的根本。要让农民工能够走出“工棚”去享受精神产品的熏陶;要设立专门的针对农民工的心理咨询辅导机构,化解农民工各种不良的情绪矛盾,消除各种隐忧;要建立针对农民工文化权益保障的激励机制;要加强媒体对农民工的正面宣传;要提升农民工思想道德和文化素质;要畅通农民工政治参与诉求的渠道。
总之,只有针对农民工群体的特殊性,出台政策,制定相关制度,逐步提高农民工工资福利待遇,逐步将农民工纳入城市社会保障体系中,使农民工获得合法的市民身份,逐步消除户籍歧视,享受与市民同样的国民待遇,最终使农民工顺利地融入城市生活,才能从根本上消除农民工在城市生活中的“文化孤岛”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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