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遏制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
2014-08-15张丽春张红娟
张丽春 张红娟
(中共太原市委党校,山西太原 030012)
党的十八大强调“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自觉遵守廉政准则,绝不允许搞特权。”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更是突出强调:“反腐倡廉建设,必须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权力来源于人民,应当为人民服务。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有权好办事”的封建思想根深蒂固,极大地助长了特权崇拜,导致各种各样的特权思想、特权现象,严重破坏党群关系,损害党的形象,阻碍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发展。因此,遏制特权思想、特权现象成为我国执政党面临的一个十分紧迫的任务。
一、特权思想、特权现象的表现形式及其危害
(一)特权思想、特权现象的表现形式
所谓特权,是指个人或集团凭借经济势力、政治地位、特殊身份等享有法律和政策规定之外的、以利益分配不公平为基础的特殊权力。由特权所衍生出的思想,就是特权思想。当前,由于“有权好办事”的封建思想根深蒂固,极大地助长了特权崇拜,导致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在不同领域、不同人群中日趋泛化。特别是不同程度地存在于一些手握一定权力的领导干部当中。有的领导干部把公权变成了私权、特权,使权力成为追求享乐、奢侈浪费的工具。这种人走上领导岗位以后,“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其亲属利用其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侵占各种稀缺资源,攫取暴利,比如有的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等;有的领导干部明里暗里为子女亲属升官发财奔走,通过“萝卜招聘”、“吃空饷”等方式搞权力世袭等等,使自己的亲属占据优越职位;有的领导干部经常出入豪华酒楼、宾馆和夜总会之类的高消费娱乐场所,用公款吃喝、游玩,甚至用公款赌博、嫖娼、包养情妇;有的领导干部违规占有多套住房,违规占有公家车辆,以各种形式侵占公共利益和群众利益;有的领导干部其子女高调炫富、仗势欺人,形同“现代衙内”。
(二)特权思想、特权现象的危害
1、特权思想、特权现象严重滋生腐败。特权和腐败二者之间没有截然不同的边界,特权中包含腐败因素,腐败通过特权而实现,它们都是为私欲而滥用权力。特权是腐败的催化剂,腐败产生于特权,腐败往往从特权意识中萌芽。腐败的实质就是官员将手中的公权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利,特权发展到一定程度就会演变为腐败。一些党员干部滋生特权思想,正是他走向腐败的起点,他们往往是从觊觎小特权开始,随着私欲的不断膨胀,一步一步走向腐败的深渊。这是因为,不受约束的特权,必然导致权钱交易、权权交易、权色交易。可以说,哪里有特权、哪里就有腐败的空间,只要特权不受到制约,就必然会导致腐败。因此,如果放松对特权的遏制甚至容忍特权,其结果就是道德失守,腐朽思想滋长,腐败行为发生。要从源头上铲除滋生腐败的根源,必须从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开始。
2、特权思想、特权现象破坏党群关系。特权破坏竞争规则,助长等级差别,不合理、不合法地侵占公共资源特别是稀缺资源,不劳而获,一夜暴富,社会贫富差距被人为拉大,大大消解了社会公平正义的基础,造成结果不公平、规则不公平、机会不公平,造成利益固化,加剧了社会矛盾,导致群众与党和政府的对立,严重损害党群干群关系。“仇富”、“仇官”在一定程度上就是对特权的严重不满。
3、特权思想、特权现象损害党的形象。党章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更加明确地提出,领导干部“只有勤勤恳恳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在政治上、生活上搞特殊化的权利”。特权思想、特权现象是封建主义的官本位和封建等级思想在现实中的反映,是滋生官僚主义的总根源。特权与我们党的性质和宗旨背道而驰。如果任其泛滥,特权就会从“亚腐败”向腐败转化,就会从党员个体倾向向党内群体现象演化,势必使我们的党脱离群众,甚至形成列宁所说的“工人贵族阶层”,党就会变质,这将极大地动摇广大人民群众对党的信任,党的执政地位就要丧失。古今中外因为统治集团享受特权、腐败盛行导致政权更替的例子比比皆是。苏共亡党丧权的最重要原因之一,是苏共内部形成了庞大的特权阶层,导致党越来越脱离群众,与人民离心离德,最终丧失民心。
4、特权思想、特权现象阻碍国家民主法治进程。现代社会是法治社会、规则社会。特权突破框架,凌驾于法律和制度之上,造成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形成“破窗效应”,使社会失去正常的秩序。尤其是,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的滋生蔓延,使人们信权不信法,阻碍了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施和国家民主法治进程。
5、特权思想、特权现象阻碍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发展。改革开放至今,在“先富”带动“后富”的政策激励下,一些人确实富了起来。但也不可否认,在现实生活中有些人的富裕,不是靠勤劳、刻苦和聪明才智,而是靠权力、关系。这种情况造成了人们对权力的崇拜,这种局面不改变,就不能形成人才辈出、人尽其才的局面,降低整个社会的发展活力,影响党和国家向前发展的生机和活力,阻碍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发展。
二、坚决遏制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
十八大以来,我们党掀起了新一轮反腐风暴,既拍苍蝇,又打老虎,查处了一批大案要案,对遏制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起了十分重要的积极作用。但遏制特权是一项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的工作,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从教育、体制、机制入手,强化监督,用法律和制度规范权力运行。
(一)加强教育,关紧滋生特权的“总闸门”
思想决定行为,行为改变社会。“朝中有人好办事”的特权思想是几千年封建社会留传下来的,不可能一朝一夕就消亡。要从根本上遏制和逐步清除特权现象,首先必须从思想上解决问题。
1、理想信念教育要常搞。特权的产生,有诸多方面的原因,但根子是权力观扭曲,思想这个总开关出了问题。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要解决少数领导干部理想信念动摇、追求物质利益、贪图安逸享受等问题,就需要经常给他们补补钙,教育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自由主义,始终保持思想上的纯洁和政治上的坚定。
2、党纪国法课要常讲。领导干部法律意识、制度意识浓厚,才会有不搞特权、远离腐败的思想基础,才能自觉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当前,一些领导干部特权思想、特权现象严重,正是因为他们目无法纪,漠视制度。因此,应从《宪法》学习为突破口,在全社会特别是各级党政机关深入开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宣教活动。可以采取培训、宣誓、研讨、考试等各种方式,真正让《宪法》意识入脑入心。
3、警示教育片要常放。对领导干部应经常地运用反面典型进行警示教育,引导他们珍惜自己的政治生命、家庭幸福,牢牢守住党性的底线、原则的底线、法律的底线和做人的底线,使他们从别人的问题中真正吸取教训,时刻警钟长鸣、防微杜渐。
(二)健全制度、制定法律,编好遏制特权的“铁笼子”
制度是遏制特权的“铁笼子”。有效的制度会将官员的权力被限定为法律赋予的职权。这就需要编好制度的“笼子”,关住权力,管住特权。一要确保制度严密而无漏洞。特权之所以能滋生蔓延,领导干部之所以敢耍特权、显威风,根本原因在于制度有漏洞,权力能轻而易举地撕开制度的口子,冲破笼子的束缚,摆平制度。因此,在制度设计上,尽可能严谨缜密,防止“牛栏关猫”。如“拼爹”现象,拼的就是权势,一旦建立健全了人才教育培养机制、选拔任用机制,公开透明的政府审批机制、服务机制,让掌权的官员没有操弄的空间,“拼爹”自然就“拼”不下去了。二要制定《反特权法》,形成遏制特权的法制保障。据《吕氏春秋·察今》记载“治国无法则乱,守法而弗变则悖,悖乱不可以持国”。这句话的大意是:治理国家没有一定的法制就会大乱,死守故法不知变革也会大乱,混乱动荡就不可能保持国家的安定与繁荣。以往采取党内纪律约束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的方式,虽然能够取得一时的成效,但极易反弹,遏制特权的终极规范应当是法律,因此,把遏制特权的立法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制定《反特权法》。通过《反特权法》的警示,让行为人明辨是非,以法律条文的形式明确告知人们,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违法者将要受到怎样的制裁,使违法行为得到强制性的矫正;如果利用特权就会触摸到“火红的炉子”,就会随时灼伤自己的手。
(三)加强监督,织好遏制特权的“防控网”
马克思在总结巴黎公社的经验时就曾经指出,防止国家政权机关为了追求特殊的利益,从公社的公仆变成了社会的主人的一项重要的措施,就是对勤务人员实行公众的监督。毛泽东与黄炎培在著名的“窑洞对话”中也曾经说过,“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才不会人亡政息。”这是因为,不受监督的权力,往往容易导致权力滥用。因此,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监督机制,确保“权力运行到哪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促使党员干部正确使用权力,是防止特权现象的重要保障。积极探索加强和改进监督的新途径、新方法,一是加强过程监督,要着力加强事前监督和事中监督。如干部选拔任用,个人信息要公开,选拔程序要透明,让公众的目光注视提拔的每一个环节、每一道程序,将官员子女仕途升迁置于日常监督之下。二是整合监督资源。进一步协调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政协和民主党派监督、政府内部监督等形式,要充分运用法律监督和舆论监督,大力拓展群众监督渠道,发挥网络等新兴媒体的监督作用,扩大监督面,形成强大的监督合力,要把群众关心关注的,如“三公”经费、干部使用、人事招聘、政府采购、工程项目等方面的内容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四)严惩特权行为,扎紧“笼子”的口子
制度的“笼子”能否禁锢住特权,关键在于对特权行为惩处是否到位。搞特权的人之所以为所欲为,关键是制度规定被束之高阁,形同虚设,执行没有真正到位。正如原江西省副省长胡长青所言:“做到副省长这个位置上,基本就是牛栏关猫、天马行空了,没人敢管你了”。要扎紧制度的“笼子”,严格执行,严厉查处,让行使特权的成本远远高于收益,不敢也不愿耍特权了,权力就会规规矩矩地待在“笼子”里,实实在在地成为服务人民的工具。一是要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执行制度不打折扣、维护制度不搞变通。对搞特权者进行严厉追究,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与民争利,损害群众利益的特权典型。比如,在“火箭提拔”、“破格提拔”的事件中,免职不应是事件的终结,应该严格追究违规升迁的指使者和操作者的责任,对其惩处,要严于一般处理,从而增强惩处的威慑力。只有惩处有力,才能预防有效,使更多的“想”搞特权和腐败的人望而却步,最大限度地减少各级干部犯错误的机会。二是在制度面前人人平等。要“老虎”、“苍蝇”一起打,杜绝干部群众双重标准、官大官小处罚不一、制度执行“上松下紧”的现象。三是纪检监察机关要执好纪、把好关、问好责,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随意变通、恶意规避等严重特权行为实行零容忍,做到制度面前无私情、不留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