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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仪范畴下云南少数民族认知维层的道德教育

2014-08-15苏锦霞

贵州民族研究 2014年5期
关键词:佤族礼节礼仪

苏锦霞

(湖南师范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湖南·长沙 410081)

一、引言

“道德是一种社会意识、上层建筑、是通过社会舆论、人们内心理念的力量来调整人们之间以及个人同社会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和,是一种实践精神。”[1]换句话说,道德就是以常理认知中的善恶为标准,通过舆论、习惯和人们内心的自律自制来调整人与自然、社会环境等方面秩序的的原则、意识和行为。人的社会属性决定了道德在社会关系建立中的重要作用。一个人生活在社会中,总要扮演着特定的社会角色,承担着一定的社会职责和义务,相应的社会对每一个人都有某种角色期待和道德要求。所谓礼仪,指的是礼的外在形式,又称之为礼之仪,礼之数、礼之文。[2](P60)“道之以德,齐之以礼”(《论语.为政》),礼仪是道德的外化,礼不仅规定了人们在现代社会中角色扮演的社会身份,而且体现了各种不同的道德要求。[2](P64)中国古代的思想家们之所以重视礼,正是因为礼的道德规范作用,即“礼仪以为纪,以正君臣,以笃父子,以睦兄弟,以和夫妇”(《礼记·礼运》)。因特殊的人文地理环境,云南众多少数民族在长期的社会生活中形成了多种多样的礼仪规范,这些民族礼仪规范一方面体现着民族文化的特色,是民族文化的载体;另一方面也由于礼仪和道德的密切关系而在一定程度上承担了少数民族对民众的道德教育功能。

二、礼仪和道德的辩证关系

礼仪与道德关系极为密切。“德”成于中,“礼”形于外。礼仪是道德的外显,一定礼仪礼节往往都有一定的道德内涵,道德自身也有礼仪功能,礼仪和道德具有相辅相成的关系。礼仪和道德的关系在社会交际中有明显体现,对于人际交往来说,道德作为个体潜在的素质并不能为人所直接认知,因此社会个体往往通过自身的礼节礼仪来传递其内在的道德修养,并以此获得别人的尊敬和好感,孔子曾经就说过“君子敬而无失,与人恭而有礼”(《论语·颜渊》)。礼仪和道德对个体行为都具有言语行为规范的作用,虽然二者的表现形式并不相同,但是二者对社会秩序的维护作用却是一致的,功能上的一致也是二者密切联系的标志。基于礼仪和道德的辩证关系,礼仪成为道德的重要载体,云南少数民族通过各种礼节礼仪来表达自己民族的道德思想意识,在待客礼仪、家庭礼仪、农耕礼仪、人生礼仪等各种礼节礼仪的实践行为中,各民族的民族伦理道德思想得到了传承和推广。

三、云南少数民族礼仪认知维层的三重道德教育

(一)公共道德教化

人类社会具有群体性和社会性等特征,这两个属性都要求人类社会需要相应的社会规则秩序来对社会进行规范,以此维持人群的有序生活。法律制度和道德规范是社会制度规范的两种主要形式,法律制度通过强制的明文的方式来对社会秩序进行管理,相对于社会生活中形形色色的各种事件,法律制度的威慑和管理对社会秩序的维护能力是有限的。社会秩序的维持需要公共道德意识潜在的强大的意识规范能力。虽然云南少数民族多分布于崎岖的山区和偏远地带,但是民族地区和外界的交往并没有隔绝,另外区域内部的民族之间和族群内的公共关系处理仍然需要一定的道德意识来规范,因此许多民族的道德认知都在民族礼仪禁忌内有所反映,如爱护环境、礼貌待客、邻里互助等。以爱护环境为例,壮族是云南地区的世居民族,在长期的社会演化中,壮族以稻作为生,稻米是壮族人的主要食粮,因此对于保护稻米的青蛙,壮族人具有特殊的感情,有的地区甚至设置了“敬蛙仪”,以此来表示对青蛙的爱护和珍惜,壮族人通过特殊的礼仪维护了自然生态的和谐。哈尼族认为万物皆有生灵,他们认为自己的寨子也有神灵,而寨子旁边的森林就是神灵的安神之所,因此该民族很忌讳对该片树林的砍伐和放牧,哈尼族对森林的礼仪禁忌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当地的森林资源。纳西族多信奉东巴教,讲究自然崇拜,受到宗教信仰,纳西族对环境有很多礼仪禁忌,包括森林、野兽、水源都有禁忌,如在水源内不准倾倒垃圾、不准洗涤脏污物品等,通过各种礼仪禁忌,纳西族传递了爱护环境的公共道德意识。

从文明礼貌来看,傈僳族十分注重礼节,其族人在路上行走颇讲礼仪,同辈人要招呼,陌生人要谦让,如果路遇长辈,晚辈更要注意谦让。礼貌待客是傈僳族的传统美德,到傈僳族人家做客,总能让人对其热情和礼貌印象深刻。和谐相处是傈僳族的传统礼仪文化,如果有人在山村某处挖了一条沟,砍了一排木,通过这样的方式为自己的耕地打记号,其他人就不会再打这块土地的主意。在壮乡,客人来到家中,不论男女老少,走过客人面前时,都必须恭敬地对客人说一句“过你面前了”表示歉意。[3](P68)土家人喝酒时,主人先向客人敬酒三杯,叫做“上马三杯酒”。不能喝酒的客人,只要用中指蘸三滴,对空弹三下,即可免酒。回族人有自己的待客之道,除了对客人的到来表示热情欢迎外,主人往往要通过特有的盖碗茶来招待客人,通过庄重的待客礼仪表达了对客人的尊敬。

在邻里关系方面,云南少数民族非常注重互助关系的建立。礼仪之道讲究有来有往,云南佤族很是重视邻里关系,每当有佤族家庭盖房时,众人往往都会无偿相助,而主人家对于别人相助的茅草、大米、酒肉等物品,在别人家有事时,也会以同样的物品同样的数量去回送,这便是佤族特有的“阿佤礼”。[4](P135)西双版纳的傣族人也会在邻居新房盖好时,提着礼品去祝福和庆贺。[3](P78)笑是独龙族友好的象征,无论是见面、入室、送客,独龙族人都会面带笑容,若有外族人来到独龙族,好客的独龙族人都会提着礼物来探望,虽然礼物简单朴实,却是独龙人热情好客的象征。[3](P187)云南怒江两岸的怒族,待人处事十分和蔼,在路上,无论遇到生人还是熟人,都主动让路,并低声问好。客人进家时,全家起立鞠躬,客人辞行时,全家起立恭送,并把客人送到寨边的大路上,打水时,遇到老人和小孩,让他们先打,离家较久的人,归来时总要要给寨子里年岁较高的老人和小孩捎带礼物。[3](P191)等等,云南诸民族正是通过各种各样的礼仪礼节内浸透的道德意识为各族人民树立了与人、环境等方面的公共道德规范,使各族人民在长期杂居中形成了和睦相处的族群关系,保持了民族团结。

(二)长幼有序的家庭道德教育

家庭美德是现代道德体系的基本内容之一,家庭伦理道德主要体现在家庭的各种关系上,良好的道德意识有助于家庭中夫妇、兄弟、父子之间的关系和睦,同时也是家庭之间和谐关系建立的基本前提。云南少数民族在礼仪中对这些内容都有清晰展现。在云南,多数少数民族注重家庭关系,在家庭道德方面有良好的礼仪风俗。他们通过各种礼仪方式来体现家庭中的道德思想。无论是哈尼族、纳西族、佤族还是布依族,其礼仪风俗都蕴含着丰富的家庭伦理道德意识。哈尼族对尊老敬老极为看重,不管是在路上还是在家里,哈尼人都会对老人谦让恭敬,并规定了诸多禁忌,如不从老人面前走过、不在老人面前高声喧哗等。纳西族对老幼尊卑也有深刻的认识,纳西族家庭对座位并无严格规定,但是在其日常座次中,总会留下老人的优先位子以示尊敬,即便是戏耍休闲的檐廊,看到老人,年轻人也会遵守一定的礼仪,注意为老人让座,在老人面前高跷二郎腿更是为人不齿。云南佤族素来就有尊老敬老的传统,其民族礼仪也在多处体现了尊老思想,在逢年过节,佤族人无论是女儿还是儿子,都要带上煮好的糯米饭、鸡、芭蕉等,放在小矮桌上,恭恭敬敬地用双手推到父母面前,请父母享用。在佤族地区,无论平时与父母有多大矛盾,人们都还能原谅,如果这一礼仪未做到就会受人指责。佤族人的尊老在其对待祖父母的礼仪形式上尤为明显,佤族的祖父母往往在家中有很高的地位,特别是祖父称为“达”。“达”起床前,儿孙辈都会把他的洗脸水和漱口水准备好,并在早晚饭时为其准备好烤茶,佤族人通过自身对老人的礼节仪式向小辈人传递了其尊老敬老的家庭道德意识。[4](P132)关于家庭之间的道德意识,布依族民间说道“父母去世后,由哥嫂抚养弟、妹成人,长兄为父长嫂为母”,通过哥嫂的责任划分及弟妹对哥嫂的位置认定来确定家庭主要的道德伦理关系。平时就餐,布依族父母也总是教育孩子,要让老人坐上席,小的为老的盛饭、夹菜等。[5]

各族民众通过礼节礼仪中的言传身教向晚辈灌输了家庭道德意识,树立了家庭伦理道德的榜样,孩子们也通过父辈对礼仪礼节的实践带来的良好效应而深切地感受到了道德的力量,民族伦理道德通过各种礼节礼仪而得以代代传承。特别是在人生重要的礼仪中,各种礼仪形式更是体现了浓浓的家庭伦理道德思想。诞生礼是人生的第一个重要礼仪,不同民族都有不同的礼仪来祝贺新生命的诞生。土家族的婴儿出生后,其父亲需要抱鸡到外婆家报喜,而外婆家则按性别给外孙准备礼物。京族婴儿出生后,其父亲也需要备办肉、鸡、米、姜、酒等物,送到外婆家报喜,称为“报姜”。[6](P84)傣族小孩满月,父母要为之举行拴线礼,小孩身着新衣,祭祖后为之拴线,并请年长的亲属,如舅父母、祖父母命名,然后宴请亲友。[6](P87)诞生礼对外家的各种礼仪反映了少数民族民众对姻亲伦理关系的重视,有助于家庭道德伦理关系建立,维护家庭内外团结,是家庭伦理道德思想的重要体现。婚礼礼仪也是人生的重要礼仪之一,关于道德思想意识的礼节礼仪自然不可缺少,阿昌族的婚礼上,舅舅要回家时,新郎家要给他“外家肉”,表示不忘外家。[3](P168)凉山彝族的婚礼上要唱一首说教诗歌《色呀》,整首歌由各种经验和比喻组成,如“当家三年认得盐米贵,养儿三年认得父母恩。不会养儿向雀儿学,不会说话就找画眉”。[3](P18)正是在各种不同的礼节礼仪中,云南少数民族对民众完成了爱心教育、文明礼貌、劳动的家庭道德教育。

(三)修身自制之个人品德教育

“既然人的性格是由环境造成的,那就必须使环境成为合乎人性的环境”。[7]社会环境因为礼仪道德的规范而形成了有序的社会秩序,为个人性格的塑造创造了良好条件,但是外部环境的有序性要对个人的行为起到规范作用,更需要的是外部的秩序在个人思想深处的内化,即道德内化。无论是公共道德还是家庭伦理道德,这些道德意识内容只有在社会个体中得到认可建立起认知后,公共道德和家庭伦理道德的意识规范作用才能有效发挥,因此个人道德修养是道德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每个人都在道德教化中汲取相应的营养,并转化为个人自身的道德修养,由于个人道德修养是对个人行为的规范,是个人修身自制的表现,因此个人道德修养往往因个人的各种条件不同而表现为不同的状态。良好的个人道德修养是社会道德建设的基石。云南少数民族民众很早就认识到个人道德在公共道德、家庭道德共同构成的道德体系中的基础作用,并把个人道德修养看做是民族社会秩序维护和建设的开端,因此在其礼节礼仪方面关于个人道德的教化功能也多有体现。云南瑶族的“度戒”是民族少年的成年礼,在各民族中颇具代表性,该礼仪要经过一系列繁琐的仪式,最后,度戒师要对即将完成成人礼的少年进行传统的人生经验和道德教育,通过这种礼仪为成年礼少年开启修身自律的个人道德修养之路。[3](P90)正是在这样繁琐却庄重的礼仪下,瑶族少年从此种下了道德的种子,其对自身的道德修养建设也由此开始。与瑶族风俗一样,普米族少年13岁以后也要行成人礼,经过成人礼的少年不仅要改变衣着,要逐个向父辈、兄长磕头,接受他们的祝福,并要在附近亲戚家磕头,以求祝愿。[3](P243)在少年向亲人磕头的同时,实质上便是其内心的嬗变:他要从一个懵懂无知的少年向有责任感、有修养的成人转变,要遵守一定的社会秩序,履行自身的权利和义务。正是在这样的庄严礼仪的氛围中,云南各少数民族的少年开始了个人品德建设的新里程,少数民族正直无私、谦虚谨慎、团结友爱、勤奋奉献、言行一致的个人优良品德形成由此发端。瑶族、傈僳族能够保持着古老的“道不拾遗”的优良习俗,以及云南各少数民族长期以来的团结和睦与少数民族民众礼仪认知方面的个人道德教化有紧密关联。

[1]许启贤.伦理道德与社会文明[M].北京:中国劳动出版社,1995,(8):14.

[2]许亚非.中国传统道德规范及其现代价值研究[M].四川大学出版社,2002,(12).

[3]毕 坚.云南少数民族奇风异俗录[M].广州:广东旅游出版社,1988,(8).

[4]陈本亮.佤族文化大观[M].昆明:云南民族出版社,1999.

[5]云南民族学会布依学研究委员会 云南河口布依族文化[M].昆明:云南民族出版,2007,(10):27.

[6]林耀琛.少数民族风俗[M].上海:生活.读书.新知上海三联书,1996,(8).

[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7: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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