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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建筑工程招投标存在的问题与改进措施

2014-08-14柯文海

中国经贸 2014年8期
关键词:招标人电子化评标

柯文海

【摘 要】随着我国法制建设进程,但当前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如市场准入、规避招标、资质挂靠、评标定标、招投标监管等方面仍存在诸多问题。如何解决这些问题,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建筑市场招投标工作,有待于我们不断分析和改进。

【关键词】建筑工程招投标;问题与改进措施

随着我国法制建设进程,我国建筑业相关法律规范体系建设也取得了丰硕成果,在建筑市场的规范和引导上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从源头上预防工程建设领域的突出问题。但当前工程招投标管理中仍存在诸多问题。如何解决这些问题,进一步完善建筑市场招投标工作,有待于我们不断分析和改进。

一、建筑工程招投标中存在的问题

1.市场准入门槛较高

当前各省、市甚至到县,外地企业市场准入制度五花八门,有的要求外地企业在本地注册子公司、分公司;强行扣押外地备案企业和人员的相关证照资料;缴纳准入保证金等。虽然住房城乡建设部于2013年3月下发了建市[2013]38号文《关于做好建筑企业跨省承揽业务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对市场准入做了明文的要求,但部分省市部门并没有落实文件精神,严重影响了建筑市场的统一开放、公平竞争。

2.化整为零的方式规避招标

建设单位将造价大的单项工程肢解为各种子项工程,各子项工程的造价低于招标限额,从而规避招标。

3.资质挂靠层出不穷

一些不具有资质或者资质等级达不到工程施工要求的承包人,在利益的诱惑下,通过资质挂靠这种违法行为承揽工程。在后期施工中降低施工标准获得巨额利润,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得不到很好保证。

4.评标定标有失公平、公正

建设单位希望建设项目利益最大化,有意压缩项目建设成本,在评标定标中,基本上以报价来确保中标候选人。同时建设单位按照《招标投标法》规定,指派评标委员会主任,代表业主的主导意见。加上评标时间较短,评标专家不能完全掌握招标文件的主要内容及项目特殊性要求,只能凭借经验评标,评标过程中有失公平、公正。

5.监管招投标工作存在难点

目前,我国处于建设高峰期,项目规模大、数量多,分布广,许多建设项目法人作为一次性业主缺乏工程项目经验,建筑市场必然产生大量问题。面对此种状况,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成立的招标办及有形建筑市场,又人为割裂,导致人力资源浪费,监管力量更趋削弱。从行政手段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建筑市场,特别是规范业主行为缺乏有效手段,而仅有的手段是惩罚性的消极手段,从理论上说,过多使用消极手段会伤及自身,最终会影响事业的繁荣。

二、建筑工程招投标的改进措施

1.开展好招标投标法学习和宣传

建设主管部门通过各种形式,大力开展好对现行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高建筑业企业行业的自律意识。同时,充分利用宣传专栏、报刊、网络等载体加强对招标投标法的宣传,积极营造舆论氛围,促使社会各界,特别是招投标活动直接参与者对招标投标法学习和关注。

2.积极推进电子化招投标

电子化招投标能够解决传统招投标中“公平、公正、公开”与“择优”、“质量”与“效率”的矛盾,建设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电子化招投标是提高工作效率和遏制腐败行为的重大举措,是招投标工作的發展趋势。建设主管部门要积极推行《招标文件》等范本的应用,建立和优化符合要求电子化招投标平台,严格执行电子化招投标的实施范围。招投标活动直接参与者及招投标监管部门要对电子化招投标工作精心组织学习和运用,确保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的顺利进行。

3.加强对评标专家监管

评标的关键是专家,主管部门应加强对评标专家的专业技术培训、动态管理和日常管理考核工作。评标专家不断更新,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最大程度满足评标工作专业性和公正性的要求。同时建立专家信用档案,实行评标专家标前出示身份、标中独立评审、标后信用管理,提高评标专家评标质量,使评标专家认真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

4.灵活运用各种评标办法

根据招标人要求和建筑工程特点,选择合适的评标办法,才能进行有效的评标。对于招标人对技术、工期没有特殊性要求的建筑工程,要选择经评审的最低价法或合理低价法。对于招标人有特殊要求的建设项目,评标办法对相应要求的技术措施等评标权重要加大。对于工程结构非常复杂,涉及到工种及工序较多,重点考察企业综合实力,相应的技术人员的技术能力、资历、业绩、施工方案等指标权重要加大,应选择综合评标法。

5.做好建筑工程招投标监督

招标人依法制定招投标工作应受到法律的保护,任何政府、机构和个人不得干预招投标活动。招标人向社会发布招投标过程中的有关信息,自觉接受公众监督。监督部门依法对招标投标过程实施行使监督权力,采取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程监督,重点环节现场要监督,事后执法监察、专项检查或不定期抽查等方式进行监督,具体监督方式由监督组根据招标活动的实际情况确定。

6.建筑工程实现公开招标

招标人在公开媒介上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潜在投标人参与竞标,投标人可以平等、便捷的获取招标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干预。招标文件中必须明确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不得随意改变。

三、结束语

随着法制建设和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我国的招投标市场将会逐渐走上规范化、法制化轨道,我们的招投标工作也会更上一层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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