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再审视及当代价值
2014-08-09闰彩霞
刘 涛,闰彩霞
(华东理工大学 人文科学研究院,上海 200237)
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掀起了改革新浪潮。这次会议是在我国改革开放新的关头召开的一次会议,是对全面深化改革的总部署、总动员。从一定意义上讲,这次改革是中国又一次革命的开始,具有非常重大的历史意义,必须把握全面深化改革的时代背景及当代价值。
一、改革的当代审视
改革有广义与狭义之分。从广义上讲,改革指所有事物在根本性质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引起事物渐进的完善与发展的过程。从狭义上讲,改革主要是指社会改革和政治改革。本文主要指狭义层面的含义。改革可以说是人类历史发展过程中的一种政治现象,它与革命相伴随。从古代改革到现代改革,经历了复杂的变化。古代改革带有浓厚的神秘色彩,披着宗教和神化的外衣;现代改革带有浓厚的政治色彩,其对象直指政权,成为现代政治的核心课题之一;当代改革却带有更多的人本色彩,是一种对自由、民主、平等、公平、正义、和谐等更高层面的追求。在和平、发展、合作成为时代主题的态势下,部分乐观主义者豪言改革已不必要,甚至说改革是冲突的来源,是不稳定的制造者。然而,现实生活中,不稳定因素日益增加,仇世心理、愤世心理日益高涨,这些在发展中产生的问题,只有用发展的方式解决,更确切地说是要用改革的方式解决。所以,对改革进行当代审视具有必要性和重大的现实意义。
(一)改革环境审视
改革环境的审视,实际上是指改革动力的审视或改革条件的审视,包括客观条件和主观条件。目前,党和政府面临各方面严峻挑战,经济发展取得举世瞩目的成效,但社会主义公平正义得不到有效体现、贫富差距拉大、区域不平衡发展、公共服务不均等、制度设计不平等、现代多元价值理念不断冲击、政府有效性不足甚至失灵等因素,加之腐败现象日益蔓延,对良性的社会秩序和执政秩序影响深远。这些客观的实际现象,假如只是停留在人们意识的表层,是情绪的发泄,只是短暂冲击力的展示还可承受,然而,一旦进入人们思想的深处、灵魂的深处,却能暴发强大的变动力量。2008年,温家宝总理在两会期间指出要推进社会的公平正义,“如果说真理是思想体系的首要价值,那么公平正义就是社会主义国家制度的首要价值”。一个普通民众对社会非公平、非正义的愤懑,与一个国家总理对社会公平与正义的正视,有时候传递出来的信息是相同的:某种现状已不可容忍,必须加以改变。公正与自由自古以来就是政治哲学家们激辩的对象,不管他们如何激辩,也不管他们如何对这两种价值进行排序,不可否认的是,人们对于一个社会的制度安排及机会、财富分布的现状是否公正更为敏感,它似乎能激起更强的心理能量——无论这一心理能量是用来建构还是用来破坏。
所有这些都警醒我们,改革已成为大势所趋,成为时代的潮流。对改革开放30周年的最好纪念,就是“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1]651。“实行改革开放,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鲜明的特点。”[2]352“如果现在再不实行改革,我们的现代化事业和社会主义事业就会被葬送。”[3]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次集体学习会上强调,改革开放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要协调推进各领域各环节改革,努力把改革开放推向前进。李克强在全国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上指出,要让人民过上更加美好的生活,必须通过改革开放。改革是中国发展最大的红利,改革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当前,十八届三中全会又做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破除一切阻力,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进改革阔步前进。中国的发展是在改革中取得的,中国的问题是在发展中产生的,不仅要用发展的方式、改革的方式加以解决,而且在改革过程中,要更加注重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推进改革更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
(二)改革风险性审视
任何改革都具有风险性。中国的改革从来是危机推动的。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改革是由问题倒逼而产生,又在不断解决问题中而深化。”邓小平也曾明言:“形势迫使我们进一步改革开放。”[4]269“改革开放作为一场新的伟大革命,不可能一帆风顺,也不可能一蹴而就。”[5]所以,作为伟大试验的改革开放具有一定的风险性。审视改革的风险性,就是认真对待改革开放过程中产生的一切不稳定因素。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中国30多年来取得的成就,就在于我们党和国家始终坚持改革开放基本国策。可是,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现代化建设和全球化的推进,在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也呈现出不少矛盾和争端,如社会结构的调整和利益的分化、现代性因素的增加、权钱交易、权力寻租、社会风气下降等现象日益突显。针对这些问题,有些专家学者指出必须停止改革,回到过去,甚至提出改革威胁论。辩证唯物主义指出,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发展的过程就是问题产生—问题解决—问题再产生的螺旋上升循环过程。人类历史的演进不是一帆风顺的,就算不进行改革,也会产生更多的甚至更严重的问题。这些人看到改革具有风险性,但是没有深刻领悟改革只是对既有社会制度的调整,并不是否定现存制度,是对现存制度加以改良,使之不断适应日益变化的历史形势。
在改革开放过程中,取得成就的同时伴随相应的问题是符合矛盾发展规律的,关键不在于问题本身,而在于如何面对它们,如何克服它们。2012年2月3日至4日,温家宝在广东重提邓小平南巡讲话,认为在改革开放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是前进中的问题,是发展中的问题,它只能通过发展和深化改革开放来解决。“中国一定要坚持改革开放,这是解决中国问题的希望。”[4]284“我们要进一步推进改革发展,不断增强我国的综合国力和抵御风险能力。”面临改革的风险因素,不仅不能放弃改革开放,而且要大力推进和深化改革开放,努力攻克改革发展过程中遇到的体制和机制障碍。李克强总理在党的十八大会议期间明确指出要破除一切妨碍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弊端。2013年9月又在达沃斯年会上指出要用壮士断腕的决心推进改革。可见,面对新形势与新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而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深化改革,不断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
(三)改革建设性审视
审视改革的建设性,就是要正确认识改革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它是一场建设性的“革命”,是一种进步,而不是倒退。“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历史雄辩地证明,实行改革开放是社会主义中国的强国之路,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历史性决策。”[6]254历经30多年改革开放进程,中国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中国现代化建设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取得显著成就。“总结中国改革开放的历程,中国人民得出了一个不可动摇的结论,这就是:中国过去三十年的快速发展,靠的是改革开放。”[1]395
改革的建设性主要体现在破旧立新中:一是改革能破除旧有观念的束缚,为新观念的树立创造条件。改革是一种思想解放,为我们摆脱封建残余和落后思想的禁锢提供智力支撑。“二十年改革开放的进程,就是不断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进程。”[7]“这就要求进一步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1]577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推进和深化,现代公民意识和公民精神不断塑造,自由、民主、法治等现代价值深入人心,有利于推进经济社会的建设和发展。二是改革能破除旧有体制,创立新的体制和机制。“改革是一场深刻的社会变革,必然要求进行利益调整、体制转换和观念更新。”[6]259改革就是要变革一切不适应生产力发展要求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改变一切与之不相适应的思想方式、管理方式和活动方式,即进行政治体制、经济体制、文化体制等方面的综合改革,以建立适应生产力发展要求的新的体制和机制。三是改革能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新的动力。邓小平在《改革是中国发展生产力的必由之路》这篇著名谈话中,强有力地论述了只有改革才能发展我们的生产力,才能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实现共同富裕和祖国的伟大复兴。
二、改革的当代价值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过程中,改革的当代价值主要表现为塑造和谐、构建自由、追求幸福以及重建秩序。
(一)塑造和谐
和谐或者安定是与暴力相对的,一个寄希望于暴力(不管是强权还是武力)解决矛盾与冲突的社会是文明社会的倒退。塑造和谐,祛除暴力不仅是改革,而且是革命要面对和解决的问题。当今法制社会,纯粹的、赤裸裸的暴力行为已逐渐减少,但暴力隐患还时常发生。比如暴力执法、暴力拆迁、暴力征地等等。这些行为是对民众美好生活的冲击,严重影响社会安定与和谐。与暴力引起革命相比,这种暴力只是还没有达到让民众彻底绝望的地步,但日益积累着民愤,当道者应高度重视。历史会重演,革命与战争也会重演,不一样的只是形式,但其本质具有共通性。在现实生活中,改革就是要铲除暴力的根源,推进社会和谐与安定,通过制度改革、体制改革等方式,铲除一切隐性的和显性的、直接的和间接的、激进的和温和的暴力因素,为社会的和谐、友爱、文明创造条件。所以,“必须大力深化改革,建立健全促进社会和谐的制度保障”[8]。
(二)构建自由
自由是人类天生的平等权力,自由的国度里每一个爱好自由并愿为自由献身的国民所追求的崇高目标就是实现人类的自由解放。但是,自由国度的构建并不是一帆风顺的,需要扫清“既得自由者”所布下的障碍。他们以自己所谓的自由(自由是什么、自由怎样行使、自由边界限定等)限制他人的自由,即将自由限制在可控制的范围。所以,为自由而发动的改革甚至革命似乎就成为正当之举,改革也会因自由而正名。因为为自由而战,为自由而改革,是马克思主义人本精神的彰显。汉娜·阿伦特在《论革命》中指出为自由而革命是正义的暴力需求。如今,可以说,为自由而进行的改革也是正义的需要。自由是一种人类天然的权利,在历史长河中时常会遭遇批判的目光。自由是一种人类社会希冀的现象,还是一种强加的不变的规律。唯物史观指出,在共产主义社会将实现人类个性全面张扬、自由全面解放。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是更能为人的自由发展创造条件的国度。“个人主义 — 个性的自由表现 — 在社会主义社会将得到大大的发展。”[9]所以,为自由而改革是中国建设与发展的应有之义,必然会深入人心。
“世界历史无非是自由概念的发展。”[10]“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就是要实现全中国人民广泛的自由、民主、人权。”[6]55随着社会的深入发展,自由成为人类追求的必要价值理念。当一个国度失去自由发展的空间,或者自由受到限制,改革便推向前沿,成为正义之举。所以,当下国度重要之举就是为自由搭建良好平台,推进人类自由前行的步伐,避免改革成为自由的消极推动力量。
(三)追求幸福
幸福是人类不断追求的目标,是每一个人的向往。“中国人民在追求自身解放和幸福的奋斗中焕发出了前所未有的创造精神。”[11]其中,改革开放是一种重大理论创新与实践创新。改革是通往幸福之路的手段,但消除贫困是首要解决的问题,否则将会陷入革命的深渊。当一种低水平的生存状态都不能满足,一种幸福生活更何谈起的时候,暴动甚至革命将走上政治舞台,以打破这种格局。不管是奴隶阶级被奴隶主阶级压迫以致无法生存的状态,还是农民阶级被地主阶级剥削以致苟延残喘的状态,都是在播撒革命的种子,即一种为生存、为幸福生活而战的力量。追求幸福是人民最渴求的福祉。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带领各族人民,实现了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幸福生活的梦想越来越迫近。温家宝总理在2010年春节团拜会讲话中指出,我们要更加努力工作,切实解决好民生问题……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让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
党和国家必须首先解决民众最基本的生存保障问题,又不断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实现共同富裕。当今社会,人们追求的不仅是物质生活的满足,更多的是精神生活的满足。在改革开放过程中,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深入发展,社会自由空间不断扩大,体现现代价值取向的自由、民主、公平、正义、法治、和谐等逐步上升为人们普遍信奉的价值理念,成为人民大众幸福生活的重要衡量指标。改革不仅为现代价值和现代幸福创造了条件,而且成为它们不断发展的推动力量。改革开放带来了温饱,带来了小康,也必然带来幸福。
(四)重建秩序
改革是社会秩序的重建,是破旧立新。改革本身就含有打破既有社会秩序,从而建立一种新的社会秩序的意蕴。社会秩序的重建,尤其是政治秩序的重建,是对自由平等秩序、公平正义格局的追求,是当前中国社会面临的严峻挑战。所以,必须加大改革攻坚的力度,做好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工作。社会秩序是党和国家创制和追求的动态平衡,它是诸多平衡机制合力作用的结果。当平衡机制丧失或者功能退化,失序状态就会产生。例如,市场经济是最有效的资源配置方式,但当市场经济摆脱秩序的枷锁而肆意运作就会造成资源浪费、环境污染、贪污腐化、权力寻租等失序困境。
重建秩序是改革的应有之义,也是改革迫切需要实现的目标。改革成功,标志着一种秩序的打破,另一种秩序的诞生。在我国,坚持改革,重建秩序,就是要把握党的十八大提出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设计,即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和谐、可持续发展。在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建设过程中,推进五位一体建设,尤其要坚持资本原则向人本原则的改革,将资本原则限定在一定的范围内。资本原则侵入政治领域,容易产生权钱交易、政治腐化、公信力下降;资本原则侵入社会生活领域,容易带来公平正义丧失、社会风气下降、伦理道德败坏;资本原则侵入文化领域,容易带来文化堕落、文明消退;资本原则侵入生态领域,容易带来生态破坏、环境恶化。资本可谓最有效的生产方式,但如果不加限制,整个社会领域就会处于失序、不和谐、不友好状态。可见,改革就是要秉持事物本真的发展秩序与状态,即一种全面的、有序的、和谐的、进步的发展态势。
三、改革的当代启示
在改革进入攻坚期与深水区,继续推进改革全面深化,必须进一步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努力实现改革的当代价值,从而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进程。
(一)改革、发展、稳定的内在机理
纵观近现代社会发展史,任何国家社会都在探索中改革,在改革中前行。改革似乎是人类社会进步的发展方式。但是,改革会带来巨大的消耗与牺牲,它是不得已而为之。任何国家寻求改革,都会面临改革风险,尤其对政治改革与社会改革要保持高度的警觉。因此,维护政治稳定与社会长治久安已成为每个国家的重大课题。“改革、发展、稳定三者存在着不可分割的内在联系。”[2]461推进社会发展与进步不能单纯依靠传统的激进方式来实现,必须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置于至上位置。“要坚持把维护和发展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把不断改善人民生活作为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的重要结合点,坚持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的程度统一起来,真正实现在社会稳定中推进改革发展、通过改革发展促进社会稳定。”[12]如图所示:
如何处理好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始终是党和国家在经济社会建设中关注的核心问题,即:“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正确处理改革、发展同稳定的关系,保持稳定的政治环境和社会秩序”[6]16。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贯穿于我国经济社会建设的始终,取得了重大的成效,维护了社会稳定。但是,在社会转型过程中,社会结构日益复杂化,利益关系多元化,贫富差距逐渐扩大。这些因素直接影响着社会和谐与稳定,再通过压倒式的方式来维护社会稳定只能陷入僵局。不但如此,行政成本耗费巨大,效益反而不佳,甚至越维越不稳。在市场经济和法治社会下,公民意识逐渐觉醒,公民精神逐渐提升,维权意识也不断增强,如何维护公民权利与价值,保障公民利益的问题,成为深化改革的首要问题。
(二)在公民参与治理中保障公民权利与价值,建构动态稳定格局
“一切社会的发展和进步,都取决于人的发展和进步,取决于人的尊严的维护和价值的发挥。”[6]55维护社会稳定要从保障公民的权利入手,只有公民权利得到了保障,利益诉求得到了表达和实现,社会和谐与稳定的目标才更容易实现。对公民权利与价值的保障,不仅是目标向度上的肯定,更是在行动上践行参与治理权,从而在参与治理中实现权利的融合和价值的整合。
一般看来,一个国家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需要三种力量支撑,一种是党和国家的力量,一种是市场力量,还有一种就是公民社会力量,这三者构成国家社会整体内容。一个体现并促进公平、效率和合作的良好的社会治理模式,应包括三种激励机制,即政府机制(体现公平与正义)、市场机制(体现竞争与效率)和社会机制(体现信任与合作)。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党和国家更多依靠政府强力推动来实现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这种“强政府、弱市场、缺社会”的体制格局取得了显著的稳定成效,即静态稳定格局的建构。改革开放尤其是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后,党和国家充分发挥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与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的功能,来推动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建立了一种“强政府、强市场、弱社会”的体制格局。然而,西方国家兴起的新公共管理运动和新公共服务运动已经证明,不仅市场会失灵,而且政府同样也会失灵。政府与市场失灵必然打破静态稳定格局,引发社会矛盾与冲突不断升级。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治理格局,即动态稳定格局,是解决当前我国发展问题的关键。十八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指出:“改进社会治理方式。坚持系统治理,加强党委领导,发挥政府主导作用,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实现政治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这就需要充分发挥公民社会治理功能,建立一种“政府 — 市场 — 社会”共同治理的稳定格局,“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从而在共同治理中保障公民权利与价值,实现动态稳定而非静态稳定。如图所示:
(三)以公民维权为契机,继续推进改革全面深化
公民在法律框架内的维权活动,是公民对现有政权和制度合法性认可的体现,是公民信任现有政权和制度能够输出公平正义的体现。这不是对现有政权和制度的威胁,而是督促政府遵守宪法和法律,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这不是破坏社会稳定,而是促使社会实现和谐与长治久安;这不是致使社会溃败,而是促进社会健康发展。唯有将公民合理合法的诉求与改革有力相结合,使其进入制度轨道和体制轨道,公民才不会到体制之外寻求非理性的渠道予以抗争。中国政法大学滕彪教授认为,公民维权运动和中国当代历史上的群众运动不同,它也不是暴君所操纵中的暴民运动,而是一场从自发到自觉的争取民权的公民运动。它不是在体制外去拼命对抗,而是在法律框架内寻求突破,因此不是破坏法制,而是维护法律的尊严;它不是诉诸暴力和非理性,而是诉诸理性和非暴力,因此不为争夺权力,而为保障权利;它不是自说自话,而是在个案中观照制度的变迁,因此不重政权更替,而重制度建设;它不是整体的、自发的、群众运动式的,而是分散的、自觉的、循序渐进的,因此不是立竿见影,而是脚踏实地地重建公民社会。因此,必须抓住公民维权这一契机,继续推进改革全面深化。
同样,进一步实现公民权利与价值,必须全面深化改革,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实践中,经济社会的发展并不是一帆风顺的,问题产自发展,发展源于改革。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改革是由问题倒逼而产生,又在不断解决问题中而深化。所以,问题不仅需要在发展中得以解决,而且需要在改革中得以解决。但是,要规避采取暴力、激进、强制的解决方式与方法,通过制度化和法治化的途径来实现维权,进而实现维稳,要比运用体制化和人治化(体制压抑、权力控制)的途径实现维稳强得多。正如清华大学社会学系孙立平教授在“清华大学社会发展论坛”报告中所指出的:“制度化的核心是法治,而体制化的核心是人治;制度化要求法律在权力之上,而体制化则是将权力凌驾于法律之上;制度化的关键是权力的适当分散与制衡,而体制化是权力的进一步集中;制度化的渠道是司法建设和社会建设,而体制化是架设更多的政府部门和过度行政化;制度化相信化解社会矛盾需要全社会的参与,而体制化则相信解决社会矛盾只能依靠政府的力量。”解决和化解社会矛盾与冲突需要改革政府、市场、公民社会三者的关系,推进三者齐心协力,共同治理。
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核心问题是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所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进程,必须坚持改革、全面深化改革,大力改革政府、市场和公民社会的关系,变革消极因素,增进积极因素,努力实现塑造和谐、构建自由、追求幸福、重建秩序的改革当代价值。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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