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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悖论下居民生活质量提升的政策思考

2014-08-09陈惠雄

财经论丛 2014年5期
关键词:悖论幸福感满意度

邱 夏,陈惠雄

(浙江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浙江 杭州 310018)

一、引 言

幸福是心身一体性基础上的人们的一种主观感受。完整意义上的快乐(幸福感)是指以人自身与客观对象的存在与消耗为基础又依存于这种客观存在与消耗而产生的愉悦或积极、正向的心理感受与认知体验。幸福是人类行为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终极目的,也是政府工作与公共管理的核心价值所在。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政府善治、生态优美等所有这些工作的最终目的都是为了让人民获得更加幸福美好的生活。目前,我国已经有江阴、武汉、南昌等100多个地方政府提出了幸福城市建设的执政主张。然而,由于影响幸福因素的系统性、区域性和动态性特征,使得幸福社会建设成为一项集成的系统工程,也成为提升政府公共管理政策水平与衡量政府工作绩效的终极价值标杆。本研究以最近完成的民生幸福指数调查研究为例,对调查中发现的多重幸福悖论现象进行深入分析,以解析目前我国民生幸福与满意度方面的最新发展态势,为我国各地正在开展的幸福社会建设提供公共管理决策参考。

自古希腊以来,欧洲哲学中一直有关于幸福思想的研究。快乐幸福几乎成为欧洲思想大家的基本选题。从古希腊的赫拉克利特、柏拉图、伊壁鸠鲁到中世纪的洛克、爱尔维修、边沁、费尔巴哈、傅立叶、欧文、罗素,直至现代的马斯洛、马尔库塞、西托夫斯基等,从未间断过对快乐幸福思想的研究与传播。伊壁鸠鲁认为,人生来就有谋求幸福的欲望,这种欲望是他一切行为的基本原因。伊壁鸠鲁的这一认识代表了后来诸多欧洲思想大家的共同的人生观与社会价值观。

幸福指数与幸福量化研究始于边沁的“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思想,边沁是第一位提出关于幸福的“大”的数学意义和“多”的数量意义的经济伦理学家。洛克的幸福积分理论、杰文斯的“快乐净收益”概念等都是近代早期幸福论者关于幸福计量的重要思想,并成为今天一些国家尝试推行国民幸福总值(Gross National Happiness,GNH)核算的重要理论基础。经济发展与幸福指数悖论现象是现代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难题,亦称伊斯特林悖论(Easterlin Paradox),但一直未引起足够重视,亦未获得系统有效的解决方案。20世纪70年代,不丹开始实施国民幸福总值核算,由政府善治、经济增长、文化发展和环境保护4大体系、9大支柱、72个指标组成,为协调经济发展与政府政策供给提供了某些重要的量化分析工具。世界银行的综合发展指标、Morris的物质生活质量指数(Physical Quality of Life Index,PQLI)、联合国开发署的人类发展指数(Human Development Index,HDI)等围绕人及其需要建立的指标体系,对民生幸福指标构建与幸福指数测量均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进入本世纪初以来,幸福社会建设进一步成为发达国家社会发展政策研究的重心。英国提出的国民幸福帐户(National Well-Being Account)概念,把经济发展与幸福指数及内含的社会政策关系联系起来。而近年来关于幸福测量的研究成果也发展较快。2004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丹尼尔·卡尼曼等在《Science》上发表了关于运用日重现法(DRM)进行幸福指数体验测量的方法,提高了经济学计量幸福的信度与效度[1]。同时,美国国家经济研究局(NBER)发表了幸福计量模型,世界价值研究所运用明示偏好原理,进行了持续的单题式全球幸福指数测度与回归分析并画成“快乐星球”进行国际排名比较。“快乐星球指数”(Happy Planet Index)主要考察大众的预期寿命、快乐感觉和生态萍踪(即环境的可延续性)等指标,数据来源包含联合国开发署(UNDP)和盖洛普公司,指数排名由英国独立智库新经济基金会(New Economics Foundation)编排发布。新经济基金会高级学者Saamah Abdallah说,虽然富裕工业国家和贫穷的欠发达国家面临着完全不同的问题,但是在提升民众幸福感的任务上却是相同的。与此同时,2008年法国总统萨科奇组织了斯蒂格里茨、阿马蒂亚·森等20多位经济学家进行“以幸福测度经济进步”的研究,2010年英国首相卡梅仑下令实施GNH核算计划。

在我国,民生幸福指数实证研究起始于2002年全国统计科学研讨会上有关学者探讨的幸福指数核算论题,2003年以来陈惠雄教授领导的团队在浙江省进行了单题式与结构量表相结合的幸福指数调查,该幸福指数调查问卷成功应用于浙江省不同人群的幸福指数测定,反响良好[2]。北京大学的《中国经济增长年度报告》与中国社会科学院的《经济与社会发展蓝皮书》已经把幸福指数及调查结果纳入其中。2006年9月,国家统计局提出进行幸福指数测量。吴丽民等(2008)发表了浙江省城乡居民幸福感调查报告,邢占军(2005)发表了六城市幸福感报告成果。近年来,国内在北京、上海、杭州等地先后召开相关幸福学理论学术研讨会。2011年全国“两会”把“一切为了国民幸福”作为大会及其今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指导方针。2013年11月,在北京召开的“城镇化加速发展背景下福祉测量及其政策应用”国际学术会议上,更是把城乡居民幸福、快乐工作、幸福社会建设等作为大会主题。关注民生幸福、员工幸福、企业幸福、地区幸福、国家幸福,已经成为我国各级政府执政与学界研究的新理念以及公共管理的新的最高目标追求。

二、满意度层次-结构分析与多重幸福悖论现象

从幸福的普遍性意义上说,人类幸福由健康、亲情、收入、职业、社会、生态共六大幸福一级影响因子圈(也称为幸福六大支柱)组成。这种由我界及于彼界的幸福影响环境逐级放大而形成的人类幸福因子圈,其理论蕴义是整个存在世界均将对个体幸福与苦乐体验构成影响(陈惠雄,刘国珍,2005)[3]。本文采纳陈惠雄教授建立的幸福影响因子理论,围绕个体健康状况、亲情状况、收入状况、职业状况、社会状况、生态环境状况等六个一级指标来设计幸福测量结构式问卷。幸福因子圈六层次逐级放大的理论机理蕴含了两个重要的幸福论意义:一是人类幸福需要存在一定的层次-结构,个体对于幸福感的重要性可能会依序展延,这是造成人类在追求幸福目标的行为过程中对远端影响因子失顾,出现“短视”行为的重要原因。二是任何单方面幸福感的长期片面追求(如不顾民众健康、生态承载力的GDP偏好),均可能导致对其它幸福因子的损害,最终导致人们整体幸福指数的下降[4]。

为了便于掌握幸福指数的六大支柱因子要素,本文把它简要表述为:“身心健康,亲情和睦,收入稳增,工作愉快,社会和谐,生态优美”六大方面。目前,我国已经有100多个地方政府提出各种各样的关于民生幸福的执政主张,江阴、武汉、东莞等地的幸福指标体系和本文采纳的幸福六大一级指标的理论机理基本上是一致的。本文的民生幸福指数调查表根据幸福六大一级影响因子结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阶段实际和民生关切问题设计而成。问卷由被试者的关于人口统计学的基本信息、根据六大一级指标设计的20多个满意度指标、苦乐源认知判断、对自我幸福指数的总体评价四部分组成。

(一)数据分布

本次调查于2013年10月主要在江西省南昌市城乡展开,调查以问卷形式为主,辅之以课题组实地访谈、考察。调查问卷按照类型抽样的方法在分类市民中开展随机调查,随机抽样时尽可能在不同年龄段人群进行随机抽样。本次研究共发出调查问卷3000份,收回2936份,回收率为97.87%,有效问卷2891份,有效率为98.5%。样本中男性占52.7%,女性占47.3%。其中,年龄分布:18-29岁者占29.6%,30-39岁者占26.8%,40-49岁者占24.1%,50-59岁者占11.5%,60-69岁者占5.9%,70岁以上者占2.1%。职业分布:工人占8.2%,农民占31.8%,农民工占7.9%,企业管理(技术)人员占6.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占9.5%,公务员占6.3%,学生占5.7%,离退休人员占6.2%,私营业主占6.5%,服务业人员占11.7%。学历分布:初中及以下占31.8%,高中及中专占27.5%,大专占19%,本科占19.9%,研究生占1.8%。就业状况分布:正常就业55.4,临时就业22.4,失业2.5,无业12.2,离退休7.5。地区分布:省会城市占37.4%,县级市占27%,小镇占9.6%,乡村占26%。婚姻状况分布:未婚占20.5%,已婚占73.6%,离异者占2.3%,再婚者占1.6%,丧偶者占2%。上述表明,本次调查样本分布非常合理。

(二)幸福指数与满意度层次结构特征分析

本调查表应用五年前、目前和五年后居民幸福指数状况三个时间维度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发现,城乡居民的幸福指数状况整体呈上升趋势,五年前的平均幸福指数为6.98,目前幸福指数状况为7.09,对五年后的幸福状况预期为7.97,幸福预期有较大提升,见表1。

表1 民生幸福指数状况

据此,为了进一步了解城乡居民对健康、亲情、收入等方面的满意度结构状况,以深入解析人们获得幸福的结构,本调查对影响民生幸福指数的28个满意度指标进行了问卷调查,调查数据分析结果见表2。

表2 满意度层次结构状况

从表中数据可以看出,影响民生幸福的28个满意度指标可以划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包括对亲情关系、婚姻状况、身体健康、人际关系、心理健康状况的满意度,均在7分以上(10分制),属于满意度最高的层次,其中最高水平为亲情关系的满意度,达到8.2分。这些指标均属于与个体幸福直接关联的满意度的微观因子层面。这种情况表明,目前我国城乡居民在健康、亲情、人际关系等微观层次方面的满意度是相当高的。第二层次包括对经济状况、教育状况、工作状况、生态环境、服务与行政效率、社会保障、社会文化、居住环境、医疗状况、养老保障、社会安全、社会福利等的满意度,这些方面的满意度居中,在6.04到6.73分之间,基本上属于与具体地区发展状况联系比较紧密的影响个体幸福感的中观层面因素。第三层次包括对居住成本、交通状况、食品安全与物价水平的满意度,在5.99到5.37分之间,满意度水平为最低。这些基本上属于宏观与国家整体状况层面上的问题,并且具有整体性特征。

在经济发展水平有明显差异地区的居民满意度比较中,我们发现收入水平更高的地区居民对食品安全、空气质量、水质状况、生态环境等宏观层面因素的满意度更低。这证明了发展的环境代价在一些经济发达地区已经达到了超过发展给人们带来幸福正效应的地步。而空气污染、水污染、全城性的交通拥堵等这些宏观经济社会因素对人们幸福感的负面影响十分巨大,在每次幸福指数调查中,北、上、广、深等特大城市总是与最具幸福感城市无缘,就是实际例证。从上述我国居民主观满意度特征分析,健康、亲情、人际关系等微观层面因素仍然是目前我国居民幸福生活的主要来源,这一方面符合幸福感产生的基本规则,但另一方面对空气、生态环境、食品安全等宏观问题的满意度很低,则说明发展的环境代价已经对民生幸福产生了实质性的不利影响,需要引起公共管理部门的高度重视。

(三)多重“幸福悖论”现象比较分析

古典经济学曾经一直相信,只要财富增长,幸福必然增长。所以,自古典经济学诞生以来,幸福研究一直被财富研究所取代。斯密与李嘉图,一个研究财富增长的原因,一个研究财富分配,就是这个道理。显然,古典经济学的逻辑机理是只要“国民财富”增长并且分配合理,就能够带来“国民幸福”。然而,实际的情形却很不相同。上世纪50年代后期开始,日本的人均GDP增长迅速,但整个上世纪后半叶日本人的幸福指数几乎原地踏步,且一直在0.59附近的低位徘徊。最先发现这种财富增长与幸福增长不同步现象的是美国南加州大学的理查德·伊斯特林教授。伊斯特林在1974年的著作《经济增长可以在多大程度上提高人们的快乐》中通过对20多个国家的统计资料进行分析后提出,通常在一个国家内,富人报告的平均幸福和快乐水平高于穷人,但如果进行跨国比较,穷国的幸福水平与富国几乎一样高,古巴与美国的国民幸福指数就是接近的。从1946年到1970年,美国人均GDP增加了3倍,但这期间美国人的快乐程度几乎没有增加。1947年美国大约有32%的人表示他们“非常快乐”,而到1970年,也只有33%的人认为他们非常快乐。这就是著名的“伊斯特林悖论”,或者叫“收入-幸福悖论”[5]。随着人均收入继续增长,到了2000年自认为“非常快乐”的美国人反而下降到了30%。

“收入越多越幸福”这一命题被伊斯特林提出质疑后,得到了诸多调查研究的实证支持。具体到某一地区的某一群类样本身上,两者之间的关系就成为评价一个地区经济发展是否和谐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指标。为深入解析我国国民经济发展(GDP)与国民幸福感(GNH)之间的关系,本研究分别对农村居民与城市居民幸福指数以及同区域、跨区域不同收入人群的幸福指数进行比较分析。从比较中发现,我国存在着多重“收入-幸福悖论”现象。这些幸福悖论现象包含的公共管理政策意义各不相同,值得引起我们的重视。

1.城乡居民间“收入-幸福悖论”现象。下表3为本次主要调查的南昌市城乡居民幸福指数差异状况。从表中数据可以看出,农村居民的幸福指数为7.10,而城市居民的幸福指数为7.07。农村居民幸福指数高于城市居民幸福指数是一个新现象,有关专家在山东寿光等地的幸福调查也证实了这种情况。[6]这一方面说明,农村居民幸福指数高于城市居民的情况在我国可能已经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另一方面,从五年前幸福指数比较中可以发现,城市居民幸福指数明显高于农村居民,而目前幸福指数城市居民反而不如农民高。这说明,最近十年来随着一系列民生保障政策在农村的实施,我国农民的得益非常大,农民福祉增加所产生的边际效用很大,我国农村居民的生活品质与幸福感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而获得持续提升。从“收入-幸福悖论”角度分析,本次所调查的南昌市农村居民的月平均收入为1640元,城市居民为2491元,城市居民收入明显高于农村居民,而农民的幸福指数却高于城市居民,这是一种新的“收入—幸福悖论”现象。人们到城市是为了获得更加幸福的生活,而事实却并非如此。这一现象对人们未来的生活与居住地的选择,乃至城镇化发展都有重要的提示意义。

表3 城乡居民不同时期幸福指数比较

2.不同地区间居民“收入-幸福悖论”现象。在我国,幸福指数调查也已经进行了10余年。尤其是城市幸福指数调查研究进行得比较深入。从调查情况看,我国城市特别是特大城市居民的幸福指数均偏低,在历次幸福指数调查中,北京、上海、广州、天津等地城市居民的幸福指数基本上没有进入前10位的。而北、上、广、津的人均收入却位居全国前列。

在进行跨区人群收入-幸福指数比较研究中发现,南昌市2012年人均GDP为9300美元,杭州市人均GDP达到14000多美元。但在本次两地幸福指数调查中,南昌市城乡居民幸福指数为7.09,而杭州市城乡居民的幸福指数为6.83。另外,最新相关调查也表明,江西省居民幸福指数居全国之首为0.44,而浙江省居民幸福指数只有0.15,几乎是全国垫底。但浙江省人均收入远高于江西省的人均收入水平。2013省份幸福指数排名最后的是上海,仅有0.07。①“2013全国幸福省份排名出炉”,tieba.baidu.com/p/2496304.可见,在我国跨区间的“收入-幸福悖论”现象已经十分显著。

然而,正如伊斯特林的研究揭示的那样,在同一地区,幸福与收入仍然具有一定的正相关性,即那些高收入者的幸福指数一般要高于低收入者的幸福指数。本研究根据此次调查区域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将受调查者的月收入划分为五个级别,分别为:1500元以下,1500-3000元,3000-6000元,6000-10000元,10000元以上。在所调查的2891个样本中,有效样本2766个。其中,月收入1500元以下的占34.9%,1500-3000元的占51.2%,3000-6000元的占11.2%,6000-10000元的占1.5%,10000元以上的占1.3%。由于该调查样板主要取自经济发展水平中等的南昌市区及农村地区,有80%的人口月收入低于3000元,见下表4。

表4 不同收入水平人群幸福指数状况比较

从表4可以看出,月收入为10000元以上的居民目前幸福指数最高,为8.23,明显高于其他收入人群,其次是3000-6000元的收入组,幸福指数为7.58,幸福指数最低的是月收入1500元以下的居民,平均幸福指数为6.8。这表明,在经济尚不够发达的地区,不同收入状况居民的幸福指数差异达到显著水平,增加收入仍然是人们获得幸福的一个重要源泉。这和伊斯特林揭示的幸福悖论情形实际上相类似,即高收入者在同一地区人群中的幸福感仍然是相对较高的。吴丽民等(2012)的研究也表明,在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尽管人们的幸福感与收入仍然具有正相关性,但当平均收入高于一定水平后,快乐水平出现衰减现象,并在消费行为上出现了类型差异,从而初现了“收入-幸福悖论”的中国模式[7]。

3.幸福指数调查中的跨期“收入-幸福悖论”现象。根据著名幸福学家维恩霍夫(Veenhoven)教授对中国居民的幸福指数调查,1990年中国居民的幸福指数是6.64,1995年为7.08,2001年又下降到6.60。中国零点公司的报告是,从1995年起中国居民的幸福指数是逐步下降的。在相关研究中也发现了这种幸福指数随着收入增长而下降的情况。在2005年调查中,浙江省不同人群的幸福指数均值为6.88[8]。到2012年调查发现,浙江省不同人群的幸福指数下降到了6.68。而这期间浙江省人均收入增加了3倍,即从2005年的10659元增加到2012年的34550元。

三、幸福悖论与公共管理政策思考

从本次幸福指数调查发现,人们的主观幸福感与客观福祉条件实际上存在着一些明显的背离情形。农村居民的客观福祉供给与人均收入水平均显著低于市区居民,然而农民的幸福指数(7.10)却高于市区居民(7.07),并且在对五年前幸福指数的回忆中,唯独南昌市居民的幸福指数是下降的,其余所辖县城、农村居民的幸福指数均呈上升趋势。这种出现于城乡居民之间的“幸福悖论”现象(越来越多的农村人往城里跑,而农村人实际上却比城里人更幸福),可能包含着农村人比城里人更加幸福的实际生活感受情形。而这种幸福悖论现象,可能会导致人们的幸福决策改变,在未来会使得有一些人选择离开大城市而趋向乡村与小城镇居住。这对于新型城镇化策略和相应的公共管理政策应该有重要参考。究其原因,大城市面临的日益严峻的空气雾霾、交通拥堵等损害健康与不断加大的生存压力可能是产生这种幸福悖论的基本根源。

在进行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区域(南昌与杭州)居民满意度层次-结构特征分析时发现,南昌与杭州市居民的满意度均呈现近似的梯级分布——对健康与亲情等微观环境的满意度、幸福感最高;对收入状况、家庭资产状况、教育状况等中观环境的满意度居中;对社会公平公正的满意度较低;对交通出行状况、食品与空气安全、生态环境等区域宏观环境的满意度最低。这说明,目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着一些共同性的发展难题。但从具体情况分析看,杭州市民对收入与资产的满意度似乎更低,这可能是由杭州市的房价与物价更高、富人也更多,贫富差距的比较与心理落差也更显著,并由此导致了一种“生理性贫穷”与“心理性贫穷”共同加剧人们的负向情绪的结果。这些问题需要不同地方政府在未来发展中从加大收入分配公平调节力度、减少贫富差距、降低衣食住行成本、改善生态环境等公共管理政策方面予以切实重视与解决。

从本次调查看,市民对政府公共管理领域的满意度处于整体满意度的偏低水平,其中对教育、政府服务、社会保障、经济发展等的满意度相对较好,对居住成本、交通状况、食品安全、物价水平的满意度明显较低,由而导致对整个公共管理的满意度偏低。正确掌握目前我国公众对公共管理满意度指数偏低的问题,需要从以下两方面加以认识:一是对公共管理的满意度偏低是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普遍性现象。经济发展起飞阶段的国家首先会注意增加私人物品的供给,然后才会把公共服务、公共物品的供给提上日程(因为在发展的初级阶段,私人物品比如收入、食品、衣物等的满足对于人们的幸福感提升更加有效)。二是从调查的情况看,反映了经济发展对一些基本的公共环境需求的损害,如空气、交通、生态环境等等。因此,在经济社会发展不断向好的背景下,适度加大改善民生与提高公共管理的服务水平,在居住成本、物价控制、环境保护、交通出行、医疗卫生与分配公平(包括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水平)等方面改善公共管理水平,会切实有利于民生幸福感的提高,并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9]。

需要指出,从公共服务差异方面看,经济发达与不发达地区的差距主要在一些公共产品——社会保障、低保水平、群众体育设施、公共医疗、免费学前教育等的公共产品供给方面。这些公共产品供给与公共服务的提供需要投入较大的公共财政资源。虽然这些公共产品是围绕人及其需要提供的,包含着大量公共财政再分配的因素。但根据江阴等地方幸福城市建设的经验看,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不宜盲目攀比与学习。一是因为公共财政供给必须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二是单靠增加财政投入来提供民生福祉的做法需要慎重行事。从经验上看,过度公共支出的这条路最终会不断增加财政负担,而老百姓的满意度却不会太高。因为人们会增加对财政投入于公共服务的预期,从而使得公共财政的压力不断增大,效果却并不理想。因此,如何使民生实际需要与公共财政供给能力相适应,并减少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对生态环境、老百姓身心健康、亲情和睦、安居乐业、人际关系和谐等等已有的良好环境的损害,维护好固有的亲情、健康、生态和谐的生活环境,才能够全面、协调、可持续地提升居民幸福指数,实现一个地区的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幸福发展与真实发展[10]。

[1]Daniel Kahneman,Alan B.Krueger,David A.Schkade.“A Survey Method for Characterizing Daily Life Experience:The Day Reconstruction Method”[J].Science,2004,(12):1776 -1780.

[2]袁亚平.浙江:快乐指数助推和谐社会建设——一项省级社科重点课题因调查快乐源被广泛关注 [N].人民日报,2005-10-13.

[3]陈惠雄,刘国珍.快乐指数研究概述 [J].财经论丛,2005,(3):29-35.

[4]沈颢,[不丹]卡玛·尤拉.国民幸福:一个国家发展的指标体系[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7-9.

[5]R.Easterlin.Does Economic Growth Improve the Human Lot?Some Empirical Evidence.In Paul A.David and Melvin W.Reder,eds.,Nations and Households in Economic Growth:Essays in Honor of Moses Abramovitz,New York:Academic Press,Inc,1974.

[6]邢占军.农民的生活质量:基于输出型指标的研究[R].“城镇化加速发展背景下福祉测量及其政策应用”国际学术研讨会,2013.

[7]吴丽民,袁山林.幸福视角划分消费类型的理论构想与实证解析[J].财经论丛,2012,(6):99-105.

[8]陈惠雄,吴丽民.国民快乐指数调查量表设计的理论机理、结构与测量学特性分析[J].财经论丛,2006,(5):1-7.

[9]黄有光.从偏好到快乐:通向一个更加完整的福利经济学[M].新政治经济学评论(第一卷),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05.125-137.

[10][加]马克·安尔尼斯基,林琼等译.幸福经济学[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0.3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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