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地区小额农贷负绩效初探
2014-08-08阳春林罗堰中吴晓霞
阳春林 罗堰中 吴晓霞
摘要:民族地区小额农贷负绩效对小额农贷绩效的发挥就好比“旅游飞地”现象对贫困地区旅游业发展的制约。但当前国内学者们对小额农贷绩效负绩效现象的关注基本还处于缺失状态。希望通过本文对小额农贷负绩效的现象、评价方法、实证研究及成因的探讨,能引起各方对小额农贷绩效的关注。
关键词:民族地区;小额农贷;绩效;负绩效
自Zeller和Meyer(2002)提出农村金融著名的“大三角”框架后,学者们以覆盖力、社会福利、可持续性为视角研究小额农贷绩效问题的成果显著。在覆盖力维度上王佳庆(2011)以“平均贷款额度占农民人均收入的比率”为衡量指标,并得出了这一指标越低其服务农户的贫穷程度越深的结论。周天芸等(2011)从可持续性的角度指出小额农贷对农村信用社(以下简称农信社)具有很好的业务绩效。康刚风(2010)基于福利主义对韶关农信社小额农贷对三农问题的绩效进行了实证研究,得出了小额农贷对提升农户收入方面绩效明显,且其绩效因农户的收入来源类型不同而呈现差异性。阳春林(2012)在通过对民族地区小额农贷绩效评价指标及影响因素的研究中发现小额农贷在社会福利上的反贫困绩效,并构建了存贷比和到期还款率两个衡量指标,通过分析得出借款用途是影响到期还款率的核心因素。同时在研究中还发现,小额农贷不仅具有正绩效还有负绩效现象的存在。目前,学者们对小额农贷负绩效问题的研究几乎还没有人涉及,本文将尝试性介绍民族地区小额农贷的负绩效现象,通过对其进行评价及实证研究证明小额农贷负绩效的客观存在,进而分析成因探析如何规避小额农贷负绩效问题的对策。因本文选取的研究数据来自于武陵山区某民族乡MT信用社,并鉴于农信社在民族地区的寡头垄断地位,其数据在非民族地区可能不具代表性,故将研究的区域框定为民族地区。
一、问题提出
自1993年杜晓山在我国首推小额信贷扶贫近20年来,我国在信贷扶贫工作上尽管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为什么迟迟没有出现诸如孟加拉乡村银行那样成功的模式?我认为问题出在政府的“扶”上。小额信贷是银行与农户之间的一种双向市场行为,二者通过市场“看不见的手”运行,小额信贷在客观上已经具备了反贫困的绩效,此时政府再加入进来大力“扶”农户实属多此一举,反而使本来已经稳定的市场失衡,造成市场的不公平。其实政府在整个过程中应该扮演的是游戏规则的制订者和维护者而不是参与者,具体而言,应该是如何防止小额信贷负绩效产生。遗憾的是,一直以来政府和学界对小额信贷负绩效的关注少之又少,本文将以民族地区小额农贷负绩效为研究对象,抛砖引玉,以期能引起各方对小额信贷负绩效的探讨。
我在研究小额农贷绩效评价指标时曾对Schreiner的观点进行了修正,认为应该用“借款是否被偿还”取代“借款是否仍被使用”来衡量民族地区小额农贷绩效。并引用了一个实例来说明问题,某客户向农信用社借了3万元小额农贷用于小本经营,期限一年,年利率10%,但因经营不善造成了亏损,导致客户不能如期归还该笔借款的本息,该笔3万元小额农贷的绩效便呈现出负绩效。这在两个方面得以体现:一方面农信社不能按时收取本息,就少了3000元的利息收入,使农信社在当年的财务收入的可持续性上出现了断层,如果该笔借款进一步成为损失贷款,这会给农信社带来经营性风险,在可持续维度上呈现出了负绩效;另一方面借款农户因为借款损失,不仅背负了3万元的债务,而且每年还得偿还3000元的利息,这对本来就处于贫困边缘的民族地区农户来说会出现因贷致贫的问题,这就是社会福利维度的负绩效。
二、小额农贷绩效评价模型(小额农贷利率区间决策模型)的建立
假设有 2 类借贷农户, 一类投资于高风险项目,另一类投资于低风险项目, 他们的风险投资额都为I, 初始自有资金都为 0, 因此需要向金融机构借贷 I的资金, 2 个投资项目产生同样的期望收益 R。由于小额信贷采取的是完全的信用抵押, 故在此信贷模型中没有抵押物。
在利率可变动的情况下, 金融机构的信贷决策机制的合同为一个二元组■, 其中■或■, ■代表高风险农户, ■代表低风险农户。■为金融机构给农户的贷款利率。■表示金融机构给第■类农户贷款申请的实际配给(■)。若■, 则表示金融机构拒绝农户■的贷款申请; 若■, 则表示金融机构对第■类农户的贷款申请实行配给。■表示第■类农户项目成功的概率(■), ■表示第■类农户项目成功所产生的收益, 项目失败则产生总收益■。所以, 第■类农户的收益函数为■, 银行的收益函数为■。假定金融机构和农户都是风险中性的, 市场上存在一种利率为■的安全投资, 定义为无风险利率。于是金融机构贷款的机会成本和农户进行风险投资机会成本都是■。则金融机构期望利润为■, 农户期望利润为■。项目可行的约束条件是: ■, 即项目成功后的收益高于无风险利率。
金融机构信贷合同的设定, 应是一个具有激励作用的信贷决策机制, 即一个能够鼓励农户上报真实风险信息且有助于金融机构区分农户不同风险类型的机制。信贷合同■应具有以下性质: 1) 经济学理性。金融机构和借贷农户的期望收益都必须大于或等于零, 即;■2) 激励相容性。农户向金融机构上报真实的风险信息比谎报时的期望利润大, 即■, 其中;■3) 帕累托有效性。即不存在另一个信贷合同■, 在提高■或■(i= 1,2) 之一时而不降低其他当事人的期望利润, 该信贷合同满足帕累托有效。
金融机构的最优决策模型为:
■
约束条件为:■其中■。
如果其最优解存在, 可用拉格朗日乘子法求出其最优解:■, 该解即金融机构的最优信贷决策机制:若■, 则金融机构不对该类农户借贷; 若■, 则金融机构满足该类农户的全额借款需求; 若■, 金融机构对该类农户实行信贷配给, 即只满足该类农户的部分借贷需求。
基于该模型, 可以推导出利率■的变动区间, 因为■的变动会直接影响到金融机构的利润和农户的借贷成本, 进而影响他们的借贷决策行为。所以, 合理的利率区间是信贷风险决策模型成立的必要条件。
之前推导的金融机构和借贷农户的期望利润分别为:
金融机构期望利润:■
农户期望利润:■
根据经济学理性假设:■。
将经济学理性假设条件带入上述 2个期望利润函数, 分别得到■, ■。最后就得到了在信贷风险决策模型框架下的一个均衡利率区间:■。这里的■就是信贷双方都可接受的贷款定价: 贷款利率。在这一利率区间上, 金融机构不但能够获得基本的贷款时间价值补偿, 还能够根据贷款的风险暴露程度获取合理的风险补偿。借贷农户不但可以获取更多的借贷机会, 而且可以根据自己的项目潜在收益及成本承受能力支付合理的利息成本。换句话说就是利率在这个区间内,小额农贷表现出正绩效,区间外则体现出负绩效。
三、实证分析
从以实例我们可以得出一旦小额农贷产生负绩效其表现形式必然为该笔贷款逾期没有偿还,这部分小额农贷农信社称为不良贷款,在其报表中可以直观得出数据。下面我将选取武陵山区某民族乡MT信用社的数据从可持续性、覆盖力、社会福利三个维度评价小额农贷负绩效现象并进行实证分析。
假设借款者以利率■借款, 额度为■, 投资于收益为R的项目上, 成功的概率为P。若项目成功, 则顺利还本付息; 若不成功, 则无需支付任何款项。市场上存在无风险利率■。
则农户方的期望利率■ (1.1)
农信社方的期望利率■ (1.2)
截至2012年4月MT信用社贷款总余额为2958万元,不良贷款余额为2352万元,因此项目成功概率P(正常贷款率)=20.49%;市场上存在无风险利率■,农户无风险利率我们取同期一年期定期储蓄存款利率3.5%,放贷机构无风险利率■,我们取同期一年期央行票据到期平均收益率3.48%;项目投资收益率■,R=农户人均收入×家庭经营收入占比,通过查阅统计资料■=4072元×63.96%=2604.45元;■我们取当地农户人均生产费用支出2441元。
通过计算公式(1.1)我们得到农户期望利率■6.7%,MT信用社现行的平均利率为11.8%,这利率水平高于农户期望利率5.1%,这意味着农户从MT信用社如果获得1万元的小额农贷,该农户通过这笔贷款每年可以获得670元的收入,但却需要向信用社支付1180元的利息,二者相抵后该农户将亏损510元。因此从社会福利维度看MT信用社的小额农贷整体上呈现负绩效。
通过计算公式(1.2)我们得到农信社方的期望利率■405%,远远超过了MT信用现行的11.8%水平,也就是说MT信用社如果想在20.49%项目成功率的水平上获得盈利就必须将利率定在405%的水平,很显然现实不允许这样做,因此从农信社的财务可持续维度看MT信用社的小额农贷整体也呈负绩效即处于亏损状态。
(二)基于覆盖力维度的小额农贷负绩效
覆盖力作为小额农贷绩效的一个重要维度,通常采用覆盖力的深度来进行测量,采用平均贷款额度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比率来评价, 这一指标值越低, 说明金融机构所服务客户的贫穷程度越深。同理我们可以推导出用覆盖力的深度评价小额农贷负绩效的公式即
小额农贷负绩效覆盖力深度=■(1.3)
MT乡人口总数为9112人,人均不良贷款额度为2500元,农户人均收入为4072元,带入公式(1.3)计算的MT小额农贷负绩效覆盖力深度为61.39%。为了便于比较我在网络上搜集了几家小额贷款公司的数据,如下表所示。
小额农贷负绩效覆盖深度比较(表一)
通过表一我们可以分析出MT信用社小额贷款对农户人均收入的阻碍度最高,高达61.39%,其余几家都低于20%。从覆盖力维度看小额农贷的负绩效是存在而且不可小觑。
四、小额农贷负绩效成因探析
不良贷款作为小额农贷负绩效的最终归宿,探讨小额农贷负绩效的成因应围绕不良贷款这个中心,从政府、农户、农信社三方去展开。
(一)政府层面的原因
政府的行政干预,可分为隐性行政干预和显性行政干预,其中隐性行政干预形式隐秘,而且具有较强的迷惑性,危害也最大。比如某县一位分管农业的副县长在该县农信社组织召开的年初经济工作会议上抛出这样一个“盘”,问与坐的农信社领导敢不敢接这个“盘”。这个“盘”的大致内容是这样的,由县财政拿出100万元进行贴息,带动农信社发放1000万元的小额农贷用于扶持农户发展政府主导的特色农业,进而撬动农户5千万的资金投入,这样100万元的财政贴息就放大为5千万的效应了。从表面看这无可厚非,政府的出发点是好的,但仔细分析,这严重违反了游戏规则,问题就出在这100万元的财政贴息上,凭空掉下了馅饼人人都想据为己有,馅饼的有限性必然决定了它只归属于部分投机者,这明显违背了价值规律的等价交换原则,资源的配置不以市场为导向这为小额农贷负绩效的发生埋下了隐患。经统计,MT信用社上世纪九十年代共发放此类贷款3万余元,农户全部亏损,收回率为0%。
另一方面就是政府的显性行政干预。各级政府及其基层组织拖欠农信社贷款,迟迟未能化解,直接成为小额农贷负绩效现象的缔造者。MT信用社2352万元不良贷款中政府及其基层组织就有90万元,占比达4%。另外当国家出台的一些新政策在对经济产生良好影响的同时,可能会对某些行业产生一定影响,这些行业中的部分小企业由于自身规模小,抗风险能力弱,新政策对其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最终使贷款成为不良;在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某些经营出现问题的企业无法归还银行贷款时,地方政府要求银行不得逼债,银行为 了能争取到好项目,与政府保持良好关系,不得不遵照执行,使贷款发生不良等。
(二)农户层面的原因
农户作为小额农贷的使用者,直接导致了小额农贷负绩效的产生。农户层面的因素可
归结为道德因素、主观能力因素、不可抗因素三类。从MT信用社的情况看,道德因素是最主要也是最恶劣的因素,主要表现为农户借款动机不纯,骗取贷款用户赌博、超前消费,这类人好吃懒做毫无诚信可言,社会信用环境差,赖账不还。主观能力因素主要是指不具备经营管理自己所从事项目的能力,导致失败,因贷致贫。不可抗因素是指那些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导致农户出现人身和财产出现意外,无法偿还。
(三)农信社层面的原因
简单的讲就是农信社未能发现农户层面的风险而将贷款发放造成不良。信贷人员素质低,有些信贷人员不了解借款企业所在行业的发展状况和企业的经营情况, 没有相关的管理、预测、市场经济知识,个别人缺乏职业道德,甚至与借款户相互勾结,存在道德风险,贷款质量难以保证。
五、结论和建议
基于以上分析可得出的结论主要有:(1)小额农贷的负绩效客观存在且具有危害性,因贷致贫成为扶贫工作的新难题;(2)政府在进行金融扶贫的过程中忽视了小额农贷自身具有的反贫困绩效,直接行政干预可致小额农贷负绩效;(3)不良贷款是小额农贷负绩效的最终表现,政府、银行、借款户对小额农贷负绩效皆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鉴于此我提出以下建议:(1)有关各方应加大对小额农贷负绩效的关注,对其进行深入研究形成一套系统的理论和方法;(2)小额农贷具有客观的反贫困绩效,政府的信贷扶贫工作应围绕如何激励小额农贷发放,充分发挥小额农贷自身的反贫困绩效;(3)小额农贷成因由政府、农户、农信社三方构成,因而如何规避小额农贷负绩效的对策也应由这三方唱主角。政府应摆正角色,减少行政干预,让市场自觉地作用于借贷双方,当二者的博弈出现问题时,政府应当好裁判,拿出优质资产对不良贷款进行置换,化解借贷双方的矛盾,规避负绩效的发生;农户应努力提升自己的相关技能和道德素养,做一个讲诚信守信用的人;农信社应注意风险识别能力的养成,在贷款投放前识别借款人的道德风险,识别市场风险,防范意外风险,坚决杜绝内外勾结等不作为行为造成的自身人为风险。
参考文献:
[1] 阳春林.民族地区小额农贷绩效评价指标及影响因素分析[J].市场论坛,2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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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周天芸,罗伟浩.农村小额信贷业务绩效的实证研究研究 [J].金融理论与实践,2011(5).
[4] 邓海东,卓建伟.农村小额信贷的市场化运作及其利率区间 [J].贵州农业科学,2009(3).
[5] 康刚风.基于福利主义的韶关农信社小额信贷绩效研究 [D].湖南大学硕士论文,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