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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农村残疾人的社会保障制度

2014-08-08赵秋

2014年11期
关键词:社会保障制度残疾人

作者简介:赵秋(1989-06),女,汉族,云南省曲靖市人,法学硕士,单位:昆明理工大学法学院经济法专业,研究方向:公司法和劳动与社会保障。

摘要:根据抽样调查,农村的残疾人占绝大对数,但农村残疾人的保障却不健全,生活贫困,导致了农村残疾人的社会弱势地位加剧,本文从我国残疾人社会保障的状况和农村残疾人的现状出发,借鉴国外美国和日本的先进经验,提出了完善我国农村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的一些建议。

关键词: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残疾人社会保障法

一、 我国残疾人社会保障的状况

国家为了保障残疾人的基本权益,建立了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框架。这些制度主要是:一, 1982年通过 1999年修订的《宪法》第45条规定。二, 1990年12月28日, 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7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1991年5月15日起施行。我国的残疾人保障法包括了五个方面:就业保障、基本生活保障、医疗与康复保障、教育保障和服务保障。三, 国务院制定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残疾人教育条例》等相关法规。1992年5月25日, 国家计委、劳动部、民政部、中国残联联合发布《关于在部分城市开展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和按比例就业试点工作的通知》。从实践中来看我国虽基本上建立起了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但还是停留在较低层次的保障,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仍然难以满足残疾人的需求。

二 、农村残疾人的现状

(一)农村残疾人贫困问题突出,生活水平低下。在农村,劳动力是一个家庭的主要生活来源,缺乏劳动力,生活水平将受到很大影响。因病致贫,因残致贫是农村生活贫困的重要原因之一。据统计,2010年残疾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366.6元,占全国居民家庭人均收入的59%,其中,农村残疾人均可支配性收入为4739.2元,占全国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92%。

(二) 农村残疾人的社会保障与城市残疾人的社会保障相比,水平低,差距较大。パ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在农村不仅覆盖率低,而且领取到的金额也非常的低,根本不足以保障生活水平。2010年度农村残疾人参加新型合作医疗比例虽已达到96%,但报销比例才40%,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却达70%-80%,。看病难,看病贵,更是加剧了农村残疾人的负担,也拉开了城乡社会保障之间的差距。其次,是农村的低保水平比城镇的低保水平低。城镇每月领取的低保有的地方达三百元每月,而农村最高的才一百多元每月。

(三)农村残疾人再就业困难,受就业歧视。ノ夜2007年2月国务院通过的《残疾人就业条例》,其目的在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的发展,但在实践当中,存在残疾人就业的歧视,很多的招聘都对健康做出了条件限制,将残疾人拒之于门槛之外,而我国法律在反残疾人就业歧视问题方面并没有规定,导致残疾人难以维护自身的权利。还有就是农村残疾人的就业途径非常窄。

(四)农村残疾人社会保障缺乏服务体系。ピ谂┐澹致残后,残疾人只能以家庭为单位进行活动,康复的设备只能进行自购,花费很大,国家规定的残疾人辅助设施和工具,基本上只有在城镇里才有,农村根本没有。

(五)残联在农村残疾人社会保障当中作用缺失。ゲ辛的主要作用就是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权益,为残疾人服务,但在农村出现的一些情况却是,残联当中的一些人利用职权的便利帮着雇用单位来损害残疾人的利益,让残疾人难以维权,还有就是利用残疾人法律意识的淡薄来损害残疾人的利益。

(六)残疾人社会保障法规定过于原则,操作性不强。我国的残疾人社会保障法包括了就业保障、基本生活保障、医疗与康复保障、教育保障和服务保障五个方面的内容,规定的方面相比较来说还是较全面的,但是不足的方面就是规定的过于原则 ,在实践当中的操作性不强。例如,对残疾人就业方面的规定,国家有对残疾人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但具体分为什么税,不同的等级,减免的内容和计算的标准是什么,如何计算,没有一个具体的规定,然后只能有雇用单位自由进行,损害了残疾人的权利,有可能残疾人会因此拿不到一分钱或者拿到了也是很低的一部分,但雇用单位还是从国家那里得到了税收的优惠,由于残疾人的力量微薄,只能由雇用单位如此。

三、国外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

国外因社会保障制度发展较早,在残疾人保障制度方面相对比较健全、成熟,以下主要介绍美国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ピ诿拦,对残疾人权益保障比较健全,其规定了很多的法律、法规,主要有《美国残疾人法案》、《工作许可证和工作激励法案》、《职业康复法案》、《工作机会税收减免和福利到工作税收减免》、《税收减免和医疗保健法案》等。而其中的《美国残疾人法案》于1990年7月26日被通过,1992 年1月26日生效 ,是第一部残疾人保障的综合性法律,对维护残疾人权益的其他法律的制定具有指导作用。美国残疾法案由五章构成,其特点就是规定非常细致,内容具体明确,操作性非常强,对残疾人的保障很全面,涉及到各个方面,例如就业方面的规定,一是规定了禁止残疾人的就业歧视及就业歧视的标准,残疾人认为自己在就业中受到了歧视,可以请求劳动仲裁或是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诉求得到支持,他们会得到一大笔赔偿。二是对残疾人的就业场所和工作环境作了很细致很严格的标准,什么是无障碍工作环境, 无障碍工作环境的标准是什么等都有具体的规定。三是就业服务中心为残疾人提供免费的就业服务,针对残疾人自身的特点来进行就业培训,就业服务中心是一站式服务,全美连锁的,残疾人是持有工作许可证的。四是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为保障残疾人就业,美国政府向残疾人的雇主提供税收优惠,税收优惠政策条款包括,不同等级减免不同的税,税收减免的内容和计算的标准。

四、 完善我国农村残疾人保障制度的建议

(一)立法方面,建议城乡分开,单设一章农村残疾人的保障制度

农村残疾人与城镇残疾人相比,存在经济基础,生活状况,教育程度,就业途径,服务体系,康复设施等保障方面的不同,总体来说,城镇残疾人的保障要比农村残疾人的保障全面,健全,但农村残疾人生活却比城镇残疾人生活困难,特别是在当今社会物价水平居高的情况下,消费高,收入低,农村的残疾人因缺乏劳动力,根本没有收入,基本上维系生活的只能靠补贴,所以建议单设一章来重点保障农村残疾人。

(二)将残疾人社会保障的法律制度细化,增强操作性

和国外一些国家的残疾人社会保障法相比,我国的立法还显得比较的粗糙,很多地方都还规定的比较的原则,缺乏可操作性。如前面说的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所以为了更好的保障残疾人的利益,更应当将立法细化,增强操作性,减少法律的漏洞。

(三)加强农村残疾人的服务体系的建设

城市对残疾人服务体系的建设比较的健全,而在农村基本上没有。农村服务体系的建设可以从以下方面来进行,一,建立残疾人的疗养院,因为在农村白天可能没有时间去照顾残疾人,那残疾人可以在疗养院中活动,有专门的人员进行照看,可以减轻家庭的负担。二,鼓励残疾人就业,对其进行专门的培训,在农村,残疾人大多闲置在家,这样不但造成了家庭的困难,还是得残疾人与社会脱节了。

参考文献

[1]赵美珍,骆福林.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M].重庆:重庆大学出版社,2009.

[2]朱逸杉.美国残疾人社会保障概况[J].观察视界,2012(2).

[3]汪璐蒙.我国农村残疾人社会保障问题研究[J].商丘师范学院学报,2004(2).

[4]钟志远.我国农村残疾人社会保障法律问题研究[D]西南大学,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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