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小细胞肺癌术后紫杉醇化疗的不良反应分析
2014-08-08潘朝阳周莉萍章金强
潘朝阳 周莉萍 章金强 刘 武
·经验交流·
非小细胞肺癌术后紫杉醇化疗的不良反应分析
潘朝阳 周莉萍 章金强 刘 武
紫杉醇;非小细胞肺癌;不良反应;分析
紫杉醇是一种新型的广谱抗肿瘤药物,但是紫杉醇特异性较差,在杀伤癌细胞的同时对机体正常组织、器官也产生不同程度的损害。如何有效减少不良反应的发生成为保证紫杉醇抗肿瘤化疗效果的关键。近两年来我科对非小细胞肺癌患者术后使用紫杉醇化疗后出现的不良反应发生情况进行了归纳,并总结了针对其不良反应的临床预防和治疗经验。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从2012年8月至2014年8月,我院心胸外科采用紫杉醇进行化疗的非小细胞肺癌术后患者126例,其中男性96例,女性30例,年龄37~78岁;术后病理均为非小细胞肺癌患者;单用紫杉醇治疗78例,联合化疗48例。
1.2 给药方法
在紫杉醇治疗前12 h口服地塞米松10 mg,治疗前6 h再口服地塞米松10 mg、奥美拉唑40 mg,治疗前30~60 min再给予苯海拉明肌注20 mg。单药剂量为135~200 mg/m2,将紫杉醇用生理盐水稀释,静脉滴注3 h。联合用药剂量为135~175 mg/m2,3~4周重复。滴注开始后测血压、心率、呼吸次数,注意有无过敏反应。每周至少2次查血常规。
1.3 药物不良反应评价标准
按照WHO抗癌药物不良反应分级(Ⅰ~Ⅳ)进行评定。
2 结果
紫杉醇可以产生过敏、骨髓抑制、消化道反应、神经毒性、心脏毒性、肝脏毒性等不良反应,见表1。
3 讨论
紫杉醇是一种新型的抗微管药物,在临床上被广泛使用,已作为非小细胞肺癌、卵巢癌、乳腺癌化疗的一线用药,紫杉醇的作用机制为:它的靶点是构成细胞骨架的微管,主要通过促进蛋白质组装成微管及阻止其解聚,将肿瘤细胞阻遏在G2期和M期,从而抑制其有丝分裂,最终导致肿瘤细胞死亡。此外它还具有抗肿瘤血管形成和诱导肿瘤细胞凋亡的作用[1],而且它还是目前唯一能控制癌细胞生长的植物药。由于过多的不良反应,导致该药早期的使用受到限制,不过,随着近年来与地塞米松、H1、H2受体拮抗剂等药物的联合应用,不良反应的发生率已明显减少,一些之前较重的不良反应,如过敏反应、骨髓抑制也逐渐减轻了许多。
表1 126例非小细胞肺癌患者术后紫杉醇化疗的不良反应/例
3.1 消化道反应
消化道反应如恶心呕吐、便秘、食欲下降、腹泻等仍是紫杉醇的主要不良反应,恶心呕吐主要是由于紫杉醇刺激了呕吐中枢,而便秘和腹泻可能是由于该药对胃肠道的毒副作用引起。本研究中即使预先使用了相应的抑酸、止吐药物,但出现消化道不适的患者仍占57%(72/126)。对于呕吐反应较重者除常规使用止吐药物外,还应注意呕吐物的量和性质,及时补充水、电解质以保持体液的平衡;便秘和腹泻患者均需对症治疗,加强营养支持等治疗。
3.2 骨髓抑制
骨髓抑制是紫杉醇血液学毒性反应的表现,主要表现为白细胞尤其是中性粒细胞的减少,其次是血小板和红细胞的减少,在本研究中三者分别占到46%、25%和21%。有报道紫杉醇对骨髓的抑制与剂量有关,抑制程度随剂量的增加而加重,可逆转而不蓄积[2]。首先,进行化疗前需对患者进行血液细胞学检测明确白细胞指标;其次,紫杉醇造成的中性粒细胞降低可通过给予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G-CSF)或者将输液时间从24 h缩减至3 h的办法,来降低不良反应的发生率;最后,除适当地使用升白细胞药物之外,白细胞较低患者还应限制外出,注意休息,预防感染。
3.3 过敏反应
过敏反应作为紫杉醇在非小细胞肺癌化疗过程中的不良反应之一,主要原因是由于紫杉醇亲水性较差,需加入亲水性较好的蓖麻油才能将其加工成液体,方便患者点滴注射,但是,许多患者对蓖麻油过敏,主要包括皮肤瘙痒、皮疹,甚至是过敏性休克,重者出现呼吸困难、低血压、支气管痉挛、心动过速等危及生命的情况[3]。对于预防该不良反应的发生,首先应详细询问过敏史,若患者为过敏体质,需化疗前加大抗过敏药的用量,并适当安慰患者,放松心情。另外,有研究表明,聚氧乙烯蓖麻油可溶解PVC输液器中的二乙烯己基邻苯一甲酸盐,引起严重的不良反应,故静脉滴注紫杉醇时应使用非聚氯乙烯材料的输液瓶和输液管,并将药物过滤后再静脉滴注。
3.4 脱发
许多化疗药物均有导致患者脱发的不良反应,紫杉醇也不例外,但是大多数脱发只是暂时性脱发,停药后1~2个月内一般会重新长发,永久性脱发的发生率较低[4-5]。
3.5 周围神经毒性
最常见的症状表现为轻度麻木、感觉异常、刺痛等,具剂量累积性,见于多周期化疗后。除向患者耐心解释该不良反应的机理之外,还可同时服用维生素B1、B6等减轻症状,重者给予口服塞来昔布等止痛药物进行对症处理。
3.6 心脏毒性
最常见的是无症状心动过缓,本研究中出现6例,室性心动过速、房室束支传导阻滞、体位性低血压等出现7例。故在用药过程中,需要持续心电监护,其间患者不能外出。药物使用1周内,避免活动强度过大,防止体位性低血压引起晕倒。
3.7 其他
此外,不良反应还包括肝毒性,肾毒性等,本组中有11例出现肝功能异常,其中5例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升高,4例AST升高,10例碱性磷酸酶升高,但都为轻度升高,经对症治疗后恢复正常。
除分别对以上不良反应进行预防和处理之外,还可采用联合用药,有研究表明,联合紫杉醇用药较单用紫杉醇治疗效果更好[6-7]。临床上对各种部位的肿瘤往往采用两种或多种药物进行化疗,本研究中,部分患者使用了紫杉醇和顺铂联合治疗,一方面,可适当减少紫杉醇的剂量,另外一般顺铂使用时间相对较长,患者能得到较多时间调整,总体来说减少了不良反应的发生。
总而言之,紫杉醇是一种治疗效果较好而不良反应相对较轻的新化疗药物,虽然其药理机制还有待进一步研究,但不可否认其应用前景将十分广阔。
[1] 周京伊,冯 欣.紫杉醇致不良反应分析〔J〕.中国医药,2011,6(8):1010-1011.
[2] 陈万杰.抗肿瘤药紫杉醇的不良反应及防治〔J〕.中国医学创新,2010,7(15):144.
[3] 刘延江.抗肿瘤药紫杉醇的不良反应及临床应用〔J〕.中国中医药资讯,2011,3(19):36-37.
[4] 陈东伟.紫杉醇注射液62例药物不良反应分析〔J〕.中外健康文摘,2013,10(15):34-35.
[5] 潘洪秀,李金梅,季方茹,等.关于紫杉醇注射液不良反应及其 预防〔J〕.中国民康医学,2012,24(18):2286-2286,2302.
[6] 郭茜雪,李晓玲,刘 勇.紫杉醇联合治疗进展期胃癌的疗效及不良反应观察〔J〕.疑难病杂志,2012,11(7):548-549.
[7] 陈俊强,李建成,朱坤寿,等.洛铂联合紫杉醇治疗中晚期食管癌的不良反应〔J〕.中国癌症杂志,2012,22(4):287-290.
(编辑:甘 艳)
337000 江西省萍乡市人民医院心胸外科
10.3969/j.issn.1001-5930.2014.12.066
R73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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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5930(2014)12-17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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