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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路线”的政治学

2014-08-07吴冠军

同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 2014年3期
关键词:政治学群众路线毛泽东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当代激进左翼政治哲学研究”(项目编号:13CZX059);上海“曙光学者”项目“阿甘本政治思想研究”(项目编号:13SG28)。吴冠军(1976),男,江苏吴县人,华东师范大学政治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

①毛泽东的这一叙述,在根本上源自于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关于“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论点。感谢李申先生提醒我这一思想史的线索。

②毛泽东:《关于领导方法的若干问题》(1943年6月1日),见《毛泽东选集》第三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899页;毛泽东:《切实执行十大政策》(1943年10月14日),见《毛泽东文集》第三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6年,第71页;毛泽东:《学习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和辩证法》(1963年1965年),见《毛泽东文集》第八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324页。

③诚如齐卫平所写:“广大群众的支持是党发展壮大和中国革命胜利的根本保证。从这个意义上说,党领导中国革命的历史就是一部坚持群众路线的历史。”参见齐卫平:《坚持群众路线做比说重要》,载《中国党政干部论坛》,2013年第7期,第61页。

④Raymond Williams, Key Words: A Vocabulary of Culture and Society, London: Fontana Press, 1983, p.192.〖=BT1(〗“群众路线”的政治学吴冠军华东师范大学政治学系,上海200241“群众路线”不仅构成了“中国道路”的核心要素之一,在学理的规范性层面上,它本身也形成了一种系统性的政治学。在从毛泽东到当代西方左翼学者的理论脉络中,我们可以梳理出一条关于“群众路线政治学”的内在思想线索,并进而定位其规范性的内涵。这一学理性的梳理与定位,将在规范层面上展示出在今天的时代境况下,群众路线政治学与中国道路、中国梦的内在关系,从而清晰地揭示出群众路线之理论的重要性与实践的迫切性。群众;群众路线;共同的表面;中国梦;中国道路D616;B089.1A009807

2011年底,在新加坡国立大学亚洲研究所主办的“作为全球社会理论的中国思想”国际学术会议上,在我发言后,一位来自北美的与会者特别提问:我们也在研究你们这条蕴涵有几十年实践的特色化的“中国道路”,但到底其独特的“中国特色”在哪里?我当时的回答,第一条即是“群众路线”(mass line)。这,仍然是我今天的看法。那么,“群众路线”何以重要?何以能被视作“中国特色”中的基底?

一、 “群众路线”政治学的规范性内涵

尽管在马克思主义思想领域内已有一定的先声,但使“群众路线”这个理念得到真正理论关注的,则是毛泽东。①他的“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②的理念,使“群众路线”成为二十世纪马克思主义理论发展的一个关键部分,这个影响一直持续到今天,而且并非呈衰减趋势。在实践层面上,中华人民共和国之奠立,实则正是建立在群众路线之上。③根据雷蒙•威廉姆斯(Raymond Williams)的分析,“群众”(mass)在漫长的历史岁月中,一直是一个被蔑视的对象,我们只需在“底层”(base)、“下人”(low)等形容中,便能感受到这份蔑视。直到今天,人们头脑里仍然有一个金字塔图形,我们只要看一下“身份”(standing)、“地位”(status)、“杰出”(eminence)、“卓越”(prominence)等日常语词,便能看到这个牢牢屹立在我们意识里的金字塔。④正是在这个背景下,毛泽东的“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便具有了思想史上的重要意义:它毫不犹豫地、决绝地对这个金字塔结构做出了一个激进拒绝。

当代“后马克思主义”政治理论家拉克劳(Ernesto Laclau)在其2005年出版的《论民粹主义的理性》一书中,盛赞毛泽东“从诸种对抗性情境的多元性中,努力构建了作为一个历史性的行动者的‘人民。毛泽东甚至谈到诸种‘人民内部的矛盾,从而使得‘人民这个本该是经典马克思主义理论之咒(anathema)的一个实体,被带进了马克思主义的图景中”②Ernesto Laclau, On Populist Reason, London: Verso, 2005, p.122. 引文中的着重系原作者所加。。拉克劳指出,“人民”或“群众”,远非是一个纯粹的、具有着“同质性自然”的整体,而是有着各种多元的断裂点。毛泽东“群众路线”理念的贡献是:他使得这些断裂点在一个被打碎的符号性框架中凝聚起来(在抗日战争、解放战争中,在“为人民服务”的号召中),使之形成了一个超越单个个体的一个共同的表面(popular surface)——人民。②

〖=BW(〗吴冠军:“群众路线”的政治学当代哲学家巴迪欧(Alain Badiou)在其《圣保罗:普遍主义的根基》一著中,则用“群众路线”来“反时间性”地阐释圣保罗(Saint Paul)的实践遗产。在巴迪欧看来,圣保罗在《哥林多前书》中的“我虽是自由的,无人辖管,然而我甘心做了众人的仆人”,“我能成为各种人,为了救所有人”之语,《哥林多前书》第9章第1922节。正是“群众路线”——以及它最终极的表述,即“为人民服务”——的最好诠释。Alain Badiou, Saint Paul: The Foundations of Universalism, Ray Brassier trans. Stanford: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3, p.99.另外两位当代鼎鼎大名的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家奈格里(Antonio Negri)与哈特(Michael Hardt),则用“multitude”一词来阐释群众。在这个意义上,他们的政治方案也正是一种“群众路线”。Michael Hardt, and Antonio Negri, Empire, Cambridge: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2000; Michael Hardt, and Antonio Negri, Multitude, London: Penguin, 2005.可以说,欧陆晚近二十年这一轮政治理论的新发展,都与“群众路线”息息相关;我们所见证的,正是“群众路线”政治学的一轮重新复兴。

如前文所言,“群众路线”理念之源头,便是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马克思主义者(这也就是为什么巴迪欧等思想家直到今天仍坚持自己是一个毛主义者的缘故)。按照童世骏的阐释,该理念标识了“中国共产党人的‘终极关怀”:“‘为人民服务这个口号同时回答了中国共产党是什么性质的组织和中国要走什么样的现代化道路这两个根本问题。”童世骏:《中国共产党人的“终极关怀”》,见童世骏:《求知明理:日常生活的哲学思考》,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年,第4344页。根据这个观点,群众路线便不仅仅只是具有工具性意义——作为一种服务于实现党的纲领的“工作方法”,而是本身昭示了党的“终极关怀”。也正是在这个价值意义(而非工具意义)上,我们可以通过对从毛泽东到当代西方左翼学者的理论脉络之梳理,来进一步言说一种“群众路线的政治学”。

在学理构建的层面上,从“群众路线”理念诞生的源头出发来考察,“群众路线”的政治学之核心便是:调查人民的状况,了解并参与到他们的斗争中。斯考特•哈里森(Scott Harrison)在其《群众路线与美国革命运动》一著中,结合毛泽东的原始文本,对“群众路线”的政治学有一个很好的归纳。在哈里森看来,“群众路线”是一个“反复逼近的方案”(reiterative method)。不要想一劳永逸地把它永久落实,它必须被不断地运用,以一步一步地靠近群众的利益。这个过程只有起点,但没有终点。Scott Harrison, The Mass Line and the American Revolutionary Movement, unpublished manuscript.在这个意义上,“群众路线”政治学是一个十足的激进的政治学。而群众路线的每一次落实,都包含着以下三个环节:(1)收集群众的多元性的想法;(2)从群众自己的视角出发处理这些想法,尤其是他们长程的利益(而不只是关注与解决他们眼前的问题);(3)以政策调整的方式(而不是高举旗帜或者喊空洞口号之方式),将对群众想法之集中后的处理反馈给他们。重要的是,这三步合在一起,只是完成了群众路线的一个阶段性落实,而绝不意味着“群众路线”政治的终结,即,它的永久完成。

巴迪欧将圣保罗与“群众路线”联系在一起,也正是因为体现在《哥林多前书》中的精神,同上述“群众路线”政治学之精神紧密相通。在此,我将《哥林多前书》第九章第19到22节文字引述在此:

我虽是自由的,无人辖管,然而我甘心做了众人的仆人,这样我可能赢得更多人的心。对犹太人我就做犹太人,以赢得他们的心,对律法以下的人,我虽不在律法以下,但我就做律法以下的人,以赢得他们的心。对于律法之外的人,我就做律法以外的人(并非在上帝面前目无律法,我会始终在基督之法律之下),以赢得他们的心。对于弱者,我也让自己变弱,以赢得他们的心。我能成为各种人,为了救所有人。《哥林多前书》第9章第1922节。

巴迪欧指出,圣保罗的精神正是:不管人民的意见与习俗为何,不管它们有多么大的多元性与歧异性,在“群众路线”的工作下(巴氏称其为“真理的后事件性的工作”),他们的思想就有越出彼此歧异的能力,与此同时也并不需要放弃让他们在这世界上能够确认自己的各种意见与习俗。Alain Badiou, Saint Paul: The Foundations of Universalism, Ray Brassier trans. Stanford: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3, p. 99.在我看来,巴迪欧的这一论述,相当有价值。

“群众路线”经常被批评为“集体主义”,其后果——乃至是“恶果”——即为:抹杀每个个体在这个世界上的自身面目、独特个性。晚近关于“中国梦”与“美国梦”之对比的大讨论中,也涌起这个论点,强调前者是基于一种抽象的集体主义(总体性的“中国人”概念),后者则立足每一个个体,从每一个具体的人出发。譬如,张旭东在文章中就曾记述到这个状况:“一谈‘中国梦是一个集体的梦,就容易让今天的年轻人反感,他们会问为什么‘中国梦是一个集体的梦,美国梦却是个体的梦”,“网络上有议论,说你谈‘中国梦谈来谈去就是国家梦、权力梦,而不是人权梦,这个说法在资产阶级革命意义上当然是讲得通的,它的历史合法性也是不言而喻的”。见张旭东:《张旭东论中国梦:终于到了可以谈梦想的时刻》,载《社会观察》,2013年第7期。此处,巴迪欧从圣保罗之实践出发对“群众路线”的“反时间性”的阐释,恰恰标识出一种在不抹杀个体独特面目的基础上形成群众的可能性。只要“群众路线”的工作者能够像圣保罗那样去实践,就能够使得“所有人”与“各种人”同时挺立。“群众路线”的工作,在巴迪欧这里不止是前文所述的三个环节。对他而言,这项工作能够成立的最关键的因素,是官员(政策制订者与执行者)“甘心做众人的仆人”,即成为群众的“公仆”,为人民服务。正是将那传统金字塔结构彻底颠倒过来的作为公仆的官员,以他们反复地、不间断地实施的“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实践,才能够真正使“群众”这个政治范畴得以形成与确立,并与其轻蔑性的古典涵义截然区分开来。拉克劳尽管与巴迪欧理论见解差异甚大,但他恰恰通过毛泽东关于“人民”的历史建构,也指出了这样一种可能性——在一个充满多元断裂点的符号性框架上形成一个超越多元个体各自视域的“共同的表面”。而奈格里与哈特关于“multitude”(我译为“杂众”)与“singularity”(独体)之关系的论述,亦同样指向相同的理论与实践的可能性。

二、 三个进阶的规范性辨析

让我们把讨论再继续推进。根据前面所述的群众路线落实之三环节,所有多元性的想法皆来自于群众,而最后则以向其利益反复逼近的政策方式反馈给群众。这,就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政治学方案。是故,很多人往往将“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仅仅阐释为官员是从群众中选拔出来的,所以他们要不断贴近群众,不能同他们切断联系。这种非常具有影响的流行观点,实质上恰恰是将“群众路线”政治学的激进内涵大大地予以窄化与缩减了。

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能够——也必须——将“群众路线”同“文革”实践区分开来。在今天,当谈论群众路线时,确实有很多人马上就会将它与“文革”岁月中的苦难联系起来不止是所谓的“自由派”知识分子会经常做出这个联系,他们的论敌也一样会经常做出此一联系(当然是从肯定的意义上出发)。譬如,强世功通过介绍美国学者巴克尔(L.C. Backer)而提出“强调群众路线”就是“强调去制度化”,并将群众路线和“文革”紧密联系起来,认为“这种趋向在文化大革命中达到了高潮”。参见强世功:《中国宪政模式?——巴克尔对中国“单一政党宪政国”体制的研究》,载《中外法学》,2012年第5期,第952972页。,但这恰恰是从另外一个角度把“群众路线”的激进内涵予以彻底阉割。从前述的“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政治学方案来看,“群众路线”完全可以在宪政框架下展开,实质性地弥补其法条主义缺失。法律完全没有政策灵活,很可能甚至和当下群众的具体状况相脱节。“群众路线”要求以“反复逼近的方式”去实现群众的利益,通过随时调查人民的实际状况与具体的想法,来了解并真正参与到他们的斗争中。这一政治学,便凝聚在胡锦涛的“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这组表达中(“权”指国家政策,“情”指政策订立者与执行者的精神性状态,“利”则指群众之利益)。它非但不跟宪政框架形成冲突,相反,恰恰是有效地弥补了后者先天性的难题——法条主义之抽象性与滞后性(法律的更动或立法总是会在问题出来很久以后)。是故,通过填充法条主义之先天性缺失,群众路线实则强有力地增进了宪政框架的稳定性。

“群众路线”的反面,则是当代政治哲学家阿甘本(Giorgio Agemben)提出的“赤裸生命”(bare life)。赤裸生命虽然生活在共同体之内,却不被共同体所认可(没有法律地位,甚至可以被杀死而不受惩罚),换言之,它“同时被排除与纳入在政治秩序的之外和之内”。②Giorgio Agamben, Homer Sacer: Sovereign Power and Bare Life, Daniel HellerRoazen trans. Stanford: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8, p.9,p.1. 该著中译本由笔者翻译,即将出版。由于人仍然具有自然生命(人的动物性),当某些人被从人类的共同体生活中隔离出来(即被弃置)后,他们就可以被直接下降为赤裸生命,成为被捕获与征用的对象。古希腊实际上有两个词,可以对应今天英文中的“life”一词:“zoē”(近汉语“生命”义)表达了一切活着的存在(诸种动物、人或神)所共通的一个简单事实——“活着”;“bios”(近汉语“生活”义)则指一个个体或一个群体的适当的生存形式或方式,不仅仅是“活着”,而且是活得好,活得有质量,活得幸福。②质言之,前者指生物学意义上的自然生命,事关家庭、繁殖,后者指政治层面上的共同体生活,事关城邦、好生活;前者为人与动物所共有之“实质”,故没有复数形式,后者则是人所独有,亚里士多德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讲“人是政治的动物”。当人的“bios”被剥除后,只剩下“zoē”,他/她就成为了赤裸生命。在由福柯(Michel Foucault)到阿甘本等当代思想家所诊断的现代社会的这种“生命政治”(biopolitics)里,生命本身被捕获、被征用、被控制(或说得好听些,“被管理”、“被治理”)。

群众路线的政治,则恰恰应对与治理生命政治:把群众纳入到政治生活(bios)中,使得他们有机地融入国家的治理,而非仅仅是被治理的对象。同生命政治将人缩减为自然生命相反,在群众路线的政治视域里,人们在其不同的多元个性基础上,形成一个“共同的表面”,即一种共享的政治生活。在这一“共同的表面”的联结之下,没有人可以被牺牲(被祭祀)、被征用。反复逼近群众的利益,转成古典的术语,即正是反复逼近群众的福祉(eudaimonia),其最终目的地是不让任何人成为共同体里的赤裸生命;每个人的生命都不仅仅是活着(zoē),而皆为有质量地活(bios)。需要指出的是,群众路线之实践所反复逼近的这个最终目的地,也许是人间社会(而非上帝之城)所永远无法抵达之所(即使抵达,也不会从此一劳永逸)。换句话说,“群众路线”会是一个永远的实践过程,永远地“在路途上”,它必须不断被重申,不断被落实。当下中国重申“群众路线”,正是要让每个人在这片土地上去过有质量的生活。把“每个人”(个体)联结成“所有人”(群众/人民)的、在多元的断裂点上形成“共同的表面”的,正是一种共享的有质量的共同体生活,在其中人们可以追求自己的福祉。而作为公仆的官员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个永久实践,则正是为了去达成这个目标。习近平提出的“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与“坚定不移走共同富裕的道路”这两句话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同中外记者见面时的讲话》,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文件选编》,北京:党建读物出版社,2013年,第18页(原载《人民日报》,2012年11月16日)。,实是点出了“群众路线”政治学之实践旨归。

让我们再将讨论推进到另一个层面。古典主义者在知识层面上蔑视“群众”,将之视为“庸众”、“粗俗者”。提倡复兴古典柏拉图主义的政治哲学家利奥•施特劳斯(Leo Strauss)便曾反问道:“为什么普遍意志便不会出错呢?”Leo Strauss, “The Three Waves of Modernity,” in: Leo Strauss ed. An Introduction to Political Philosophy, Detroit: Wayne State University Press, 1989, p.91.启蒙以降“大众教育”的普及化,已然深层次地影响了古典主义的庸众论。然而极端主义者则一路走到另一极,把“群众”推到了知识论的至高点(如“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等等)。这种“群众真理”论恰恰反而落实了施特劳斯的质疑:为何群众的眼睛就是雪亮的呢?难道专家还必须要听群众的意见么?

从“群众路线”政治学出发,我们看到:“群众”不是一个认识论范畴,它并非是知识层面上的评判。“群众”是一个政治层面的范畴,更精确地说,政治层面上的建构。这个作为“事件”的政治建构,拉克劳追溯到毛泽东,巴迪欧则追溯到了圣保罗。换言之,群众同知识领域(康德的第一批判之域)无关,而是只和实践领域(康德第二批判之域)相关。在“群众路线”的政治学中,收集群众的多元性想法,并非因为它们有着知识层面上的“正确性”——想法的多元性本身就意味着它们与“真理性”无关;随时收集它们恰恰是因为这些想法映射出群众在他们所置身其内的生活世界中的具体状况,映射出他们对共同体的最直接的实际感受。因此,“群众路线”与科学、知识、真理无关,而是同生活、利益、福祉相关。

三、 “群众路线”与中国梦

当下中国的“深入开展群众路线”的实践,正是对当下群众具体状况与想法的又一次贴近性的调查、收集,展示出了这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独特发展道路将这个“反复逼近的方案”贯彻到底的决心。习近平在十八大当选中共中央总书记后第一次同中外记者见面时说道:群众“期盼有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环境,期盼孩子们能成长得更好、工作得更好、生活得更好。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同中外记者见面时的讲话》,第18页。我们可以用它来对照毛泽东的以下这段话:“我们应该深刻地注意群众生活的问题,从土地、劳动问题,到柴米油盐问题。妇女群众要学习犁耙,找什么人去教她们呢?小孩子要求读书,小学办起了没有呢?对面的木桥太小会跌倒行人,要不要修理一下呢?许多人生疮害病,想个什么办法呢?一切这些群众生活上的问题,都应该把它提到自己的议事日程上。应该讨论,应该决定,应该实行,应该检查。”毛泽东:《关心群众生活,注意工作方法》(1934年1月27日),见《毛泽东选集》第一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138页。。可以看出,这番发言正是建立在对当下社会中群众的更新了的多元性的想法的调查、收集与综合的基础之上,并从群众自己的视角出发来确定其利益之所在,进而把对它们的实现确立为执政的“奋斗目标”。这本身,就是一个“群众路线”不断落实中的典范实践。对于目下正在全国范围展开的群众路线实践活动,习近平则专门要求各级党委“要切实落实,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保证活动取得实效”。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第一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文件选编》,第37页。这番话所针对的,便是口号式地讲空话——这才是对“中国道路”的最大危害。各级官员都在说没用,要的是各级官员都在做,都在为民、务实、清廉。齐卫平在其《坚持群众路线做比说重要》一文中集中论述了这个观点。“群众路线”是否落实,只能看在它的三个“环节”(调查、处理、反馈)上具体的实践和所取得的实效。

那么,谁是今天的“群众”?在这点上我同意约瑟夫•马哈尼(Josef G. Mahoney)的分析,当下重温“群众路线”的理论重要性,我们需要把它和“中国梦”的探讨结合起来。那是因为:在“群众路线”理念的缔造者毛泽东那里,“群众”所指向的范围还是有一定的狭窄性(资本家以及地、富、反、坏、右这样的“黑五类”肯定不在其内),然而经过江泽民的“三个代表”思想的理论更新后,“群众”现在实质上就是指所有的中国人。马哈尼的论点主要取自他与我的一次电话谈话。同时参见J.G. Mahoney, “New ‘Mass Line Campaign,” in: Beijing Review, 2013, 35, August 29.在这个意义上,“中国道路”一旦结合了“群众路线”,才可以说是中国所有人的道路。在我看来,“美国梦”与“中国梦”的核心差异便是:前者的核心是个体“自由地”追逐自己在市场上的成功,而后者则是在认可不同个体的多元性的福祉追求之同时,通过“群众路线”而形成一个共同的表面。是以,只有在“中国梦”的视域里,才能够来言说与展望一个“和谐社会”的愿景:没有一个共同的表面,竞争性的个体(拉克劳所说的多元的断裂点)能形成市场社会,并且也有潜质形成公民社会,但没有可能形成一个和谐社会。正是“群众路线”的深入落实与不断贯彻,才能使得这个共同的表面——当代作为人民/群众的中国人——得以确立与不断巩固。“美国梦”里并没有包括这种自我要求不断展开的群众路线之实践:作为公仆的官员“努力解决群众的生产生活困难,坚定不移走共同富裕的道路”。②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同中外记者见面时的讲话》,第18页。在同一篇讲话中习近平进而说道:“每个人的工作时间是有限的,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无限的。”②在其后的另外一个讲话中则说道:“我们讲宗旨,讲了很多话,说到底还是为人民服务这句话。”⑦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文件选编》,第86、83页。这个从毛泽东到习近平一以贯之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之诉求,当其中的“人民”从毛泽东时代的仍有所区分一旦有所区划,就会产生出“赤裸生命”:被区划在人民/群众之外的人,就“同时被排除与纳入在共同体的之外和之内”,他们虽然生活在共同体之内,却并不被共同体所认可(可以被杀死而不受惩罚)。于此处,我们可以进一步检讨“文革”实践的政治学症结。当然,该论题已超出了这篇文章的范畴,此处不再展开。扩展到今天的所有中国人时,它便奠立了“中国梦”的独特内核。

张旭东晚近有一个表述:“‘中国梦必须定义为劳动者的梦,是生产者的梦,而不是消费者的梦,是奴隶的梦,而不是主人的梦。”张旭东:《张旭东论中国梦:终于到了可以谈梦想的时刻》。乍一看似乎符合马克思主义的“原义”,实质上这个论述很成问题。把中国梦仅仅变成“劳动者”、“生产者”与“奴隶”的梦,首先使得“群众”概念重新退回到了毛泽东时代。换言之,从张旭东的视角来看,在今天中国有为数众多的人是不配做这个被定义好的“中国梦”的,他们只能做他们自己的“梦”。张旭东的“中国梦”论述之困境——用句我们老生常谈的话——正是在于他的群众路线工作没做好:他没有看到,没有共同的表面也就没有“中国梦”。更成问题的是,针对张旭东的论述我们可以进一步追问:“劳动者”、“生产者”做的什么梦呢?很可能就是自己成为“消费者”。“奴隶”做的什么梦呢?很可能就是自己哪天成为拥有奴隶的“主人”。“中国梦”里的“群众”(所有中国人)理念,恰恰就是要打破“消费者生产者”(或者“奴隶主人”)二分框架:这个梦,并不是从后者“上升”到前者,而是所有个体(既是“消费者”也是“生产者”)凝聚形成一个“共同的表面”(人民/群众),去自由追求自己的梦想。这,才真正贴合马克思对革命之后的那个无阶级社会的描述。另外要注明的是,“主人”,在这句论述中只有借喻性的意义:当“奴隶”这个范畴被取消后,主人也即刻失去它原先的实质性意义。这里用来借喻“共同的表面”。习近平在一次讲话中特地引用1980年制定的《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这份文件指出:‘在我们的国家中,人们只有分工的不同,没有尊卑贵贱的分别。谁也不是低人一等的奴隶或高人一等的贵族。”⑦可见,“中国梦”——群众(中国人)的梦想——绝不是从低贱者梦想“上升”为高贵者,而恰恰是以共同的表面去彻底拒绝这种二元框架以及在该框架下所展开的“梦想”。这种二元框架平面展开的话,就正是本文伊始所谈到的那个社会“金字塔”图景,在这个图景里的群众,就只是庸俗者、低贱者的同义词。在这个图景里群众的“梦”,只能是梦想爬上金字塔顶端,做“人上人”。

毛泽东之后,“群众”的理念已彻底打破了“尊贵卑贱”这种二元结构(及其金字塔图景)。群众(即多元个体所形成的共同的表面)的对面既不是生产者,也不是消费者,而是官员(公仆)。如果说可以用“主人”一词来借喻群众的话,那么主人(群众)的对面,便正是公仆(官员)。习近平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上所提出的“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正是针对后者而发,因为惟有官员们能照、正、洗、治,做到坚守自己的公仆之责、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中国梦”才能勃然兴盛,才有真正的生命力。兴起于十九世纪的“美国梦”,已确立起了——但并不意味着牢固——这种相信只要经过不懈的奋斗(勤奋工作、勇气、创意和迈向富裕的决心)便能在美国获致美好生活的梦想。“中国梦”这个刚提出不久的理念,亦势必需要经过长期努力——尤其是“群众路线”的不间断地反复落实——才有可能真正成为“美国梦”之外的另一种被确立起的话语。

因此,“中国梦”必须是群众的梦,即多元的群众之想法经过调查、收集与凝聚后所形成的一个“共同的表面”;而绝不是官僚(遑论“裸官”们)自己的梦。习近平的原话是:“中国梦归根到底是人民的梦,必须紧紧依靠人民来实现,必须不断为人民造福。”参见习近平:《在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文件选编》,第108页。以“群众路线”为基底的中国道路,绝不能成为某些自视为占据在“社会金字塔”顶端位置的官员、资本家、“红二代”们所选择的以无视乃至牺牲群众利益与福祉的那条邪之又邪的道路。一旦“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这个须不断更新、不断落实的实践被割断或被抽离,那么,就会产生汪晖所说的“代表性断裂”的状况,“政党、媒体和法律体系——无论其使用多么普遍的宣称——无法代表相应的社会利益和公共意见,是这一代表性断裂的直接表现”汪晖:《“代表性的断裂”:反思未来民主的进程》,载《21世纪经济报道》,2011年1月;汪晖:《再问“什么的平等”?——论当代政治形式与社会形式的脱节(上)》,载《文化纵横》,2011年5期。。新中国的历史实践展示了,每度“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政治理念被遗忘、被抛开或者被架空、被口号化,便正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这“四风”肆虐之时。刘铁男、蒋洁敏等等十八大后接连落马的大小“老虎”与“苍蝇”们,绝非那几个人的个人问题,也绝非用行政手段将其免职以及用法律手段将其逮捕入狱就能解决问题。他们所侵蚀与毒害的,正是那个将无数个体凝聚在一起的“共同的表面”,使它重新解体!毛泽东以降,使群众这个共同体之“共同的表面”成为可能的,便正是官员(公仆)的永不间断的为人民服务实践。一旦在这一基底性的环节上接二连三、接三连四地出现“害‘群之马”,“老虎”随处跑,“苍蝇”满天飞,那么这个由“群众路线”实践所构建出来的政治范畴——“群众”,就势必急遽地神消质殒。

今天几令社会进入失序边缘的一起又一起陈水总案、冀中星案、幼儿园杀童案,甚至当下互联网上的“造谣”问题(不但有“民谣”,还有“官谣”),乃至裸官们集体外逃,富豪们争相换国籍,“屌丝”们也“一夜美国人”,不正是一个又一个鲜明的先兆?正是在这个意义上,群众路线的贯彻与否,实是事关存亡——群众的存亡,以及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的群众之先锋党的存亡。2013年4月19日中央政治局会议部署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明确提出“群众路线是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群众路线是党的生命线》,载《人民日报》,2013年5月17日。从“生命线”的高度来看待这一政治实践,正是标识出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的最根本底色——群众路线,是其生命之所在。群众不能被“屁民”化。“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政治实践若被抛置,中国道路也将不复存在,“大国景观”只可能成为空中楼台,底下面临着坍塌性的危机,即“生命线”断裂。“群众路线”,是中国道路的基底,是“中国梦”能够成形的前提。朱晦庵诗云:“半亩方塘一鉴开,天光云影共徘徊。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中国道路的活水,就是从群众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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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毛泽东点将
录毛泽东词一首(草书)
学习亚里士多德《政治学》中的城邦与公民思想及启示
“西学东渐”时期政治学学科发展研究刍议
新形势下地市报如何运用新媒体走好群众路线
近十年我国政治心理学研究综述
吴自立“闹事”与毛泽东复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