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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擂台

2014-08-01

新东方英语 2014年7期
关键词:原文中修辞格参赛者

The different clues had never sung to me before because they didnt ?t. But now, when I added the raspberry-tasting pieces from the box, the sun swelled in volume and harmonized.

突然是绿茸茸的草坂,像一支充满幽情的乐曲。

上述两部分分开评奖,参赛者可任选其一进行翻译。译文请在2014年7月10日前在网上提交,网址为http://www.dogwood.com.cn/intro.html;或者用稿纸誊写工整,寄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东三街2号新东方南楼19层《新东方英语》编辑部“翻译擂台”收,邮编为100080,截止日期为7月10日(以邮戳为准)。我们将隔期刊登有关译文的详细评点,并评出若干名最佳译手(奖品:《一瞥一惊鸿——一生必看的58部电影(下)》)和潜力译手(奖品:《漂亮的英文句子——英文这样写就对了》)。快来一试身手吧!

2014年5月号英译中获奖名单

万品刚

黎锦荣 李梦琳

2014年5月号中译英获奖名单

高昕

袁圣锋 黎锦荣

在往期的翻译擂台评点中我们提到,译者在翻译夸张修辞格时,理解相对而言比较容易,但并不是说所有的夸张修辞格译者理解起来都很容易。有些夸张修辞格的用词和句子结构相对比较简单,译者只需领会夸张背后的逻辑就可以了。但也有一些夸张修辞格,包括各类教科书上经常提到的一些经典夸张,由于用词和句子结构比较复杂,理解起来并不容易。无论如何,译者如果不在语言理解能力方面常下功夫,并在翻译时保持一定的警觉性,翻译时往往就会出现意思上的错误。就本次翻译擂台来说,英译中原文中的夸张修辞格理解起来要格外困难一些,我们在下文中具体分析。

2014年5月号翻译擂台英译中评点

英译中题目

The skin on her face was as thin and drawn as tight as the skin of onion and her eyes were gray and sharp like the points of two picks.

翻译要点

英文原文出自美国小说家奥康纳(OConnor)的小说。在关于修辞学和文学写作的一些教材中,这句话已经成为一个经典的夸张句。原文用的虽然都是小词,但很多都是多义词,因此单从这一句话来看,意思不太好理解。句子结构更是复杂,用了三个as,和常用的“as … as …”的结构似乎有差别。但可以肯定的是,原文使用了夸张修辞格,不可能有谁脸上的皮肤像洋葱皮一样紧,眼睛也很难像镐(或冰锄)一样锐利。参赛者在翻译这句话时主要出现了理解方面的问题,下面我们来具体分析。

问题一 参赛者没有理解三个as的关系,导致前半句的译文意思有误。

例:她脸上的皮肤像洋葱表皮一样,纤薄、白皙又紧致,而她的眼睛就像两把铁镐尖,灰白而锐利。

评析:原文中三个as的用法比较复杂,有一定的迷惑性。在《英汉大词典》中有这样一句话:“The policy is as cynical as (it is) dangerous.”这里“as … as …”表示的是“像……一样”的意思,但第二个as之后接的是形容词,和第一个as之后的形容词形成比较,两个形容词都修饰as之前的名词,表示该名词具有程度相同的两种性质。这时,“as … as …”通常不译作“和……一样”,而是灵活处理,通常译为“既……又……”。原文中前两个as也是这种用法,thin and drawn和tight同时修饰the skin on her face。第三个as则表示“像,如同”,表示tight的程度。因此,本句的前半部分应该译为“她脸上的肌肤又薄又憔悴,而且紧绷着,如同……”。上面参赛译文的理解显然不对,误以为第三个as引导的成分同时修饰thin、drawn和tight这三个形容词。

问题二 参赛者漏译原文中的形容词,译文意思不完整。

例1:她脸上的皮肤像洋葱皮一样被拉扯成薄薄的一层,眼睛暗淡狭长,就像两个尖尖的镐头。

例2:她的双颊,肤如凝脂,吹弹可破。灰色的双眸,犀利如剑,熠熠闪光。

评析:第一个译文中的“拉扯”应该是对drawn的翻译,“薄薄的一层”明显是对thin的翻译,tight却在译文中消失了;第二个译文中,“吹弹可破”和“如凝脂”都是对thin的翻译。根据《现代汉语词典》,“凝脂”可用来比喻“洁白细嫩的皮肤”,“细嫩”基本上可以看做对thin的翻译,而drawn和tight都被漏译了。

问题三 参赛者误译原文中的形容词,译文意思有误。

例1:她的面部肌肤白皙纤薄,犹如洋葱的外衣一般紧致;她的灰色双眸目光锐利,犹如一对镐子闪露锋芒。

例2:她面部的皮肤虽单薄但和洋葱皮一样紧致,她的眼睛虽黯淡无光却利如镐尖。

评析:在第一个译文中,“纤薄”是对thin的翻译,“紧致”是对tight的翻译,这样一来,“白皙”似乎就是对drawn的翻译了,但这样翻译显然不对。《新牛津英语词典》对形容词drawn的解释为“(a person or a persons face) looking strained from illness, exhaustion, anxiety or pain”,英汉词典中一般翻译为“憔悴”。第二个译文把gray翻译为“黯淡无光”,也是误译。其实gray也是西方人常见的眼睛颜色,这里用的就是其本义。译者想得过于复杂,反而译错了。

问题四 参赛者对原文进行胡乱猜译,译文意思不准确。

例1:她脸上的皮肤吹弹可破,犹如洋葱般细腻光滑,灰色的眼睛就像两只锥的锥尖一样犀利。

例2:她曾有一张清瘦的面庞,脸上肌肤紧致如洋葱表皮,一双灵动灰色的眸子宛若天然雕琢而成。

评析:第一个译文中的“吹弹可破”可以视为对thin的翻译,但“细腻光滑”和drawn及tight却没有关系。原文后半句中的gray and sharp like the points of two picks也运用了夸张修辞格,同时也是一处双关。Sharp既指目光的锐利,也指锄头的锋利。把目光的锐利和锄头的锋利等同起来,表明目光非常有神采。第二个译文没有理解这一层意思,译文中的“灵动”可以视作对sharp的翻译,但“天然雕琢”与原文完全对不上。上面两个译文中的这些词句是汉语中描写面容时的常用表达,可能是因为译者理解原文时有困难,于是就下意识地使用汉语常用的描述。这种“理解不够,汉语来凑”的做法在翻译初学者中比较常见,是需要尽快克服的坏习惯。即便译者不理解原文的句子结构,但对于具体的词来说,通过查阅词典等手段还是可以理解其含义的,不应没有根据地猜译。

除了与夸张相关的翻译问题外,参赛译文在用词和句子结构方面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许多译文的翻译腔都非常重,读起来很不自然。限于篇幅,这里就不具体分析了。

获奖译文:她脸上的皮肤薄而憔悴,紧绷如洋葱皮一般,而她的眼睛灰而锋利,好似两把镐的尖头。(高昕)

评析:译文中的“薄”“憔悴”和“紧绷”属于并列关系,共同修饰“皮肤”,说明译者对三个as的理解是正确的,对原文中三个形容词的理解也没有错。译者采用了拆译的方法,译文句子结构也不错,读起来比较顺畅。不过“锋利”一词用得不妥,这个词可以用来修饰“镐的尖头”,用来修饰“眼睛”却不合适。对这个译文略作修改,就有了下面的参考译文。

参考译文:她脸上的皮肤浅薄中透着憔悴,如洋葱皮一样紧绷着,一双灰色的眼睛非常锐利,如同两个镐头(或锄尖)。(韩子满)

2014年5月号翻译擂台中译英评点

中译英题目

同车的人告诉他:“黑龙江人常说,这里的土地,插根筷子都会发芽。”

翻译要点

中译英原文相对比较好理解,筷子插到地里都可以发芽,这说明那里的土地很肥沃。对于以汉语为母语的译者来说,这一点理解起来应该没有问题。参赛者在夸张修辞格的翻译上主要出现了五类错误,下面来具体分析。

问题一 参赛者在翻译“发芽”一词时用词不当,译文意思不准确。

例1:“Its often said among Heilongjiang people that the soil there is fertile enough to germinate a chopstick stuck in it.” said other passengers (to him).

例2:A companion on the bus told him that, “People from Heilongjiang often say that soil here would grow a chopstick up.”

评析:原文中的“发芽”也可以理解为“抽芽”,即把筷子插到地里,留一截在地面上,在地面上的这一截就会长出芽来。许多植物就是采用这种方法种植的,比如许多树就是这么种的。第一个译文用germinate来翻译“发芽”,意思不准确。根据《新牛津英语词典》的解释,germinate的意思是“(of a seed or spore) to begin to grow and put out shoots after a period of dormancy”,即“(种子或胚芽)经过一段休眠期后开始生长或抽出嫩芽”,虽然也可以翻译为“发芽”,但和本句中的筷子发芽显然不一样。第二个译文用grow up来翻译“发芽”,本来grow这个词的确可以表示“(of a plant) germinate and develop”(即“植物发芽并生长”)的意思,从意思上讲用在本句中并无不可,但该词作这种用法时主语应该是植物。本句用了词组grow up,与a chopstick的搭配也不对。这种用词错误虽然整体上不会对读者的理解产生大的影响,但语言质量毕竟是翻译质量的一个重要方面,这样的译文总体上来说质量不高,夸张所营造的效果自然受到影响。

问题二 参赛者漏译“筷子”一词,夸张效果被削弱了。

例1:The passengers on the same train told him, “The people in Heilongjiang always said that everything can sprout from the land here.”

评析:译文没有把“筷子”译出来,而是采用了概括大意的译法,用了everything来归纳“筷子”,把原文所暗含的“无论什么东西都可发芽”的意思明确表达出来了。这种译法有两方面的问题。一方面,这个词在英语中有可能会让读者理解成“任何可种植的植物”,可能不会联想到筷子这样虽然由植物制成但根本不可用来种植的生活用品,这样原文的夸张力度就大打折扣了;另一方面,原文中“筷子”所营造的生动性在译文中消失了,生动形象的原文被译成了直白的语言,“筷子发芽”所构成的逻辑上的荒谬性消失了,同样削弱了夸张的效果。

问题三 参赛者替换原文中的“筷子”,削弱了夸张的力度。

例:A person in the bus told him that, “there is a saying in Heilongjiang that even a twig can sprout in the soil here.”

评析:译文没有直接翻译“筷子”,而是将其替换成了twig,完全破坏了“筷子”所营造的效果。《新牛津英语词典》对twig的解释是“a slender woody shoot growing from a branch or stem of a tree or shrub”,也就是树或灌木的嫩枝。许多树木或灌木的嫩枝本来就可以用来插种,只要是在种树的季节,许多地方都可以用这种方法来种树,与该地的土地是否肥沃没有关系。这样一来,原文中的夸张效果就完全消失了。从语义上说,筷子也不一定是用嫩枝做成的,这么翻译不准确。

问题四 参赛者漏译原文中的“都”,译文语气不如原文自然。

例:The passenger told him, “The local people of Heilongjiang always say that the land can make the chopstick sprout easily which was inserted into the land casually.”

评析:根据《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都”可以用来表示“甚至”。原文中用的就是这个意思,表明说话人所说的内容是一种夸张,这样既营造了修辞的效果,语气听起来又比较自然。在英语中,用even就可以把这种语气表达出来。可惜上面的译文没有用这个词,实际上漏译了“都”,自然表达不出原文的语气。值得注意的是,许多参赛译文都漏译了“都”这个词,可能是因为参赛译者对小词不够敏感,无意中形成了漏译。

问题五 参赛者误译“土地”一词,译文意思不准确,影响了夸张的效果。

例1:The person who was in the same car told him, “Heilongjiang people often say that the farmland here is so fertile that even chopsticks dropping onto it can sprout.”

例2:“The natives in Amur River Province always say, ‘Even a chopstick can sprout in the field here.” The mate on the car said.

评析:原文中的“土地”应该是泛指黑龙江的土地,而不是特指某种类型的土地,即随便找一块土地,都能让筷子发芽,这样才能说明其土地肥沃。上面两个译文都缩小了其语义范围。第一个译文明确将其译为farmland,即农田,所指的范围不如原文大,夸张效果也不如原文;第二个译文用了field,这个词在词典中的第一个义项是“an area of land, especially one planted with crops or pasture”,即农田或草场,问题和farmland是一样的。虽然field这个词还有别的义项,但所表示的范围都不如“土地”宽。

除了在翻译夸张修辞格时出现问题外,参赛译文还存在以下两类问题。

问题一 参赛者对“同车的人”理解不当,造成译文意思有误,这个问题比较普遍。

例:The car men tell him that people of Heilongjiang often say that chopsticks that are stuck in the land here will sprout.

评析:从原句中“这里的土地”这种说法来看,“他”当时应该就在黑龙江,最有可能是坐在火车上或是汽车上,正在与别的乘客交谈。“同车的人”指的就是别的乘客,如果是指司机或是车上的工作人员,没有必要绕着弯说。但译文中的car men指的应该是车上的工作人员。英语中经常用man或woman与一些名词搭配来模糊指代某一行业或职业的人,比如把垃圾清洁工称为binman或dustman,把收税员称为taxman等。译文中的men是复数,自然不可能指司机,但肯定是与车相关的职业人员,这和原文的语境不太契合。此外,还有许多译文都用了stranger一词,比如将“同车的人”译为a stranger in the same car,这样的译文添加了额外的意思,也不合适。“他”和“同车的人”是否认识,原文并没有说明。即便认识,也可以说是“同车的人”,因此增译“陌生人”太武断。

问题二 参赛者对专有名词翻译不当,误译“黑龙江”一词。

例1:The person in the same car told him “The people in Hei Long Jiang always said that the soil is fertile so that stuck chopsticks will be germinated at there.”

例2:“The natives in Amur River Province always say, ‘Even a chopstick can sprout in the field here.” The mate on the car said.

评析:国家对于地名的英译有专门的规定,而且这些规定已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认可,并为越来越多的国外人士所接受。大体来说,国内的地名,除非有约定俗成的译名,否则通常使用拼音形式,一个地名拼写为一个单词,首字母大写。即便是国外有现成译名的地名,一般也不可采用,而是要写成拼音的形式。上面第一个译文中的Hei Long Jiang用的是拼音,但写成了三个单词,明显不符合规范;第二个译文中的Amur River Province体现了明显的政治色彩,Amur是俄罗斯人对黑龙江的称呼,我们不应采用。翻译反映政治立场,这在地名翻译中表现得尤为明显。比如,对于钓鱼岛,我们理所当然地应该翻译为Diaoyu Islands,决不能采用日本所用的Senkaku Islands的译法。

获奖译文:Some people on the same bus told him, “The soil here, as people from Heilongjiang province say, is so fertile that even chopsticks inserted in it may sprout.” (万品刚)

评析:译文用sprout来译“发芽”,意思准确,用even来译“都”也没有错,“so … that …”结构的使用也起到了不错的表达效果。但译文将“同车的人”翻译成了some people on the same bus有点问题,some people应该是指多个人,但后面用了直接引语,难道会众口一词?另外,介词on用得也不对,应该是in。结合前文的分析,对这个译文稍加改动,就有了下面的参考译文。

参考译文:A fellow traveler told him: “As the natives of Heilongjiang often say, the land here is so fertile that even a chopstick planted in it would sprout.” (韩子满)

评析:“黑龙江人常说”用as从句表示出来,可以更加突出“筷子发芽”的主句内容,以便更好地再现夸张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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