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7-1937年河南烟草的购销模式
2014-07-31杨向昆
杨向昆
(西南大学 重庆中国抗战大后方研究中心,重庆 400715)
烟草(Tobacco),在中国的传播已有四百年的历史,作为一种具有较高经济效益的经济作物,其对中国的政治、经济、文化、科技都产生了广泛而深刻的影响。学术界关于烟草的研究内容不断深化,视野逐步多元化。具体到河南省这一区域,烟草史的研究还相对薄弱,内容包括烟草志,烟草的种植、分布考察①,烟草公司与河南烟草业②,河南烟草业状况及其影响③等,笔者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重点挖掘了1927-1937年的调查报告、报刊、文史资料等。并借鉴黄宗智的农业内卷化理论、施坚雅的农村市场结构等历史学的理论与方法,以中国农村市场模式研究为范式,重点以邓县和许昌这两个地区为例,对1927-1937年河南烟草业的收购和销售模式进行深入的分析和研究。清朝河南烟草的种植初步实现区域规模化发展,到民国时期许昌已经成为与安徽凤阳、山东青州齐名的全国著名的三大产烟区之一,且随着种植区域的推广,大有超越其他两个地区之势。作为一种商品性极强的经济作物,随着种植规模的扩大,必然会产生一个以烟草为中心的购销模式产业链。从1915年到1925年,河南烟草的购销一直被英美烟草公司所垄断。1925年的五卅运动、军阀混战和1927年5、6月北伐进驻河南打破了由英美烟草公司垄断的烟草购销模式,申商(上海)、济宁商(山东济宁)、武汉商、河南的怀商(豫北怀庆府)、鲁山商和本地的许商活跃起来,转运公司和烟行如雨后春笋般林立,一种新的河南烟草购销模式正在悄然形成。
一 烟行、转运公司与烟草收购模式
北伐战争之后,英美烟草公司的势力暂时退出河南的烟草业,同时另外两大熏烟种植基地山东的青州、安徽的凤阳几乎完全被外国烟草公司控制了,因此许昌地区就成为这一时期民族烟草公司重要的原料供应地,上海、武汉、济宁等地的烟商纷至沓来,以许昌为中心的襄县、郏县、鲁山等地的烟行和转运公司纷纷设立,烟贩也活跃于烟叶种植的村庄、城镇里。然而,烟草购销的每一步都离不开资金的流通,通常外来烟商来许昌,多不携带现金,选择一家烟行或转运工公司,由其代为收烟,烟商向他们开出汇票,并由他们担保售予银行领取现金,而银行则将汇票寄到烟商字号所在地的银行,由其持票向该商号取款。以申商鼎记来豫收烟为例,他们到许昌投住同孚祥转运公司,当即开出汇票,由同孚祥作保,售予许昌中国银行,中国银行即将汇票寄递上海,由上海中国银行持票,向鼎记照票面收款。[1]89至于许帮烟商则多向烟行或转运公司付现款,其与银行来往主要是随时开出支票由烟行向银行取款或以烟草为抵押向银行请求通融。
当烟商到许昌周围的郏县、襄县等县时,都是先到当地烟行开出汇票,由当地烟行持票到许昌兑款,其付款人若是外商,即为在许昌所投住的转运公司或烟行,若是许商,则多为本号商店。这种汇票可能是烟商开出,也有可能是已经付过款的烟行或转运公司的伙友开出。而当到距离许昌较远的鲁山、宝丰、郾城、叶县等县收烟时,由于这些地方既无银行又少钱庄,外商多不前往,去收购烟叶的多是许商。以鲁山为例,其资金周转之方法,大都借助于其联号,或素有往来之商号,用款之后,照数在许昌或他处交拨于各该商号之总号、分号或联号。此调拨转运,双方不收任何手续费。在汇兑不便之处,商人以此种方法,通融资金者颇多,避免携带现金之意外损失,亦称利便。[2]90至于烟行、转运公司、烟贩由于有烟商提供资金,向烟农收烟时则多付现金。
从上面的论述中,我们可以发现,烟行、转运公司和烟贩,在烟草的收购中扮演者烟商与烟农中介人的重要角色。而实际上正是以他们为中心,形成了河南烟草独特的收购模式,三者之间有某种上下梯级的关系,各自职能多有不同,又有重叠部分,现将三者在河南的分布状况如表1:
表1 河南各地区烟行情况表④
表2 许昌转运公司情况表[1]79-80
由表1、表2可知,1927年至1937年之间,许昌有烟行7家,襄城有烟行14家,郏县有烟行7家,鲁山有烟行7家,邓县烟行18家,而转运公司只有许昌7家。但是据有些资料记载,1927年以后,烟行许昌县50家,襄城县51家,郏县14家。[3]25数据之所以差别如此之大,一方面是由于较大烟行多设三、四分号,以便于不同烟商投行,收烟时互不相扰;另一方面则是由于许多烟行随着收烟的盛衰,忽开忽关,并且时常更名,因此,不同人不同时期的统计,便会有偏差。从表1、表2对比可知烟行与转运公司不同之处:转运公司的资本雄厚,多在万元以上,人事组织也比较庞大;转运公司主要分布在许昌地区,而烟行则遍及种烟各县。另外两者不同还在于“烟行代收而不代运,转运公司亦收亦运,唯其收购之烟,由烟农直接购买者少,大部分均系委托烟行代收”[2]79。这说明烟行和烟草公司同作为收烟的中介机构,后者处于比前者更高一级的市场结构中。
烟行、转运公司、烟贩因分布的位置和各自的职能以及相互之间的依附关系,构成了河南烟草独特的收购模式。就烟行来说,每家烟行,有收烟场地,有磅秤、仓库、土炕房等。烟行中有烟师、司磅员、账房先生(会计)和拤烟摆垛的工人学徒。[4]146而转运公司的规模要比烟行大的多。通常的程序是烟农到烟行卖烟,先由烟师查看等级,以质定价。通常烟叶价格分为五等,系依烟叶之特等、头等、二等、三等、次等五级而分。据民国二十六年冬(1937年),许昌烟价格特等每斤四角,头等三角,二等二角五分,三等一角,次等六分;襄城特等四角,头等三角五分,二等二角至二角五分,三等一角,次等五分;郏县烟叶价格大致与襄城相同。[2]39经过讨价还价,双方谈妥,再由拤烟工人将烟搬至磅盘上,经司磅员过磅后入库,买烟人执磅单领款,每当一批烟叶收齐,就进炕房复烤打包,之后交转运公司。其获利方式明的为收取佣金,不论烟叶品级高下,一律值百抽三;暗的则为降低烟的等级和压磅两种,由于烟叶分等皆经烟行之手,有时特等、头等烟之成色相近,烟行故意减低等级,将特等烟分到头等烟里,头等烟分到二等里,二等烟分到三等烟里。[5]158所谓压磅,即以少数烟价,收买较多烟叶。例如,售烟者有烟五十斤,烟行仅谓有四十五斤或四十斤,不按五十斤给价,从中渔利。[2]73受尽层层剥削的烟农,为了反剥削,在拣烟缠烟时从中掺假,如“包包”“垫头”,还有所谓的“窝心炮”“一头拧”“上下两层”等。⑤为了获取丰厚利润,烟行、转运公司也会采取此种方法卖给烟商和烟厂,以至于到后期,许昌烟草名誉扫地,足可见这种购销模式的脆弱性。而烟贩完全以投机牟利为目的,无固定资金和商业字号。全在观察时机,如认为短期内烟价可以提高,即赶赴乡间收买,利用农民无知与秤两之差渔利。如向农民收烟时,以二十两为一斤,反手之间,卖于烟行或卷烟工厂,则以十八两为一斤。此外再加以价格上之差别,彼等即获厚利。[6]40邓县因主要种植晒烟,所以其收购方式和获利方式稍有不同,主要表现在:(一)价格要比烤烟低,品质优良者,每斤一角三分,次者七八分,普通为一角;(二)除与上述相同的获利方式外,还要向烟商收取百分之六的手续费和一部分维持治安的寨费;(三)无转运公司,烟行亦多设在乡镇。
二 烟商、交通与烟草的销售模式
以“许昌”为中心的美种烤烟种植区和以“邓县”为中心的晒烟种植区,由于地理位置、交通、烟的品种等因素,导致两者的销售模式多有不同。就许昌地区来说,其销售途径大致可以分为两类:其一,烟叶等级较高,装包比较整齐,多售于许昌南洋兄弟烟草公司收烟处,或运至汉口售于英美烟公司,此类以许商销售居多;其二,烟叶等级较低,包装简单,还多有掺假现象,多售于省内或上海的中小烟厂,此类以申商、烟贩和部分烟行居多。究其原因,大致如下:(一)许商多为自己经营,而且熟悉当地情况,销售上等烟利润大,故择之,且南洋兄弟烟草公司与英美烟草公司对烟草品质要求极严,若不合格,则划价极低;(二)申商多为代公司收烟,若价格较高,主管人即不承认,故重价格而不重质量;(三)南洋兄弟烟草公司、英美烟公司均为现金交易,而中小烟厂多是延期付款,故虽货色略差,亦只有勉强承认;(四)烟贩多在乡镇或乡村之间收烟,烟农一般只把劣等烟买于烟贩,上等烟多直接卖于烟行或烟厂等。
因邓县生产的晒烟不仅产量高,而且品质优良,全国闻名⑥,其用途除了用来制造水烟外,还可以与熏烟叶掺合制造卷烟,并且价格比熏烟便宜得多,故来邓县收烟的烟商亦是络绎不绝。来邓县的烟商大致可以分为五类:汉帮、浙帮、广帮、公帮、本地烟商。汉帮与浙帮所收烟叶多系上品,汉帮运汉,售于英美烟公司;浙帮运沪,亦售于英美烟公司,也有一部分售于襄、樊、汉口等地制作丝烟;广帮与公帮则多经汉口,运销于宜昌、朱河、监利、新堤、宜都、沙市、沙洋等地;本地烟商在外商少的时候会运售于上述各地。
由上述关于以“许昌”为中心和以“邓县”为中心的河南烟草销售可知,河南烟草大部分是运销省外,成为省外烟草公司,甚至国外烟草公司的原料地。
表3 1927-1937年河南烟草集散市场、运输路线及终点口岸⑦
据《英美烟公司在华企业资料汇编》记载:河南烟草“每年产量约达2100万至2600万磅左右,为汉口的主要供应源”[7]240。另外在《许昌县农业概况调查》中也曾说:许昌所产烟草销路以英美烟公司为最重,约占总数80%,烟叶较次者,才销售考城、杞县、太康、陈留等县。[6]167这种跨区域,大范围的烟草销售,良好的交通运输是必不可少的。便利的交通是河南购销模式形成运行网络的关键因素(见表3)。
由表3可知,河南烟草的集散运销主要得益于铁路运输和水运两大系统。以“许昌”为中心的烟草种植区,烟草集散于许昌后,因许昌交通便利,京汉铁路穿其而过,京沪铁路、陇海铁路离其不远,大都借助这三大铁路系统运销至汉口、上海、天津等更大的市场中心。就许昌县来说,聚集到许昌的烟叶,其中由平汉铁路南下,直运汉口,除留汉一部外,余则悉转上海,占总输出数百分之七十以上,其由平汉铁路北上转往天津、青岛等埠者亦有,惟为数较少,仅占百分之三十以下耳。[2]48而以“邓县”为中心的河南晒烟种植区,因邓县地处河南西南,远离这些铁路干线,有淮河和汉水两大水系,因此邓县晒烟的运销就主要依靠水运了。这里烟草的集散地点为冠军、时林等镇和邓县县城,一般情况下,烟叶品质优良,色泽鲜美的烟叶,由汉水、长江运往汉口、上海,英美烟草公司尽量收购,与其他种烟叶混合制造卷烟;次一点的,则经淮河水系运往芜湖、镇江、开封、周口以及湖北的沙洋、沙市、朱河等地制造水烟。这两大运输体系的形成表明:(一)在这个时期,基本实现了河南烟草种植的区域化和规模化,形成了以“许昌”为中心的熏烟种植区和以“邓县”为中心的晒烟种植区域,当然博爱、上蔡等地亦有少量种植。(二)大量烟草的外运,表明河南的烟草主要是为通商口岸和国外卷烟厂提供原料,始终处于烟草产业链的末端,风险大,付出多,受益却最少,省内的烟草工厂由于缺乏资金和政府支持的原因始终无法发展起来,这更进一步说明了河南烟草市场和这种购销模式的脆弱性和依赖性,不利于河南烟草业的长远发展。
三 “三级市场体系”的购销模式
1927-1937年间河南烟草市场的收购和销售模式两者本是一个相辅相成的体系,这种购销模式网络的建立,保证了河南烟草市场在这一时期的繁荣。施坚雅曾在对中国农村的广泛调查和研究的基础之上,提出了针对近代中国农村的经济的“三级市场体系”理论。这种理论认为:在中国传统时代后期,市场体系是按照固定的等级自行排列的。简单地说由低到高大致包括:基层市场→中间市场→中心市场,所谓基层市场为这个市场下属区域内生产的商品提供了交易场所,是农产品和手工业品向上流动进入市场体系中较高范围的起点。而中心市场则是在流通网络中处于战略性地位,有重要的批发、集散职能,收集地方产品并将其输往其他中心市场或更高一级的都市中心。至于中间市场则是在商品和劳务向上下两方的垂直流动中都处于中间地位。[8]5-7就河南烟草的售销模式来说,基本上遵循这种“三级市场体系”理论,具体情况见表4:
表4 1927-1937年河南烟草集散市场及层级结构⑧
由表4可知,就河南烟草市场来说,许昌县因便利的交通处于中心市场的地位,其对应的机构是转运公司和大烟行,而相对应的金融业也最发达。许昌、襄城、郏县、禹县、鲁山、宝丰、长葛、临颍、郾城等县境内所产的美种熏烟多集中于此,由客商运销于汉申等埠。处于中间市场的石固镇、冢头镇、长桥镇等则是中小烟行活跃的地方,有少量的金融机构存在。以石固镇为例,因长葛、禹县距许昌均有一定距离,而且当时的交通颇不便利,公路甚少,主要运输工具仍是人力、畜力,故这两个县的烟叶多有烟行在城内或石固镇等集中收购,然后运至许昌。同样,襄城、郏县、宝丰三县烟叶大部分交易均系先集中襄城及郏县的冢头镇,然后运至许昌。另外诸如土城堡、颍桥镇、王洛镇等的基层市场是小烟行和烟贩集中的地方,金融机构则基本没有。如许昌附近各县烟农,多不愿把烟叶以贱价卖于烟贩,而直接运于城内,售于代客商收买的烟行,所以烟贩甚少,而距离中心市场较远的这些种烟区因交通等原因多会售于烟贩或小烟行。
当然,也有与这种模式不同的情况,有些烟农为了获得更高收益,会直接把烟叶售于南洋兄弟烟草公司收烟处或省内的手工卷烟厂。而河南的烟草购销整体上是遵循这种“三级市场体系”的购销模式,这种模式的建立使得河南的烟草种植区中农村、乡镇和城市围绕烟草发生着微妙的变化。
四 购销模式的优劣
首先,因种烟成本较高,所需人工较多,烟草种植是典型的黄宗智所说的劳动密集型的内卷化农业,这种农业方式的发展必然影响农村地权分配的变化。就以1927-1937年这一时期来说,不论是地主、富农、中农、贫农,地权分配表现出高阶段的减少、低阶段增加的明显事实,而整体的地权分配是趋于分散。以《河南省农村调查》中的许昌地区几个村庄为例,1928年富农所有田亩在20亩以下的只有2户,1934年已增加为6户,五十亩以上的富农1928年有11户,1933年时减为6户。中农所有地亩在二十亩以下的户数,增加了10%左右,三十亩以上的户数却减少了11%以上。[9]26而与河南其它地区相比较,种烟区的地权在这一时期呈现出分散的趋势。
其次,这种购销模式的建立保证了种植的烟草有了源源不断的销路,加速了河南农业的商品化,不仅提高了农民的收入,改善了农村生活,而且繁荣了市镇,推动了河南的城镇化进程。以十亩烟田来算,种植一年,地租、煤、炕、捐税、长工、短工、草料等所有支出需要325元整,而一年的收入则共计有570元整,以此计算,每种十亩烟,若栽培得宜,无意外事件发生,而烟价又不太低时,可得纯收入200元。[10]30较之种其他作物,收益要高得多。这只是处于产业链底端的农民的收益,至于烟行、转运公司、烟厂的收益就更高了,收入的增加,经济的发展,必然带来农村和城镇生活改善和日趋繁荣。处于中心市场的许昌,当时的繁荣景象自不必说,就以中间市场的石固镇来说,“镇内房屋多砖瓦制,商店亦多,有粮食店,百货店,客栈,酒馆,尤其常触目的是收烟叶之烟行,不下五十家。路上往来人颇多,亦一具体而微之都市矣”[11]33。可见在当时烟草的种植和购销大大推动了河南的城镇化,而且还促进了河南卷烟工业、交通运输业等的发展。
最后,不得不承认这种模式仍有一定的脆弱性和依赖性。烟行和转运公司在运销过程中唯利是图、弄虚作假,大大影响了河南烟草的信誉,进而影响销量,同时也损害了农民的利益,挫伤了农民种烟的积极性。英美烟草公司退出河南市场之后,烟行和转运公司只管烟草收购,不像英美烟公司定期指导烟农烟草种植、更换种子等,导致“四年不换烟种,则变更气质,种子混杂,则产量减少,成色恶劣……英美烟公司传授之炕烟方法,近久失传,火表破坏,所恃者个人之经验”[8]160。烟草质量下降,产量下降亦是不可避免。同时由于烟行和装运公司的繁盛,使得烟公司与烟农互不明了,一方面烟公司猜疑烟农作伪;另一方面,烟农欲知烟公司的心理而不可得,而处于中间人的烟行和转运公司缺乏公平正义,使这种模式很难持久稳定。而大规模的种烟,还带来种烟区粮食减产的严重后果,以河南中部为例,正常年景往往是“十亩地,八亩烟,二亩红薯顶住天”,而一到灾荒之年,惨痛状况可想而知。种植结构日趋明显的畸形发展,导致对市场的依赖性增强,在带来高收益的同时,风险也是相当高的。
注释:
①主要论文有: 陈松峰发表于《中国农史》1985年1期的《河南烤烟始种地点新考》;张玲发表于《赤峰学院学报》2011年11期的《清代河南烟草的种植与分布》;王鑫宏发表于《安徽农业科学》2011年的《民国时期河南烟草种植状况及其影响研究》。
②主要论文有:朱兰兰的郑州大学2004年硕士毕业论文《20世纪初至30年代英美烟草公司与河南烟草业》;徐有礼、朱兰兰发表于《商丘师范学院学报》2004年3期《“五卅”前后英美烟公司在河南的活动及影响》。
③主要论文有:张红峰河南大学2007年硕士毕业论文《1912年-1937年的河南烟草业》;沈松年发表于《近代中国经济史论文集》1989年的《经济作物与近代河南经济(1906年-1937年)——以棉花与烟草为中心》;陈曦河南大学2012年硕士毕业论文《烟草种植与许昌地区的社会经济变迁(1915年-1936年)》。
④资料来源:貊菱的《河南之烟叶》,河南农工银行经济调查室1939年出版,第74页~78页;郏县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主编《郏县县志·烟草》,中州古籍出版社1996年出版,第300页,鲁山烟行7家,邓县烟行18家,表中未列出;表内“—”表示“无定额”之意。
⑤见政协许昌县文史资料委员会编.《许昌县文史资料(第四辑)》.包包:把次烟包入中上等烟叶内;垫头:将低次烟、烟筋、泥土等扎入烟叶把头中;窝心炮:把低次烟夹到烟捆中间;一头拧:将次烟夹在一头或一边;上下两层:将次烟夹在上一二层或下一二层上边。
⑥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邓县志》载:“南棉西烟北芝麻,而烟草尤甚,汉口称邓纽、邓片产额五万包,每包七十至八十斤。”总计近200万斤。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邓县种植晒烟面积为29.8万亩,产量为223万公斤。据《邓州市志》载:“民国三年(1914年),邓县烟叶在美国旧金山举办的巴拿马万国博览会上获得三等奖,翌年又获农商部一等品一等奖。”厂商对其还有“吃不过均州烟,看不过邓州烟”的评价。
⑦此表数据来源于《上海卷烟工业概况》,上海国营中华烟草公司编印,1950年版,第94页。
⑧此表数据来源于丁德超发表于《贵州文史丛刊》2011年4期《20世纪上半叶河南烟草生产及其运销格局初探》,第47页。
参考文献:
[1] 貊菱.河南之烟叶[M].河南农工银行经济调查室,1939.
[2] 政协许昌县文史资料委员会编.许昌县文史资料(第四辑)[M].许昌市文史资料委员会,1990.
[3] 朱兰兰.20世纪30年代英美烟草公司与河南烟草业[D].郑州:郑州大学,2004.
[4] 崔宗埙编.河南省经济调查报告[M]//财政部直接税署经济研究室.中国直接税税务丛刊之四.北京:京华印书馆,1945.
[5] 南秉方.河南省产烟区之调查报告[N].农林新报,1935-2-12(6).
[6] 姚晓艇.许昌县农业概况调查[J].中华农学会报,1934(121).
[7] 上海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编.英美烟草公司在华企业资料汇编(第一册)[M].北京:中华书局,1983.
[8] [美]施坚雅.中国农村的市场与社会结构[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
[9] 行政院农业复兴委员会.河南省农村调查[M].北京:商务印书馆,1934.
[10]张翰才.许昌附近烟叶调查[N].中行月刊,1934-9(6).
[11]陈伯庄.平汉沿线农村经济调查:附件一:平汉沿线农村见闻杂述(郑佩刚述)[M].北京:中华书局,19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