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长芦严镇场考略
2014-07-30杨荣春
杨荣春
长芦盐区,自古就是我国主要的盐产区之一。关于长芦盐区,前贤、学者进行了多方面、多视角的研究,而对于长芦盐区各场的专题研究还有待于考证。笔者以明清时期长芦盐区的严镇场为例,利用《元史》《明史》《清史稿》等正史的零星记载,更多地是利用(嘉靖)《河间府志》《长芦盐法志》《天津府志》《盐法议略》(乾隆八年版)《沧州志》《河北省志·盐业志》等方志中有关严镇场的记载,尽力恢复严镇场的原貌,从而反映当时长芦盐区的盐业生产和发展状况。
一、长芦盐与长芦盐区
(一)长芦盐
“长芦”,即沧州也。北周大象二年(580)于汉参户县(今沧州市青县木门店)地置长芦县。隋大业三年(607),仍称长芦县。唐开元十六年(728),于沧州南运河东重建长芦县城,即沧州治所。宋熙宁四年(1071)省县,改为长芦镇,隶属清池县。元延祐元年(1314)五月,徙沧州治于长芦镇。“长芦”,从隋至宋虽历经县至镇的变迁,但一直是沧州的治所。
元代推行盐法,设司置官。《元史·食货志》载:“(元)太宗庚寅年(1230),始行盐法,每盐一引重四百斤,其价银一十两。”①(明)宋濂.元史:卷九十四·食货志二[M].北京:中华书局,1976:2386.初设大都、河间两都转运盐使司,“掌场灶榷办盐货,以资国用”②(明)宋濂.元史:卷八十五·百官一[M].北京:中华书局,1976:2134.。至元二年(1265),改立河间都转运司。大德元年(1297),遂罢大都盐运司,并入河间。
明初,“置北平河间盐运司,后改称河间长芦”③(清)张廷玉.明史:卷八十·食货志四[M].北京:中华书局,1974:1932.。后省“河间”两字,改称“长芦都转运盐使司”(简称长芦盐运司)。因长芦为“盐产汇集之所”,长芦盐区所产之盐遂称“长芦盐”。又因地处直隶,“故直隶之盐以长芦名”。
(二)长芦盐区
元朝,长芦盐区开始置场煮盐。自元太宗元年(1229)至元二十四年,先后在渤海湾畔置二十二场,自此形成长芦盐区。分别为:“利国场,利民场,海丰场,阜民场,阜财场,益民场,润国场,海阜场,海盈场,海润场,严镇场,富国场,兴国场,厚财场,丰财场,三叉沽场,芦台场,越支场,石碑场,济民场,惠民场,富民场”①(明)宋濂.元史:卷八十五·百官一[M].北京:中华书局,1976:2135.。元朝,长芦盐区各场的设置为明清长芦盐业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明承元制,明初仍设长芦盐运司(司署在沧州西南南薰门),并在管理和场分上有所改革。长芦盐运司下辖沧州、青州二分司,并将长芦场区划为南、北两部分,即南场和北场。南场属沧州分司(司署在今黄骅市羊二庄镇),下辖11场,主管称“运同”;北场属青州分司(司署在今丰南县宋家营),下辖11场,主管称“运判”。明洪武二年(1369),长芦盐区增置归化、海盈二场,至此长芦盐区共有24场。其中,在今河北境内17场、今山东省内1场、今天津市境内6场。由此,形成北起直隶临榆县(今河北秦皇岛山海关),南至山东海丰县(今山东无棣县),广袤千里的长芦盐区。这一时期也是长芦盐区场数最多,规模最大的时期。随后,长芦盐区盐场有所裁并,“至明隆庆间,因有场无丁,裁为二十场”②(清)王守基.盐法议略:长芦盐务议略[M].北京:中华书局,1991:1.。
明洪武二年(1369)长芦盐区所辖24场简况表③注:此表来源于《河北省志·盐业志》和(嘉靖)《河间府志·盐政》。《河北省志·盐业志》表仅列明朝长芦盐区17场,在此基础上参照(嘉靖)《河间府志·盐政》长芦盐区之有关记载,增加富民、富国、兴国、厚财、丰财、三叉沽、芦台7场,复原明洪武二年长芦盐区24场简况。
清沿明制,并将长芦都转运盐使司改称长芦都转盐运使司,驻沧州,下辖20场分属沧州、青州2分司。关于长芦盐区,《清史稿·食货志》载:“长芦旧有二十场,后裁为八,行销直隶、河南两省。”①(清)赵尔巽.清史稿:卷一百二十三·食货志四·盐法[M].北京:中华书局,1977:3603.长芦盐区盐场的大规模裁并是在康熙十八年(1679),“准盐臣刘安国题,沧州一带,南十场距北十场,道里辽远,不特青州分司势难兼顾……因复设沧州分司,就近董理以专责成,是年又并南北二十场为十六,沧、青分司所辖者各八”②沧州方志办.沧州志:卷六·盐政[M].乾隆八年版.沧州:沧州地方志办公室,2004:119.。又于雍正十年(1732)裁利国、利民、阜民、阜财、富民、海盈等6场,长芦盐区遂为十场,沧州分司仅辖严镇、海丰2场。乾隆四十三年(1778),增置蓟永分司,下辖石碑、济民、越支、归化4场。乾隆四十六年,青州分司改称天津分司,下辖兴国、富国、丰财、芦台4场。至此,长芦都转盐运使司下辖3分司(沧州、蓟永、天津)、10场(严镇、海丰、石碑、济民、越支、归化、兴国、富国、丰财、芦台)、2所(长芦盐引批验所、小直沽盐引批验所)。道光十一年(1831)裁富国场。道光十二年裁兴国场并入丰财场,并裁沧州分司归并天津分司,严镇场也改隶天津分司。至清末,长芦都转盐运使司下辖天津、蓟永2分司,严镇、海丰、丰财、芦台、越支、石碑、济民、归化8场。
二、严镇场概况
严镇场是长芦盐区规模较大的盐场,元朝至元二年至七年置场。场署位于沧州同居镇,今河北黄骅市同居村。明初,隶属北场青州分司(北司)。明隆庆三年(1569),裁并南场3、北场1,所司不均,遂将严镇场改隶南场沧州分司(南司)。严镇场分布地区在今黄骅市北部沿海,所辖滩地“凡二村曰东港、曰北港,旧有运盐河一道”③《续修四库全书》编纂委员会.续修四库全书·史部·地理类·重修天津府志·卷三十二·盐法[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6:642.。有坨地两处:道坨(今河北黄骅市道口庄附近)、同坨(今河北黄骅市同居村附近),所产之盐陆运至坨地储存出售。
清代的严镇场,据《长芦盐法志》记载:“距运司百二十里,分司九十里。东近海,西界唐官屯,南抵利国,北连兴国、富国,广百二十里。户籍在玉田、武清、宝坻、丰润、沧州、南皮、盐山、宁津、交河、青县、静海、东光十二州县,原额灶丁五百十二丁,一百八十六户,共男妇大小六千九百一十八口。坨二,镬二十有四,滩处场东北七十余里。”④(清)黄掌纶,撰.长芦盐法志:卷八·场灶[M].刘洪升,点校.北京:科学出版社,2009:136.关于严镇场大使衙署的情况,据《长芦盐法志》载:“衙署,在沧州同居镇。向无衙署,赁居民房。乾隆五十三年,大使汪元玠捐赀自买民房二十间,重加修葺,共价银三百两,移交后任认银住屋,在同居镇东街。”⑤(清)黄掌纶,撰.长芦盐法志:卷十九·营建[M].刘洪升,点校.北京:科学出版社,2009:408.
三、严镇场管理
元代,长芦盐区先后置22场,自始盐场各有场界,派驻官员管理。严镇场建置管理也始自这一时期,“每场设司令一员,从七品;司丞一员,从八品。办盐各有差”⑥(明)宋濂.元史:卷八十五·百官一[M].北京:中华书局,1976:2135.。
明沿元制,在长芦盐区各盐场设“盐课司大使、副使……并一人,俱未入流”⑦(清)张廷玉.明史:卷七十五·职官四[M].北京:中华书局,1974:1847.。场官,由元朝的“司令”改称为“盐课司大使”。严镇场亦设“盐课司大使”,驻沧州同居镇。
清初,严镇场设盐课司大使1名,秩正八品,驻同居镇。“场大使原秩未入流,皆于雍正六年改。”①(清)黄掌纶,撰.长芦盐法志:卷十三·职官上[M].刘洪升,点校.北京:科学出版社,2009:261.俸银40两。由运司、运同捐给养廉银300两。下设攒典1名,无工食。青衣2名,铺兵1名。每名工食7两2钱。有礼部颁发的满汉篆文铜印1颗,文曰“严镇场记”,铜印详情,据《长芦盐法志》载:“印长二寸五分,宽一寸五分,直纽。印背右正书如记文。又有礼部造三字。背左清文同,左侧正书乾字一万二千一百七十号,右侧正书乾隆二十三年十二月日”②(清)黄掌纶,撰.长芦盐法志:卷十三·职官上[M].刘洪升,点校.北京:科学出版社,2009:263.。关于盐课司大使的职责,《长芦盐法志》载:“掌催灶课,巡视锅团,督修场舍以豫凌阴,浚卤池以备煎盐。有包纳折镪和土卖筹者,闻于分司禁治之”③(清)黄掌纶,撰.长芦盐法志:卷十三·职官上[M].刘洪升,点校.北京:科学出版社,2009:261.。关于清朝严镇场大使任职,仅考录清朝部分年份严镇场大使任职情况,以便于研究。
清康熙五十五年至嘉庆九年(1716—1804)严镇场大使任职表④注:此表来源于清嘉庆九年黄掌纶纂修《长芦盐法志》、(乾隆八年)《沧州志》。
由上表可以看出,清代严镇场大使来自全国各地,而不在沧州当地选任;身份有举人、贡生、监生、吏员等;任期多则10年以上,少则1年,也会由其他场调任。说明清代在盐场的管理上是十分严格、规范的。
四、严镇场生产
自古我国的海盐生产为煎煮,史称“煮泲为盐”。长芦盐区各场自始亦采用“煎煮”方式,煎煮盐的首道工序是控淋制取卤水,即先制卤,后煎盐的两步制盐法。据《长芦盐法志》载:“煎者,灶丁秋日刈荡草以煎盐,而藏其灰。至十一月凿海水藏之,待开春晴暖以后,淋卤注锅煎之。周十二时为一伏火,成六锅,锅得盐百斤。诘旦出坑灰晒于亭场间,俟盐花浸入灰内,则仍实灰于坑以取卤。其试卤也,投石莲沉而下者淡,浮而横侧者半淡。煎皆耗薪,必浮而立于卤面者乃咸,以此入锅,可顷刻成。将成时投皂荚数片,始凝为盐。”①(清)黄掌纶,撰.长芦盐法志:卷十二·赋课下[M].刘洪升,点校.北京:科学出版社,2009:226.明前期,严镇场也是“煎法”制盐,采用掘井取卤之法。在近海处或地下卤水丰富的地区掘井,待地下卤水集结于井中,吸出用来煎盐。至明朝中期,长芦盐区的海丰场(今河北黄骅市羊二庄镇)和深州海盈场(今河北海兴县苏基镇)易煎为晒,海盐生产由煎制改为滩晒,这是海盐生产技术上的重大变革。晒盐不用锅灶、不需要燃料,成本低、产量高,与其相邻的严镇场也受这一革新成果的影响很大。
清初,长芦盐区开始由南向北推行滩晒,也有仍行煎制者,据《盐法议略》载:“十场产盐,由煎而成者三,为石碑、为济民、为归化;由晒而成者四,为兴国、为富国、为海丰、为严镇;若丰财、越支、芦台三场,旧皆半煎半晒。”②(清)王守基.盐法议略:长芦盐务议略[M].北京:中华书局,1991:3.至乾隆八年,“南场裁留之严镇、海丰二场,皆滩晒,无锅煎”③沧州市地方志办公室.沧州志:卷六·盐政[M].乾隆八年版.沧州:沧州地方志办公室,2004:122.。由此说明,清初严镇场已经在制盐生产工艺上做了重大的革新,弃煎为晒。这样既节约生产成本,又降低了劳动强度,盐产量也大幅度增加。
在盐产品上,长芦盐区各场因生产工艺不同,所产之盐的形制、味道也有所差异。煎制之盐,其形散,呈末状,称为“末盐”。晒制之盐,其形颗,成颗粒状,称为“盬盐”。“盬盐(盬音gǔ)”其味次于“末盐”,“末盐”为上等。清代,严镇场滩晒之盐皆为“盬盐”。
关于严镇场的晒盐生产,据(乾隆八年版)《沧州志》载:“晒盐法,则于近海之区预掘土沟,待海潮漫入,复于沟旁坚筑池九层或七层,自高而低俟潮退,两丁绳系柳兜,挽沟中咸水倾入最高一层池,注满晒之。然后放入第二池,又灌高地使满,逐层放至末池,投石莲试之既咸矣。乃趁晴曝一日,以木杷扒起堆贮如高墉,更以泥封覆其上,待商至而批发之,所谓盬盐。”④沧州市地方志办公室.沧州志:卷六·盐政[M].乾隆八年版.沧州:沧州地方志办公室,2004:122.这是海滩晒制方法。因我国北方冬季寒冷,不利于滩晒,天气、温度、蒸发均影响结晶,故严镇场与采用滩晒方法的长芦盐区其他各场生产季节均在春、秋两季。当然,根据卤源不同,晒制分为海滩、井滩、淋滩晒制三种类型。严镇场在采用上述海滩晒制的同时,还有井滩晒制,有井216眼。关于严镇场的井滩晒盐,据《河北省志·盐业志》载:“掘井汲取地下卤水晒盐。井深根据地下卤水的深浅而决定,四五尺到一丈左右不等。井旁修筑晒池,用人力柳斗戽取井水灌入贮水池,依次放入白水圈、结晶池,也有直接放入白水圈或结晶池的,蒸发五六日至十余日结晶成盐。”⑤河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河北省志:盐业志[M].北京:中国书籍出版社,1996:38.至清康熙十七年,“长芦南所严镇场井盐、海盐晒滩二百八副”⑥(清)黄掌纶,撰.长芦盐法志:卷九·转运上[M].刘洪升,点校.北京:科学出版社,2009:146.。至此,严镇场的晒盐已初具规模,使其成为继芦台场(晒滩222副半)后,当时长芦盐区的第二大盐场。
五、严镇场的灶课
盐课,即盐税,分为灶课和商课。灶有丁、户、滩、锅诸课,即灶课;商有引、目、廉、息诸课,即商课。本文主要考证严镇场,故以其所征的丁、户、滩、锅等之灶课为主,商课不在本文的探讨范围之内。
(一)明代严镇场灶课
灶丁课、灶户课。据《长芦盐法志》载:“明初,创立盐法,设司于沧州,置场于近海,编户于州县,而佥民为灶,区画滨海地土,给灶户以为恒产,名为灶地;樵采草刍煎办盐课者,名为草荡;斥卤不毛之地,刮碱取土,盘煎池晒资以成盐者,名为滩地官锅。名虽不同,其为灶业一也,止办盐课,绝无民粮。”①(清)黄掌纶,撰.长芦盐法志:附编·援证五[M].刘洪升,点校.北京:科学出版社,2009:479-480.“佥民为灶”即官府征迁民为灶籍,在灶籍的人户,即灶户,以专办盐。又按户计丁,即按人口多少确定煎盐人,即灶丁。灶户出丁数额不等,少则1户1丁,多则一户七八丁。灶户、灶丁的纳课各有标准,明初实行“‘按户课盐’,即每户每年课盐30引”②郭正忠.中国盐业史:古代编[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7:522.。洪武二十三年改行“计丁办课”,即按灶丁数纳课。据《长芦盐法志》载:“明代灶户纳盐之例,以四百斤为一引,官给米石兼支钱钞,以资工本。其间有丁产多而纳盐少者,有丁产少而纳盐多者。”③(清)黄掌纶,撰.长芦盐法志:附编·援证五[M].刘洪升,点校.北京:科学出版社,2009:479.由此可知,明代灶户将所产之盐上交官府,官府给予工本,通常以米或钱钞代替。明代有大、小引之分,大引每引400斤,小引每引200斤,而官府给付标准据《河北省志·盐业志》载:“正盐每引400斤,支工本米1石;余盐每引200斤,支工本米1石。后改给钱钞,以米价为准,每引给钞800文,至洪武十七年增为2贯。”④河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河北省志:盐业志[M].北京:中国书籍出版社,1996:166.灶丁每丁征白盐若干,按丁规定产盐定额,“每丁岁办盐‘二引十四斤八两’”⑤郭正忠.中国盐业史:古代编[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7:524.。
滩、锅、荡课,亦有相当严格的规定,“晒者征滩,与煎者征锅,半煎半晒者滩锅兼征,若滩废则包课,仍旧名”⑥沧州市地方志办公室.沧州志:卷六·盐政[M].乾隆八年版.沧州:沧州地方志办公室,2004:122.。严镇场的滩、锅、荡课征收标准:对于晒盐,官府必定拨给灶户盐滩,对滩地征滩课,每亩纳盐3引,每亩折银1钱5厘;对于煎盐,官府供给煎盐之锅,征锅课,每面锅征银5分至二三钱不等;用于煎盐的荡草,亦由官府划拨草荡地,荡地征取荡课,每亩征银一二厘至1分不等。
另外,还有其他课目,如京山银⑦(清)王守基.盐法议略:长芦盐务议略[M].北京:中华书局,1991:2.、黑土课米⑧河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河北省志:盐业志[M].北京:中国书籍出版社,1996:166.、边布银⑨沧州市地方志办公室.沧州志:卷六·盐政[M].乾隆八年版.沧州:沧州地方志办公室,2004:123.等皆列入灶课一并征收。并在此后,例定为灶课。
(二)清代严镇场灶课
清代灶课,“按各区生产方法的不同,分为滩课、锅课、井课等”⑩郭正忠.中国盐业史:古代编[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7:785.。严镇场之灶课,其征收方式:灶丁,每丁按征白盐;灶地,每亩按征课银;新增灶地,每亩按征边布银;滩地,每亩按征滩课银。为便于研究清代严镇场灶课,节录其主要课目如下:
清严镇场灶课表①注:此表来源于清嘉庆九年黄掌纶等撰《长芦盐法志》。
除上表所列之外,诸多课目沿自明代。顺治十三年(1656),巡盐御史王秉乾清查长芦运司课额,以边布银、京山银原系前朝旧例,奏请分派各场地丁征解。严镇场“原额征边布银一百一十两六钱六分七厘零,新增征边布银一两五钱九分六厘零;额征京山银五十二两一钱三分”②沧州市地方志办公室.沧州志:卷六·盐政[M].乾隆八年版.沧州:沧州地方志办公室,2004:124.。乾隆八年,“额征白盐折价银二百二十一两七钱九分五厘零,遇闰月加银四两六钱一分六厘零;额征盐砖折价银十一两六钱三分八厘”③沧州市地方志办公室.沧州志:卷六·盐政[M].乾隆八年版.沧州:沧州地方志办公室,2004:125.。因课目繁多,不利于统计和收缴。为便于统征,于乾隆十九年,将“额征边布、京山、白盐折价、盐砖折价、吏班银、裁并厚财等十场官俸银、裁汰心红纸张银、裁汰运司等衙门俸工银、裁汰俸粮银、裁并厚财十场青衣工食银、裁并利民等六场铺兵工食银、裁汰书办工食银共十二款,旧皆按额分数征收……,酌归简易案内删并为一款,统名灶课”④(清)黄掌纶,撰.长芦盐法志:卷十二·赋课下[M].刘洪升,点校.北京:科学出版社,2009:225.。
从以上严镇场的灶课可以看出,明、清两朝对灶户、灶丁的控制是相当严格的,灶户、灶丁的负担是很繁重的。
六、严镇场产盐的运销
明清时期,长芦盐运多系水道,以南运河、北运河、定河、大清河、子牙河等河道运输为主,土道运输为辅,分运各处。在沿河州、县,就近设立盐仓,盐船靠岸卸盐于仓。各盐场将所产之盐由坨地转运他处,称为落厂。长芦之盐,行销有定地,配盐亦有定场,居民不许越境买盐,商人不得高抬盐价,官府对盐的运销管理相当严格。首先来看,明代长芦盐之行销,据(嘉靖)《河间府志》载:“顺天府(治在今北京市)、真定府(治在今河北正定县)、保定府(治在今河北保定市)、顺德府(治在今河北邢台市)、广平府(治在今河北永年县)、大名府(治在今河北大名县)、永平府(治在今河北卢龙县)、河间府(治在今河北河间市)、隆庆州(治在今北京市延庆县)、保安州(治在今河北涿鹿县)、彰德府(治在今河南安阳市)、卫辉府(治在今河南汲县)。”⑤(明)樊深.(嘉靖)河间府志:卷八·盐法[M]//天一阁藏明代方志选刊.上海:上海古籍书店,1981:33.其次来看,清代长芦盐之行销,据《盐法议略》载:“直隶……一百三十一州县,旧州、采育二营,皆销芦盐。河南……共五十二州县,仪封一厅,俱销芦盐。”①(清)王守基.盐法议略:长芦盐务议略[M].北京:中华书局,1991:4.由以上史料记载可见,长芦盐主要行销今北京、天津、河北省及河南省部分地区。
关于明代严镇场之盐的运销,因笔者视野有限,未见到史料的相关记载,其运销区不详,此待考。为便于研究清代严镇场的运销,节录严镇场运盐落厂简表如下:
清严镇场运盐落厂简表②注:此表来源于《河北省志·盐业志》。
由上表可知,清代严镇场先将所产之盐运至同坨、道坨两个场坨集中储存。同坨所储之盐,用骡马车载,沿土道直运距离较近的青县、静海县落厂行销。而道坨所储之盐,亦由骡马车载,沿土道运至沧州坨落厂,再由运河转运其他销区。另据《盐法议略》载:“沧州、盐山、南皮、庆云、景州、东光、河间、宁津、吴桥、献县、枣强、青县、静海、交河、阜城十五州县,配海丰、严镇之盐。”③(清)王守基.盐法议略:长芦盐务议略[M].北京:中华书局,1991:4.由此记载看,严镇场之盐的销区主要是在沧州、保定诸县及周边相邻县域,以便节省运费,就近配卖。
结 语
严镇场,不仅是明清时期长芦盐区的诸场之一,而且也是我国古代北方海盐生产的一个缩影。通过对严镇场的考证,我们能了解明清时期长芦盐区的生产、管理、运销、盐课等方面的情况,也可进一步探究严镇场对后世盐业发展的影响。严镇场的盐业,给当时当地人民带来了生存、发展的机会,也增加了官府的财政收入。“佥民为灶”迁徙各地人民到苦海沿边、人烟稀少的沧州沿海制盐发展生产,并在此定居、繁衍生息,繁荣了地方。同时,严镇场所产之盐销往周边地区,解决了周边人民食盐之基本需求。更重要的是严镇场带给后世的影响,“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如今在昔日的严镇场周边有长芦沧州盐化集团、黄骅市盐场、南大港盐场、中捷盐场、众多林立的乡镇和村办盐场,一直延续着几百年来的制盐传统,其中的渊源我们从严镇场就能看到一斑。